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施工升降機是一種建築上常用的施工機械,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租用乙方施工升降機 肆臺,用於廣州 市風凰城工地施工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相關規定如下:
一、施工升降機基本情況:
施工升降機型號:SC200/200,每籠2噸。根據工程各實際需要安裝使用,安裝高度滿足甲方使用需要。
二、租期:
1、起租日:從施工升降機安裝除錯正常運轉,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計算;
2、停租日:甲方工地整體工程完工後,書面通知乙方拆除施工升降機之日止。
3個月按實際時間計算,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按使用天數乘以月租的1/30***:
4、租期結束,如果因甲方租金未結清或工程障礙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機的,拖延期間租期照計。
5、租期和月租金不受甲方工地停工、停電、停水及法定節假日的影響,在此期間租金照計。
三、租賃費用:
月租金為新機每臺每月12500.00元***壹萬貳仟伍元整***、舊機每臺每月12000.00元***壹萬貳仟元整***。月租金包含施工升降機使用、維修保養費,不含操作人員人工費用。進退場費每臺22000.00元***貳萬貳仟元整***,進退場費包含運輸、安裝***含基礎預埋地腳螺栓***、加高、拆卸及驗收費等費用,以上費用不含稅費。
四、租金支付方式:
1、進場退費:裝置進場兩天內,甲方全額支付乙方該臺施工升降機進場費。否則不予安裝。
2、租金:在每臺裝置使用滿一個月後10天內,甲方即向乙方付一個月租金;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工地場地、電源等因素符合安裝條件,如甲方不具備報裝資料,在此期間如發生的政府行政干預所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負責。
2、基礎及預埋件
①. 甲方負責製作施工升降機基礎,對基礎預埋隱蔽施工部分做出詳細書面記錄。
②. 甲方須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機基礎圖的技術要求製作基礎,乙方提供相應的技術配合。由甲方製作混凝土基礎並承擔費用,並保證施工升降機基礎無積水、無淤泥;由於基礎製作及甲方因素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負責機械裝置以外的附屬設施,如防護棚、樓層安全門、通道等等。
4、進退場及安裝、拆卸
①. 甲方施工升降機基礎達到保養期後,憑甲方通知3天內進場; ②. 甲方負責施工升降機進退場裝卸車時安排停放場地;
③. 甲方負責施工升降機進場前安排專用動力線路電源,並負責將電源送進乙方施工升降機外籠電源廂。
④. 甲方負責配合乙方進行裝置安裝、頂升和拆卸及施工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及負責安裝、頂升、拆卸過程中的電源和電費,甲方無償提供焊割裝置及委派2-3人相關工種的配合;
⑤.施工升降機拆除時甲方須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地基堅實,以便吊車及運輸車輛進場對裝置進行拆除,如需對現場道路進行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驗收
甲方負責提供使用單位應提供的必要資料,配合乙方施工升降機在當地主管部門的驗收申報手續。
6、費用
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每月拖欠租金超過20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付。
7、司機
甲方負責租期內施工升降機司機的工資和在工地的食宿。
8、安全責任及其他
①. 甲方負責安全吊裝及裝置安全管理,人為損壞由甲方負責賠償;
②.甲方須保證施工升降機的安全供電,如需停電須提前告知乙方。如因甲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及甲方其它原因導致施工升降機安全事故,則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雙方安全責任界定如有爭議,以當地安監部門責任鑑定報告為準。
③. 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只擁有施工升降機的使用權,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抵押、扣押及處置所租用的施工升降機。
***二***、乙方責任:
1、基礎及預埋件
乙方負責提供基礎預埋件、廠方基礎圖和甲方製作基礎時的技術指導工作,提供地腳螺絲或基礎預埋件的安裝。
2、進退場及安裝、拆卸
①.乙方負責進場、安裝、拆卸、退場等事項。
②.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機安全完整,裝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裝置生產許可證、合格證等相關資料;
3、驗收
①.乙方負責向省有關部門申報驗收,並負責向有關部門領取裝置使用準用證,承擔其驗收、發證費用及施工升降機租用期內的年檢費;
②.施工升降機安裝完畢後的除錯及試執行,由乙方派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接線,除錯及技術鑑定工作。
4、操作、維修、保養、使用
①.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保養、維修不符合標準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
②.施工升降機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派人進行搶修,裝置維修保養要先徵求甲方意見,協商安排維修保養時間,每月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③.乙方負責施工升降機使用的期內維修保養、配件更換等,乙方在維修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否則按每天租金賠償給甲方,預升加節及附牆時間不計入維修時間內。
5、安全責任
乙方負責安裝、拆卸、項升加高作業造成的安全責任。
六、其他
1、本合同單價以現在政府政策所定,如因政策變動所產生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期滿且費用結算、款項付清後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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