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寶貝散文欣賞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很多人不需要再見,因為只是路過而已。遺忘就是我們給彼此最好的紀念。今天我們來看一下。

  :漂亮女孩

  我覺得我文字裡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觀念中的漂亮。

  她們通常只有兩種裝束。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腳穿球鞋。冬天是舊的仔褲,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裝外套。頭髮是長的,有時候會扎鬆鬆散散的麻花辮子。

  比較經典的是小說《一個遊戲》裡面所描寫的:穿著髒的仔褲,褲管捲起,邊緣已經磨得起須。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蕩蕩地裹在身上,能從領口看到脖子的肌膚。羽絨外套,球鞋。蒼綠色的貝納通棉圍巾,很皺。黑髮凌亂,臉上的面板很乾燥,有起皮的碎屑。但是沒有任何化妝。

  這樣的女孩,看過去常常讓人感覺曖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淡漠的,但你能感覺到她內心潮水的暗湧,也許在某個無法預料的時候她會突然地激烈,讓你窒息。

  有一點點落拓,一點點純真。笑起來的時候,會顯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語。但你知道她是一棵詭異的植物,會開出迷離的花朵,散發辛辣的氣息。

  我把對女性的審美觀,用一種極至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裡的角色裡面。就如讀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說,其實只有兩個人。一個名叫安的女子。一個名叫林的男人。他們輾轉於不同的情節和結局,在時光和情慾的路途上顛沛流離,始終未曾逃脫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遠只是一個女孩。林是模糊不清的陪襯,就像一片濃重的陰影,在拍照片的時候,會顯出人物的孤獨感。他們的關係就是如此。他們之間的愛情因此而顯現出本質來。殘酷的。並且無法靠近。

  因為我的自戀,我文字裡的女孩,永遠都是獨自在拍著一幅幅被襯墊著的照片。很寂寞。但是美。

  我從來沒有嘗試過光腳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細帶子的涼鞋,不穿絲襪。因為我喜歡小腿和腳趾裸露在陽光和涼風中的感覺。有時候,會嘗試塗珍珠色的指甲油,讓乾淨的指甲閃爍出一點點明亮的光澤。這些小細節常常會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說裡的女孩是穿球鞋的。雖然一樣的喜歡光腳。在ESPRIT的專賣店裡,曾經看到一張廣告畫。夏天深綠的樹陰和斑斕的花叢下,幾個年輕的女孩擠在一張木椅子上晒太陽。她們穿的是印著小碎花的布裙,頭髮鬈曲濃密,神情懶散,只是一律都穿著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著泥和草汁,是繫帶子的那種。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麥色的面板。健康清醇。覺得照片拍得很好。

  看著那張廣告畫的時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種美麗就是如此。

  從來沒有穿過套裝和高跟鞋。會覺得它們像一個框子,而靈魂的某個部分總是因為不適合這個框子而被束縛得難受。

  喜歡自己能擁有一些不用費心去照料它,穿起來如魚得水般的衣服。一整個冬天,只需要幾條舊的仔褲,幾件黑色或菸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

  買過G-STAR的粗布褲子和男裝外套,因為這個北歐牌子的款式,看上去像個隨時處於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樣的人,會在陽光下眯縫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氣中的花香。會在路邊咖啡店裡蹺起腿來打瞌睡。會把喜歡的人推倒在牆上粗暴地親吻她。會在風塵僕僕的路邊扛著沉重的行囊搭順風車。

  在衣服上能夠找到我們想要的某種理想的氣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為這些看上去好像是在路邊順手撿來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費。不覺得自己是個有名牌情結的人。從不去美美百貨或者錦江迪生。但是喜歡G-STAR。雖然它通常男裝的款式較多。

  參加頒獎會的時候,穿著一條灰色的粗布褲子和黑毛衣走到舞臺的燈光裡面。燈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舊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覺得因此而很調和。那些近千元買來的布褲子或者翻絨皮鞋子,會狠狠地穿它們,把它們穿舊,穿髒。

  我的論調是,貴的髒的看上去很舊的東西,都是有品位的象徵。

  衣服,鞋子,首飾,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戒指

  在《暖暖》裡面,我描寫過一個銀戒指。是城在百盛買的送給暖暖的禮物。那是他們在上海見的最後一面,暖暖離去以後一直用一根紅絲線掛著它。

  因為這是用來溫暖回憶的信物,即使已經和最愛的人告別。

  我覺得戒指是一種特殊的首飾。它所承擔的寓意太沉重,所以並不是能隨便用來裝飾的首飾。所有的鑽石廣告總是充滿了愛和諾言的光澤。而有時候,一枚普通的戒指,會因為時間的撫摸和往事的浸泡,而變得貴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時候,她會感激生命中曾經擁有的這枚戒指。是和最愛的人見的最後一面。那時候愛情還沒有來得及淡卻,而心已經蒼老……

