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薪酬管理制度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業務員是公司與顧客溝通的橋樑,有必要嚴格規範業務員的日常工作行為,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根據公司體現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了加強公司管理,激勵公司員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業務人員薪酬由底薪、佣金兩部分組成。

  二、底薪

  2-1標準:

  片區經理月薪1200元+每月過程考核獎***詳見過程考核實施辦法***

  業務助理月薪1000元+所屬片區經理過程獎的30%

  初級業務助理月薪:本科900元,專科800元***不參加過程考核***

  注:新聘用員工實習期***2個月***本科700元,專科600元,實習期滿自動轉為初級業務助理

  2-2底薪發放時間為每月5日,出差人員回公司後領取底薪。

  三、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標準:佣金=提成-分擔費用-失誤損失***包括本政策、業務管理制度、市場財務制度、業務人員業務費用制度範圍內的所有應承擔的損失***

  3.1.2年底貨款兩清、賬目明晰的,春節前可發放全部佣金.

  3.2提成標準:提成=淨回款***返利除外***×提成係數

  3.2.1提成係數***指標均為百分比***

  業務代表是企業的一線人員,合理的薪酬體系能充分調動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原先幹多幹少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的大鍋飯制度已經被幹多拿得多、幹少拿得少的制度徹底更替,至於業務人員到底該拿多少?企業在發薪水的時候究竟發多少?這需要企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買力”和“賣力”市場永遠是矛盾的,但決非不可調和,而調和的關鍵點就是制定一套合情合理的薪酬體系,它是留住人才、維持企業發展的原動力,筆者根據多年服務眾多企業的經驗,總結出六套薪水制度,其中前三種薪水制度比較常見,而後三種薪水制度目前也有不少企業正逐步施行。

  1、高底薪+低提成

  以高於同行的平均底薪,以適當或略低於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國內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國內某家電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為4000,提成為1%。屬於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容易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是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業務代表不容易輕易進去,門檻相對高些。

  2、中底薪+中提成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於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很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目前打部分國內企業採取的是這種薪水發放方式。

  3、少底薪+高提成

  以低於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標準,以高於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無須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對於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一定的吸引力。

  新的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這種薪水制度,往往造成兩種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能力弱的常常吃不著。

  4、分解任務量

  這是一套比較新的薪水發放原則,能夠公平地給每個業務代表發放薪水,徹底打破傳統的底薪+提成制度。

  某公司共10個業務代表,在XX年4月份制定的銷售任務50萬,那麼每人的平均任務是5萬,當業務代表剛好完成屬於自己的任務額5萬的時候,就拿到平均工資3000元,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平均薪水×完成任務÷任務額=應得薪水。

  按照上面的例子來計算,當一個業務代表完成10萬的銷售,那麼應該得到的薪水就是6000元。這種薪水制度去繁就簡,讓每個業務代表清楚地知道可以拿多少錢。可充分激勵優秀的業務人員,並且可以讓濫竽充數的業務人員根本混不下去。

  5、達標高薪制

  顧名思義,這是一個達到標準可以拿到高工資的薪水制度,對於業務人員來說,有一個頂點可以衝刺,這個頂點並非遙不可及,應當讓10%左右非常有能力的業務人員拿到。這樣才能激發更多的業務人員向目標衝刺。

  某銷售公司採取達標高薪制,給業務代表開出的薪水是10000元/月,銷售人員必須達到20萬的銷售業績才能拿到這1萬元的薪水,業務代表平均距離20萬元中間的差距,按照8%扣除,譬如完成了10萬,實際薪水只能發放XX元。

  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

  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實際任務額***×制定百分比=應得薪水。

  這裡的“制定百分比”非常關鍵,應略大於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

  6、階段考評制

  該薪水制度採取的也是底薪+提成制度,也是常規按月發薪水,但有一項季度考核指標,採取季度總結考核的方式。具體*作方式是每月發放薪水的時候,提成不完全發放,譬如提成只發放3%,剩下的5%要到三個月後,按照總業績是否達標進行綜合考評,然後再發放三個月的累計提成薪水。

