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家畜散文四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那白色的桅子花,開在六月的鄉村,帶來清新撲鼻的香味,給平淡的老家增添了幾分光彩幾分芬芳。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供大家欣賞。

  鄉村家畜散文一:樂天的雞

  雞賤生賤養,且肉質鮮美、營養豐富,所以,在鄉村家家戶戶或多或少都會養雞。

  雞的祖先歸順人類之後,便給子孫後代埋下了禍根,從此不得善終。村民逢年過節、婚慶喜事總是席不離雞。雞沒有能力保護自己,唯有引頸就戮,變身美食,成全了口福,溫暖了人心。公雞還被村民用作祭祖。赤身裸體、油光發亮、彎腳縮頸,蹲坐於供桌的盤子之上。生前的趾高氣揚蕩然無存。村民將自己的幸福快樂建立在雞的痛苦之上,實在不公,但又能怎樣,誰讓自己是雞呢!

  天生為雞,赴湯蹈火,命中註定,無法避免。好在雞的生性簡單,樂天知命。如果撇開倒黴的結局不說,日子過得還算有聲有色。雞以食為天,除了一天早晚兩餐有主人的供給保障外,不足部分都得自理。雞是雜食主義者,葷素皆宜,且擁有硬喙利爪,覓食乃是強項。大白天,雞喜歡四處遊蕩,到草地上啄蟲子;在泥土中刨蚯蚓;在餐桌四周撿飯粒、菜渣。有時還忘乎所以,以為自己是老大,闖進菜園或稻田嚐鮮。一旦行蹤暴露,便嚇得屁滾尿流,落荒而逃。但通常都不會有人趕盡殺絕,一場虛驚而已。

  公雞打鳴,母雞下蛋是鄉村的一道最具標誌性風景。母雞下蛋十分高調,下蛋前會唱一段序曲,醞釀好心情;下蛋後會高聲叫喚大半天,生怕主人不知道,公開邀功請賞,往往總會得到一把碎米的獎勵。四、五更天,公雞還躺在窩裡,空間逼仄,缺乏昂首挺胸的餘地,雖然憋屈,但公雞忠於司晨的職責,知難而鳴。大白天,公雞喜歡錶現,興之所至便登上高處,伸長脖子,一鳴驚人,其實是自鳴得意。然後抖動鮮豔雄偉的雞冠,扇動流光溢彩的翅膀,威風凜凜,實為鄉村一大奇觀,惹得村民刮目相看。但在主人看來,公雞打鳴比不得母雞下蛋來得實惠,所以得到的也就是精神鼓勵。

  公雞好色,母雞抱窩是與生俱來的繁殖本能。公雞的性張揚十分瘋狂,不分時間,不分地點,主動出擊,直奔主題。縱慾無度的結果往往讓身子形鎖骨立,但卻難改逞勇鬥狠、爭風吃醋的本性。同性相遇,必有一場惡鬥,直至兩敗俱傷,給平淡的鄉村生活製造出一點點刺激。相比之下,母雞的性趣就要含蓄得多,總是被動接受。母雞對抱窩十分投入,鮮有離窩吃喝,直至毛茸茸、圓滾滾的小雞降生,才領著這些小寶寶雲遊四方,傳授生存技巧。一有風吹草動,便將子女置於自己翅膀的保護之下,對於靠前的人、狗、貓十分警惕;一旦察覺險情,便迅速作出反應,發出警告,甚至主動攻擊,不惜以生命保護子女的安全。在母雞的悉心照料下,小雞大都能健康成長。

  我家的養雞史打從我懂事起就已存在。年年養雞,殺雞,吃雞。讓我終生難忘的是一隻創造奇蹟的三黃嘴黃、毛黃、腳黃母雞。長大後渾身黃燦燦、胖乎乎,走起路來一搖三擺,特別能下蛋,一天一個,簡直是一部下蛋機器。全家人對它疼愛有加,左鄰右舍更是讚不絕口。有一天,母雞突然消失了,自然是全家總動員,把全村找了個遍,就是不見蹤影。母親急得茶飯不思,在她的心目中早把它看作是家中的一員,分量非同小可。生要見雞,死要見屍;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大凡能藏身之處,反反覆覆地找,最終還是失望而歸。十多天下來,母親明顯瘦了一圈。也就是一個多月後的一天中午,突然喜從天降,三黃母雞居然帶著一群可愛的小雞出現在家門口。母喚兒,兒叫娘,吱吱喳喳,熱鬧非凡。無異於一場生離死別後的重逢,讓全家人興奮莫名。母親雙眼泛著淚光,抓了幾把米碎灑在地上,眼定定地看著母雞、小雞啄食。人往往對雞的智慧不屑一顧,但世事無絕對,說不定它們有時還聰明過人呢!瞧,在這場“捉迷藏”的遊戲中,三黃母雞輕而易舉地躲過了全家人的視線,在某個隱祕的柴草房裡下蛋,抱窩,生兒育女,實現了做母親的夢想,真的是很了不起。三黃母雞一生下蛋無數,同時孵化,拉扯大好幾窩小雞,作為家中一員貢獻良多,功不可沒。直至5歲時,已活成老母雞,進入更年期,漸漸的蛋盡巢空,下蛋抱窩已無能為力,最終結局可想而知。每每憶及,心頭難免升起一縷悲涼。

