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工作會議講話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7日

  人大及其會是立法機關,理所當然要對立法負責,要在立法中充分發揮主導作用。這種主導作用,要體現在立法的立項、起草、審議、通過的全過程。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一:

  同志們:

  在全省上下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之際,省人大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部署實施本屆人大會立法規劃,研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非常及時、意義重大。剛才,畢主任傳達了全國人大會立法工作會議以及第十九次全國地方立法研討會精神。等一會,畢主任還要對我省下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作重要講話,希望省政府各部門緊密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學習領會,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落實五年立法規劃,講幾點意見。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五年來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立法工作,把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謀劃、統籌和安排。近年來,在省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省人大會的指導、監督下,省政府及政府各部門注重立法質量,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較好地完成了政府立法工作任務。五年來,共提請省人大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修正案草案81件,制定、修改和廢止政府規章88件,其中20xx年提請省人大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修正案草案15件,制定、修改政府規章8件;對建省以來132件規章進行了清理,其中廢止18件,修改38件,保留76件;對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制發的26000多件檔案進行了清理,分別作出保留、修改、廢止和宣佈失效的處理。我省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主要體現為“五個促進”:

  一以立法促進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為貫徹實施建設海南國際旅遊島的國家戰略,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了《導遊人員管理規定》、《旅行社管理規定》、《旅遊景區景點管理規定》、《旅遊價格管理規定》、《道路旅遊客運管理若干規定》等法規,制定了《外國免簽證旅遊團管理辦法》等規章,創新了旅遊業管理體制機制和管理方式。此外,為了進一步增強國際旅遊島服務保障能力,省政府還提請省人大會制定了《公路條例》、《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電力建設與保護條例》等法規,制定了一批有關公共服務設施管理的規章。

  二以立法促進科學規劃和專案建設。為了加快推進我省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和修改《城鄉規劃條例》、《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條例》等法規,制定和修改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閒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建設工程消防管理規定》等規章,對我省相關規劃的科學編制和專案建設的順利進行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以立法促進生態省建設。為了加大環境和資源保護力度,推進生態省建設,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和修改《環境保護條例》、《海洋環境保護規定》、《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法規,制定和修改了《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築應用管理辦法》、《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等規章,推動我省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的長效保障機制。

  四以立法促進民生改善。為了保障民生,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和修改了《法律援助規定》、《實施〈就業促進法〉辦法》,《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勞動保障監察若干規定》、《經濟特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以及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一批涉及民生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法規,保障了公民在就業、受教育、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基本權利,強化了對弱勢群體的保護。

  五以立法促進各項重大改革。一是推進和完善省直管市縣管理體制改革。提請省人大會制定和修改了《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實施〈漁業法〉辦法》、《實施〈海域管理法〉辦法》等一批法規,將幾十項原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行使的行政管理事權下放或者委託給市縣行使。省政府也以省政府令的形式下放了一批行政管理事項。二是規範和保障農墾、洋浦等各項重大改革工作有序進行。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了《關於推進海南農墾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定》,從農墾國有資產管理、經營體制、政策支援等方面進行了規範。提請省人大會修改了《洋浦經濟開發區條例》,明確了洋浦管委會對屬地管理事務,行使設區的市和縣級行政管理權,進一步完善洋浦開發區管理體制機制。三是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在立法過程中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並通過幾輪的行政審批清理取消和調整了一批行政審批專案。最近,省政府通過了擬運用特區立法權停止實施11項行政審批專案,並提請省人大會進行審議,為推進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行了積極的嘗試。

  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草案質量有待提高。主要是設定行政許可、處罰、強制不當;調查研究不夠充分,海南特色、特區特點不夠突出,存在照抄照搬上位法的現象,可操作性不強。二是立法計劃執行不嚴格。有些部門對立法工作重視不夠,立法工作進展緩慢,有的立法專案不能按時提請審議,影響了整個立法計劃的完成。三是立法協調力度不夠。有的單位對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不答覆或者不在規定時間內反饋意見;有的單位應付差事,對相關內容不認真研究或者根本不研究就草草回覆;有的部門過分強調本部門或本行業不適當利益,給協調工作增加了難度。四是立法力量薄弱。有些部門沒有配備具有一定法律素養的人員從事立法工作,有些部門法制機構不健全等等。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對新形勢下加強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認識,對立法推動改革的緊迫性缺乏足夠的認知。各有關部門要正視這些問題並努力加以解決。

