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轉移財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債務糾紛的時候,經常能夠遇到轉移財產的行為,這就屬於惡意主含義財產了。而惡意轉移財產是有法律規定的。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惡意轉移財產的法律規定,希望能幫到你們。
惡意轉移財產的法律規定
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於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對於界定惡意轉移財產,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相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一***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交易財產、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為他人提供擔保等,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二***隱藏、轉移、毀損或者未經人民法院允許處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的;
***三***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五***有義務協助執行的個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於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
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根據這項規定,撤銷權的構成要件為:一、須以債務人所為的有害於債權人的行為作為撤銷權的物件;二、須以財產行為為撤銷標的;三、須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四、對債務人以有償方式處分其財產時,必須在債務人與受益人都具有惡意時,債權人方可行使其撤銷權。
我國的《合同法》第75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同時,《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惡意轉移財產的解決方式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離婚轉移財產的方式
1、存款,在轉移存款時,一般轉移財產的一方會設立新的賬戶,平日不動聲色的將存款轉移到新辦理的賬戶裡,如果另一方未察覺,且不知道新賬戶的,很難查到對方賬戶中的財產。
2、公司股權,公司股權的轉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轉移公司流動資金、以故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形式惡意轉移公司財產、製造虛假“借款”官司,讓配偶承擔連帶債務、利用股權代持,隱匿夫妻共同財產、以借款方式“出資”,離婚分擔注資債務等等方式,具體說來就是將自己所佔股權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沒有股權甚至欠外債的表象,欺騙對方。
3、房產,在房產轉移上,一般還是比較好發現的。常見的轉移房產的方法有:私自隱匿擁有的房產資訊、私自將房產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具體的表現形式有:私自隱匿房產資訊的,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私自購買房產,在離婚時,僅僅要求分割夫妻雙方知道的房屋,而對其私下購買的房屋絕口不提,進而逃避共同財產的分割。私自將房產過戶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將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擅自轉移過戶到第三方名下,進而套取、轉移現金。這種方法並不是很高明,因為用這種方法轉移隱匿財產,整個交易過程及所有交易資訊都會在房地產交易中心查知。但對於其目的來說,他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套取大量現金,並尋找消耗的理由進行掩飾,此方法雖然笨拙、但很有效。
4、私贈財產,私贈現金難以舉證,這種情況比較有風險,雖然是與第三人通謀轉移財產的,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後不承認,很可能造成雞飛蛋打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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