  雞這一輩子說容易也不容易,要活得長壽就真不容易。說到底,雞的命運掌握在主人手中。有能力創造下蛋紀錄的母雞方能打動主人,以貢獻換得長壽。公雞則另當別論。作為種雞的候選物件,中選的機率微乎其微,只有機緣巧合,運氣極佳的公雞才能在千挑萬揀之中脫穎而出,從此與性結緣,專職傳播基因,遠離殺身之禍。至於絕大多數落選的公雞,初啼時便被處以宮刑,痛不欲生。一些時日過後,雄性特徵喪失殆盡,告別性和打鳴,一門心思全放在吃喝上,身體日漸痴肥,從此落下“閹雞”的罵名,顏面盡失,在同類那裡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卻在主人那裡得到意外的賞識。那是因為閹雞意味著口福,作為傳統極品美食,閹雞通常越不過春節這道坎。

  在鄉村,人與雞的恩恩怨怨就這樣。

  鄉村家畜散文二:無奈的豬

  人對豬肉的嚮往,讓豬的家族日漸興旺起來,紛紛到鄉村安家落戶。豬圈既是它們的安樂窩,也是它們的牢籠。

  豬好吃懶做,吃飽了睡,睡醒了吃便是基本的生活方式。好在豬是素食主義者,且不挑食,無論是浮水蓮之類的野菜,還是莊稼的邊角料,或者是主人的剩飯剩菜,豬都來者不拒,多多益善。更何況一日三餐還有主人伺候著,不用為生計勞碌奔波,雖然食物的質量不怎麼樣,但從過日子的角度來說,還是算舒服的。

  豬過於貪嘴,從小到大不知要吃掉多少食物,飼料儲備決非易事。記得小時候家裡蕃薯半年糧,秋種冬收,副產品蕃薯藤多得堆成山,恰好用來餵豬。加工的方法也簡單:斬碎,晒乾,進倉,但耗時費力。餵豬時熬上一大鍋,夠吃好幾天;每餐還要燒熱,加上少許米粥。味道怎麼樣不好說,不過家裡養過的那些豬都吃得津津有味,照樣長個、發福。

  拜主人所賜,豬圈便是整個世界,不得越雷池半步,吃喝拉撒全在裡頭。但骨子裡,豬是不甘寂寞的,總想到外面闖蕩江湖,越欄逃走之事時有發生。對這種行為主人通常是零容忍,決不姑息,除了嚴加管束,還會加強防範,甚至加上一頓鞭子。苦頭吃得多了,身上僅存的那點野性也漸漸消磨殆盡,並最終明白了一個道理:豬就是豬,只配呆在豬圈裡。其實,並非是主人成心要為難豬,而是事出有因。豬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皮厚毛多,一身蠻力,動作粗魯。一旦越欄成功,便恣意妄為,這裡聞聞,那裡拱拱,四處搗亂,偷吃莊稼不在話下。主人當然不願放任這種後果發生。

  豬鮮有交際,深刻地影響它的心態。平日裡得過且過,從不講究形象,渾身髒兮兮、臭烘烘。吃相同樣很不雅觀,進食時整個下巴泡在豬潲中,“吧嗒吧嗒”響個不停,食物濺得一天一地。但並不影響它在主人心目中的地位。

  在正常的情況下,豬也就在某個豬圈過完了一生,結局可想而知。豬這一輩子失去最多的是自由;看得最多的是空無一物的四壁;聞得最多的是自己糞便的騷臭;平日裡最想見到的是主人,那是因為見面意味著開飯。豬的一生過得冷清寡淡,但身後事卻熱鬧非凡,從殺豬,銷售,到烹調,享用,甚至製成罐頭、臘肉,運銷世界各地。每一個環節都不知有多少人蔘與其中,也不知有多少人從中受益。豬因為自己一身肉反害了自己的性命,實屬無奈。

  養豬除了吃肉,也是村民積攢零錢的法子。把平日養豬的零星開銷和時間、精力的付出都歸攏到豬的身上,豬的成長過程也就是零錢積少成多的過程。一頭大豬賣出去總共也就七、八十元錢,但在當年已不是小數目了。主要用於一年的大筆支出,包括孩子的學雜費,春節縫製新衣裳,購置農具,償還債務以及購買豬苗,這些用度都出在這頭豬身上。它承載的可是全家人的幸福與希望。