  我有這樣的一枚銀戒指。同樣是在上海的百盛買的。它的名字叫瑪格麗特。放在我手裡的時候,它被裝在一個淺灰色的絲絨小袋子裡。我把它拿出來,它很明亮。很簡單。戴在無名指上剛好,戴在中指上會有點緊。但是看上去非常的乾淨和雅緻。

  有時候我會把它拿出來,放在手指上。很長時間了,它有些發暗。但是摸在手裡依然清涼光潤。這是一個人送我的。然後我們分別了。再也沒有見到。

  母親曾經送給我兩個戒指。一個是她戴了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紅寶石戒指戴在一起。那枚戒指是黃金做的,暗得發亮,是被歲月沉澱以後的鬱重。上面有兩顆小粒的紫水晶。俗氣而溫情。

  我常常會這樣想,如果某天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裡,衣食無靠的時候,我會不會拿這枚戒指去當。一層層地開啟包皮裹著它的棉布,把它拿出來擦亮,然後遞給當鋪裡的老闆……好像一個久遠年代裡才會發生的故事。而母親送的戒指,就是這樣寄託著深切的關注和擔憂在裡面吧。可以放在身邊,一直保護著漂泊路途上的心。

  16歲的時候,母親覺得我長大了,就帶我去珠寶店裡,讓我挑一個自己喜歡的戒指。我挑的是一枚簡單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紋。那時候學校裡也有時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歡戴,一直把它放在一個紫紅金花的絲綢盒子裡,藏在抽屜裡。

  這個戒指在那時候算是比較值錢的,所以也就把它當做了自己的一筆小財富。後來,過了挺多年的,一個朋友過生日,剛好自己處於最落魄的時候,手裡沒有閒錢給好的朋友送禮物。想了半天,就從首飾盒裡拿出這枚惟一值錢的戒指,給他寄了過去。

  那時候看電影《滾滾紅塵》,在家裡隱居寫書的韶華,收到能才託人送過來的信,順手就從枕頭裡掏出一枚金戒指給送信的人付了小費。能才後來見到韶華,把戒指還給了她。他說,以後不要把貴重東西胡亂送人。語氣很認真,眼神卻很憐惜。

  也許韶華是這樣一個率性的需要照顧的女子,所以最終他愛上了她。

  有些人的靈魂會比他的物質要富足得多。因為自由。

  過了不久,又是這個朋友,從遠方的城市寄了一枚戒指給我,也算是禮物。一樣的白金戒指,只是看上去幼細了一些。但是我卻不喜歡。我想我16歲時候的眼光已經和現在不同。就像喜歡的人,曾經喜歡過,可是最後卻發現自己的心變得這樣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過了。

  自己也買過戒指的。是一枚銀戒指。在路上經過金鋪的時候,看到擺在櫃檯裡的一排戒指裡面,有一隻小蝴蝶花紋的。戴在手指上的時候,那隻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種靈性的氣息。

  我買下來的時候非常便宜。我想也許只有我才覺得它是這樣的美。否則,空守在時間的等候裡,它會很寂寞。因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時候會在情緒好的時候戴著它玩。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襯衣或者黑色吊帶裙,把頭髮紮起來,稍微塗一些銀色脣膏,然後戴上發暗的線條疏放的銀戒指,它的靈性就被襯托出來。

  那時候很喜歡在電視上看一個鑽戒廣告。兩小無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樹上,男孩用紫色的小雛菊編了一隻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綻開。然後他們長大了,女孩披著純潔的白紗,看著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上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閃亮的鑽戒。

  幸福,諾言,真愛。鑽戒廣告裡重複的美麗辭藻,總是這樣的讓人心動。

  亦舒的小說《喜寶》裡有一段描寫,喜寶決定做富商的情婦,提出的第一個條件是讓他開張支票買鑽戒。喜寶挑了珠寶店裡最大顆的鑽戒,戴在手指上因為太重會歪在一邊。可是她戴著它,在寂寞的時候轉動它。

  如果沒有很多很多的愛,有很多很多的錢也可以……喜寶也許感覺自己受到了安慰。這一刻她這樣富有,可是又這樣的貧乏。因為這是一個自己買給自己的鑽戒。

  所以,看到珠寶店裡的戒指,會想只有鑽石是不能隨便買給自己的。不僅僅因為它的昂貴,還因為它所需要的漫長等待。等待生命中一個人的出現。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實踐的諾言。

