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由產權人單方申請
辦理機構:1、房屋在抵押期間,申請變更登記的及原市房產登記服務大廳辦證的,在市房產登記服務大廳辦理;2原在各區交易市場辦證的仍在區交易市場辦理。
工具/原料
登記申請書(原件)
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複印件),法人提供:營業執照、法人授權書、經辦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姓名變更的提供:居民戶口簿(驗原件留複印件)
姓名變更的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姓名變更證明(原件)(注:居民戶口簿有記載的曾用名的不需要提供)
地址變更的提供:地名管理部門出具的地名審批材料(原件)
其他必要材料
方法/步驟
三樓諮詢臺領號,等候區等待叫號
三樓登記業務窗口按號受理
受理後領取《受理憑證》(取件憑證)
到取件憑證上的取件日期後,憑《受理憑證》到二樓北側交費
憑《受理憑證》和身份證明到一樓取件窗口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注意事項
在各區辦理的一次性付款的住宅房屋變更登記的辦理流程與在市房產登記服務大廳的流程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