  當前,政府立法工作面臨新的形勢、新的任務。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完善立法規劃,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並舉,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十八屆三中全會剛剛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完善立法機制、提高立法質量、深入開展立法協商等。加強立法,保證五年立法規劃順利實施,政府承擔著繁重任務和重大責任。我們要站在全域性的高度,充分認識到切實增強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著力強化政府法制建設,提升政府立法水平,為我省改革開放和國際旅遊島建設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認真落實五年立法規劃

  《海南省五屆人大會立法規劃》統籌安排本屆省人大會任期內的立法工作,提出明確的指導思想、工作要求和落實措施,確定由省政府承擔的立法專案有106件。貫徹落實立法規劃,必須深入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推進科學發展、實現綠色崛起的總目標,按照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統一、立法程序與改革程序相適應的原則和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要求,把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擺到突出位置,創新立法工作機制,改進立法工作方法,為我省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撐。具體來說,要著力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立法規劃,合理統籌安排,科學編制年度立法計劃。列入立法規劃的專案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為科學編制年度立法計劃作好充分準備。規劃中重點的、急需的、立法條件基本成熟的專案,以及與法律法規配套實施的專案,要優先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凡是列入省人大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法規專案,都要列入省政府的立法工作計劃,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確定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時,要對立法專案擬確立的主要制度及其對經濟社會環境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分析,根據評估分析的結果,按照條件成熟、重點突出的原則進行統籌謀劃。

  二明確任務分工,突出工作重點,注重立法專案的實施。列入立法規劃確定的一類專案中,由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審議的法規專案就有86件,今年已完成15件。而從現在起到本屆任期屆滿,還有四年時間,擺在我們面前的立法任務相當繁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急需先立”的原則,儘早研究制定本部門完成立法規劃的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認真組織實施。

  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政府立法工作要以建設國際旅遊島為總抓手,在促進以旅遊業為龍頭的現代服務業發展方面,重點抓好旅遊者權益保障、彩票管理、餐飲業管理、物流業促進、會展業促進等一系列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推動重點領域開放改革方面,重點要抓好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條例的研究起草工作,通過立法創新排除體制機制障礙;在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方面,重點抓好城鄉規劃管理、土地管理、供排水管理等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加強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方面,重點抓好天然林保護、森林公園管理、溼地保護、中部核心生態區管理、生態補償等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重點抓好扶貧開發、居民醫療救助、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等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推動海洋強省建設方面,重點抓好無居民海島保護與開發、海域使用管理、促進郵輪遊艇產業發展等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等。通過實施立法規劃,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執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

  三強化改革創新,彰顯海南特色,注重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立法工作,必須增強立法的引導性和前瞻性,從法律層面改革創新體制機制,破除瓶頸制約。要按照“不牴觸、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突出地方特色上,放在有針對性地解決具體問題上,放在打造海南環境特色、產業特色和體制特色上,務使政府立法切實管用。在確定立法計劃時,從實際需要出發,不單純追求立法的速度與數量,更加註重立法的質量與內涵。在確定立法內容時,著眼於解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對所需調整規範的社會關係作出具體規定,防止小法抄大法、重複立法。在確定立法體例時,根據立法的內容決定體例,宜繁則繁,宜簡則簡,防止貪大求全、華而不實。

  四改進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機制,注重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政府立法是一項實踐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作保障。當前,要著重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三個方面的工作機制:一是調查研究工作機制。要堅持系統周密的調查研究,紮紮實實地做好立法的基礎工作。立法調研工作要有針對性,充分了解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急需用立法手段解決的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要下功夫提高調查研究的質量,儘可能把各種情況搞清楚,把存在的問題和產生問題的原因搞清楚,把制度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需求和可能產生的利弊搞清楚。二是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機制。要繼續開門立法,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意見,進一步健全公佈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機制,對一些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為其設定義務的法規規章草案,要暢通各方面利益訴求渠道,通過報刊、網路、聽證會等方式實現與社會公眾的互動,廣泛聽取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特別是弱勢群體的意見,使各方面的意見得以充分表達。三是專家諮詢、論證工作機制。要進一步整合本省立法資源,拓寬專家學者參與政府立法的途徑和渠道。政府立法草案擬確定的重要制度,要廣泛徵詢專家學者的意見,必要時,組織專家學者聯合起草,以增強立法的科學性、公正性。

