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青春損失費嗎,青春損失費是否受到法律?

在本篇介紹了關於:【可以要求青春損失費嗎,青春損失費是否受到法律】,並提供了相應的法律常識,希望對此問題有疑問的朋友能帶來幫助。

由於性別不同和中國的傳統婚戀觀念,男女雙方戀愛不成、已經解除婚約的、

由於性別不同和中國的傳統婚戀觀念,男女雙方戀愛不成、已經解除婚約的、或者離婚時候索要“青春損失費”、“名譽損失費”等。雖然在這些情況下,人們往往認為女方所受到的傷害往往比男方更大,但這種問題只能靠道德進行調節,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沒有法律依據。在因戀愛分手的事件中,雙方的同居關係是一種自願行為,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賠償為理由索要賠償是不合理的,如果在同居中發生女方懷孕終止妊娠的,因此產生的醫療費用、護理費用、營養費用等,男方應適當予以幫助和補償,如果生育非婚生子女的,適用婚生子女的法律,男女雙方負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因訂婚後登記結婚不成的,並不對任何一方的名譽產生不良影響,婚姻受到法律保護,但婚約不受法律保護,法律既不禁止也不支持當事人訂立婚約,法律只對婚約訂立中的“彩禮”進行調整,而對雙方是否解除婚約並不干涉,所以不涉及解除婚約侵犯任何一方名譽權的問題,要求名譽損失費也無法可依。“青春損失費”並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也不能與精神損失賠償費相提並論,如果一方願意給予另外一方經濟上補償以達到分手目的的,法律並不禁止,這屬於一種贈與行為,以金錢的交付為準。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