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責任書範文精選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0日

  切實加強和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和婦幼衛生工作的質量,更好地實行科學、規範、安全管理,防範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安全就醫。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醫療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

  一、要高度重視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醫療機構管理,提高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各科室負責人為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管理責任人。

  二、要規範臨床診療服務管理,認真落實醫療質量、醫療安全核心制度,落實病歷、處方書寫規範,確保醫療文書質量。

  三、要加強基礎醫療和護理質量,強化三基、三嚴訓練,每年組織醫護人員業務學習、業務培訓不少於10次,法律法規學習不少於2次,醫護人員參加“三基”理論考試每季度至少1次,衛生局組織的考試考核合格率必須達95%以上。

  四、全面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制定醫療事故防範及處理預案,嚴格執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及醫療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五、要加強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監管,加大對各項核心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加強對手術質量、門診質量和易發生醫療事故崗位和環節的監督管理。

  六、要規範消毒、滅菌、隔離與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各部門主管人要親自抓,完善醫院感染管理的組織機構,配備專職人員,明確任務人,落實責任制,把院內感染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七、要加強急診、急救管理,嚴格落實急診,急救工作制度,確保確保急診、急救裝置、設施、車輛處於備用狀態。

  八、本責任書內容納入綜合目標考核內容,並作為年度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責任原因

  導致醫療事故或重大醫療糾紛,造成惡劣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院長: 個人:

  201x-1-1

  ***二***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2009年省市衛生工作會議精神,紮實深入開展醫院管理年活動,切實加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安全工作,進一步完善醫療安全制度,落實醫療安全責任,減少和防範醫患糾紛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益,維護社會安定,努力構建群眾滿意的平安醫院,特簽訂此醫療安全責任書。

  一、醫療安全目標

  1 、門診危重病人搶救成功率﹥80%

  2 、病房危重病人搶救成功率>85 %

  3 、無菌手術切口感染率≤ 0.5 %

  4 、無菌手術切口甲級癒合率﹥97 %

  5 、住院孕產婦死亡率≤0.02%

  6 、活產新生兒死亡率≤0.5 %

  7 、麻醉死亡率≤0.02%

  8 、院內感染率≤8 % ***二級***、≤10%***三級***

  9 、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理率>100 %

  10、年醫療事故發生次數≤0

  11、年火災、、中毒等意外事故發生次數≤0

  12 、危險化學品、毒麻藥品、放射性物質失竊、洩漏發生次數≤O

  13 、重大傳染病疫情在醫院內造成感染病例發生數≤0

  二、醫療安全責任 ***一***重視和加強醫療安全管理

  1 、明確醫療安全管理責任,落實醫療安全管理任務。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法人代表為本機構醫療安全第一責任人,同時要確定一名負責人為本機構醫療安全管理人,切實夯實醫療安全管理責任。減少和遏制醫療糾紛的上訪次數,杜絕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

  2 、建立醫療機構內部院、科兩級醫療安全管理體系,設立醫院醫療安全管理委員會、科室醫療安全管理小組及其院科兩級質量管理、消防安全、感染控制、內部保衛、膳食衛生等組織,並指定相應辦事機構,確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做到領導負責,專人管理,分工明確,互相協作,責任到人。

  3 、健全各項醫療安全制度,強化各項醫療安全措施,尤其要完善特殊科室***門診候診廳、住院病房、嬰兒室、產房、鍋爐房、配電室、高壓氧治療室、危險化學品和毒麻藥品貯存庫房等***,特殊裝置***高壓氧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大型放射型診療裝置、電梯等***,特殊環節***水電氣管理、易燃、易爆、物資管理、毒麻藥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離管理、消防滅火管理、應急救護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違章必糾。

  ***三***

  醫療安全責任狀包括那些內容

  **醫院醫療安全責任狀

  為使全院醫務人員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強化質量意識、醫療安全意識、職業風險意識,消除醫療隱患,杜絕醫療差錯、事故。根據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結合我院相關規定,制定醫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各科應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與手術分級管理制度。按醫院優質服務、承諾服務的規定進行工作,做到按章辦事,違章必究。

  二、各級各類醫務人員要注重醫德修養,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在崗時間不幹私活,不從事醫療活動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違反而致事故、差錯、糾紛發生者,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各級醫師的查房記錄或指示必須在病程記錄中明確無誤地顯示出來,上級醫師簽字認可。各種病歷書寫必須內容真實完整,描述準確無誤,分析科學有序,記錄及時清楚,科主任要嚴格把關,不允許有重要缺陷的病歷歸檔。科室有關人員及病案室管理人員要加強病歷及歸檔病歷的管理,防止丟失、遺漏、塗改、偽造、銷燬。不經醫務科或主管院長批准,不得借調、摘抄、影印病歷。否則,引起糾紛,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