  這是惟一需要用靈魂交換的戒指。

  我並不是一個喜歡戴戒指的人。也許我會把戒指串一條絲線戴在脖子上,卻無法忍受它對手指長久的束縛。戴著戴著,我就喜歡把它摘下來。我發現我的手指原來是這樣的酷愛自由。所以我想我肯定也是一個不喜歡戴婚戒的女子。但是我會希望愛我的人送我一顆明亮的小鑽石。

  明亮堅硬的小石頭,等到老去的時候用來溫暖自己的心。雖然諾言和愛也許已經一去不復返……可是依然能帶來安慰。

  南方八月

  到達另一個城市的時候是黎明。南方潮溼溫暖的夏天早晨,天空是迷離而寂寥的藍。剛下過一場雨。空氣清新得透明。

  背上的NIKKO還是很沉。礦泉水和藥片都在。買的那件棉織的開襟上衣,舊舊的玫瑰紅。是自己喜歡的。想著可以配一條小碎花的棉布裙子穿。麻編的球鞋。塗一點點淡粉色的胭脂。在火車的臥鋪上,把它整夜地蓋在腿上。還能聞到棉的淡然清香。

  想著我還能為你流浪多久。為你美麗多久。

  在陽臺上看到的白色茉莉。小小的柔軟花朵。在暮色中有了褐色的枯萎痕跡。就好像時光在心底留下的紋路。黯然的。

  這個古樸沉鬱的城市。是我宿命中飄忽的線索。空曠的街道。還有兩旁高大的法國梧桐。喜歡它帶一點點的荒涼。一點點的慵懶。似乎恍然。歷史沉澱。悄然無聲。它負載太多的前世和今生。

  好大的雨。在豆漿店裡,看著玻璃門外暗淡陳舊的磚牆。那一刻,懷念我的《Irish Music》。漸漸相信,它們是靈魂深處的一些聲音。

  在這樣的午後。是離你這樣遙遠的一個女孩。平淡的時光。

  告訴過你,也許會寫一段新的文字。我的南方八月。

  在百貨公司看到的那瓶香水,是西班牙的。海玫瑰。很詭異的名字。拿過來聞,是淡淡的氣息。有些憂傷。

  還是午後突如其來的大雨。南方的夏天瀰漫水霧。從街對面跑到百貨公司的那一段路程。聽到自己暢快的心跳。在寬闊的大街上跑過去。成排的汽車停止在紅燈後面。突然感覺像一隻鳥。裙子溼溼地裹在身上。店裡的冷氣撲面而來的時候。凍得笑了。

  二樓有個咖啡走廊。到處瀰漫著咖啡濃郁的芳香。放著音樂。是一個男人溫柔的聲音,在那裡低聲地唱,謝謝你曾經愛過我。重複的。

  在試衣鏡裡看到自己寂靜的眼睛。

  去牙科看那顆剛開始長出來的牙齒。

  它是這樣的疼痛。是還沒有完全長大嗎。它長得如此艱難。麻醉的時候,想起李碧華的文章。有些感情是指甲,剪掉了還會重生,無關痛癢。而有些是牙齒。失去後永遠有個疼痛的傷口。無法彌補。血肉模糊的。絕然割捨。

  醫生艱難地拔這顆長了一半的牙齒。在心裡對它說,你走吧。我不要你了。然後它走了。留給我一道縫著線的創痕。在疼痛中緩慢癒合。

  無論如何。我想我已經可以忍受。一言不發。像個沉默的男人。

  深夜的時候想起來喝水。

  看到窗外的高層公寓,似乎可以觸及漂浮白色雲朵的夜空。想著心裡如果有個愛過的人。又暖又美的往事。心裡即使有些惆悵。

  時光蒼涼。然後感覺眼淚依然清澈。

  不是愛的人就可以和他在一起。宿命給我們的結局,只是叫我們攤開手心。裡面是空洞的。沒有諾言。也沒有永恆。

  少年往事。愛恨糾纏。放棄以後才獲得自由。只有彼此能平淡相處的人,才能長久。

  然後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我迷路了。公車把我帶向郊外。我知道我的方向搞錯。可是我安然地坐在陽光下,看著窗外的夏日風景如風掠過。

