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彙編
為了加強學生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宿舍用電秩序,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帶來了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
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條 入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應嚴格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等大功率的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一經發現,違章電器予以沒收並依據相關規定給與使用人處分。
第三條 使用電源插座應隨插隨用,用後立即拔掉插銷;宿舍內使用的電器,在通電狀況下,應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四條 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晒衣物,懸掛裝飾物;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床頭,在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使用蠟燭或蚊香等時應置放於安全的位置,以免發生危險。
第五條 嚴禁在宿舍區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裝置,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禁止擅自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照價賠償。
第七條 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檯燈或其它用電裝置。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個移動式插座,嚴禁多個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裝置***電腦、收錄音機、充電器等***使用完畢後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八條 宿舍出現用電故障,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向後勤處管理人員報修,並由其派人維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
第九條 學生宿舍內用電設施由該宿舍學生使用管理,因違章用電造成寢室控電開關跳閘或使供電線路及其它設施損壞的,必須報宿舍管理人員,由電工修理,視責任承擔工料費;如屬人為故意損壞,由直接責任者照價賠償,查不到直接責任者時,由本宿舍人員均攤賠償。
第十條 學生宿舍統一由總務科按規定採取限量用電管理,學生公寓照明供電為7度每人/每月,用完後需交費續電。非供電時間嚴禁強行啟動電閘。
第十一條 總務科與學生科對學生宿舍安全用電情況採取不定期檢查制度。檢查內容:公共電器設施的完好和損壞;普通電器的使用情況;是否存在擅自拉電線現象;是否有使用明火***如燃燒廢紙、使用酒精爐、煤油爐、煤餅爐等***及其它存在安全隱患的現象。
第十二條 宿舍管理人員、總務科及保衛科相關人員經學生科允許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篇二
一、違章用電器的界定
這裡所指的違章用電器是指在學生公寓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電器,比如電飯煲、熱得快、電熱杯、電熱毯、電磁爐等。
二、禁止使用違章電器的相關依據
公安部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一條:違反學校規定,私拉亂接或違章使用非西城後勤公司或學院所配置的電器,及使用電爐、液化氣、煤油爐等危險物品者,給予警告處分;經批評教育不改,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五***款規定規定:嚴禁使用各種違章用電器***電暖氣、電褥子、電爐、電飯鍋、電飯煲、電火鍋、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等***;嚴禁使用液化氣、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離開宿舍時要隨手拔掉插頭,防止漏電引發火災。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本辦法中有關規定,違者按《學生違紀處分規定》予以處理。
三、加強檢查、杜絕違章電器
1.檢查方式:物業管理部門日常檢查、院***系***定期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抽查等。
2.檢查注意事項:
***1***學生宿舍內若出現違章用電器,無論何種原因,一律清出宿舍,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的同時,應在該宿舍留有檢查部門印製編號並加蓋檢查部門公章的《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通知單》。
***3***高校學生公寓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陣地,學校與學生之間並不是單純的房屋租賃合同關係,學校相關部門有權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檢查,在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兩人以上可以開門檢查。
***4***檢查人員在對學生公寓進行安全檢查的過程中,應佩戴證件,如遇宿舍內有人,應及時出示證件,向學生說明檢查的內容和目的。對學校相關檢查,學生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絕檢查。
3.檢查結果處理:
院***系***自行檢查其結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業部門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檢查其結果按以下方式處理:
***1***將檢查結果明細進行登記,並將各個違章用電器貼上標籤後按院***系***分類。
***2***通知院***系***,將違章用電器交由院***系***保管並簽訂收據。
***3***將檢查的結果登記造冊,並定期通報。
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篇三
一、用電安全的管理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範。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範,禁止違規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慧電力控制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並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兩次發生違規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按程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後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後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後勤管理部門根據智慧控制系統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餘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核定電量用完後,系統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後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餘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校或畢業,在後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後,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量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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