  四、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程》,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隨意簡化或更改。一般診療技術操作前,要向病員及其家屬講明操作的目的、意義及操作中可能出現的反應和副作用,同意檢查簽字為憑。對違反操作規程而又未向病員或家屬講明上述情況引發的事故、差錯、糾紛,應追究當事人的全部責任。

  五、對危重病人的搶救必須及時,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須床前口頭交接。危、急、重病人的會診、疑難與死亡病案討論,必須在院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並出具書面記錄。對危重病人的病情變化或可能出現的併發症要做到心中有數,要及時向病人家屬說明和記錄,必要時需病人家屬在病程記錄中籤字。科主任應定期檢查,組織實施。否則,因此而致事故、差錯、糾紛的發生,除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要追究科室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六、對一些特種檢查***包括ct等***、特殊治療***包括應用貴重藥品等***醫療費用花費較高時,應及時向病人家屬解釋清楚,取得家屬配合,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七、凡重大手術和科室開展新業務、新技術、重要臟器切除術、截肢術,必須按規定由科主任簽字後報醫務科、主管院長批准後方可實施;如施行緊急手術

  又無家屬及關係人在場或其它特殊情況時,應向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經授權人批准後實施手術。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當事人和科室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各科室應對搶救裝置、器械和藥品要做到專人保管、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能隨時滿足搶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搶救器械、藥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糾紛,當事人和科室應負全部責任。

  九、新上崗人員不經崗前培訓不得進入科室。科室對新上崗人員應抓好繼續學習、業務培訓及管理工作,經科室考核,確能單獨勝任工作時,由所在科室寫出申請,醫務處批准,方享受處方權單獨值班,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共同處理,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除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上級醫師和科主任也應負一定責任。

  十、各種手術後切除的組織,應及時送病理檢查,明確診斷,術前談話內容應詳細、全面,各種併發症及危險因素應交待清楚,並履行簽字手續。術中需要更改手術方式,須向科主任請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屬談話,談話內容須簽字。輸血前應作五項檢查,輸血同意書應履行簽字手續。否則,引起事故、差錯及糾紛,當事人應負主要責任。

  十一、科室必須加強對進修實習人員的管理,進修實習生書寫的各種醫療檔案,帶教老師必須認真審查修改簽名認可或作補充記錄,其參加手術或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必須經帶教老師同意並進行現場指導;事教老師不得隨意讓進修實習人員代替值班,若有違反引發差錯、事故、糾紛,帶教老師或值班醫生作為直接責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門診及病房首診醫師對接診病員的檢查、診斷、會診、處置、病歷書寫、轉科均負有責任。接到120急救電話,5分鐘內出車,急危重病人到院後,接診醫師必須在5分鐘內開始處置,並迅速報告上級醫師;危重病人需入院,轉送途中必須有醫護人員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違反,引發差錯、事故,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三、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對某些嚴重或目前還不能醫治的疾病,應對病員作嚴格保密,以減輕病員的思想負擔,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但對家屬、單位要如實反映病情及預後。對病員的隱私應嚴格保密,不得隨意洩露;對其它科室或人員發生的糾紛,有關醫務人員不得將真象隨意、過早洩露給病人或家屬,以避免糾紛擴大、複雜化,否則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四、全院各類工作人員要互相支援,團結協助,不得相互拆臺,更不能在醫患之間拔弄是非,借病員之口達報復個人之目的,製造醫療糾紛。否則,因此引發醫療糾紛者,當事人應參與糾紛處理的全過程,並視情節和後果,給予檢查、停職、行政處分等處理。

  十五、加強對麻醉科的管理,對各科手術應嚴格執行麻醉操作規程和無菌制度,保證手術器械和裝置的完好,發生故障及時維修,對違反麻醉操作規程而引發的事故、差錯、糾紛,追究當事人的全部責任。

  十六、認真落實院內總值班和內、外、婦、兒科二線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隨叫隨到,積極參加或協調對病員的搶救、治療,對重大災害、意外事件批量傷員和突發事件,必須及時逐級上報,不得拖延,否則引起事故、糾紛應追究當班人員的全部責任。

