毽球的基本常識
踢毽子,是我國一項流傳很廣,有著悠久歷史的民族體育活動。經常進行這項活動,可以活動筋骨促進健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歡迎閱讀!
踢毽球的起源:
在古都北京,踢毽子還有個富有詩意的名字——翔翎。 踢毽子起源於什麼時候?又是何人首創?這早就是我國體育專家們非常感興趣的一個問題。有一種傳說認為;毽“創自轅黃帝”。當時叫“毱”,不叫毽,是練習武士的一種器具。“毱”在中華大字典中解釋為“皮毛丸”顯然,“皮毛丸”與毽是兩種不同的東西。又一傳說認為:“創自嶽武穆,用箭之翎,配以金石之質,拋足而戲,以釋軍悶。”此種傳說沒有可靠的佐證,而且,“箭”與“毽”又不相同。也是不足為信的。
據歷史文獻和出土文物證明,踢毽子起源於我國漢代,盛行於六朝、隋、唐,唐《高僧傳》二集卷十九《佛陀禪師傳》中記載:有一個叫跋陀的人到洛陽去,在路上遇到了十二歲的惠光,在天街井欄上反踢毽子,連續踢了五百次,觀眾讚歎不已。跋陀是南北朝北魏時***公元467——499年***人,為河南嵩山少林寺的祖師,他非常喜歡惠光,並將他收為弟子,惠光便成了少林寺的小和尚。宋朝高承在《事物記源》一書中,對踢毽子有較詳細的記載:“今時小兒以鉛錫為錢,裝以雞羽,呼為毽子,三四成群走踢,有裡外廉、拖搶、聳膝、突肚、佛頂珠等各色。”明、清時期,踢毽子進一步發展,關於踢毽子的記載也就更多了。明代進士、我國曆史上有名的散文學家劉侗在《帝京景物略》中寫道:“楊柳兒青放空鍾,楊柳兒死踢毽子。”踢毽子已成為民諺的內容,而且發展到數人同踢的技巧運動。至清未踢毽子已達到鼎盛時期,參加的人越來越多,不僅用來鍛鍊身體:作養生之道,而且把踢毽子和書畫、下棋、放風箏、養花鳥、唱二黃等並提,一些人以會踢毽子而自榮。因此,踢毽子的活動更加廣泛,特別是青少年參加者更為普遍,當時就有這樣的童謠:“一個毽兒,踢兩半兒,打花鼓,繞花線兒,裡踢外拐,八仙過海,九十九,一百。”說明踢毽子已經到了相當普及的程度。民間踢毽愛好者更是用功苦練,以口傳身授的方法代代相傳。以北京為例,每遇城鄉廟會,各路能手,步行相聚,觀摩、比賽,培養新手,甚是熱鬧。
毽球的分類:
在當今的正規比賽中毽球運動已經發展為一種具對抗性質的競技運動。而且發展迅速,技術動作、戰術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因而毽球競賽也被劃分為多種型別。其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 單人賽。在場地中共兩人進行比賽,每人佔據一方,雙方進行對踢。單人賽對個人的素質要求比較全面,而且對個人的體力要求也比較高。
2 團體賽。在場地中共六人進行比賽,雙方各三人進行對踢。要打出高水平的比賽,無論是對整體的戰術配合還是對個人的技術都有很高的要求。比賽一般採取三盤兩勝制,得分方法為具有發球權方造成對方死球才能得分,現代新規則為直接得分制。
3 單項賽。即踢毽比賽,一般分為三項,盤踢、磕踢、跳踢。規則為在一分鐘內完成次數多少排出單項名次。單項賽要求運動員的基本功要紮實,既要求有速度又要求有準度,要踢好也有一定的難度。
4 花毽比賽。在北方流傳至今的一種踢毽子比賽,南方較少。奇特點是觀賞性強,花式繁多,其競技性和對抗性與毽球相比相對較弱。其比賽要求分為規定動作與自選動動作兩種。按運動員完成動作的流暢性與難度進行評分。
踢毽球可以糾正八字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