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長在全區環保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8日

  加強環境保護,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篇1

  同志們:

  這次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環保工作會議、自治區黨委九屆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會和自治區“兩會”精神,總結20xx年工作,部署20xx 年任務。常軍政副主席將作重要講話,請大家認真學習領會,全面抓好落實。

  下面,我向會議報告工作。

  一、20xx年工作回顧

  過去的一年,是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極不平凡的一年。 面對嚴峻的環境形勢和艱鉅的環保任務, 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 在環保部的關心指導下,經過全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國家下達的各專案標任務,環保重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國家年度考核任務順利完成

  總量減排考核指標。 經環保部初步核定,20xx年我區四項減排指標與上年相比,化學需氧量下降1.8% ,氨氮下降3.44% ,二氧化硫下降3.41% ,氮氧化物下降8.66% ,超額完成年度減排任務,分別完成“十二五”目標的119% 、98% 、160% 、73.3% ;列入國家減排責任書的47 個重點專案全部建成投運;汙染源自動監控資料傳輸有效率、自行監測結果公佈率和監督性 監測結果公佈率分別為88.05% 、98.26% 和100% ,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大氣考核指標。 全年共完成337 個除塵改造專案,淘汰改造燃煤鍋爐2009 臺,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18.7 萬輛,分別佔年度計劃的205.5% 、167.4% 、111.3% 。

  重點流域考核指標。 我區實際監測的20 個考核斷面, 18 個斷面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列入“十二五”規劃的183 個專案,已完成58 個,在建79 個,專案完成率為31.7% 。

  重金屬考核指標。 列入年度計劃的7 個國家考核專案全部完成,10 個自治區規劃專案完成9個;五種重金屬汙染物排放量增幅趨緩。

  二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啟動實施

  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考察我區時提出積極探索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大膽先行先試的要求,代自治區黨委、政府起草了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和改革的意見及其分工落實方案,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廣泛徵求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國家11 個部委的意見,確定了我區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和改革的目標、原則、重點任務及工作措施,為推進全區生態文明建設指明瞭方向。

  啟動實施四項改革工作。一是 加快推進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與自治區公安、交通、商務、氣象等部門建立了 會商聯動機制 , 在烏海市及周邊 地區開展了大氣汙染聯防聯控試點,汙染防治區域、部門 聯動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組織 起草排汙許可證管理實施方案,探索建立汙染物排放許可制度。 二是 積極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在環保部南京環科所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的基礎上,先後2 次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論證,逐一徵求了各盟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旗縣的意見, 編制完成《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初步方案》,為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起到了示範作用。三是健全完善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機制。出臺7 個政策性檔案,開發完成6 個軟體系統,基本構建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體系。四是探索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責任追究制度。 成立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工作機構,初步確定首批環境損害評估試點單位。

  三重點領域汙染防治成效顯著

  深入開展大氣汙染防治。 認真貫徹落實《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和自治區實施意見, 制定 下發 《20xx年度大氣汙染防治實施計劃》和 《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等6 個配套檔案 。 加快工業點源、城市面源和機動車等汙染防治。全年共完成大氣減排專案450 個,新建110 臺火電機組和25 條水泥熟料生產線脫硝設施,建成31 臺鋼鐵燒結機脫硫設施。城市燃煤和揚塵汙染防控力度加大,揮發性有機物汙染治理積極開展,機動車汙染物防治監控平臺基本建立,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 落後產能淘汰任務。將 保障APEC 會議空氣質量作為大氣汙染防治的重中之重,自治區制定了保障方案,3 位副主席分盟市進行督查督辦,會議期間組成5 個專項執法檢查組和1 個明察暗訪組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全區累計出動執法人員4 萬人次,檢查企業和工地1.4 萬家次,885 家企業和工段實施停產、194 家限產,1134 家工地停工。通過政府組織、部門合力、全員參與的協同聯動方式,圓滿完成APEC 會議空氣質量保障任務,受到環保部的通報表揚 。

  全面加強水汙染防治。 完成水減排專案395 項,其中生活和工業類111 項,新建城鎮汙水處理廠9 家、提標改造16 家。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開展了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專項執法檢查,160 處城鎮、335 處鄉鎮、18 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獲自治區政府批覆。重點監測的40 條河流78 個斷面,三類以上水質斷面佔63.9% ,西遼河干流、額爾古納河干流水質同比明顯好轉。

