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探親休假是有多少天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越來越完備,職工所享受的權利和福利也越來越多,那職工的探親休假是怎麼規定?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勞動法規定探親休假天數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法規定探親休假天數
根據我國《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三條規定:“職工探親假期: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探親休假的申請條件
根據我國《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由此可見,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探親休假的工資計算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的探親假可由地方規定,無規定的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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