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山東養老金調整在近期可以說是讓不少山東退休人員受益。那麼是如何實施的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歡迎閱讀!

  :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這次的調整方案是根據全國養老金上調5.5%來調整的,山東今年的養老金預計將上調100元/人,上調幅度5.5%。

  據小編了解到,淄博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又上調啦!小編從淄博市居保處瞭解到,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85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00元每人每月,新標準從7月1日起執行。

  目前,淄博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年繳費標準統一設為100元至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於重度殘疾人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可自願選擇一個繳費標準按年度繳納,多繳多得。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

  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流動就業人員退休後到哪領養老金

  近日,山東省人社廳印發《關於轉發人社部規〔2016〕5號檔案明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參保人員繳費資訊歷史遺留問題、重複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以及城鎮企業成建制跨市轉移等相關政策。

  那麼,省內跨市流動就業人員,其養老關係轉移接續後,該去哪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待遇領取地的確定,《通知》明確了四種情形。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此外,跨省或跨市流動就業人員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時,對於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係的相應文書。

  關於繳費資訊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由於各地政策或建立個人賬戶時間不一致等客觀原因,參保人員在跨省或跨市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時,轉出地無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繳費資訊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繳費資訊無法在轉入地計發待遇的,轉入地應根據轉出地提供的繳費時間記錄,結合檔案記載將相應年度計為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相應計發過渡性養老金,但不重複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

  關於重複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實施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按規定清理其養老保險關係時,凡與本人協商不一致或難以取得聯絡的,經相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溝通確認後,可以先保留其數額最高的基本養老金繼續發放,其它暫停發放;待協商一致後,再按規定辦理。

  廣大退役軍人十分關注其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問題,《通知》對此專門作出規定:退役軍人跨省或省內跨市流動就業的,在轉移其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的退役養老保險補助時,個人賬戶規模***比例***由繳費工資的8%調整至11%,並按11%計算轉移;統籌基金,仍按繳費工資的12%轉移。

  關於城鎮企業成建制省內跨市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處理。《通知》明確,在省、市政府主導下的規模以上企業成建制轉移,按照省政府統一要求或根據兩市協商,合理確定方案,妥善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

  據悉,《通知》自2016年11月30日開始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9日。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標準

  調整面向去年年底前退休人員

  今年調整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第一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範圍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機關和企業養老並軌後,今年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除掛鉤調整外,每人每月定額增70元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按照國家要求,此次養老金調整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方式,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什麼是定額調整?省人社廳職工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體現公平和制度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70元。

  除定額調整外,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其中,第一部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均按2015年底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調整。第二部分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採取不同的辦法。對於高齡退休人員,除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外,養老金調整將適當傾斜。

  企業一次性補繳人員 納入統一調整辦法

  據瞭解,今年首次將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納入統一調整辦法,其定額和掛鉤調整與其他企業退休人員執行相同政策,高齡傾斜標準與其他人員也一樣。此外,企業退職人員將與退休人員執行統一調整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員的80%確定。

  “廣大退休人員可以放心。目前,我省各地正在加緊開展工作,確保及時足額將增加的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今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有序開展,從2016年1月到本地落實期間增發養老金都會足額發放。

  這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目前,我省今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穩步有序開展,可以確定的是,調整養老金的執行時間不會改變,從2016年1月到本地落實期間的增發養老金都會足額予以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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