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委託合同樣本
委託合同commission contract是指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住房委託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住房委託合同範文一
委託人: 姓名: ,身份證編號: 。
受託人: 姓名: ,身份證編號: 。
委託事項:委託人XXX, 宣告未婚,在XX市購買了坐落於XX區XX路東側XX園X幢X單元XX號房屋一套地下層XX號停車位一個。合同登記號KM20110818379760具體房號、坐落、面積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表》為準。因我們資金困難,故委託XX以我們名義辦理如下事項:
1、代為辦理接房過程中的一切手續;
2、代為領取上述房屋產權證;
3、代為出售上述房屋;
4、辦理上述房屋出售的產權過戶事宜及其他相關手續;
5、辦理上述房屋的稅收申報、申請減免及繳納的相關手續;
6、如上述房屋出現無法交易的情形,代辦退件手續;
7、簽署與辦理上述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
8、繳納因執行委託事務而產生的有稅、費;
9、代為到派出所查詢並領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戶籍關係查核查情況》證明;
10、代為收取上述房屋的房款。
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受託人自願接受委託。
受託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委託事項過程中,在許可權範圍內依法簽署的有關檔案、合同的條款,我們均予以承認,上述委託事項是我們真實的意思表示,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我們承擔。
委託期限:自委託之曰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託人: 受託人:
X年X月X曰
住房委託合同範文二
委託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委託代理人: 證件型別及編號: 受託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建築面積 平方米,委託乙方代理對外出租。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
第三條 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獨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項,並代理簽署相關合同甲方均認可;2、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4、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委託期滿時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屋,乙方有權延長租期,雙方同意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託期間的租金標準支付租金。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預留出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接洽承租、尋找合適客戶的工作期,期滿後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租金。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續租需求,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如甲方同意繼續出租,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續租協議;如甲方不同意繼續出租,甲方應當以延長期的形式給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遷時間。延長期在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屆滿後自動順延,延長期的具體時間由乙方確定,並通知甲方,延長期內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付款方式:
二甲方選擇以下付款形式:通過銀行匯款,開戶行名: 開戶人名稱房主本人 帳號: ,乙方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再另行通知。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從計算租金日起 金額 ;第二次 金額 ;第三次 金額 ;第四次 金額 ;第五次 金額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 12346910 :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範圍
1門窗玻璃;
2水龍頭,馬桶,淋浴噴頭及軟管;
3電燈,開關;
4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5刷牆,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6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水錶,電錶,燃氣表,燃氣入戶管道,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採暖爐,空調裝置,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1、對於以上約定的甲方負責維修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提供能夠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各證件:房屋產權證原件,房主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如代辦另需提供房主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關證明。如甲方對上述材
料弄虛作假而導致乙方對第三方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負責連帶責任並賠償乙方損失。
二確保該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為共有房屋,則甲方應以取得其產權共有人的同意,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並保證對可能產生的權屬爭議而導致影響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內裝置設施應完好無損,如遇自然損壞且已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在五日內修復並交付承租人使用,超過上述規定期限免租期自動順延。
四甲方負責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與供暖費。其他如水、電、煤氣、衛生費、電話費、有線收視費等,自本合同生效時須處於結清狀態,如因費用未結清而導致乙方損失的,其損失部分應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應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國家規定出租人應繳納的稅費,由甲方自行繳納。
五委託代理期內及合同終止後三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的客戶另行成交,否則甲方支付乙方原定兩個月租金作為賠償金。
六如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影響正常居住生活的如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鄰里關係嚴重不和睦、周邊環境惡劣等,甲方應在簽署合同前如實告之,否則由此而引發的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的,後果概由甲方負責。
七如房屋內所留家電等過於陳舊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後不予賠償。
八本協議不因甲方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喪失而終止,由甲方民事權利繼承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簽約前出示營業執照與房地產經紀資質。
二乙方定期對房屋進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承租客戶居住期間房屋內基本設施的正常使用。
三負責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並安全使用房屋內的所留傢俱、電器及其他設施,如屬人為損壞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修理或賠償。
四代理期間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活動,不得在房屋內堆放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審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現承租人非法轉租進行非法活動,欠費逃脫等意外情況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五乙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根據客戶要求,可對房屋進行簡單裝飾、清潔、粉刷及增添房屋內附屬設施,並有權提高該房屋的出租價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六委託期滿後由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結清水、電、煤氣、電話等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負責結清,同時清點屋內各項設施及傢俱家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提出解約的,違約方須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代理期租金標準的一倍。
二甲乙雙方首先應保證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否則由此給對方帶來的一切損失概由違約方賠
償並承擔民事責任。
三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果有特殊原因,須提前30天或須提前更長時間通知對方,並須賠償對方合同約定的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宣告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傢俱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方執 一 份,乙方執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 受託方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經紀人姓名:
聯絡電話: 經紀人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委託合同範文三
委託人: 受託人:
二○○七年七月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護照號】【營業執照註冊號】【 】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號: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委託人和受託人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委託許可權。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代為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託許可權、期限內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託事項,開展相關工作,並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託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般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交易意向:甲方委託乙方提供
項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第三條 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託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後,不得再委託他人重複代理,若發生多頭委託的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戶,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聯絡,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託資訊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戶網路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託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戶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戶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戶要求需變更委託事項或轉移委託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委託許可權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託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託事項。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 個月。
第七條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 %,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稅收發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 %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代理人: 電 話:
註冊房地產經紀人: 註冊號碼:
電 話:
協理: 註冊號碼:
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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