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卜晝卜夜的歷史典故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1日
典故用得適當,可以收到很好的修辭效果。能顯得既典雅風趣又含蓄有致,可以使語言更加精練、言簡意賅、辭近旨遠。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歷史典故,歡迎閱讀:
卜晝卜夜
《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載:春秋時,齊國陳敬仲為工正***注掌百工之官***,一次請桓公飲酒,植公一時高興,命舉火繼飲。敬仲辭謝說:“臣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
《委子春秋,雜上》、《說苑,反質》述為齊景公與晏嬰事。
陳敬仲為了諫止齊恆公歡飲過度,故以“卜其晝,未卜其夜”婉言謝絕了他的要求.後因用稱聚飲無度、晝夜不休為卜晝卜夜.
清·紀栒《閱徽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三》;“又冶蕩殊常,蠱惑萬狀,卜晝卜夜,靡有已時。”
關於捕鷂的歷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