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紹了關於:【如何確定房屋價值,房屋分割存在哪些問題?】,並提供了相應的法律常識,希望對此問題有疑問的朋友能帶來幫助。
一、房屋價值的確定
法院分割房產,一般是以房產現值作為分割依據。房價的市值一般由當事人雙方估價後達成一致意見;若達不成,一般由原告申請評估。當然,不是必須委託評估,可通過競價、拍賣等形式處理。
二、房屋分割中的問題
⒈關於是否夫妻共有財產的界定
產生爭議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購買時間和取得產權時間有差異、繳納房款存在時間跨度、房產證的取得與登記,這些原因導致共有房產認定的爭議。
⒉關於公房分割存在的問題
離婚糾紛涉及的公房,可能是職工經房改售方取得產權證的部分產權的公房,也可能是婚前或婚後購買但沒有取得產權證的公房,處理比較複雜。
對於“部分產權”房,司法實踐一般會判決取得部分產權的一方,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依照離婚時當地同類住房標準價,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⒊關於承租公房承租權問題
主要法律依據:《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方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