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監局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近年來,我們不斷的看到和聽到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造成了鉅額的經濟損失,甚至是人員傷亡。那麼,你知道怎麼制定嗎?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歡迎大家閱讀。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及時、快速、妥善地處理公司發生的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帶來的危害,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結合相關法規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條的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本公司加工產品可能危及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統一領導的原則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由總經理統一領導。
1.4.2確保重點的原則
確保全體行動人員的安全,確保重點部位、重要物品的安全,保護事故現場,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1.4.3緊急處置原則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不同於正常工作,要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損失為前提,堅持急事急辦和特事特辦的原則。相關人員都要果斷、迅速、準確、有效地採取應急措施。
2、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分級
根據食品安全事件的可控性、危害性、影響程度和區域範圍,將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三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①事故危害嚴重,影響範圍涉及2個以上省轄市行政區域的;②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③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④省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①事故影響範圍涉及2個縣級行政區域;②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③市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①事故影響範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鄉鎮或街道,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②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③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對國家質檢總局、省政府或省局及相關部門已釋出風險預警的,不再進行風險分級,直接進行分析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應急反應。
3、應急體系
總經理全權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4、監測、預警、報告、通報
4.1 日常監管
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對產品的日常監管,加強對食品檢測資料的分析研究,及時瞭解產品售後資訊,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4.2 資訊採集
公司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件資訊採集、報告網路體系,加強食品安全資訊管理和綜合利用,實現資訊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公司總經理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資訊收集,並及時整理、登記。
資訊採集範圍應包括髮生在食品原輔料供應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或發生在流通、消費環節,已嚴重涉及到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其來源主要包括:
4.2.1政府、質監局或相關部門釋出的風險預警、食品安全事件;
4.2.2消費者投訴或舉報投訴等獲知的食品安全事件;
4.2.3電視、報紙、廣播、網際網路等媒體報道曝光的;
4.2.4公司內監督檢驗發現的;
4.2.5同行企業發生行業風險事故時,對公司進行的安全風險評估。
4.3 資訊報告
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總經理負責報送工作,報送資訊應及時、準確。
4.3.1報告單位:公司相關人員、食品安全主管部門。
4.3.2報告人員:總經理。
4.3.3報告範圍:發生在食品原輔料供應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
或發生在流通、消費環節,已嚴重涉及到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4.3.4報告時限:報告人員在知悉食品安全事件後立即報告總經理;
總經理及時上報各相關人員及主管部門,根據事件處理的程序變化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件處理結束後7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4.3.5報告程式: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發現***後,事件資訊獲取人
員應當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公司相關人員和相關政府部門報告。
4.3.6報告要求:
初次報告,應儘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部門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部門聯絡人員及***、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限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
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件原因等。
總結報告,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鑑定結論,對事件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5、應急響應
5.1 分析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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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收到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資訊後,立即組織食品安全小組成員對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發展趨勢進行分析評估。
5.2預案啟動
以分析評估結果為基礎,組織相關成員召開應急反應預案啟動會議,提出是否啟動風險預警以及預警級別的具體意見,形成《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預案啟動決定》,由總經理審定並做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決定一經簽發,應急反應預案立即啟動。
5.3 成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應急反應預案啟動後,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主要包括:綜合協調組、事件處置組合後勤保障組。各工作小組應當服從食品安全小組的統一指揮,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並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食品安全小組。各小組組成及職責如下:
5.3.1綜合協調組:由總經理負責。其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上報、通迅聯絡,調查事件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公司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件影響,提出事件防範意見。必要時,應直接派出人員赴事件發生地進行現場調查。
5.3.2事件處置組:由總經理負責。其主要職責是事件現場指揮、現場調查、樣品採集、物品封存處置、追蹤事故源頭、監督召回或清查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
5.3.3後勤保障組:由總經理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保證應急處置中的用車,保證網路的安全使用,確保組織指揮暢通無阻;
負責組織處置食品安全事件所需要的各種物資供應,做好各項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設立專項經費,為開展食品安全應急處理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5.4 現場處置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預案啟動決定一經簽發,立即啟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並組織採取如下措施:
5.4.1 迅速反應。
突發事件處置人員在獲悉食品安全事件預警指示資訊的同時,根據職責許可權立即啟動相關應急程式。對於出現群體性中毒、致病或人員死亡的突發事件,事發地事件處置人員***業務員***要在獲得資訊或接到上級預警指示後2小時內,到達發生事件的現場。
5.4.2 現場控制。
事件處置人員要對事件相關記錄資料、產品進行有效控制,對事件情況進行調查,分析評估發生原因和危害性;對已生產的問題食品實施封存等措施,嚴防流入市場;對已銷售的問題食品進行追查並通報有關部門協查,必要時其中產品召回;查清風險產品的原料來源和市場流向,及時有效地遏制危害的進一步發生。造成人員傷害的,應第一時間組織救治。
5.4.3 應急反應
對於其他同類食品生產企業發生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能涉及本公司的,公司應舉一反三,應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5.4.3.1企業調查。
針對預警涉及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要儘快組織對本公司相關食品進行調查摸底,查清本公司相關產品的數量、分佈、生產條件、原料來源、產品市場流向等情況,科學分析評估涉及的食品安全問題在本公司內的危害程度。
5.4.3.2產品抽查。
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委託相關技術機構,按統一檢驗標準、統一檢驗專案、統一檢驗方法,對本公司相關食品實施專項抽查,及時、全面、準確掌握情況,查清本公司產品可能受到的危害程度,權威釋出食品安全資訊,正確引導輿論,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5.5響應終結
食品安全事件隱患或危險因素消除後,應急處置終結。召開情況分析會,及時向公司書面報告有關情況,組織召開情況分析會,對事件處置情況進行分析論證,經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宣佈應急響應結束。食品安全小組根據彙總之後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對食品安全事件發生部門、責任部門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6、後期處置
6.1 獎懲分明
公司建立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對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
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有玩忽職守、臨陣脫逃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公司制度對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對有違法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2 總結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結束後,食品安全小組要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總結應急工作經驗教訓,提出今後改進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工作總結報告,研究改進應急處置預案。
7、附則
用語解釋: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後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鎮食品安全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