  很多時候,我都是一個沒有方向的人。走到哪裡就算哪裡。

  沒有家的人,就可以把任何一個地方都當做家。我知道。我是知道的。

  不會愛的人,也可以愛上任何一個陌生的人。我也知道。

  然後眼淚就輕輕地掉下來。

  送給你的戒指你很喜歡。戴在手指上直到它磨出戒痕。

  可是我最不喜歡的首飾是戒指。因為不喜歡束縛。自由慣了。

  收藏一個細細的銀戒指。想等它很久的時候,再看看愛情是不是蒼老得面目全非。所以我不喜歡你送我戒指。

  有時候,我想你只是在身邊,看著我。安靜的。平淡的。

  也許我也已經蒼老。

  在火車的暗淡燈光下,拿出杜拉斯的《物質生活》,進行漫長的閱讀。

  杜拉斯寫夜裡的最後一個顧客。她寫著:我們哭。要說的話都沒有說。我們後悔彼此並不相愛。我們根本什麼都不知道。而他這個人,和別人也沒什麼不同。就像是夜裡遇到的最後一個顧客。

  一個15歲就陷入無望愛情的女孩。從此殘廢。在孤獨和酗酒中打發一生。只有寫作是惟一的安慰。杜拉斯。她的眼睛如此美麗。因為美麗而過早地凋謝。

  想起《情人》那部電影裡的旁白。女人的聲音平靜地敘述。敘述她生命中最初的一條河流。沒有任何傷痛。只有回憶。所有的情緣都被歲月沉澱。

  不知道在郵船漸漸離開碼頭的時候,伏在欄杆上的女孩,看著岸上永遠不會再見的男人。她內心的感覺。可是電影鏡頭上,只有她淡漠的眼神。

  她只是看著他。什麼也不說。

  火車在夜色中穿行遼闊空曠的田野。漆黑的窗外偶爾有疾駛而過的火車,在交會時發出刺耳的呼嘯。好像閃電一樣明亮。有時火車停在那裡。看到對面的軌道上也有一列。緩緩地開動了。陌生的人群坐在那裡。一張張也許不會再見的面容。偶然地邂逅。

  一些人在生命裡出現過。然後消失了。還有一些人。停留了很久。然後也消失了。

  喜歡那些沉寂的綠色山脈。神祕的。無法捉摸。還有小小村落的燈火。在拂曉的薄霧中,隱約閃爍。裹著毯子,把臉靠在玻璃上,凝望著田野無法言語。深夜的時候,不斷地驚醒。火車停靠過一個個站臺。繼續前行。

  我知道它帶我去很遠的地方。

  我知道我漂泊太久。已經疲倦。

  八月南方。陽光充沛。雨水清涼。空氣中有茉莉和木槿的清香。

  黃昏散步的時候,看到安靜的鳥群。它們一圈圈地盤旋在城市的上空,不斷地變換各種隊形。看起來似乎是快樂的。

  秋天快來了嗎?

  天藍藍的日子。我為你停留。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個漂亮女子,會看著她,和她擦肩而過以後,再轉過頭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個背影,那我必定會趕上去滿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標準也許簡單,但是又很挑剔。覺得一個人的臉長得太完美無缺,實際上就是平淡。喜歡的臉,是有一些屬於個人化的小標記的。比如眼角下的一顆淚痣,隱隱閃爍著曖昧的情慾。鼻樑上的淺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氣的小精靈。或者翹翹的鼻尖。或者是笑起來的時候眯得彎彎的眼睛。都有說不出的嫵媚和靈性。

  那些冷若冰霜,豔若桃李的女子,如果再加上衣著光鮮,舉止矜持,總是讓人感覺索然。就像我每次看到中國的模特兒,總覺得她們像高大的橡膠人。因為沒有個性化的特質。這永遠都是中國模特走不到國際舞臺巔峰的困頓。而瘦小的KATE MOSS因為她的小雀斑和淡漠的眼神,讓人感覺到衣服後面的生命力。是有著強烈的表達力的。

  舒淇拍的RED EARTH的化妝品廣告很漂亮。鬆綠的眼影,玫瑰紅的胭脂,用在她的臉上,就是有著豔麗而天真的神采。眼睛明亮無邪,又隱含著小動物般的野性。好像一隻小貓,等待著你的愛撫,可是在你撫摸它的時候,它又會突然地輕輕咬你一口。

  這樣的女子總是討人喜歡的。你可以想象到,她不會對你遮掩什麼或者吞吞吐吐。她會很直接,那種直接是純真而尖銳的。你因為其中的純真而不設防,所以就會因為其中的尖銳而受傷。所以這樣的女子又是有殺傷力的。