  十七、醫、護、技人員要認真執行各種查對制度,醫囑、處方、藥品、手術、輸血、收集標本以及簽發的各類報告等均按要求認真查對,以達到準確無誤,確保病人安全。護理人員要作好三查七對,嚴格執行醫囑,經常巡視病房,認真觀察病情,書寫護理記錄。及時、準確地向醫師反映病員的病情變化,對病員認真負責,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八、糾紛一經發生,當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資料,如針管、殘存液體、血液製品等,病歷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塗改、調換、銷燬、丟失。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十九、任何原因導致的醫療糾紛賠償,必須執行賠償方案,責任性醫療糾紛,直接責任人賠償賠付金額的10%,科主任、護士長賠償2%,連帶責任人賠付3%;不可抗拒的醫療糾紛賠償,直接責任人賠付5%,連帶責任人賠付2%,科主任、護士長賠付1%。若乙方不予執行本賠償方案,當事人先停崗,甲方有權予以起訴,由予以仲裁。

  二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嚴禁私自購買生物製品和非基藥藥品、醫用耗材。

  上述二十項規定,各科室要認真討論執行,醫、護、技人員,科主任、護士長與院長簽字為據,以示負責。

  ***四***

  為使全院醫務人員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強化質量意識、醫療安全意識,職業風險意識,消除醫療隱患,杜絕醫療差錯、事故”。“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執業醫師法”等精神,制定醫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各科應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與手術分級管理制。按醫院優質服務、承諾服務的規定進行工作,做到按章辦事,違章必究。

  二、各級各類醫務人員要注重醫德修養,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在崗時間不幹私活,不從事醫療活動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違反而致事故、差錯、糾紛發生者,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各級醫師的查房記錄或指示必須在病程記錄中明確無誤地顯示出來,上級醫師簽字認可;各種病歷書寫必須內容真實完整,描述準確無誤,分析科學有序,記錄及時清楚,科主任要嚴格把關,不允許有重要缺陷的病歷歸檔。科室有關人員及病案室管理人員要加強對現病歷及歸檔病歷的管理,防止丟失、遺漏、塗改、偽造、銷燬。不經醫務科或主管院長批准,不得借調、摘抄、影印病歷。否則,引起糾紛,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

  四、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程》,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隨意簡化或更改。一般診療技術操作前,要向病員及其家屬講明操作的目的、意義及操作中可能出現的反應和副作用;對危重病員或在重要器官進行復雜的有創傷性的診療技術操作前,應對患者或家屬說明必要性、複雜性和危險性,同意檢查簽字為憑。對違反操作規程而又未向病員或家屬講時上述情況引發的事故、差錯、糾紛,應追究當事人的全部責任。

  五、對危重病人的搶救必須及時,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須床前口頭交接。危、急、重病人的會診、疑難與死亡病案討論,必須在院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並出具書面記錄。對危重病人的病情變化或可能出現的併發症要做到心中有數,要及時向病人家屬說明和記錄,必要時需病人家屬在病程記錄中籤字。科主任應定期檢查,組織實施。否則,因此而致事故、差錯、糾紛的發生,除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要追究科室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六、對一些特種檢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療***包括應用貴重藥品等***醫療費用花費較高時,應及時向病人家屬解釋清楚,取得家屬配合,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七、凡重大手術和科室開展新業務、新技術、重要臟器切除等手術,必須按規定由科主任簽字後報醫務科、主管院長批准後方可實施;如施行緊急手術又無家屬及關係人在場或其它特殊情況時,應向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經授權人批准後實施手術。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當事人和科室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各科室應對搶救裝置、器械和藥品要做到專人保管、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能隨時滿足搶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搶救器械、藥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糾紛,當事人和科室應負全部責任。

  九、新上崗人員不經崗前培訓不得進入科室。科室對新上崗人員應抓好繼續學習、業務培訓及管理工作,經科室考核,確能單獨勝任工作時,由所在科室寫出申請,醫務處批准,方享受處方權單獨值班,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共同處理。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除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上級醫師和科主任也應負一定責任。

  十、各種手術後切除的組織,應及時送病理檢查,明確診斷,術前談話內容應詳細、全面,各種併發症及危險因素應交待清楚,並履行簽字手續。術中需要更改手術方式,須向科主任請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屬談話,談話內容須簽字。輸血前應作五項檢查,輸血同意書應履行簽字手續。否則,引起事故、差錯及糾紛,當事人應負主要責任。

