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人事管理規定3篇
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制定教師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學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師資強、師風純、教風正的教師隊伍。下面是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歡迎參閱。
學校人事管理規定篇1
第一條 為規範陽江市實驗學校的人事管理,促進和保障學校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關於進一步加快民辦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陽府〔2010〕70號***等法律規定和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教職員工的編制人數,按照公辦學校的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核定。
第三條 學校的在職教師原是公辦教師身份的,保留其原公辦教師身份,按公辦學校教師編制管理,人事檔案由市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管理,工資福利待遇由學校發放。 經市教育部門和市人事部門按招聘程式和管理辦法招聘的教師,在學校連續從教15年且每年考核合格以上的,根據工作需要,經同級教育部門和人事部門批准,可流動到公辦學校為公辦教師。
第四條學校教職工出現空缺需要補充人員時,必須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稽核同意後,以公開招聘的方式擇優聘用。
第五條學校在聘用教職工時,必須與受聘人簽訂聘任合同***內容應包括:聘任期限、工作條件、工作紀律、工作報酬、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雙方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其
他事項***。聘期未滿,學校不得隨意解聘教師和職員,學校應當依法保障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並按國家相關規定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聘用合同由市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鑑證後生效。
第六條 學校教師在職稱晉升、評審、聘用等方面,享有和公辦教師相同的法律地位。
第七條 學校在設立集體戶,非陽江籍的教職員工、配偶和子女根據需要,戶籍可落戶在學校集體戶。
第八條 學校所有教職員工的人事檔案,統一由市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並保留該教職員工的原身份。
第九條 學校每年如實編制本校的教職工名冊,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備案。學校教職工退休、辭職、辭退、開除和合同期滿沒有續簽等原因減員的,應及時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
學校人事管理規定篇2
一、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三、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四、根據區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五、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縣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六、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七、根據區教育局的規定,每學年組織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教。學校根據區檔案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教工作。凡無特殊情況不服從支教安排的,學校不再聘請,由教育局調配到其他學校任教。
八、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九、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鬥。
學校人事管理規定篇3
1、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2、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由學校上報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開具相關手續。
3、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4、根據區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5、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區編委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訂聘任協議書。
6、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師業務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領導小組作出公正的評價。
8、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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