  持續推進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 積極開展涉重行業達標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加大重點防控企業監測監管力度,完成15 家涉重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稽核工作。 全區國控斷面、集中式地表飲用水水源地和3 個重點防控區 空氣與水環境重點重金屬汙染物達標率為100% 。

  嚴格核與輻射及固廢安全監管。 在包頭市成功開展了全區輻射事故應急演練, 加強放射源安全監管和廢棄源收貯工作。對186 家危廢產生、經營企業開展規範化管理檢查,東部危廢處置中心投入試執行。

  四優化經濟發展作用充分發揮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加快落實權力清單制度,積極開展行政權力梳理工作,保留行政許可專案9項、行政處罰專案14 項。進一步下放行政審批事項, 將16 個行業44 類專案環評下放或委託盟市進行審批 ;分兩次 將1223 個專案下放盟市及擴權強縣試點旗縣進行驗收 。下放環保專項資金管理許可權,中央 環保專項資金全部按因素法切塊下達盟市, 由盟市落實具體專案, 實現了 財權、事權、責權的統一。

  服務重大專案建設。 自治區648 個重大專案已完成環評審批419 項; 協調環保部審批重大專案環評21 項,2 個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專案通過環評審批; 審查規劃環評17 項。堅決限制“兩高一資”、低水平重複建設和產能過剩專案,共暫緩或不予審批專案環評15 項。

  清理環保違規專案。 排查梳理全區歷史遺留未批先建專案1820 個、久拖不驗專案386 個,涉及投資逾8000 億元。屬於國家審批的,自治區政府已函商環保部進行處理;屬於自治區及盟市審批的,自治區政府已下發檔案,要求盟市政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限期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五環境法制建設水平有效提升

  推進環境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設。 《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條例》已起草完成,正在履行立法程式。《發酵類製藥企業和氨基酸生產企業汙染防治指導意見》和《高鹽水汙染防治指導規範》釋出實施。與自治區公安廳聯合出臺《關於全區建立完善環保與公安環境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的意見》,制定《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和大氣、重金屬汙染防治及農村環保專項資金專案管理實施細則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加大環境監管和行政處罰力度。 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辦、國辦通報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要求,妥善處置騰格里園區企業汙染問題。阿拉善盟 投入9000 萬元資金用於園區汙染治理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整改工作得到環保部認可。 組織開展環境隱患和重大問題集中排查整治百日專項行動等3 次全區性環保執法大檢查, 自治區 李佳副書記、常軍政副主席及我廳分別約談各盟市盟市長和 環保局長, 限期整改15 類184 項問題,全部納入臺賬動態管理,已完成整改126 項。全區 共立案 1522 件,掛牌督辦99 件, 移送6 件, 關停取締企業469家,罰款6043 萬元。首例汙染環境罪案件在巴彥淖爾市 開庭審理並公開宣判,被評為內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強化環境信訪和應急管理。 認真落實信訪責任制,制定《環境信訪工作辦法》。全區“12369” 受理投訴舉報4224 件,辦結率為99% 。 深入開展環境風險防控,及時妥善處置7 起一般性突發環境事件, 有效保障了全區環境安全。

  六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穩步推進

  加大 生態保護力度。 生態環境十年變化遙感調查與評估工作順利通過國家驗收,在深入分析生態環境變化情況的基礎上,提出了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對策建議。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完成自然保護區基礎資訊調查工作,畢拉河、烏蘭壩自然保護區晉升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沙日溫都、雙合爾溼地保護區晉升為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

  推動生態文明示範建設。 呼倫貝爾市將生態市建設納入旗市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指標體系,興安盟組織編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規劃》,赤峰市克什克騰旗通過生態旗建立國家級技術評估。年內12 個鄉鎮獲得國家級生態鄉鎮榮譽稱號,29 個鄉鎮、29 個行政村被命名為自治區級生態村鎮。

  強化農村牧區環境保護。 大力推進農村牧區面源汙染防治,全年共 完成農業源汙染減排 專案284 個。穩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投入專項整治資金4000 萬元 。

  七環境保護基礎工作不斷夯實

  持續加大環保資金投入。 全年共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5.9 億元,其中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資金4億元;自治區安排環保專項資金4.3 億元,其中能力建設資金1.6 億元。烏海市投入67 億元、包頭市投入63 億元用於大氣汙染防治,呼和浩特市投入13.5 億元用於水汙染治理。

