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讀書筆記範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2日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說,它的成功之處在於塑造了一個封建社會末期下層知識分子的典型形象。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

  今天我讀了魯迅先生的小說《孔乙己》,這篇小說展現了一個小人物的悲慘命運,並通過對這個小人物悲慘命運的敘述展現了當時社會和人群對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經常來店裡喝酒,讀了半輩子的書,但因為貧困不得以偷東西,最後還是可憐的死了。孔乙己性格當中具有迂腐、懶惰、清高的特點。他讀了大半輩子的書,卻連一個秀才也沒有撈到;他出身貧賤,卻養成了滿腦子的上層士大夫的惡習;他窮苦潦倒,接近行氣,卻又自命不凡,好吃懶做。當時的生活環境是壓抑的:“掌櫃是一副凶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就是在這樣的氣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場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這樣一個人物,難怪他走到哪裡都要受人嘲笑。魯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個可憐又可笑的模樣,但同時又賦予他真誠、善良的品質,比如寫他喜歡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並沒有引起人們對他的同情,反而成為他們嘲弄的物件,他在社會和人們的心目中得不到作為一個人本應該得到的尊嚴。這樣一個人卻被同時讀書人的丁舉人打死,死得這樣無聲無息,沒有人知道他是怎麼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錢而被酒店老闆記起之外,再也沒有一個人提起過他,難道孔乙己的生命還不值十九文錢?作者通過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窮困潦倒而招引無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終慘死的結局,揭示了下層群眾愚昧麻木的精神。

  ***二***

  這是一篇短文,是魯迅先生《吶喊》中的一篇文章。魯迅寫作的目的就是嘲諷那些社會的敗類,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筆來鼓勵中國人堅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細緻的文筆,嘲諷了像孔乙己這樣的“書呆子”好吃懶做的人,但是心中總會有一點悲傷:悲傷當時社會的腐敗;總會有一點慶幸:慶幸沒有生活在這個年代;有一點憤怒:憤怒大家對政府的不信賴。種種原因讓我的淚不禁流下。

  孔乙己雖然穿著長衫,但不想其他穿長衫的人坐在店裡吃飯,而是像那些貧窮的人在櫃檯前站著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爛不堪,好像好幾年沒有洗過,孔乙己很想學習但是由於社會的腐敗,只能讓他不懂裝懂,他有能力但是因為自己不被別人看好,從而導致他的好吃懶做,他幫別人寫字遭到別人的質疑,所以放棄了自己唯一能幹的事情,之後他只能靠偷東西來維持生機,但是常常被人發現,被人打斷退,還在酒店中欠了19個錢。

  文章一處寫到:他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裡,見他滿手都是泥,原來他便用著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聲中,坐著有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斷了,只能用手來走路,路人不但沒有同情他,可憐他,竟然嘲笑他,從而體現出來舊社會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們00後,他過著被人嘲笑的日子,我們卻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他們穿著破爛不堪的衣服,我們總要買些品牌的衣服,這是不是值得我們去反思呢?

  ***三***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說,它的成功之處在於塑造了一個封建社會末期下層知識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會營生,好喝懶做,死要面子,不肯脫下那件象徵讀書人身份的又髒又破的長衫,說起話來滿口之乎者也,時刻不忘顯示自己是與眾不同的讀書人。甚至當別人嘲笑奚落他時,還要一再表現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賞的傲氣。只有當人們觸到他靈魂深處的傷痕——“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時,才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他在長期封建文化教育薰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樣“四體不勤”、“五穀不分”,不會營生,養成好喝懶做的惡習。有時免不了做些偷竊的事,最後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慘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覺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舉制度不僅毒害、摧殘了他的靈魂,而且也摧殘了他的肉體。作者在刻畫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東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後意識的同時,也表現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對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寫他教“我”識字、給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他還“寫得一筆好字”。