  三、統籌安排,紮實工作,全力完成明年立法任務

  20xx年是實施五年立法規劃的重要一年,新形勢、新任務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紮實抓好明年立法任務,對於確保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順利實施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順利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近幾年立法情況來看,正式立法專案數量多,任務相當繁重。為此,承擔法規、規章草案起草任務的政府相關部門,一定要採取有力措施,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確保按時完成立法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立法責任。20xx年立法在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產業方面,重點是要修改旅遊條例,制定自駕租賃車管理規定;在環境和資源保護、促進生態省建設方面,重點修改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松濤水庫環境保護規定、林地管理條例;在保障民生、法治惠民方面,重點制定民辦養老機構條例、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承擔立法任務的部門,要從全省全域性利益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強化責任擔當,按照省人大會和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立法工作責任制度,將本部門的立法任務分解到處室,落實到人員,配強立法工作力量,優化立法資源配置,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報送立法草案及有關材料。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書面向省人大會和省政府作出說明。省法制辦要抓好立法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加強對立法專案起草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對重點專案或涉及多個部門職能的專案,必要時提前介入、加強指導、提供幫助,或者直接牽頭起草。對起草單位報送的草案,要科學安排進度,嚴格審查把關。

  二加強立法協調,妥善解決分歧。針對目前立法協調難度越來越大的實際情況,要建立健全多層次的立法協調機制。承擔立法任務的部門,對涉及其他部門的事項要主動進行溝通協調。草案內容涉及多部門或者需要多部門組織實施的,起草部門要提前與相關部門做好協調工作。對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積極出面協調。省法制辦要進一步加強立法協調工作,站在全域性的高度,堅持原則,依法妥善處理立法爭議。對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敏感、複雜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府請示、報告。對省法制辦發出的徵求意見稿,有關部門要組織認真研究,及時反饋意見。省法制辦召開的立法協調會,有關部門要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按要求指派能夠代表本單位意見的負責同志參加。各部門都要自覺維護協調過程中形成的一致意見,防止無原則的隨意否定引發的扯皮現象,力爭把矛盾和爭議解決在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之前。

  三加強彙報溝通,完善工作銜接機制。有關部門在立法過程中要加強向省人大會有關工作機構彙報溝通。在立法專案研究確定階段,省法制辦要及時聽取省人大會法工委及有關工作機構的意見。在草案的起草階段,起草部門要主動向省人大有關部門請示報告,爭取省人大有關部門的支援和參與。在審查修改階段,省法制辦要及時徵求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法工委的意見,對於涉及的重大問題和較大意見分歧,要及時彙報、溝通,必要時邀請其提前介入。在人大審議階段,要積極參與省人大會有關工作機構的審查修改工作,共同修改完善法規草案。

  同志們,政府立法工作是決策性工作,事關全域性,責任重大。我們一定要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嚴格按照省人大會的要求,精心組織,紮實工作,不斷探索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新路子,切實提高立法質量,努力完成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確定的任務,為全面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實現綠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

  同志們:

  今天,市人大會在這裡召開全市立法工作會議,全面回顧和總結過去5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經驗,部署今後5年立法規劃。這次會議很重要,開得也很及時,必將進一步推動我市今後一段時期民主與法制建設的發展。

  去年,我市立法工作緊緊圍繞申心,服務大局,大膽探索,努力實踐,取得了可喜成績。一是立法計劃落實。市政府提請市人大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4件;釋出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26件;為了適應入世需要,市政府還對過去釋出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決定廢止604件,修訂7件。二是立法重點突出。圍繞入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認真開展法規規章清理和修訂;出臺的法規規章重點反映改革開放程序,肯定改革開放成果,保障國家法律、法規在我市的順利實施,高度關注直接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我市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立法專案,解決了一些改革、發展、穩定申的難點、熱點問題。三是立法質量明顯提高。在立法工作中牢固樹立"精品"意識,嚴格按《立法法》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立法,加大起草過程中的協調力度,注意克服部門利益,立法質量進一步提高。這些成績的取得,是與市人大會的高度重視、指導和支援是分不開的,每一件法規在起草階段,人大會領導和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都提前介入,給予具體指導。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一貫重視立法工作並對政府規章制定工作給予指導的市人大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20xx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是黨中央在深刻分析了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面臨的國內、國際形勢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同時也對從事立法工作的同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強地方立法工作,對於促進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促進市場對資源的有效配臵,推動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保證政府高效運轉,樹立政府良好形象,營造良好的社會經濟發展的法制環境,意義十分重大。下面我就貫徹落實s年立法規劃、進一步加強政府立法工作,講三點意見。

  一、圍繞大局,突出特色,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府立法工作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巨集偉目標,政府立法應緊緊圍繞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以服務大局、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為重點,不斷健全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積極穩妥地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申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為此,應把握以下幾點:

