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隊管理制度_學校合唱團管理規章制度
合唱指集體演唱多聲部聲樂作品的藝術門類,常有指揮,可有伴奏或無伴奏。對於學校合唱隊的管理,制定好制度很重要。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合唱隊管理制度,希望你喜歡。
合唱隊管理制度篇一
為完善合唱隊管理體制、增強合唱隊的協作精神,充分發揮隊員的積極性、能動性,現擬定合唱隊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條、合唱隊行政管理人員負責考勤工作,負責合唱隊訓練時的紀律問題,監督隊員的訓練情況。
第二條、各聲部長負責各聲部管理,積極帶領本聲部隊員進行發聲練習,協助指導教師完成訓練任務。
第三條、隊員必須遵守合唱隊制度,按時參加訓練、演出、維護合唱隊利益。努力學習、刻苦訓練、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請假。隊員不得在排練廳內吸菸,應保持排練廳的乾淨整潔。排練期間要集中精力,不得交頭接耳或其它動作。
第四條隊員之間團結互助,與教師、合唱隊行政管理人員積極配合。養成刻苦鑽研,虛心求教的習慣。
第五條、應愛護教室內的公物,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合唱團教室一切裝置、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第六條、經過一段時間訓練後,專業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沒有明顯提高者做退隊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2011年5月30日
合唱隊排練時間安排
行政管理人員:石磊***週二、三***;張養傑***週四、五***負責點名;兩次點名,排練開始一次,排練結束一次
地點:三樓會議室
每星期二至星期五下午4:50點名,放學結束。***特殊情況除外,下午參加檢查的班主任例外,有事請假。***
每星期六:上午8:30集合,8:40點名,11:30結束
下午2:30集合,2:40點名,5:00結束
排練期間,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連續達6次者,按自動退隊處理,並扣除其補助的一半;排練期間,無故不到,累計3次者,按自動退隊處理,並扣除其補助的一半
合唱隊管理制度篇二
合唱是一門藝術,是藝術團成員最多的一個隊伍,是一個不可分割的群體。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因此,為了促進合唱隊發展,培養隊員的綜合素質,樹立經管學院良好的形象,確保合唱隊的工作能夠正常運作,一個切實可行的綱領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合唱隊隊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經管院藝術團合唱隊隊員享受以下權利:
***1***參加藝術團合唱隊的各項活動;
***2***享受藝術團合唱隊的各項榮譽;
***3***對藝術團合唱隊的任何組織工作,訓練工作及活動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4***對藝術團合唱隊的負責人員的工作失誤提出批評及監督。
第二條 經管院藝術團合唱隊隊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合唱隊的組織制度和各項紀律;自覺維護合唱隊榮譽;
***2***積極參加合唱隊的各項活動;
***3***積極配合合唱隊負責人員的安排;
***4***自覺學習音樂知識,提高水平和藝術修養。
二、合唱隊的制度
1、合唱隊全體隊員不得隨意退隊,必須首先向經管院文藝部遞交退隊申請書,經批准同意辦理退隊手續,方可正式退出藝術團。一旦退出,即失去藝術團團員資格,不再享受藝術團團員權利。
2、在訓練期間,訓練的時間為每天的中午和晚上的空餘時間,每次訓練時間為一小時左右;訓練地點在山頂體操館。
3、本部門實行“獎懲制度”,在訓練期間表現優異的、有突出貢獻的可以在訓練結束後予以表彰、獎勵:評定標準主要以平時考勤與平時的訓練組成。在訓練期間請假須有經管學院正式的請假條,請假要寫清楚情況,否則不予請假,請假條交到相關人員***白福君、李亞林***處,得到批准後,方可准假;合唱隊全體隊員在訓練期間的考勤,實行上籤到,簽退制度。 正常訓練時間前十分鐘為簽到時間。由文藝部幹事組織實施,隊員統一到文藝部幹事處簽到,簽退。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遲到、早退均視為曠假,三次曠假者可取消其參加合唱比賽的資格。