  同時她又是情緒化的。她不會太壓抑自己的感情。高興的時候會有纏人的甜蜜,悲傷的時候會淚如雨下。

  真性情的女子,總是容易帶給別人愛情的感覺。

  :人淡如菊

  每天晚上下班以後,獨自去南京西路的日本壽司店吃晚飯。從北京西路走到南京西路,15分鐘左右的路程。

  夜晚7點左右的壽司店,燈光明亮,不時有鐵板燒灼耳的尖叫聲。穿著藍襯衣和白色圍裙的乾淨的男人,從垂下的長長布幔裡探出頭來,戴著手套的手裡還捏著一隻壽司。大幅的玻璃窗外是夜色正濃的南京西路,車流和人群,紛雜地交錯。

  店裡有微微蓬鬆的米飯,三文魚橘紅色的生魚片,生菜沙拉,醬湯,蒸蛋。城市生活,緊張的工作,對一個女人來說,回到家裡獨自做一頓飯給自己吃,喪失掉所有溫暖的意義。而在空調適度的乾淨店鋪裡,吃一頓乾淨而營養搭配合理的晚餐,感覺是關愛自己的。身體和心都得到了舒緩和放鬆。

  常常我看到一個獨自吃晚餐的女人。我們之間相隔了一個空的位置,放著她大大的手提包皮。她的晚餐內容很簡單,一碟魚子壽司,一盤清炒蘑菇,生魚片,還有一杯清酒。她神情自若地坐在那裡,吃得緩慢而悠閒。有時候側著頭看窗外的燈火璀璨,很安靜的,好像想著一些心事。

  30歲左右的女人,不是很漂亮。但是有一種乾淨的淡定的味道。穿中式的藍印花上衣,簡單的短髮,面板很好。耳朵上戴雅緻的小顆鑽石耳釘,手指上一隻戒指也沒有。我能夠用直覺判斷看到的各種陌生人,通過她的神情,味道和細節。所以我相信她應該是一個大機構裡主管級的人物,單身,有很好的經濟基礎,獨立。自由。

  她拿筷子的那隻手,手指透露出寂寞而優雅的氣息,一隻碧綠的玉鐲子輕輕地從瘦的手腕滑落。是個有故事的女人,耐人尋味。

  一直習慣看到那些一到30歲就迫不及待在臉上濃妝豔抹的女人。在中下層的商場櫃檯後面,在農貿市場的滿地泥濘中,在擁擠不堪的公共汽車裡面。用著低劣化妝品的臉,會有突兀的完全不配合衣服的鮮紅脣膏和堆積在一起的慘白厚粉。那種惟恐青春逝去而極力挽留的侷促,讓人感覺悲哀。而且脾氣通常異常暴躁,小小一個吃虧就可以被仇恨和咒罵,因為貧乏,性格亦變得自私和貪婪。曾經如花的容顏和清澈的心情一去不復返。整個人被生活,被家庭,被孩子和丈夫完全壓垮。無力翻身,亦無處可逃。

  也許一到30歲的女人,是會失去安全感的。如果缺乏自信,如果不獨立和聰明。會活得很辛苦。還沒有嫁出去的,會急於尋找長期飯票,因為自己無力在社會上打拼,開拓有價值的前程,擔心被淘汰,溫飽會有問題。而男人是越來越挑剔和自私了。他們沒有興趣去供養一個無用的女人,除非她很美貌。愛情變得不可信任。如果有了孩子,又常會把自己丟掉,整個人都交付了出去,肥胖,邋遢,都不在乎。等到發現身邊的男人開始把視線轉移到門外,呼天號地,無法自控。女人的歇斯底里,常常是因為缺乏自信。因為她的精神支柱是在以別人為基礎。

  而我相信逼仄殘酷的城市生活,自己用雙手撐起來的天空,才最晴朗。就像那些走在社會潮流尖端的女人,她們會越來越美,隨著年齡的增長,釋放的味道也更宜人。我喜歡那些到了30歲還神定氣閒的女人。喜歡她們有自己的工作,聰明果斷,為社會創造價值。喜歡她們選擇簡潔的衣服,用進口的化妝品。喜歡她們因為生活的磨礪和沉浮,而越來越沉著和平靜。喜歡她們不依賴男人,但有欣賞男人的好品位。喜歡她們為自己而活,懂得珍惜自己的感情,關心自己的健康。喜歡她們懂得付出,充滿柔情,而又冷靜地和感情保持距離。喜歡她們享受獨處的快樂。喜歡她們的成熟。

  那天對朋友說,覺得女人最美麗的時期是兩段。15—17歲,花蕾初綻的清醇甜美。然後是靠近30歲的時候,因為經歷過很多的世事,眉目之間有無人得知的祕密,人淡如菊,更顯不羈。但前提是她必須是一個懂得享受生活和工作的女人。她的錢不是靠男人的給予,所以她不會刻意裝扮自己,不會為誰而改變。她能安排自己,能控制自己,能支配自己。

  這是愛自己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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