隨著時代的進步,在經濟、科技迅猛發展的同時,出現了許多大型展覽館、科技館、博物館、購物中心等公共建築。這些場所具有功能複雜、人員密集、疏散困難、火災負荷大等特點。當建築物內部發生火災時,容易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所以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和疏散指示系統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消防安全設施,是保障建築物內人員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並有利於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的傷亡和降低財產的損失。
方法/步驟
一、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按控制方式可分為非集中控制型系統和集中控制型系統,按應急電源的實現方式可分為自帶電源型系統和集中電源型系統,綜合以上兩種分類方式,可以將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分為以下四種形式:
(1)自帶電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統構成如圖1-1所示;
(2)自帶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構成如圖1-2所示;
(3)集中電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統構成如圖1-3所示;
(4)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構成如圖1-4所示。
二、系統安裝與除錯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要按照國家標準《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的要求進行佈線,並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安裝與除錯。
一、系統安裝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施工安裝前,應首先檢查產品的外包裝是否破損、外觀及結構是否存在問題,並嚴格按照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對系統裝置、材料及配件進行現場檢查(檢驗)和選型符合性檢查,不合格的裝置、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設計圖紙要求的產品不得使用。
(一)一般要求
1.消防應急燈具與供電線路之間不能使用插頭連線;
2.消防應急燈具安裝後對人員正常通行不要產生影響,消防應急標誌燈具周圍要保證無遮擋物;
3.帶有疏散方向指示箭頭的消防應急標誌燈具在安裝時應保證箭頭指示的疏散方向與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應急標誌燈具應固定在堅固的牆上或頂棚下,安裝方式可以明裝,也可以嵌牆安裝;
5.消防應急燈具在安裝時應保證燈具上的各種狀態指示燈易於觀察,試驗按鈕(開關)能被人工或遙控操作;
6.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安裝時,在正面迎向人員疏散方向,應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應急燈具吊裝時宜使用金屬吊管,吊管上端應固定在建築物實體或構件上;
8.作為輔助指示的蓄光型標誌牌只能安裝在與標誌燈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線上,但不能代替標誌燈具;
9.消防應急燈具宜安裝在不燃燒牆體和不燃燒裝修材料上。
(二)系統主要元件安裝
1.消防應急標誌燈具的安裝
(1)在頂部安裝時,儘量不要吸頂安裝,燈具上邊與頂棚距離宜大於200mm;吊裝時,應採用金屬吊杆或吊鏈,吊杆或吊鏈上端應固定在建築結構件上;
(2)低位安裝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時,應安裝在距地面(樓面)1m以下的牆上,標誌表面應與牆面平行,凸出牆面的部分不應有尖銳角及伸出的固定件;
(3)安裝在地面上時,燈具的所有金屬構件應採用耐腐蝕構件或做防腐處理,電源連線和控制線連線應採用密封膠密封,標誌燈具表面應與地面平行,與地面高度差不宜大於3mm,與地面接觸邊緣不宜大於1mm;
(4)在人員密集的大型室內公共場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線路上設定的保持視覺連續的消防應急標誌燈具在安裝時,箭頭指示方向或導向光流流動方向應與疏散方向一致。
三、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安裝
(1)在牆上安裝時,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底邊距地(樓)面高度為1.3~1.5m,靠近門或側牆安裝時應保證應急照明控制器門的正常開關,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1.2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坪0.1~0.2m;
(2)應急照明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牆上時,應採取加固措施;
(3)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電源要有明顯標誌,並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線,嚴禁使用電源插頭。應急照明控制器與其外接備用電源之間應直接連線。接地應牢固,並應有明顯標誌;
(4)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線路要單獨穿管。引入應急照明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並應固定牢靠;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並與圖紙一致,字跡應清晰且不易退色;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不得超過2根;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於200mm的餘量;導線應綁紮成束;導線穿管後,應將管口封堵。
注意事項
1.除季檢查內容外,還應對電池做容量檢測試驗;
2.試驗應急功能; 3.試驗自動和手動應急功能,進行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聯動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