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職業後續教育國際比較
註冊會計師職業後續教育,是指註冊會計師為保持和提高其專業勝任能力與執業水平,掌握和運用相關新知識、新技能、新法規所進行的學習與研究。由於各國的會計職業發展水平不同,各國註冊會計師的職業後續教育存在明顯的差異。以下試對美國、加拿大、荷蘭以及中國的註冊會計師職業後續教育進行比較分析。
一、註冊會計師參加後續教育時間的國際比較
各國對註冊會計師參加後續教育的時間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ICPA)對不同型別的會員,規定了不同的法定學習時間。對於那些從事公開業務(public practice)的會員(即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註冊會計師),每三年必須完成120小時的後續教育課程,但每年最低不得少於20小時;對於那些從事非公開業務(not public
practice)的會員(即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註冊會計師),則每三年必須完成90小時的後續教育課程,但每年最低不得少於15小時;對於在政府部門工作的會員,每兩年必須完成80小時的後續教育課程,每年至少20小時。如果一個會員由從事公開業務轉向非公開業務、或者情形相反,則三年期法定的累計學習時間應予以調整,按公開業務每年40小時、非公開業務每年30小時計算所需要的總學時。
荷蘭註冊會計師協會(Royal NIVRA)規定,會員每年參加後續教育的時間必須達到40小時或每兩年80小時。
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CICP)規定,執業會員接受後續教育的時間,三年累計不得少於180學時,其中每年接受後續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接受脫產後續教育的時間三年累計不得少於120學時,其中每年接受脫產後續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從上述各國註冊會計師參加後續教育時間來看,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規定的時間無疑是最長的,同時規定也是最嚴格的。這與我國註冊會計師職業起步不久,註冊會計師整體素質不高的現狀是基本吻合的。
二、後續教育學習方式的國際比較
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和各州會計理事會全美協會(NASBA)經過兩年多的努力,於2000年2月對外公佈了《後續職業教育準則公告》(Statement on Standards for Continu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徵求意見稿。在該公告中,明確提倡兩種學習方式:一種是有組織的學習活動(sponsored learning activities),在該方式下,組織者負責將學習計劃傳遞到學員手中,可以採用工作室、研討會等各種形式;另一種為自主的學習活動(self- directed learning activities),在該方式下,學習活動是在沒有外部組織者的幫助之下自己進行和完成的。
加拿大註冊會計師協會職業後續教育培訓主要採取以下方式和措施:課堂教育、組織學術講座、召開研討會、網路或電話教學以及自學等。
荷蘭註冊會計師協會下設有專門負責職業後續教育的機構——後續教育委員會(VERA)。該組織提供的培訓方式包括面對面的課堂教學、網上教學以及函授等。會員或學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由選擇,既可以參加後續教育委員會組織的培訓,也可以在公司、大學學習或在家自學。
中國註冊會計師參加職業後續教育的形式主要有:脫產課程學習、非脫產課程學習、參加專題研討會、承擔專業課題研究以及個人專業學習與實務研究等。
從上述各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認可的學習方式來看,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即有組織的學習和自主學習。其中有組織的學習一般居於職業後續教育的主導位置,而自主學習則處於從屬地位。另外,就自主學習層面來講,各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對其的重視程度有所不同。在會計職業得到充分發展的國家如美國、荷蘭等,自主學習方式的認同度較高,而在會計職業尚處於發展階段的國家如中國,自主學習方式的認同度較低。
三、後續教育課程設定的國際比較
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設定了多種課程來滿足職業後續教育的需要,課程種類在150種以上,並且每年大約有三分之一的課程要進行修改或更新。其後續教育課程按會員的不同職業發展階段設計,以滿足不同層次的培訓要求。具體分為:(1)基礎課:用於新會員,該課程知識面窄,強調基本原則和技能;(2)中級深:在基礎課的基礎上強調實際應用;(3)高階課:強調知識的深度和應用的廣度;(4)更新課:介紹各個領域的最新發展;(5)星級課:由高階專家指導的討論課。與此同時,對於自主學習的課程,由各州會計理事會全美協會指定的後續職業教育機構負責設計,其中最有影響的組織之一是會計師教育組(AEG),該組織從1988年開始成為美國自學後續職業教育領域內的領先者。目前,該組織所設定的課程主要有:(1)計算機系列;(2)稅收系列;(3)審計和會計系列;(4)遺產計劃(estate planning)系列。