4、須聽從老師指揮,尊敬老師,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任務,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認真完成訓練,如有不同意見事後可以向相關人員***主要是白福君、李亞林***反映,不能使老師當眾難堪。
5、各隊員之間要和睦相處,杜絕發生口角、鬥毆事件,如有發生,視情節嚴重與否,違者將受到一定的處分。
6、在訓練期間內,要愛護場地內的物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不得抽菸、喝酒、吃零食等,必須保證訓練場地乾淨、舒適,給大家一個愉悅的訓練環境。
7、合唱隊員要注意個人形象,訓練時不得穿拖鞋、背心,說話注意文明,不得汙言穢語。
8、隊員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如有遺失概不負責,不隨意拿別人的物品,養成良好的個人行為習慣和品質。
9、愛護合唱隊的一切財務,參加演出人員若使用租用服裝或道具,應妥善保管,並在演出後及時歸還,不得拖延或不歸還。
10、訓練時文藝部將無償提供一些必須物質,例如礦泉水、開水、藥品等,但是隊員不得浪費,要本著節約的原則。
注:合唱隊人員構成:指導老師一名 文藝部幹事兩名 隊長一名 隊員若干
合唱隊管理制度篇三
為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文化,全面提高學生素質,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共建和諧校園。學校籌建了我校學生合唱團,給廣大熱愛文藝表演的同學一個展示自我的平臺,以豐富廣大學生的課餘生活,陶冶學生的藝術情操。
第一章合唱團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凡在校學生,愛好合唱藝術,希望加入合唱團並願遵守合唱團章程,均可報名參加本團,經考核後,成為合唱團的成員,學習合唱及音樂知識。
第二條合唱團成員享受以下權利:
***1***參加學校合唱團的各項活動;
***2***享受學校合唱團的各項榮譽;
***3***對學校合唱團的組織工作,訓練計劃,活動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4***對學校合唱團的負責人的工作失誤、遲到、曠到提出批評及監督;
第三條合唱團成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合唱團的組織制度和各項紀律;自覺維護合唱團的榮譽。
***2***參加合唱團的各項活動;
***3***自覺學習音樂知識,提高演唱水平和藝術修養;
***4***促進合唱團內各成員及聲部之間的團結與協作;
***5***對外積極宣傳學校合唱團,維護我校合唱團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合唱組的組織制度
第四條合唱團由以下成員構成:
團長1名祕書1名
宣傳幹事1名首席伴奏1名
1、團長:總體負責合唱團工作。
***1***在學院團委、學生科的指導下全面負責合唱團的工作;
***2***與各部門負責合唱組組織管理工作;
***3***制定合唱團各項規章制度;
***4***負責與指導教師聯絡、協調工作;
***5***負責演出、比賽等各項對外公關事宜;
***6***輔導成員訓練,瞭解並及時向學校反映訓練情況
2、祕書:負責合唱團日常訓練考勤等業務工作。
***1***通知各成員合唱團的工作計劃
***2***記錄每次訓練、演出、比賽等各成員出勤情況
3、宣傳幹事:負責合唱團承接演出的宣傳共組
***1***對合唱團的演出、比賽等的拍照
***2***製作宣傳海報
第三章合唱組的管理制度
第五條任何成員不得隨意遲到、曠到,需請假者必須在訓練日前一天向團長說明請假原因方可休假。
第六條全體成員不得任意退團,必須首先向學生科遞交退團申請書,經批准同意辦理退團手續,方可正式退出合唱團。一旦退出,即失去合唱團員資格,不再享受合唱團團員權利。
第十八條對於積極參加訓練,取得優異成績的成員;或對合唱團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並經採用的;或為本合唱團的訓練和參賽提供重大幫助的團員,給予全校通報表揚,評選為優秀團員。並頒發結業證書。
第十九條凡不認真參加訓練,干擾或破壞正常訓練秩序的,由團長在全團大會上點名批評,並給予教育。不服教育者,開除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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