  全面加強幹部隊伍建設。 健全完善了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體系,開展了幹部人事檔案清理規範和“吃空餉”問題專項整治。制定《環保人才發展規劃》,培訓專業技術人員400 餘人。在各級普遍精簡機構、控制編制的情況下,部分盟市環保機構隊伍得到進一步加強, 赤峰市、鄂爾多斯市分別增加人員編制86 個和80 個。

  進一步加大資訊公開力度。 組織制定企事業單位環境資訊公開辦法和公眾參與等配套制度。建立汙染源環境監管資訊公開平臺,完善了企業汙染物排放資訊公開線上查詢功能,開通網上受理審批系統,廳網站連續四年在區直機關網站評比中名列第一。全年共完成依申請公開23 件,無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鞏固提升環境監測水平。 12 個盟市全部完成國家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網建設任務,新增 PM2.5自動監測點位21 個。全面完成各項監測任務,啟動實施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呼和浩特、包頭和烏海市開展了顆粒物源解析。線上監控企業比上年增加127 家,監控裝置同比增加609套。

  紮實推進環保宣傳教育。 在全區範圍內開展了新環保法宣傳“六進”活動,成功舉辦“向汙染宣戰共建綠色家園”暨宣傳新法大型知識競賽,廣泛開展了“六·五”世界環境日主題宣傳, 全年在各類媒體刊播稿件3503 篇。加大新《環保法》培訓力度,與自治區黨校聯合舉辦2 期新法專題培訓班,各盟市、旗縣也積極開展培訓活動,做到了環保系統幹部和企業負責人兩個全覆蓋。 建立了24 小時輿情監測值班制度和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做到重大輿情不過夜、不遲報、不漏報,妥善應對了烏樑素海等輿情事件。

  八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加強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 嚴格落實黨建責任制, 全面加強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修訂完善《廳黨組工作規則》和《中心組學習制度》,積極推進領導班子決策民主化程序。 組織召開了黨員領導幹部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出 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黨的紀律 、堅決反對“四風”、履職盡責四個方面16 個問題,正在逐項整改落實。 積極開展“四型機關”建立活動,深化基層組織“晉位升級”工作。進一步 加大對口幫扶力度,共 落實幫扶資金1714 萬元。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穿到業務工作各個環節以及權力執行的全過程,全年共召開9 次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出批示15 件次。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程式性制度規定,11 個直屬單位共報告“三重一大”事項17 項。出臺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 “兩個責任”得到全面落實。開展黨風廉政學習教育月活動,共舉辦3 次黨風廉政專題講座。

  突出抓好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 對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回頭看,14 項整改任務和14 項制度建設全部完成,7 個方面28 項專項整治任務基本完成。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 項配套規定,公務接待費用同比下降57% ,公務用車經費下降64% ,會議、檔案、簡報數量分別減少5.6% 、13% 、16.7% ,機關作風明顯改進。

  總體上看,當前環境保護工作正處於 形勢更加嚴峻、任務更加艱鉅、責任更加重大 的歷史轉型時期,呈現出機遇與挑戰並存、動力與壓力同在的新特徵、新階段。這就要求我們既要把握機遇迎接挑戰,又要不懼壓力攻堅克難,更要負重前行盡責履職。

  從面臨的機遇和動力來看: 一是經濟發展的新常態為改善資源環境承載力和環境質量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 當前經濟發展速度換擋減緩、二三產業比重轉換和結構優化、資源要素投入拉動轉為依靠創新驅動的新常態三大特徵,尤其是煤炭等礦產資源消耗的減少, 有利於汙染減排和生態恢復, 也為消化和解決歷史累積的環境問題騰出了時間和空間;不以GDP 論英雄的新政績觀和保護優先的發展觀,使發展理念由“在發展中保護”轉變為“在保護中發展”,成為生態環境休養生息的根本之策和關鍵所在。二是新《環保法》的全面實施為強化環境監管和依法懲處環境違法行為提供了法律保障。新《環保法》突出強化了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責任、企業治汙的主體責任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三大責任的清晰明確,更加豐富和完善了依法保護環境的責任體系,落實責任正在成為全力推進環境保護的重要之舉;完善的懲罰措施和嚴厲的高壓態勢,成為加強環境監管、提高違法成本、打擊違法行為的尚方寶劍。三是環保新標準的嚴格限定和考核成為轉變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助推器。新的環境質量標準,使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總責的責任更加具體化,成為衡量地區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重要指標,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視環境保護、加快發展理念轉變;嚴格的汙染物排放標準,成為有效遏制“兩高一資”專案建設、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的“閘門”,通過提高汙染物排放的增量門檻,為解決汙染存量、緩解環境壓力發揮了重要的調節效能。四是全區各級黨委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高度重視成為治理環境汙染、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組織保障。尤其是騰格里園區汙染問題發生後,無論是自治區還是各盟市、旗縣黨政領導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前所未有,層層落實環保責任的力度前所未有,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速度前所未有。環境保護齊抓共管的格局正在形成,環保機構隊伍建設不斷加強,治理資金投入逐年增加,全社會環保意識得到普遍提高,企業治汙壓力也在持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紅線已經成為各行各業的共識,開創環境保護新局面的勢頭良好。