  該方式能有效杜絕業務人員將本應該完成的業績滯後,或提前預支下個月的業績,並且有效減少有能力的業務人員幹不滿3月就走人情況發生。對於業務人員來說,每三個月都有一筆不少的“額外”薪水,相當於一年多發了4次薪水,從心理的暗示效應說來說,對業務人員也是一種不小的鼓勵。

  當然,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六種,無論哪種薪水制度,留住人才並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一說,只有發對了薪水或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對於一些人才流動性大、業務人員普遍對薪水怨聲載道、員工普遍缺乏工作激情的企業來說,適當變化一次薪水制度,也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涵蓋業務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 凡公司業務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 業務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

  第一條 業務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二條業務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條之所以嚴厲,是因為在銷售業務領域,矛盾特多,比如搶單等現象***

  第三條業務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業務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四條公司本著充分保障每個業務員利益的原則,嚴禁業務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為。搶單,是指甲業務員在洽談的業務,乙業務員利用關係或以讓出自己提成點數等別的手段搶走此業務;劃單是指,甲業務員將自己的單劃到乙業務員的名下。公司一經發現有搶單或劃單的行為,扣除雙方當月全部工資及獎金,並在全公司通報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

  第五條業務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比如燈具,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六條業務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著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條業務員應具備職業操守,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祕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業務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一條 業務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具體獎懲規定詳見《業務員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條業務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此項規定旨在發現並解決業務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總結歸納,幫助提高業務員的業務水平。

  第三條業務員在上班期間,要求著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四條業務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五條業務員的請假規定。業務員每個月請事假不得超過三天。事假超過三天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元,當月曠工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況的,應寫出情況說明報上級主管審批。請病假應提供相關的病歷。

  第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八條業務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業務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出差旅費的具體報銷辦法見下章《賬款管理制度》。

  第四章 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一條業務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核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業務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業務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業務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業務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影印件。

  第三條壞賬準備金。所謂壞賬,是指那些收不回賬的。為提高業務員的警惕性,也是為了防範業務員的利益不受侵害,增強業務員的自我保護防範能力,公司特設“壞賬準備金”。公司每月從業務員的工資裡提取150元作為本人的“壞賬準備金”。當年度滿,如果未發生吊賬問題,公司全數奉還準備金,並予以適當獎勵。如果真有客戶賴賬或跑賬,首先由業務員出面追討,追討不成,由公司出面用法律手段解決,這其間的訴訟費用的一半由“壞賬準備金”提取。公司出於人性化考慮,也出一半。如果“壞賬準備金”不足訴訟費用的一半,從業務員工資中扣除。如果訴訟無果,成了“死賬”,由業務員承擔全部死賬,訴訟費用由公司來出。***此條任主可作詳細斟酌,也可以不設此條。***

  第四條每月28號下午四點為當月最後回款時間。業務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五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著“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業務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為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業務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業務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六條業務員出差旅費報銷的規定:為了提高業務員出差洽談業務的成功率,遏止亂出差的現象,特制定本條。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業務員。

  第七條業務員為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規定: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業務員。***作者附註:第六、七條任主看情況而定,因為這兩條規定一出來,就可能會出現業務員凡是籤成單都要報銷,去哪裡找來一張餐飲發票,謊稱這是請客戶吃飯的。無形中公司增加了額外的成本。杜絕辦法就是,要嘛不規定,要嘛被充一條,限額限量,比如洽談金額超過兩萬的,一個月不能報銷超過三次的***

  第八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為了方便業務員的談判,業務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業務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業務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 客戶關係管理辦法

  第一條 業務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條業務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裡,影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三條業務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

  第四條公司會全力配合業務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五條業務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三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專案部成員考核由其專案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專案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專案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專案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專案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專案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專案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五. 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六. 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 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專案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 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專案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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