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群體事件的心理學分析論文
從心理學視角對網路群體性事件進行分析,可以探索其成因,以便有針對性地採取有效對策,更好地處理類似事件,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網路群體事件的心理學分析》
【摘 要】毫無疑問,網路已經佔據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因而網路群體性事件也隨之出現。社會轉型帶來的矛盾衝突以及網民構成群體的特殊性,使網路群體性事件變得更為複雜。因此,從心理學視角對網路群體性事件進行分析,可以探索其成因,以便有針對性地採取有效對策,更好地處理類似事件,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關鍵詞】網路群體事件;社會心理;群體
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產業發展迅速,已經佔領人們的日常生活。但是,由於我國對網路輿論的法律監管不到位,網路謠言、跟風等不良行為也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同時,網路以其匿名性、傳播擴散迅速等特點,為群體性事件提供了新的表現形式,從而使群體性事件變得更加複雜。
一、網路性群體事件的心理學因素分析
一普遍性因素
1.群體形成的基本心理因素
當前我國網際網路發展迅速,隨著即時通訊工具、微博等新興事物的出現,網路已經成為資訊交流傳播最廣泛最迅速的方式。網路以其資訊傳播的迅速性以及龐大的覆蓋面,可以短時間內將全國各地的大量網民聯絡在一起,一旦出現偶然事件,就有了共同的目標,網路群體便形成了。此外,網路的匿名性進一步推動了群體中原有的責任擴散效應。在網路群體中,網民會認為自己的行為責任歸於群體,個人不會因不當行為承擔群體應該承擔的後果,以至於導致網民行為的偏激化,使得個體在群體盲目的正義感的支配下,發洩自己內心的不滿和怨氣,在從眾的旗號下行為不斷趨向極端,陷入群體無意識狀態,最終造成網路群體性事件。
2.群體情緒的傳染
群體中,個體都不再是孤立的,而是群體中相互關聯的個體因此,每種情感和行動都具有傳染性,其程度足以使個人隨時準備著為集體利益貢獻一切。群體的傳染性,能在短時間內使群體情感迅速達成一致,思想意識的傾向會立刻成為既定事實。正是由於傳染,使群體之中的個體不可避免的產生從眾心理。網路使原本分散在各地的網民在某種程度上聚合在一起,形成一種特殊的大型開放群體,群體產生的情緒在內部反覆震盪傳播,造成更大範圍的傳染。
3.群體意見領袖的作用
領袖是群體存在必不可少的一種需求。群體對領袖的需求是群體存在必不可少的一種需求,是一種本能的期待和願望。
對於網路群體來說,這樣的領袖就是意見領袖。意見領袖雖然只佔社會成員的小部分,但他們卻佔有了大部分的社會資源。意見領袖作為社會的強勢群體,有其獨特的資訊渠道、專業知識、溝通方式,在公共事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作為輿論的強勢群體,他們的言論可接受性更強,甚至可以影響主流思想。實際上,群體對於領袖的要求也非常簡單:或是充滿活力,能夠領導別人、指引群體行為方向的人;或是能夠持續保持意志力,影響群體行為的人。在很多時候,群體中極端的人很容易成為意見領袖。因為,極端人物本身的強大意志力,情緒的傳染擴大,都會使他們的發聲越來越響亮,而理智的聲音則在聲討聲中湮沒。
習慣上,群體只接受誇張的形象化的內容,而不會接受理智的說教。
二特殊性因素
網路性群體事件的特殊性,主要體現在網路性群體的構成與一般群體性事件中的主體構成不同,有著自身鮮明的特色。
1.網民社會地位相對弱勢
網民的學歷、收入以及職業等存在比較明顯的弱勢特徵。統計資料告訴我們,網民群體中的大部分成員處於弱勢群體的地位。由於我國的民意表達機制存在渠道少、不通暢等問題,使得社會弱勢群體表達訴求的成本高、收效難,自然而然地就會選擇門檻較低的網路表達。實際上,傳統媒體更多的處於官方的影響之下。相比而言,網民通過網際網路表達更像是一種與社會優勢階層爭奪話語權的過程。他們通過參與推動網路群體性事件,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宣洩和表達。然而,這種心理下,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批以製造“眼球效應”為己任的炒作者,以此獲得關注和影響力。