  從面臨的挑戰和壓力來看: 一是完成重金屬和流域汙染防治兩項考核指標難度較大,面臨被追責的風險。 赤峰和巴彥淖爾市作為全國重金屬重點防控地區,涉重產能未得到有效控制,重金屬排放總量很難完成“十二五”終期考核目標,將會影響全區重金屬總量減排指標的完成;列入流域規劃的46 個專案至今尚未開工,佔專案總數的1/4 ,流域治理任務難以如期完成。完不成國家考核目標,不僅會受到國家區域限批的處罰,而且也面臨被國務院問責的風險。二是如何貫徹實施好新《環保法》對各級環保部門形成了巨大壓力。環境保護的新制度、新標準、新要求,對各級環保部門強化監管無疑是一把“雙刃劍”,如何用好這把利器趨利避害,不僅需要勇氣,更需要擔當和智慧。尤其是新環保法規定地方政府和環境監管部門的八大法律責任,是八條不可逾越的高壓線,也是環境監管的底線,一旦觸碰將受到嚴厲懲處。三是公眾呼聲、媒體曝光、輿情監督給環保工作帶來新的挑戰。近年來,社會公眾環境維權意識不斷提升,新聞媒體對環境汙染頻頻曝光,在有效推動解決一些環境問題的同時,環保部門的履職盡責也成為社會、媒體關注的焦點,甚至常常遭到不作為的譴責,有時環保人員還將面臨行政問責。對公眾的參與和維權、媒體和輿情的監督,如何正確引導、正面報道、主動應對以及進一步加大環境資訊公開, 是對各級環保部門適應新形勢和新要求的巨大挑戰,也是當前必須加以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四是依法加強環境監管對基層環保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形成新的考驗。一方面,環保部門是實施新《環保法》、依法加強環境監管的主力軍,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和標準,對環保部門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監管措施應用是否妥當與適度,對基層環境執法能力與水平形成了巨大考驗,也是衡量環境監管人員盡職免責的重要標尺;另一方面,隨著環保部門簡政放權、重心下移管理機制的推進,環評、驗收、資金等一些審批事項轉移至市縣環保部門來承辦,對基層環保的承接能力提出了重大考驗。

  新常態、新階段、新任務要求我們要有新狀態,只有抓住機遇,迎接挑戰,銳意進取,奮力拼搏,才能全面完成“十二五”環境保護各專案標任務;只有把壓力轉化為動力,用重典,出重拳,打好治理汙染的攻堅戰,才能向人民群眾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二、 20xx 年工作安排

  20xx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新修訂《環境保護法》的實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環保規劃的收官之年。圓滿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既關係到“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全面實現,也關係到“十三五”規劃的順利開局。全區環保系統必須自加壓力,強化措施,確保各項工作按計劃實施、按目標完成,全力打好今年的收官之戰。

  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 全國環保工作會議和自治區黨委九屆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會及自治區“兩會”精神, 圍繞落實自治區“8337 ”發展思路,立足服務科學發展和民生改善,全面深化生態環保領域改革, 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大力提升執法監管水平 ,加快解決環境隱患和突出問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確保“十二五”任務全面完成,為“十三五”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主要目標: 總量減排方面, 四項減排指標在保證有效減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 “十二五”減排任務。大氣汙染防治方面,全區PM2.5 濃度比20xx年下降3.5% ;完成300 萬千瓦火電、150萬噸鋼鐵、280 萬噸水泥的除塵改造,對1791 臺燃煤鍋爐實施淘汰或清潔能源替代,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9.8 萬輛,完成736 座加油站和27 座儲油庫的油氣回收治理。 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方面, 25 個考核斷面水質全部達到國家考核要求,規劃專案完工率達到80% 以上。 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方面, 36 個國家規劃專案 全部建成並通過驗收,重點防控企業達標排放率和強制性清潔生產稽核率達到100% ,不發生涉重金屬突發汙染事件和公共衛生事件。

