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小心被派遣
個人簡歷是求職者給招聘單位發的一份簡要介紹。包含自己的基本資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政治面貌、學歷、聯絡方式,以及自我評價、工作經歷、學習經歷、榮譽與成就、求職願望、對這份工作的簡要理解等。
據《南方日報》報道,有關統計資料顯示,今年全國高校畢業生規模為660萬人,較去年增加近30萬,有學者認為今年畢業生就業人數有望達到歷史最高值。而每年春夏用人高峰時節,總會發生一些務工人員沒有詳細瞭解用人公司卻匆忙與派遣公司簽約,最終造成個人損失。
“被派遣”用工難以得到保障
前不久,應屆畢業生小熊在人才市場看到一則東莞某通訊公司的招聘,就興致勃勃遞交了簡歷。出乎意料的是,小熊第二天就接到去面試的通知,小熊樂壞了,但僅問了一個問題的面試又讓他擔心是不是“要黃了”。沒想到時隔一天,小熊就接到上班的通知,說培訓合格後直接上崗。到了東莞後參加完一天培訓,小熊匆匆地簽了協議。籤協議時小熊才發現自己的工資一個月只有1500元。小熊有些納悶,經過網上一查才知道自己壓根就不是這家通訊公司的正式員工,其實僅僅是幹髒活累活的苦力,而自己是“被派遣的”。
心理不平衡的小熊甚至還想培訓後再觀察幾天,經過幾天的瞭解,小熊徹底失望了。這家公司對派遣的業務員工考核非常嚴格,一個月休息兩三天,考核不合格就扣錢。公司甚至會派出暗訪隊,對業務員工進行暗訪錄影,如果服務不合格可就慘了,一直扣錢直到業務員工“打包走人”。
據勞動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其實像小熊這種“不小心被派遣的”著實不少。近年來,勞務派遣用工發展迅猛,各種勞務派遣組織如雨後春筍般大量湧現。統計資料顯示,每年全國勞務派遣人員總數約為2700萬,絕大多數勞務派遣崗位是長期性崗位。
某些大中型國有企業,在生產一線拼命幹活的,多半不是正式勞動合同工,這些現象在電子、通訊、電力等行業普遍存在。上海市總工會的調查顯示,勞務派遣工佔企業全部用工人數在製造業中已佔43.6%,而上海的情形也是其他地方的縮影。
違規派遣用工市場就如一個巨大的“人力貨運”市場,務工人員被挪過來搬過去,然而,被損害的卻是辛苦勞作的務工人員的利益。違規用工反而成為一些無良的社會人員的發財“捷徑”。
用工差價形成“黑心市場蛋糕”
據瞭解,造成企業違法違德用工的原因主要是合適勞動力供給不足及監管不力。近年來隨著物價上升,工人生活成本增加,工資相應的水漲船高,一些企業為了減少勞動力成本,“同工不同酬”的違規用工就成為他們降低成本的招數,然而,也正是同工不同酬的“差價”讓一些違規的派遣公司鑽了法律的漏洞。
東莞一位姓王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像“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確實不少,由於公司大小不一,派遣形式也不一定規範。這一現象在製造業,特別是電子行業比較普遍,由於這一行業招工時相對體面,對外來務工人員有很大的吸引力。而像紡織一類的,採用勞務派遣的反而並不多。
事實上,“勞務派遣”分為合法與非法兩種。一般來說合法的派遣公司都會為招聘員工提供社會保障。如果該勞務派遣公司依法註冊,並且有派遣資質的正規公司,則將按照勞動法進行人員派遣,不存在扣工資、不辦社保等現象。當然,市場上存在的一些小的非法的派遣公司。他們由於規模小,因而容易存在一些欺詐現象。
該王姓業內人士表示,一般來說,他們可能通過以下模式進行操作:比如先與用工單位談好工資8元/小時,再到市場上招工告訴勞工5元/小時,通過差價他們可以賺取利潤。此外,他們不給勞動者辦理社保等,也存在巨大的“黑心蛋糕”。與正式員工高額的成本相比,勞務派遣工成本則低了許多,只有正式職工的幾分之一。如果說聘用一名正式員工需要每月支付5000元工資的話,使用一名非法用工每月只需要支付1000元費用。
而且由於並不跟企業發生直接合同關係,他們按勞動法本應得到的很多權益卻被無情剝奪了,例如不買社保、不發住房公積金,甚至連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也沒有,這些都大大減少企業的開支,也誘使企業非法操作。
該王姓業內人士提醒,對於一些應屆畢業生來說,他們由於對用人市場不瞭解,因此存在著巨大的誤解,一看見西裝革履的就以為是正規公司,事實上更重要的是看經營資質,此外,在籤合同時也要特別小心,要看合同是否為勞動者辦理社保等保險,以及是否同工同酬等條款。
實習生≠廉價勞動力
然而,除了派遣,大量使用實習生的狀況也在用工市場普遍存在。據媒體公開報道,一家規模較大的世界500強企業的子公司,有正式員工1100多名,勞務派遣工900多名,而聘用的中專、技校的實習生竟多達1200多名。業內人士認為,導致這一現象除了“用工荒”,還與實習生幾乎等同於廉價勞動力有著莫大的關係。
春節剛過,珠三角、長三角等許多傳統的用工地區開始出現了“用工荒”,為緩解員工緊缺及人力成本上升,越來越多的企業“打實習生的主意”。據瞭解,有的實習生和正式員工領一樣的底薪,但有些則“分文不取”,甚至生病後所有醫藥費必須自己承擔。
在廣東某網站實習的大四學生小林說,原來說好的每個月有600元生活補貼,現在只能算是“鏡中花水中月”。小林說,每天加班到半夜一兩點鐘,週末還要加班,就這樣基本生活費也不給,“這些黑心公司簡直就是壓榨勞動力”。
根據教育部對實習的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可是很多實習的學生都可能被安排加班2小時,一天工作10小時,還有超時加班的情況發生。業內專家表示,按照現行《勞動法》規定,實習生不屬於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但由於我們的法規存在漏洞,有些監管部門不作為,導致了實習生幾乎等同於“廉價勞動力”。未來應儘快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和實習生制度,從而維護實習生的權益。
畢業生求職切忌不拘小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