加拿大註冊會計師協會設定的課程主要包括三個部分:(1)會計、審計、財務、稅制和管理資訊系統等領域的最新發展;(2)職業道德規範的有關課程;(3)資訊科技。
荷蘭的後續教育委員會與荷蘭一些大學合作,為不同層次的會員制定不同的繼續教育課程,如資訊科技、保險、工商經濟、法律、稅法、政府及非營利組織、管理技術等。該委員會在制訂後續教育課程內容時著重突出“能力”教育,並將其區分為三個層次,即一般效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實際行為能力等。一般效能力包括自學能力、職業道德水準;解決問題能力包括理解能力、應用能力、分析能力、整合能力和評估能力等;實際行為能力包括實際工作能力、幫助他人能力、人與人之間溝通並影響他人的能力、組織能力等。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規定職業後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1)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2)獨立審計準則及其他職業規範;(3)與執業相關的其他法規;(4)執業所需的其他知識與技能。職業後續教育的具體內容根據不同物件及其需要確定。針對主任會計師、部門經理、專案經理、註冊會計師以及一般執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各有側重。
從上述各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所設定的課程來看,各國的課程內容不盡相同。其中美國、中國的課程規劃比較詳細,而加拿大、荷蘭的課程設計則比較簡約。由於職業後續教育面向的是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註冊會計師,因此各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課程設定過程中一般都將技能的培養與訓練,而不是知識的傳授,置於核心地位。與美國、加拿大、荷蘭相比,中國課程設定唯一的缺陷在於沒有對資訊科技給予足夠的重視。隨著新經濟時代的到來,隨著資訊科技在會計、審計實踐中的廣泛應用,提高中國註冊會計師的資訊科技知識和能力已是當務之急。
四、後續教育評價方式的國際比較
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規定會員應定期報告參加後續教育的情況,日期為會員加入協會之後每個日曆年度的起始日。考慮到各種因素,協會還規定了報告寬限期(grace
period)——法定報告日後2個月內。對於報告的格式,該協會要求採用統一標準,即在年度會費報告中包含下列的陳述:”在繳納會費時,我確保自己已履行了後續職業教育的有關規定”。同時該協會要求,在陳述報告時,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檔案。
在《後續職業教育準則公告》徵求意見稿中,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針對兩種不同的學習方式,提出不同的要求。對於參加有組織學習方式的會員,該準則要求他們在報告學習情況時提供以下的資訊:組織者的名稱、學習的題目和內容、日期、地點以及職業後續教育的學時等;而對於參加自主學習方式的學員,在完成自主學習活動之後,學員必須提供能夠證明完成該活動的相關檔案,諸如由第三方提供的證明、證書或撰寫的文章等。此外,學員還應對自主學習活動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並提供自我評估報告。如果學員對完成的自主學習活動諸專案中有超過半數表示滿意,則報告還應附上一個專家評閱意見。如果未超過半數,則不需要這樣的意見。
荷蘭註冊會計師協會規定每年會員必須向協會提交一份前一年的學習報告,但對未完成後續教育課程的會員則目前尚未出臺強制性措施.而是靠會員的自律和自我責任感。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為每位註冊會計師建立一套培訓檔案,並制發了統一的註冊會計師培訓手冊。每一位註冊會計師都要按要求在培訓手冊上記錄其培訓情況,並要經過有關機構的確認。
從上述國家後續教育的評價方式來看,可以分為兩種型別,即自我約束型和控制型。在美國、荷蘭等國,後續職業教育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註冊會計師的學習意願強烈,註冊會計師協會的主要任務在於如何更好地滿足註冊會計師對於新知識、新能力的需求。而在中國,就目前來看,註冊會計師的業績評價還不僅僅取決於執業水平的高低,而更多受到非執業技能因素的控制。在這種背景下,註冊會計師參加後續教育的動力不足。如此說來,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採用控制型評價方式應是一種理性選擇。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我國目前的註冊會計師職業後續教育與西方發達國家尚存在著較大的差距。造成這種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諸如會計職業的發展水平、會計市場的發展階段以及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等。不過,我們堅信,隨著中國加入WTO,隨著一個公正、公平、富有競爭性的會計市場的培育和發展,隨著我國會計職業的國際化,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後續教育的未來發展模式一定會逐步向國際慣例靠攏。
審計畢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