  具體來講,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考核約束,確保完成主要汙染物減排任務

  總量減排是國家考核自治區政府的約束性指標,必須無條件完成 。 要認真制定年度減排計劃,層層分解下達到各級政府和重點減排企業。繼續以“六廠場一車”為重點推進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不斷完善減排“三大體系”建設。按照新的排放標準,全力以赴抓好火電、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已建成不達標的要加快改造升級。加大城鎮汙水處理廠除氮脫磷提標改造力度,積極推進配套管網建設,不斷提高汙水收集率,推動中水回用,提高中水利用率。加強畜禽養殖場規模化、汙染治理規範化建設,全面落實農業源減排措施。研究制定《建設專案主要汙染物總量指標稽核及管理實施細則》,從源頭控制汙染物排放。開展好現有企業排汙權初始權核定工作,加快實施排汙許可證管理制度,大力推進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通過經濟手段控制新增排放量。

  二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深化生態環保領域改革

  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的改革決策部署,堅持正確方向,突出問題導向,統籌推進生態環保領域改革。一是抓住重點,統籌推進。 繼續加快落實20xx年啟動實施的四項改革任務,抓緊建立完善各項配套制度,確保取得實效。二是試點先行,上下聯動。在烏海、鄂爾多斯和赤峰市開展盟市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快建立排汙許可、排汙交易與總量減排相結合的汙染物總量控制制度。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試點,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生追究制度。各地要充分 發揮首創精神,積極在生態環保改革方面開展先行先試,形成上下聯動的良好局面。 三是結合實際,有的放矢。 要緊密結合地區實際,緊緊圍繞日常工作,始終以改革的思維,紮紮實實地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現實困難,有的放矢地推進每一項體制機制創新,確保改革工作抓到點上、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打好三大戰役, 持續改善全區生態環境質量

  環境質量改善是環境保護的永恆主題,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要求。要把打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三大戰役,作為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環保工作的中心任務,始終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決向汙染宣戰。

  全面強化大氣汙染防治。 全區上下必須保持清醒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紮實推進大氣汙染防治各項重點工作。 一要加強重點行業煙氣治理,積極推進火電、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焦化、水泥等高排放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技術升級改造,確保穩定達標執行。二要全面開展石化行業 揮發性有機物 汙染整治,年底前按計劃完成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治理任務。三要加快燃煤鍋爐整治,大力推進集中供熱,確保完成城市建成區10 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四要繼續推進黃標車淘汰、建築工地揚塵汙染控制、落後產能淘汰、重汙染企業搬遷等工作。五要科學推進PM2.5治理,各盟市要抓緊開展PM2.5 源解析工作,依據解析結果制定針對性的城市細顆粒物減排措施。六要抓好空氣質量預報和重汙染天氣預警體系建設,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確保資料真實有效。各盟市調整、撤銷國控空氣監測點位的,必須報環保部批准。

  積極推進水汙染防治。 “水十條”將於今年 正式出臺,水汙染防治任務更加繁重。各地必須以保障水環境安全和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以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為重點,確保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 一要 加快規劃專案建設。具備開工條件的必須立即開工建設;已開工進度慢的要認真查詢原因,解決問題,加快進度;配套資金不到位的要加大資金投入。所有未建成專案必須落實責任人 。 二要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完成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加強水源地水質監測和管理。嚴格執行《水汙染防治法》,堅決清理 飲用水水源地 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專案,保障飲水安全。三要 強化流域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動態,對水質 不達標斷面,要認真落實整改措施。有關盟市要組織實施好呼倫湖、烏樑素海和岱海治理工程,推動水質持續改善。 四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涉水企業的環境監管,堅決取締非法排汙口。重點對廢水排放量大、影響流域及周邊環境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全面提高企業環境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堅決防止發生汙染事故 。