  一適應改革發展穩定的需要,統籌考慮立法專案,突出立法重點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我國經濟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參與全球競爭。經濟結構隨之發生劇烈變化,產業結構調整步伐明顯加快,利益調整帶來的深層次問題日漸突出,經濟成分日益多元化,迫切需要加快立法步伐,用法律法規來調節、規範社會事務和公共行為。因此,政府立法工作要始終把握大局,著眼未來,圍繞促進發展、維護穩定、關注民生、推進小康社會建設等重大問題,統籌規劃,科學組織,注意始終與中心工作和發展大局相銜接、相配套,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和經濟社會發展及事關國計民生的突出問題。決不能滿足於當傳話筒、二傳手,上面有什麼法,我們就搞什麼法。今年要把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農村稅費改革、推進城市環境創新、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規範政府行為、實施"科教興市"和"開放先導"戰略、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等作為立法工作的重點,力爭立足武漢實際,把握內在規律,突出武漢特色。

  二政府立法要體現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精神和原則,進一步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立法工作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重在轉變政府職能,克服部門利益,規範市場秩序,其正達到促進經濟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的目的。要通過立法,將政府職能定位在對市場依法監智、調節和服務上,減少行政審批,規範行政行為,嚴格執法程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木。因此,我們要著重研究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公民、政府與企業、政府智理與社會自律的關係,改變那種重審批、輕監督,重管理、輕服務,重職能、輕義務,重製裁、輕保護,重行政命令、輕合同約定的現象,把社會可以自我調節、管理和自律的職能交給人民群眾和中介組織,把經營杈和投資決策杈交給市場主體,切實把政府職能轉到依法調節、社會智理、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上來。絕對不能借立法把政府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法制化。現在確有少數部門在立法過程中熱衷於擴大部門職杈、增設機構編制、增加收費專案、強化經濟處罰。這與市場經濟相沖突,與政府部門職責相背離,與維護廣大群眾根本利益相違背,與改善市場經濟環境不合拍。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場經濟,首先要改善法制環境,強化全心為民的宗旨意識,立足有利於群眾,方便於基層。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建立統一、開放、規範、有序的市場體系,絕不能人為的隨意提高市場準入條件,抬高市場準入門檻,摘一些部門保護和地方保護。要從源頭上把好關,通過立法,分清政府、部門、經濟組織的各自職責,營造出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在要求的平等對待、公平競爭的法制環境,保證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國內和國際市場競爭,為我市促進經濟快速發展服好務。

  三堅持"立、改、廢"相結合,維護法制的統一

  改革開放二十年未,我國的政治、經濟形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政府的職能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革。原有的一些法規、規章,從現在來看,有的歷史任務已完成,有的甚至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障礙。因此,要與時俱進,堅持立修並重,在抓好新的立法專案同時,要注重對原來制定的法規、規章進行修訂。尤其妥對那些制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與世貿組織規則和國際慣例相違背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進行全面清理,該修改的要及時修改,該廢止的要堅決廢止,該完善的要儘快完善。

  二、創新機制,完善程式,不斷提高立法質量

  十六大報告把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列入我國法制建設重要議事日程,提到重要的戰略地位,我們應當總結經驗,探索規律,推進立法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立法質量。

  一要深入研究,把握規律

  立法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特別是隨著形勢的不斷髮展變化,政府立法工作面臨著許多新課題和新挑戰。因此,妥順應新形勢的要求,改進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質量。要認真學習、貫徹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對立法專案要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制定具體計劃,並嚴格按程式運作,注意防止有章不循、主觀隨意的做法。尤其妥加強深入調查研究,對每個法規和規章草案涉及的主要制度和重大措施,特別是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機制要作深入探討和研究,不能就事論事,更不能為完成任務而敷衍塞責。要在深入調查研究上下其功夫,把典型調查和全面分析結合起來,把區域性經驗和全域性工作結合起來,準確把握內在規律,通過總結、實踐、研究、提煉、上升法規規章中來,指導和推動全面工作。