  十一、科室必須加強對進修實習人員的管理,進修實習生書寫的各種醫療檔案,帶教老師必須認真審查修改簽名認可或作補充記錄,其參加手術或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必須經帶教老師同意並進行現場指導;帶教老師不得隨意讓進修實習人員代替值班,若有違反引發差錯、事故、糾紛,帶教老師或值班醫生作為直接責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門診及病房首診醫師對接診病員的檢查、診斷、會診、處置、病歷書寫、轉科均負有責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後,接診醫師必須在5分鐘內開始處置,並迅速報告上級醫師;危重病人需入院,轉送途中必須有醫護人員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違反,引發差錯、事故,當事人應負全部責。

  十三、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對某些嚴重或目前還不能醫治的疾病,應對病員作嚴格保密,以減輕病員的思想負擔,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但對家屬、單位要如實反映病情及預後。對病員的隱私應嚴格保密,不得隨意洩露;對其它科室或人員發生的糾紛,有關醫務人員不得將真象隨意、過早洩露給病人或家屬,以避免糾紛擴大、複雜化,否則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四、全院各類工作人員要互相支援,團結協助,不相互拆臺,更不能在醫患之間拔弄是非,若借病員之口達報復個人之目的,製造醫療糾紛。否則,同此引發醫療糾紛者,當事人應參與糾紛處理的全過程,並視情節和後果,給予檢查、停職、行政處分等處理。

  十五、加強對麻醉科的管理,對各科手術應嚴格執行麻醉操作規程和無菌制度,保證手術器械和裝置的完好,發生故障及時維修,對違反麻醉操作規程而引發的事故、差錯、糾紛,追究當事人的全部責任。

  十六、認真落實院內總值班和內外科二線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隨叫隨到,積極參加或協調對病員的搶救、治療,對重大災害、意外事件批量傷員和突發事件,必須及時逐級上報,不得拖延,否則引起事故、糾紛應追究當班人員的全部責任。

  十七、醫、護、技人員要認真執行各種查對制度,醫囑、處方、藥品、手術、輸血、收集標本以及簽發的各類報告等均按要求認真查對,以達到準確無誤,確保病人安全。護理人員要作好三查七對,嚴格執行醫囑,經常巡視病房,認真觀察病情,書寫護理記錄。及時、準確地向醫師反映病員的病情變化,對病員認真負責,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八、糾紛一經發生,當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資料,如針管、殘存液體、血液製品等,病歷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塗改、調換、銷燬、丟失。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十九、嚴格執行病人入、出院指徵,合理分流病人,禁止跨科收住病人或小病大養、嚴格執行轉院制度和雙向轉診制度。

  上述十九項規定,各科室要認真討論執行,科主任與院長簽字,以示負責。

  ***五***

  為了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減少醫療糾紛、杜絕醫療事故,確保醫療安全,院方特與各科室簽訂20**年醫療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科室要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不斷增強醫務人員法律意識。使每一位醫務人員學法、懂法、守法,依法行醫。

  二、認真執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醫務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確保各類醫療設施和裝置處於正常備用狀態,做好急救藥品、防護用品、消毒用品等相關裝置的儲備,保證人員、環境處於良好狀態,能夠隨時出診、應診和應對突發事件。

  三、嚴格規範診療技術操作程式,嚴格按照《湖北省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試行***》規範各項技術操作;認真執行核心制度,如首診醫生負責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對”制度,術前、術後及疑難、危重病歷討論制度等,認真書寫、儲存各種醫療文書,為應對可能發生的醫療侵權責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據。

  四、做到規範職業,不超範圍職業、不串收病人,但對院內急診就醫要做到隨叫隨到,全院協作,必要時及時轉診。

  五、加強醫患溝通,講究談話藝術,優化醫患關係,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完善醫生與患者、家屬的溝通談話制度、收費溝通制度,全面實施醫藥收費明碼標價,各種知情同意書填寫完整、真實、通俗、精確、合法。

  五、加強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樹立高尚的醫德醫風,堅決杜絕“紅包”、“回扣”、“開單提成”等違紀行為,真正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依規收費。

  六、建立健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層層實行責任制與責任追究制。建立院、科、個人三級醫療安全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全責任書的內容,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真正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七、對醫療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過”,即抓重點科、抓重點人、抓事故苗頭、抓事故隱患;對問題未查清楚不放過、當事人未處理到位不放過、防範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八、科主任為本科室醫療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每位職工要對本崗位的醫療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失職、誰擔責”的原則,建立起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認真落實醫療安全責任追究處罰規定。形成人人講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圍,依法運作,按章執行。

  九、如出現醫療事故或醫療糾紛,經上級醫療事故鑑定機構認定為醫療事故的,剔除保險公司賠償之後,其餘部分70%由科室或個人承擔,30%由院負責。同時與科室及個人年度考核、評優、評先掛鉤。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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