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流程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18日

  黨的基層組織黨員人數在500名以上或所轄黨組織駐地分散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規定:“黨的基層組織黨員人數在500名以上或所轄黨組織駐地分散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本部分工作流程僅提供有關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工作專案及主要議程,其具體內容和樣例,請參照黨代表大會組織工作流程相關部分。

  ***一***籌備階段

  1.召開黨委會討論決定召開黨員代表大會有關事宜

  黨的基層委員會一般應於任期屆滿兩個月前,召開黨委會分析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條件是否具備,如條件具備,應討論決定:召開大會的時間;大會的指導思想、任務和主要議程;代表名額、構成比例及選舉辦法;下屆黨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和紀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及“兩委”委員選舉方式。

  注:黨的基層委員會一般不設常務委員會。少數大型廠礦、企業,規模大的高等院校,因其所屬黨組織和黨員人數較多,為便於工作確需設立常務委員會的,必須報經上級黨組織批准。黨的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一般不設常務委員會。

  如尚不具備條件,需向—上級黨組織寫出延期召開大會的請示,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後,方可延期。

  2.向上級黨組織呈報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

  黨委會作出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決定後,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呈報《中國共產黨XXX委員會關於召開第X次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受雙重領導的黨組織,應同時抄報上級協管單位黨組織。

  請示的主要內容是:大會召開的時間、指導思想和主要議程;代表的名額、構成比例、差額比例及選舉辦法;下屆黨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和紀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及選舉辦法等。

  請示的時間: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對請示上報的時間沒作規定,在實際工作中,黨的基層組織應按上級黨組織要求的時限呈報請示;上級黨組織沒有要求的,也應主動提前呈報。一般說來,黨的基層組織應於召開代表大會一個半月前向上級黨組織呈報關於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

  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一般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其具體名額由召集黨員代表大會的黨組織按照有利於黨員瞭解和直接參與黨內事務,有利於討論決定問題的原則確定,報上級黨組織批准。黨員代表大會代表的構成,應從本地區或本單位的實際出發,參照地方黨代會代表構成比例的確定原則執行,既要保證有一定數量的領導幹部,又要有一定數量的生產:、工作一線的先進模範人物。

  黨的基層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對此沒有作具體規定。在實際工作中,一般可參照下列範圍掌握:黨員在100名以上的黨的基層委員會,委員名額一般為5至9名,最多不超過11名。經上級黨組織批准設立常務委員會的黨的基層委員會,委員名額一般為15至21名。經上級黨組織批准設立常務委員會的黨的基層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數一般為5至7人,最多不超過9人。總之,常務委員會委員數額,不得超過委員會委員人數的半數。黨的基層委員會一般設書記1人,副書記1至2人。

  候選人差額:黨的基層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差額比例不少於20%。黨的基層委員會的常務委員候選人,應多於應選人數1至2人,至於多1人還是多2人,由黨的基層委員會從本地、本單位的實際出發提出意見,報上級黨委批准。

  請示中需要明確的選舉辦法:黨的基層組織選舉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黨的委員會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可以直接採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黨員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差額比例,不得少於20%。黨委、書記、副書記的選舉,通常是先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選舉,再採用等額選舉辦法,從當選的中選舉書記、副書記。黨委、書記、副書記和紀委書記、副書記的選舉一般不搞預選。這些,一般都需要在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中予以明確。***請示樣例請參考召開黨的地方代表大會相關內容***

  3.成立黨員代表大會籌備工作機構

  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後,即可開始籌備工作。首先成立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副書記和黨委組、宣、辦、紀委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根據需要,可下設祕書組、組織組、會務組、生活組,分工負責具體籌備工作,做到責任明確,按期完成***籌備工作就緒後,各組即轉為大會的工作機構***。各組的任務是:

  祕書組:起草大會檔案***包括開幕詞、閉幕詞,“兩委”工作報告及決議草案等***;負責大會期間的記錄及聯絡工作,收集大會討論情況;負責上述會議檔案的列印、校對、裝訂及分發;負責會議檔案的整理歸檔。

  組織組:起草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通知;組織指導代表的選舉工作,彙總代表名單,提出列席人員、邀請人員名單;編制代表名冊和代表編組名單;提出大會主席團、祕書長建議名單,以及大會執行主席的分組建議名單;提出黨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和紀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建議***人選名單和候選人的基本情況介紹;起草選舉辦法和填寫選票注意事項的說明,印製選票;安排大會日程,負責統計每天到會人數;起草大會各種會議的主持詞;培訓總監票人、監票人和計票人;做好黨委、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的準備和組織工作;負責上述檔案的列印、校對、裝訂及分發。

  會務組:負責大會的宣傳教育工作,編寫印發宣傳資料;負責代表證等各種證件、佩條和檔案袋的製作;負責會場佈置;負責邀請、接待上級領導及來賓;組織代表報到;收發會議討論記錄本;通知各次會議與會人員參加會議;負責會議期間的宣傳報道、環境佈置、照相及文娛活動等。

  生活組:負責安排代表住宿、代表討論地點和會務用房;負責代表就餐等事宜;負責會議用車;負責安排大會期間的衛生保健等事宜;負責會場秩序和安全保衛工作。

  代表人數較少的單位,可不成立籌備工作機構,由黨委直接領導,指定專人負責做好各項籌備工作。

  4.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

  在選舉代表之前,黨委要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成員一般由黨委負責同志及組織、紀檢、幹部、人事、監察部門的黨員幹部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對代表的選舉工作情況及時進行了解和指導,審查代表的產生程式和資格,寫出代表資格審查報告,並負責向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報告。

  5.發出做好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通知

  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經上級黨組織批覆後,黨委即應向所屬黨組織發出關於做好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召開大會的時間;大會的主要議程;代表名額、構成比例、名額分配***附表***;代表條件和產生辦法;代表選舉工作完成時間及需報的材料;大會籌備工作的組織領導;對所屬黨組織和黨員的號召及要求。

  基本資訊

  《***修訂版***》主體內容共分四篇,包括:黨代表大會選舉工作流程,黨員大會選舉工作流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及其成員出缺補選工作流程,選舉工作若干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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