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事故搶修的應急預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4日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和減少電力事故對社會的影響,保證電力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電力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電力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維護電力設施安全。

  1.2.2統一指揮。縣電力公司成立電力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縣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1.2.3分層分割槽。按照分層分割槽、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事故應急處理體系。按照電網結構和管轄範圍,制定電網事故預案,保證電網儘快恢復供電。電力使用者根據自身重要程度,自備必要的保障措施,避免在突然停電情況下發生災害。

  1.2.4保證重點。在電網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電網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將事故限制在最小範圍內,防止發生系統性崩潰和瓦解。在電網恢復中,優先保證主幹網架、重要輸變電裝置恢復,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在供電恢復中,優先考慮對重要使用者恢復供電,儘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1.3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電力行業有關規程、標準要求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網排程管理條例》、《國家電網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理電力事故、電力設施大範圍破壞、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各類事件引起的對地方安全、社會穩定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大面積停電事故。

  本預案用於指導和規範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級負責的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理體系。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王清利

  副組長:陳成印田愛華

  成員:李自鎖楊闖潘守用張曉輝張巨集光賈振平

  2.2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法規、規定;

  接受縣政府及唐山供電公司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應急援助;

  統一領導本轄區大面積停電事故搶險及應急處理工作;

  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督促制定應急預案,下達應急指令;

  宣佈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

  宣佈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

  宣佈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負責資訊反饋。

  2.3應急組織及任務

  2.3.1快速反應力量

  由排程室、客戶服務中心、修試所、吊裝隊、各電力所有關人員組成。接受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進行電力設施受損搶險,確保應急救援與處理期間的指揮暢通。

  2.3.2基本救援力量

  基本力量:安技科、修試所、吊裝隊、各電力所人員。

  3、預測、預警

  3.1預測

  根據天氣及供電負荷的變化做好電力事故的預測工作。

  3.2預警

  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範圍損壞、重要變電站遭受破壞和打擊,電力應急進入預警狀態。

  3.3資訊傳送與報告

  電力***電話:95598排程室電話:

  ***接到報警電話——報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組織搶修隊伍——供電急修——彙報縣領導機構

  3.4預警級別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地區電網進入預警狀態:

  紅因重要變電站、重要輸變電裝置遭受破壞或打擊,對電網安全穩定執行構成威脅,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的40及以上;

  橙因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範圍損壞,造成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的5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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