  既然是四腳朝地背朝天的畜牲,豬命中自有定數,“慷慨赴難捨我其誰”。不過殺豬的手段過於殘忍,讓人不忍卒視。鄉村殺豬通常半夜開始,為的是趕上早市。豬在死亡線上掙扎的淒厲嚎叫在寂靜的夜空中傳得很遠,讓人心寒。10歲時,我曾親眼目睹家中那頭黑白土豬被宰殺的經過,嚇得心驚膽戰。四蹄被綁得緊緊的,動彈不得,被幾個幫手按在凳子上,屠夫就是我的一位堂叔,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血流如注,裝了一盆,也濺了一地。豬死後,抬進大鍋裡,邊燙水邊褪毛,乾淨後,抬上案桌大卸二邊,下水擺放一地,熱氣騰騰的血腥味十分刺鼻。在我看來,“殺豬”應該歸入特殊工種,不是普通人所能幹的,除了膽量、技術,還得心狠手辣。從此以後,每每碰上這位堂叔,心裡總是懼怕三分。難怪《儒林外史》中的范進中舉後,高興過度,迷失心智,瘋瘋癲癲,卻被當屠戶的老丈人一巴掌拍醒過來。

  中國人的廚藝簡直出神入化。將豬肉配上不同佐料,在鍋裡倒騰一番,便出來不同風味的美食。我自小愛吃豬肉,對“紅燒豬肉”和“糖醋排骨”更是愛得刻骨銘心。後來看影視劇得知,毛主席也愛吃豬肉,每當前方傳來捷報,總要來一碗紅燒豬肉慶祝慶祝。愛屋及烏,在新中國成立之後,還給全國人民寫了《關於養豬業的一封信》,明確豬的名分應為六畜之首,“一人一豬,一畝一豬,如果能辦到了,肥料的主要來源就解決了。這是有機化學肥料,比無機化學肥料優勝十倍。一頭豬就是一個小型有機化肥工廠。而且豬又有肉,又有鬃,又有皮,又有骨,又有內臟可以製作藥原料,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在毛主席的筆下,豬全身是寶,且富於奉獻精神。豬窩囊一輩子,獲此殊榮,也不枉此生了。

  鄉村家畜散文三:機靈的貓

  在鄉村最機靈的是貓。在貓的一生中,幹得最多的是捉老鼠;享受最多的是瞌睡;受氣最多的是被狗欺負。

  大白天很多時候總是看不見貓,它們全都躲了起來。牆根旮旯、竹林、草叢這些隱蔽安靜之地是貓喜歡呆的地方。貓有時候蜷縮一團;有時候蹲坐地上;有時候仰面朝天,享受睡覺的慵懶時光。竹梢上的麻雀居高臨下,毫不費力就發現了貓的行蹤,不過它們並不在意。夜貓子折騰了一個晚上,筋疲力盡,睡意正濃,對於麻雀吱吱喳喳的打鬧沒有興趣,隻眼開隻眼閉,任由它們折騰。

  其實,貓有自己的苦衷。白天,貓睡得並不踏實,充其量只能算瞌睡,這全是叫狗鬧的。在鄉村,貓和狗同是侍候人,應該“稱兄道弟”才對,但貓卻常常無緣無故被狗欺負。只要碰到一塊,狗不是吆三喝四,就是動手動腳,這讓貓又氣又怕,卻又無可奈何。貓在狗那裡得不到應有的尊重,但並不影響它在鄉村的地位。貓是森林之王老虎的微縮版,雖然個頭無法相比,但貓畢竟長得虎頭虎腦,火眼金睛,尖牙利爪,是老鼠的天生殺手。這讓它在鄉村無可爭議地佔有一席之地。鄉村鼠患猖獗,每天不知要糟蹋多少莊稼、糧食和衣物。趕不走,殺不絕,讓人心煩。這個時候,人們自然想到老鼠的天敵。貓就這樣來到一個村莊,進入某個家庭,成為其中的一員。人需要貓,貓就有了最大的安全保障。貓在家裡,溫馴乖巧,一副懶洋洋的樣子。在主人面前,貓跟狗一樣會做出許多撒嬌的舉動,同樣得到寵愛。主人會親暱地撫摸貓的頭和腰,順手扔去一塊鹹魚頭。狗通常不敢當著主人的面欺負貓,否則會遭到嚴厲的呵責。但出了家門就完全不一樣了。為了躲開狗的騷擾,貓不得不小心翼翼,夾起尾巴,連瞌睡都得挑選地方。但狗大白天無所事事,東遊西逛,鼻子又靈,往往使貓原本想安心睡覺的種種措施變成一場空。

