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論技巧之謀略及具體運用
要想贏得一場官司的勝利的勝利就要看律師在法庭辯論上的技巧如何,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法庭辯論上謀略運用的小技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先聲奪勢法
此法系法庭辯論一方對另一方可能提出的問題避而不談,而對己方極有利的問題,先在論辯發言中全面論證,以達到先入為主,爭取主動的庭辯戰術。實踐中,應用此法須在庭審前做好充分準備,且在庭審調查階段對己方有利的事實、證據逐一認定。然後根據事實和證據,針對對方不正確的觀點主動出擊進行反駁,以期掌握辯論主動權,奇取制高點,促使對方陷入被動。
2、避實就虛法
庭審辯論中,對方的弱點往往是對方力求迴避的地方,甚至對方會採用偷換論題、偷換概念、答非所問的方式,企圖達到轉移己方視線,擾亂視聽的目的。因此,運用此法首先應善於抓住對方之“虛”,選擇其薄弱環節連連進攻,一攻到底,直到把問題辯論清楚為止。
3、設問否定法
律師在設問時要把辯論的目的深藏不露,絕不能讓對方察覺設問的真正意圖。尤其是第一問,一定要讓對方在尚未了解發問意圖的情況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個問題,下個問題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對方察覺難以自圓其說時,後悔也來不及了。這種使對方處處被動、自打嘴巴的戰術,不失為一種極有效的辯論手段。其結果只能是讓對方在不自覺中接受律師或設問方的觀點,出其不意而辯勝。
4、間接否定法
是指在辯論中不直接把矛頭指向對方,而是若無其事地將辯論對手的錯誤觀點擱在一旁“臵之不理”,鄭重地從正面提出自己的獨特見解,並充分論證。
運用此法應注意兩點:
1.自方所持觀點應與對方所持觀點勢不兩立。
2.自方觀點應有理有據,絕不能牽強附會,譁眾取寵。
5、以退為進法
它是形式邏輯的歸謬法在法庭辯論中的使用。自方先將對方提出的論題或觀點假設為真,然後從這個假設為真的命題推匯出一個或一系列荒謬的結論,從而得出原論題為假的辯論方法。此法是一種辯論性、反駁性很強的法庭辯論方法,因而推導得出的必然性結論,容易被接受,從而獲得較好的辯論效果。
6、後發制人法
先發制人可以產生優勢;後發制人則可以變被動為主動。由於後發,自方可以知道對方的基本觀點,發現矛盾和弱點,然後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針對性地集中進行反駁,有時可以導致對方措手不及而險象叢生。
運用時應掌握:
第一,暫避銳氣,不倉促應戰;
第二,精聽細解,等待時機;第三,抓住破綻,全力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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