  著力加強土壤汙染防治。 研究編制全區《土壤環境保護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按照國家要求做好開展土壤汙染防治各項準備工作。繼續加大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力度,對規劃專案進展緩慢、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和企業全區通報;對影響自治區整體任務完成的地區,將嚴格實施掛牌督辦、約談、調整預算資金及區域限批等懲罰性措施。

  四加強執法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環境監管執法是環境保護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礎工作,也是環保部門履職盡責的重要保證。要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完善配套制度,嚴格落實責任,加大執法力度,繼續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一是 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 按照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部署要求,今年將在全區範圍內繼續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全面檢查, 自治區及各盟市、旗縣要在百日專項行動的基礎上, 沿用已建立的組織機構和工作模式, 深入 排查整治 環 境隱患和突出問題 , 做到力度不減、標準不降。進一步健全完善環境執法與公安、司法協調聯動機制,加快案件移交移送,通過及時處理一批典型違法犯罪案件,真正形成震懾作用,努力營造良好執法環境。二是整治園區突出環境問題。 目前,工業園區已出現汙染排放集中、汙染因子複雜、風險隱患突出、汙染事件易發的勢頭,對全區環境安全構成直接威脅。各地要把工業園區作為環境保護大檢查的重點,對園區涉水、涉氣、涉重、危廢等方面存在的環境隱患和問題進行深入排查整治,建立臺賬,限期治理。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理順園區環境管理體制機制,全面清理和廢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嚴格落實規劃環評,把好專案准入關口,抓緊完善環保基礎設施,規範汙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加快建立一體化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和環境風險防控體系,不斷提高園區的環境管理水平。三是 加強配套制度建設。 健全重大環境問題臺賬動態化、 常態化 管理制度,實現 “有進有出、分級管理、落實責任”的目標 ; 建立符合我區實際的環境監管分級負責制, 明確各級環保部門責任,提升監管效能; 制定重大環境隱患和問題部門分工負責制度,有效解決重大疑難環境問題。 同時,完善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制度,健全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機制,做到既要主動正面發聲,又要防止負面炒作。四是有效保障環境安全。深入 開展 環境風險防控工作 , 健全完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推進 核與輻射 省控網建設 ,提升監管監測和應急響應能力。強化固體廢物和危險化學品規範化管理,確保危廢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達標率達到90% 和95% 。

  五發揮職能作用,協調推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加強環境保護既是轉方式的內在要求,也是調結構的重要抓手。要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的作用, 圍繞中心,準確定位,從更高層次、更廣範圍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一是嚴格規劃環評,積極參與巨集觀決策。 組織編制“十三五”規劃戰略環評,從環境保護角度優化經濟發展格局,為促進我區科學發展夯實基礎。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快編制工業園區及 煤化工、 有色金屬加工等重點產 業發展規劃環評,引導產業合理佈局,統籌行業發展與汙染控制,為 推進“五大基地”建設、 加快結構調整、優化產業佈局把好環保關。 二是清理違規專案,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各盟市要嚴格按照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清理整頓環保違規建設專案的通知》要求,抓緊對未批先建、久拖不驗等環保違規專案進行環保備案認定或補辦審批手續。各級環保部門要建立專門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任務分工,定期排程清理整頓工作進展情況,確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務。今年自治區將開展已批未建專案專項清理工作,對於久拖不建專案,將嚴格依據法律和政策規定,撤銷其環評審批手續,收回排汙指標。 三是 優化總量配置,保障 環境要素需求。 積極爭取國家對我區環境政策支援,協調落實差別化的環境總量政策,優先解決火電、煤化工等重點產業所需排汙指標。 通過加大減排治汙力度,努力騰出更多的總量指標,保障經濟發展的環境要素需求。 四是 強化監督管理,把好環評審批關口。 隨著簡政放權力度的進一步加大, 盟市、旗縣承擔了更多的環評審批事項。大家要意識到,下放審批許可權,不是降低標準,提高審批效率,不能放鬆監管。自治區將加快制定 環評分級審批 配套制度,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違規、追誰責的要求,加大監督指導力度,嚴格規範審批行為。各盟市、旗縣也要 強化依法審批意識, 堅決把好專案環評審批和竣工驗收關 。

