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協議書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在我國工程專案建設中,管理部門職能轉變滯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不清、管理職能分散等諸多問題,直接影響了我國建築企業建築安全管理的效益,增加了生產成本。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甲方:xxxx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將西都大廈工程發包給乙方承建,特訂立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廈及比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甲方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和具體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做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圍內的甲方相關安全責任條款,按標準撥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基本費、現場考評費及獎勵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專案經理是乙方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西都大廈工程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承擔總承包責任。

  2、乙方應當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廈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專案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西都大廈施工全過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相關記錄。

  3、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路,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人員,明確職責,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4、乙方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業環境條件等專項安全約定,由雙方另訂專項協議或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報審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經協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本協議書適用於建設單位直接發包施工、總承包單位配合或提供相關服務的具體情況。

  本協議書的宗旨是:在建設單位的統一領導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共同負責,為建設單位服務,齊心協力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各項施工任務,確保本工程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一、建設單位的責任、權力和義務

  l、審查分包單位的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人員相關證書等,不能將施工專案發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或個人。

  2、審查分包單位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稽核與審批手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將分包單位的上述資料送總承包單位備案。

  3、協調分包單位與總承包單位之間發生的施工配合事項,並以書面形式告知總承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承付配合費。

  4、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責協助分包單位做好搶險、

  救人及現場保護等相關工作。

  5、檢查分包單位和接受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提出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及有關問題,有權對分包單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總承包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l、按時完成建設單位交辦的各項施工配合工作,服從總包方施工管理。

  2、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監督,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實施統一管理。

  3、分包單位使用總承包單位的機械、臨電、腳手架等裝置設施雙方須辦理交接手續,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

  4、發現分包單位施工現場有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隱患時,一是有權立即採取相關措施以免發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書面形式儘快通知建設單位,促使分包單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設單位檢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標準。

  5、對分包單位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及相關工作提供幫助。

  6、對分包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配合應急救援搶險。

  7、由於總承包單位或總承包與分包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分包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l、貫徹落實國家及深圳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包施工區域和分包專案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部責任。

  2、服從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3、對由總承包單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負有全部責任,並按有關標準設臵安全標誌。在進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業前,須以書面形式告之相關單位及人員,要有相關單位人員接收簽字手續。

  4、對分包範圍內的施工用電及生活用電負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裝置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5、使用總承包單位的機械、臨電、腳手架等裝置設施雙方須辦理交接手續,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和“機、電、架裝置設施驗收移交單”。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裝置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深圳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特種裝置時,應在使用前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

  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並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8、按照深圳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其它事故隱患,應向總承包方及時報告。

  9、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合法使用勞務作業人員,辦理勞務註冊及相關保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10、使用總承包單位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前,應與總承包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並承擔經濟損失。

  11、服從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2、由分包單位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或導致總承包單位和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分包單位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和全部經濟責任。

  13、由總承包單位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分包單位有義務負責處理善後事宜。

  14、由雙方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小時內向總承包單位報告,由總承包單位及建設單位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四、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需另行註明事項可在補充條款中說明。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六份,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各執二份,三方蓋章簽字生效。至分包單位工程專案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撤出本施工現場後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總承包單位蓋章

  專案經理簽字

  分包單位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施工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篇3

  工程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分包單位與工程承包單位已經簽訂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分包單位基本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

  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期:

  2、責任範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專案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責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專案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並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 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並督促實施。

  5.3 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予以制止。

  5.4 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5 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多個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總包、監理單位等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分包單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

  6.2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3 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填報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

   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6.5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嚴禁安排上崗操作。

  6.6 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並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6.7 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單位的職工在操作中的違章作業人員進行督促,及時糾正事故隱患。針對實際工作中的不安全問題,佈置交待注意事項,做好班前交底,並做好記錄,定期向甲方報送。沒有安全員在現場管理,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6.8 落實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並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嚴禁安排操作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加班。

  6.9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防滑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並當書面告知作業人員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6.10 對施工範圍內本單位的臨時施工用電負有管理責任,所有用電必須符合有關用電標準。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裝置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用大型機械裝置時,應向甲方備案並有具體的施工方案。

  6.11 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力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定障礙。

  6.12 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13 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14 負責為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對突發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

  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8、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9、補充條款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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