  這些描寫,更激起讀者對毒害、摧殘他的封建社會和科舉制度的憤恨。這是造成孔乙己悲劇的社會根源。孔乙己是一個不幸者,他生活在一個麻木、冷酷的社會環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過肉體上的痛苦。作者將孔乙己的容貌、服飾、姿態、語言、行動諸方面交織在一起,使這個被科舉制度欺騙愚弄了一輩子的下層知識分子的形象,富有立體感地展現在讀者眼前:功名不就,卻自命清高;四體不勤,卻好吃懶做;貧困潦倒,卻死愛面子;受盡摧殘,卻麻木不仁。在風燭殘年之際,這個受“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著離開了人世。

  ***四***

  他是一個未進學的讀書人。

  他是一個多餘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個被黑暗勢力所壓倒的一個人,被勢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樣同屬壓迫階層的成員也嘲笑他。掌櫃的通過笑話他來招攬顧客,連十一、二歲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個讀過書的小偷,好喝懶做,“品行卻比別人都好”,不拖欠錢,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會給孩子們吃茴香豆。他就是這樣一個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沒有人願意施捨給他一絲同情,給他一毫關心,給予他一點溫暖。即使是最後被打斷了腿後,仍舊被諸多看客笑話,成為笑柄,這就是當時中國人的冷漠、無情。

  他極愛喝酒,就算最後只剩下那四文錢,他也沒有用來買飯、買藥,還是在明知會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況下,用那手“走來”喝了一碗酒。那時的他已經慘不忍睹了:“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了;穿著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著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這段外貌描寫越發襯托出孔乙己的可憐,而他在熟悉的酒店裡卻也沒有得到解一絲溫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櫃的面對這樣的孔乙己仍然會笑著說:“你還欠十九個錢呢!”仍然會窮追猛打:“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人們的冷漠,至此,到了極致。

  難怪魯迅先生當時要選擇棄醫從文。如果中國人的思想不覺悟,即使治好了他們的病,也只是做毫無意義的示眾材料和看客。當時中國最需要的是改變人們的精神面貌。他終於下定決心,棄醫從文,用筆寫文喚醒中國老百姓。

  ***五***

  “大街上,一個人,用蒲包墊在身子底下。用手挪著一點點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麼孤獨。那麼悲哀,那麼蒼涼!”每當我讀起魯迅先生的《孔乙己》時,這個場景便會在我的腦海裡若隱若現。

  魯迅筆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飽讀詩書,卻連秀才都沒有考上。在當時科舉制度的毒害下,變得一無所能,潦倒貧困,連僅會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們的笑柄。窮得一無所有的他,偶爾也會偷東西。最後偷到丁舉人家裡。被打斷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許,在剛開始讀時,會覺得《孔乙己》這篇文章的語言風趣幽默。可是當你細細品味時,就會覺得《孔乙己》是“喜劇”中的“悲劇”它表達了魯迅對當時封建制度的極度不滿。寫出了腐朽的科舉制度對讀書人心靈的殘害。

  “竊書不能算偷”!這是孔乙己的經典話語,現在人們聽了甚至會感到好笑,偷書不算偷嗎?當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這句“竊書不算偷”,恰到好處地說明了封建社會的腐敗,讀書人的悲慘命運嗎?孔乙己想看書,沒錢買,偷書看,遭人罵。正相反,那些秀才,舉人們卻在深宅大院裡讀著一本又一本書籍,可是他們最後又做了什麼?誰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會已不復存在,在現在的社會中,只要有才華,敢於展示,哪裡都是舞臺。金子無論在哪兒,都會發出耀眼的光芒。而現在的一切,更讓我們為孔乙己這樣的人,心痛叫屈,飽讀詩書的人為什麼沒有展示自己才華的機會?

  我吶喊,為什麼孔乙己會生在封建時代,遭受悲慘命運的折磨?我吶喊,為什麼無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卻總是找不到屬於自己的“伯樂”?我吶喊,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能夠眼睜睜地看著封建制度殘害人命,卻見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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