  但說到底,貓要對付的是晝伏夜行,會打洞鑽洞,生性狡詐多疑的老鼠,難度之大不難想象。不過貓早就摸清了老鼠的生活習性和活動規律。為了適應鬥爭環境,貓唯有脫胎換骨,讓自己變成“夜貓子”。入夜之後,貓全身充滿著本能的衝動,目光像兩顆夜明珠,閃閃發光。貓很快在老鼠必經之路設下埋伏,並有足夠的耐心,可以一動不動守候幾個小時。待老鼠進入伏擊圈,貓一躍而起,老鼠手到擒來,連哼一聲都來不及,已命喪尖牙利爪之下。貓忠誠於主人的重託,努力地維護著鄉村之夜的正常秩序,也為自己贏得一份高蛋白夜宵。

  正常的情況下,貓也就在某個家庭過完一輩子,得以善終。結局要比狗和牛好得多。

  鄉村家畜散文四:忠心的狗

  狗對主人重情重義,一片忠心,加上看家護院的本領,所以在鄉村幾乎家家戶戶都養狗。

  三更半夜,總會聽到幾聲低沉的狗吠聲,那是守夜的狗在報平安,足以讓主人安心入睡。同時也給那些不安好心的狐狸呀黃鼠狼呀,還有那些見不得光的小偷呀發出警告,表明自己的身份,這種警告往往總是有效。要是狗狂吠不止,十有有情況,主人會快速反應,摸黑起床,操上家雜,到家中安全工作重點部位巡視一番。一旦發生險情,狗總是膽大包天,勇往直前,奮不顧身衝在前面,甚至不惜以生命保護人畜和財產安全。

  在家畜中,狗是最通人性的動物。誰養它,就跟誰親,誰就是主人。它從不挑選主人,只由人挑選自己。一旦確立起這種親密關係,它就對主人忠心耿耿,不會去計較主人的貧富貴賤、社會地位。在狗的生命中沒有世態炎涼,沒有見異思遷。無論發生什麼變故,對主人始終不離不棄。這是狗天性中最本質的東西。

  相比之下,人對於狗就顯得薄情寡義。平時給予狗的是殘羹剩飯。逢年過節狗也只能享受主人啃光了肉的骨頭。守夜的狗偶然神經緊張,報錯了警,擾了主人的清夢,輕則招來一句“狗雜種”的罵名,重則被踢上一腳。狗不會爭辯,只會躲進角落裡,嗚嗚地低泣幾聲,半是委屈,半是認錯。要是老了,不能再看更值夜,準會落得個退毛碎屍下鍋的下場,終於把一生毫不保留地獻給了主人。

  記得小時候家裡先後養過好幾條狗,有條黃狗給我的印象最深。初進家門時,個頭還小,渾身滾圓,毛髮金黃,虎頭虎腦,人見人愛。我給它取了個名字叫“金毛”。每當呼喚它的名字,就搖頭擺尾,老遠跑到跟前。金毛在我的眼皮底下一天一個樣。長大後,更是英氣逼人,腰圓體壯,活力無邊。毛髮金燦燦的,柔軟光亮。金毛跟全家人都很親,一生也為這個家盡了應盡的責任。我高中畢業時,它已活成老狗,常常耷拉著眼皮,蜷縮在屋簷下,一聲不哼。只在一日三餐時,眼睛才露出些許神采。生命力在隨著時光慢慢流失。金毛垂垂老矣!看家護院已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看來金毛不行了!”終於有一天,父親邊說邊橫下心將繩子套在金毛的脖子上。金毛還來不及明白其中的含義,便被吊上一棵樹杈上,雙腳亂蹬了一陣子,兩眼慢慢翻白。父親難過地嘆了口氣,將狗放下,解開繩套,回身到廚房去了。待燒好開水出來,卻吃驚地發現金毛不翼而飛,生死未卜,去向不明。父親在大半個下午都沉默無語,失魂落魄,丟三拉四。晚飯時,父親突然開口:“給金毛倒碗飯吧!”話音剛落,門口居然傳來金毛應答的輕叫聲。全家人都高興得跳起來。我盛了一大碗飯,還淋上青菜湯倒進狗缽。回到餐桌上,在昏黃的燈光下,我看見幾顆晶瑩的淚珠在父親的眼眶裡打轉。

  一年後,在省城求學的我暑假回家,此時家裡多了一條不大不小的黃狗,樣子宛若當年金毛再世。死裡逃生的金毛卻不見蹤影。我沒有勇氣問起它的下落,面對可能的種種結局,我選擇了逃避。就讓金毛活在我的記憶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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