2.網民年齡結構的年輕化
青年和青少年是我國網民的主力軍。因此,青年和青少年的特有心理特點對於網路群體性事件起著重要作用。青年和青少年為主體的網民群體,由於其生理、心理成長的階段性特徵以及學校生活環境的相對封閉性,使其對網路的依賴較其它年齡段網民更為密切,從而使其在網路群體性事件中產生極強的好奇感,進而持續關注,引起衝動並通過各種哄轉瘋傳等方式彰顯自身存在。當前,青年和青少年面臨的各種壓力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青年和青少年選擇在網路傳播中宣洩情緒,尋求關注。青少年的情緒、行為的自我控制能力尚未成熟,恰恰又缺乏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及家長的全程管理。因此,青年和青少年網民更容易使其言行在網路群體性事件中表現出情緒化、極端化趨勢。
二、化解網路群體性事件的對策建議
網路群體性事件,影響因素複雜多樣。正確處理網路群體性事件,需要各方力量配合默契。基於心理學視角,應當注重從影響群體心理的角度出發,探索化解網路群體性事件的對策建議。
一暢通訴求通道,疏導民意表達
只有民意表達機制通暢,降低民意表達成本,民眾才會選擇合理合法方式表達,而不是參與網路性群體事件。網路民意表達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輿論來源,有著相當深厚的群眾基礎。目前,我國常見的網路管理仍然是簡單的遮蔽敏感詞。這種單純的禁止,不但難以化解問題,反而更容易激發人們探究的興趣。政府真正需要做的不是堵而是疏。實際上,在資訊化如此發達的時代,想要堵住網路民意的表達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須充分利用網路表達這一重要的渠道,建立合法的官方網路民意表達渠道,通過建立適當的意見篩選機制,形成一套完備的“意見—處理—回覆”的民意表達流程,鼓勵更多的網民通過合法的官方渠道表達自己的意見,減少採用不合理方式表達的可能性。
二培養意見領袖,調節輿論方向
意見領袖的力量相當強大,政府應當有意識地培養網路輿論領袖。當輿論趨向極端化時,意見領袖能夠作為一股矯正的力量,調節輿論方向。當前,有一些政府僱傭的網路評論員,他們負責在網路上發表有利於政府的評論。因為他們的很多評論單調乏味,歌功頌德,完全不被網民們接受。由於他們是按條數計費,即五毛錢一條,因而被網友譏諷為“五毛黨”。我們需要培養的是能夠為大眾接受的融入網民中的意見領袖。這樣的意見領袖,不能採用“五毛黨”那種單調的歌功頌德,而要採用形象化的吸引群體目光的語言,這樣才能真正融入群體。最重要的一點,他的官方身份不能太過鮮明,否則將很難取得更多網民的信任。
三建立預警機制,及時處置端倪
應當建立專業的網路觀察員制度,及時發現輿情變化走向,分析對策,快速應對。擔任網路觀察員的人員,應當是具有專業水平的管理人員。網路實際上是一種模擬的現實世界,許多元素都是源自於現實,而最終都將從虛擬回到現實,即現實——虛擬——現實。因此,網路觀察員的作用更多的是協助政府更快更高效地進行決策,應對突發事件。當一個政府能夠及時準確的處理好突發的群體性事件,其公信力也會增加。要解決我國面臨的諸多社會問題,處理諸多社會矛盾,政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四普及網路知識,掃除領導“網盲”
作為政府的領導階層,其年齡往往在三四十歲以上,而這一部分人群的網路普及率並不高。因此,相當一部分的領導幹部並沒有對網路引起足夠的重視。這種狀況,顯然與當今時代的發展需求格格不入。只有當一個政府的領導做到知網、用網、管網,真正重視網路的力量,才能做到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因此,作為領導者首要的是加強對網路的理解和認識。只有這樣,才能從容應對當前的種種網路形勢,更好的參與決策,更有效地化解網路群體性事件。
總之,儘管網路是虛擬的,但網路群體性事件對社會的影響卻是現實的。各級政府都要重視對網路群體性事件研究,以便更好地解決現實問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作者簡介:劉彬1992—,男,山東青島人,現為南京政治學院上海校區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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