  六堅持示範引領,進一步加強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

  要緊緊圍繞建設祖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樹立城鄉統籌理念,紮實推進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各項工作。一是加快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在《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初步方案》的基礎上,積極協調環保部加快工作進度,儘快完成劃定試點任務。同時,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加強後續管理。二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建立。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建立工作,指導建立地區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繼續推進生態鄉鎮、生態村示範建立活動,不斷增強生態文明建設的示範引領作用。三是強化自然保護區規範化管理。完善自然保護區基礎資訊調查工作,為實施綜合監管提供技術支援。釋出實施《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從嚴控制範圍和功能區調整。嚴格開展監督檢查,堅決清理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專案。四是加大農村牧區環境保護力度。 積極 爭取國家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專案資金,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動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和服務向農村牧區延伸 , 努力改善農村牧區環境質量。同時,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積極開展流域生態健康評價等工作。

  七狠抓基礎工作,不斷提升全區環境管理水平

  加強基礎工作是完成環保各專案標任務的重要保證。今後一個時期,要以建機制、促投入、抓基層、強隊伍為重點,推動全區環境保護工作上臺階、上水平。

  積極構建“四個平臺”。 一是 建立環保基金平臺。 將排汙費、排汙權交易資金作為政府引導性投入,按照不低於1:10 的比例放大,帶動社會資本投入,拓寬環保投融資渠道,有效解決環境治理資金不足問題。自治區經濟工作會議和人代會對此已作出部署,我們將成立專門機構,加大推進力度,確保儘早啟動執行。二是健全 技術服務平臺。以自治區環科院為主體,有效利用相關 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科研資源,在引進推廣先進適用技術、開展科研課題研究和專案中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進行廣泛交流合作, 為環境保護提供技術服務支撐。三是完善總量管理平臺。以自治區排汙權交易平臺為載體,結合建立汙染物排放許可制度,積極開展排汙權有償使用、指標收儲、融資租賃業務,實現總量資源的流轉調劑和優化配置。四是建立環保產業發展平臺。 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大力發展環保產業,積極推行第三方服務,全面提升全區環保產業發展層次和 技術裝備水平。

  加快推進“五個創新”。 一是創新環境管理方式。推進環保業務和 資訊科技的深度融合,不斷提升全區環境管理的精細化、資訊化和專業化水平。 二是 創新專項資金管理模式。今年自治區環保專項資金也將切塊下達到盟市,自治區不再審批專項資金專案,工作重點將轉到把握資金投向、加強專案管理、實施績效考核上來。各盟市要嚴格把好專案審批、資金使用等關口,用好審批權。自治區將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各盟市近兩年汙染防治和能力建設資金開展專項審計,保證專款專用。三是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現有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力度,加強綜合管理後備人才培養,通過選拔、交流和引進第三方等多渠道,創新專業技術人才引進方式。園區和企業要配齊配強環境管理和技術人才,確保環保工作有人管、能管好。四是創新環保宣傳手段。在加大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宣傳力度的同時,充分利用網路、微博、微信、簡訊等方式,把專業的環保知識和法律簡單化、通俗化、大眾化,使公眾易於接受。繼續加大新環保法和配套規章制度宣傳普及力度,落實普法責任,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務。五是創新“十三五”環保規劃編制思路。堅持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原則,統籌做好“十三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既要與國家環保規劃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緊密銜接,又要與其他行業規劃有機統一;既要有前瞻性和預見性,又要量力而行、目標可達。通過確立科學的目標指標體系,提高規劃對全區環保工作的指導性。

  八落實主體責任,深入推進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

  全面貫徹落實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關於從嚴治黨的八點要求,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從嚴抓班子、從嚴帶隊伍,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做到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嚴格履行“一崗雙責”。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自治區紀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 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堅持“一案雙查”, 實行“一崗雙責”, 確保 黨風廉政建設 各項要求 貫穿到業務工作 全過程,傳導落實到每個基層黨組織和領導班子。不斷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突出抓好權力執行監控機制監督檢查,積極開展廉政教育、宣傳和文化建設, 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堅定不移 地 落實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自治區28 項配套規定 , 盯住關鍵環節,查處突出 問題, 持之以恆糾正“四風”。進一步抓好教育實踐活動成果轉化,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以優良 作風推動工作,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同志們,20xx 年全區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已經明確,關鍵是 狠抓落實 。 希望大家嚴格按照此次會議的部署要求,堅定信心,攻堅克難,開拓創新,履職盡責,確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各專案標任務,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築牢祖國北疆生態安全屏障做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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