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跟車老師心得
在這次的擔任幼兒園跟車老師之後跟車教師應積極參加幼兒園各項安全培訓活動,積極學習上級各項安全檔案、領會檔案精神,嚴格遵守本園各項安全制度,將安全視為生命。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篇1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並人員固定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並請與家長電話聯絡,才能才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幼兒自己回家,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後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跟車子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後,跟車老師要從最後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後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如一期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獎教師每人每月1元***按坐車幼兒***。
十、如出現安全事故,負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一、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十二、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20XX-11-23
篇2
為確保園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跟車教師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園車超載,考勤表每週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必須等車停穩,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譁,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幼兒園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於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儘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後方可發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並扣5元每次。
二、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而幼兒下車,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園車嚴重超載,後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名稱:湟中縣多巴鎮小福星幼兒園
幼兒園法人:
跟車教師:
篇3
根據教育部門及交通部門的檔案、通知精神,為確保幼兒園的各項活動順利進行和幼兒在乘坐園車來園及回家時的安全,同時,也為了使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加強園車跟車老師的安全責任感,特擬定本責任書。具體如下:
1、跟車教師應積極參加幼兒園各項安全培訓活動,積極學習上級各項安全檔案、領會檔案精神,嚴格遵守本園各項安全制度,將安全視為生命。
2、熱愛幼兒,關心幼兒,視幼兒生命為自己生命。
3、熟悉報警電話和程式,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遇交通事故和其它緊急事件時能迅速報警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惡化。
4、在接送途中若有任何異樣情況發生,必須馬上報告辦公室,並採取有效措施,否則後果自負。
5、接送園車時,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和《車輛接送安全操作流程》。教師應坐到能顧及所有幼兒及上下車幼兒安全的位置,並監督司機控制車速,不超車、不違章駕駛,不與他人聊天或接打電話。將車輛靠邊停穩後***車門必須靠路邊***,幼兒方能上下車。憑接送卡接送,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如教師需離開車送孩子或離車比較遠時,必須要把車門關上;過馬路時一定要拉穩孩子的手,注意左右看,確定無車來才過馬路***。家長不在時,不能把孩子獨自放下,須帶回幼兒園。
6、車輛行駛途中,跟車老師必須做到:a、經常提醒孩子坐好扶穩;b、檢查孩子有無帶小刀、剪刀或其它尖銳的物品來園並及時把它是收起來;c、經常檢查車窗有無被孩子開啟,提醒孩子頭、手不能伸出窗外;d、經常提醒孩子不要把鉛筆、本子等拿出來玩;e、經常提醒孩子不能打架、有事要告訴老師;f、提醒孩子不要在車上走動。
7、關鎖車門前,須巡查車上是否仍遺留有孩子。
8、對帶藥的孩子做了班級、姓名、藥品名稱登記,詳細記錄服藥方法並及時轉達班級教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離崗或調離之日止。旨在提高跟車教師的安全意識,望各位教師以安全至上、生命為重。若有違章操作而帶來的安全事故或不良後果,以國家法律及本園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為依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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