  二要民主透明,科學立法

  社會主義法制是從根木上保障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的。因此,在立法實踐中,要創新立法機制,始終堅持走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保障人民群眾有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起草、審查法規規章草案,要深入基層,貼近實際,反映民情,代表民意。要實行開門立法,增強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學性、公開性和透明性"要有組織、有計劃地舉辦一些立法調研會、聽證會、論證會,認真傾聽群眾的意見和基層的呼聲。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智慧和作用,有些立法課題在起草階段可以先交給他們,讓他們拿方案、提措施。對涉及重大問題的,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應主動與專家學者共同調研,共同起草,群策群力,集思廣益,相互啟迪,相互借鑑,提高質量。也要注意選擇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立法專案,通過報刊、網路公開徵求意見,增強立法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把群眾滿意不滿意、群眾擁護不擁護、群眾高興不高興,作為我們立法的出發點和歸宿,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貫穿於立法的全過程。

  三要完善立法程式,嚴把質量關

  規範立法程式,嚴把起草、審修質量關,是加強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的有效途徑。政府部門在起草立法草案時,要深入調查研究,認莫傾聽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對涉及多個部門職能交又的問題,要主動做好溝通和交流,切實把好起草關。政府法制辦要進一步發揮政府領導的參謀助手作用,要站在全域性的高度,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加大協調力度,增強法律權威性。在審修時,要全面徵求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廣泛借鑑外地城市、國外的先進作法,努力尋求解決問題的新方法和新途徑,切實把好審修關。同時,立法中要主動爭取市人大會的支援與指導。起草法規,要主動邀請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法規工作室提前介入,組成精幹的起草工作專班,提高立法效率和立法質量;起草規章,要廣泛徵求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遇到問題,要及時向市人大會彙報,爭取支援與指導。

  三、加強領導,優化隊伍,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政府立法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專業性都很強,在新的歷史時期,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層出不窮,市委、市人大會、市政府對立法工作非常重視,人民群眾對地方出臺法規政策要求很高。為此,必須加強領導,優化人員結構,提高立法隊伍素質,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一要加強領導,強化立法責任

  立法工作,涉及全域性,影響深遠,政府各部門領導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全域性意識,把立法工作作為木部門的重要任務,列入領導的重要議事日程。要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智領導配合抓、法制部門具體抓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根據木部門的起草任務,組織精幹的起草班子,井做到時間落實、責任落實、保障落實。在起草過程中,要把提高質量放在首位,端正立法指導思想,樹立立法為民的意識。同時,要轉變過去固有的思維模式,不要一提到加強管理,就想到行政審批。行政審批不是萬能的,對行政機關而吉,t並不是唯一的行政售理方式。另外,起草部門對立法專案規範的主要內容及確立的重大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要作深入細緻的調研、論證。要廣開起草過程中的民主渠道,廣泛聽取管理相對人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意見。對涉及關係全域性的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深入調研,主動協調,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作出科學決策。除認真完成起草工作外,起草部門還應當積極配合法制辦做好立法專案送審後的審查修改工作。要強化立法工作責任制,堅持誰起草、誰負責;誰把關、誰主智、誰負責,做到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把好質量關。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對於立法中出現的問題,影響全域性的,要追究當事人和領導人責任。

  二要完善結構,提高立法水平

  一個高素質的立法工作隊伍,是搞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的保證。要大力加強法制工作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教育幹部職工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奉獻意識,增強事業心、責任感。從事立法工作的同志,全面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現代法律、現代科技、經濟智理知識,不斷完善知識結構,努力使自己成為既講政治,又懂經濟、懂法律;既掌握中國的法律、法規,又熟悉外國法律法規和成功經驗;既精通各部門的專業知識,又熟悉相關部門業務的複合型人才。政府各部門要加強對政府立法人員的培訓,組織立法人員到外地學習考查,不斷開闊視野,提高立法水平。政府法制辦應多組織一些立法培訓、立法研討活動,主動為立法人員提供一些交流、探討的機會,不斷提高他們科學判斷事物發展規律的能力和應對複雜問題的統籌、協調、處理的能力及駕馭市場經濟、總攬全域性的能力。

  三要加強監督,提高立法質量

  立法工作是一項艱苦而又細緻的工作,需要有默默奉獻、廉潔自律、求其務實的精神,因此,政府各部門從事立法工作的同志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甘於清貧,樂於奉獻。在立法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力求公正、公平,注意處理好法與利、法與義、法與情、法與杈的關係,深入研究,準確把關,依法協調,嚴格監管;同時要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監督機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不斷增強立法工作的權威性,維護法律的尊嚴,提高立法質量。

  同志們,黨的十六大為我們確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巨集偉目標,實現巨集偉目標需要良好的法制環境,從事立法工作的同志們肩負的責任重大,任務光榮而又艱鉅。市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指導下,與時俱進,團結拼搏,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努力開創我市立法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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