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3篇
工齡工資,是公司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一種福利工資。下面是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歡迎參閱。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1
1 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又稱年功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
2 工齡組成
員工到企業工作,其貢獻由零開始。隨著對企業情況的不斷熟悉和各項業務的逐漸精通,貢獻不斷增大,並在一定時候達到巔峰。
員工工齡分為兩個部分:一是社會工齡,即員工非本企業的工作年數;二是企業工齡,即員工為本企業工作的年數。
本制度僅考慮員工進入本企業後的貢獻,其指代工齡工資即本企業工齡工資。
3 工齡工資制度
根據員工職業生涯
3.1 在XXXX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開始享受工齡工資。
3.2 工齡自入職之日起計算,以年月劃分。如2009年1月入職人員,自2010年1月可享受工齡工資月份劃分以企業財務月度為準。
3.3 工齡工資每年增加一次,增加的工齡工資在每月工資中發放。 3.4 工齡工資增長表
4 其他
4.1 本制度自發放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動以書面通知為準。 4.2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所有。
XXXXXXXXX公司
20xx年03月26日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2
1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工齡工資計算辦法:
2.1管理人員包括生產部、質檢部、裝置科管理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5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20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40元。
2.2生產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5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15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00元。
2.4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1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1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重新滿1年後計算。
2.5舉例:某員工從2000年1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01年1月晉升為車間統計員,那麼,在2002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15元;2003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25元;2004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35元。2005年1月,因事離開公司8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2006年8月開始續接,為45元。
2.6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2.7附則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准實施,修改時亦同。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3
目的:為了給在公司服務一定年限的員工增加相應的福利,實現利潤共享,尊重勞動貢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在職員工
保密:內部普通
制度條款:
第一條:工齡工資的定義:
工齡工資,是公司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一種福利工資。
第二條:員工工齡設定標準:
1、從2011年元月1日起,新進員工工齡以“年”為單位,當月15日含以前入職的從當月計起,15日以後入職的從次月計起,每滿一年即可享受工齡待遇;
2、2008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11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齡計算。日後每到元月1日遞增1年工齡;
3、2009年1月1含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含入職的員工,從2011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齡計算。日後按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遞增1年工齡;
4、2010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11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齡計算。從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1年的工齡待遇,日後按“年”為單位遞增工齡,不再按半年計算;
5、2010年6月30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以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工齡待遇;
6、所有工齡以連續工作時間的累計為原則,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第三條:員工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
1、第二條第一款與第五款類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2、第二條第二款類員工,從2011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3、第二條第三款類員工,從2011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10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4、第二條第四款類員工,從2011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5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第四條:管理人員工齡工資:
管理人員包括質檢、採購、倉管、文員、銷售、業務、設計、跟單、電工工齡設定標準與員工工齡設定標準相同,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為200元每月,計算方式與員工相同。
第五條:此工齡工資制度不影響公司的其它調薪政策。
第六條:本制度於2011元月份正式實施,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時經總經理批准後實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