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憲法講憲法優秀學生演講稿
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接下來,小編跟你分享。
篇【1】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讓尊重憲法成為全社會信仰》。
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一次會議1日通過決定,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早在2001年,這一天就被確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如今在此基礎上將其升級為“憲法日”,不僅意味著以嶄新生動的形式在全社會建立憲法信仰、弘揚憲法精神,也意味著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
法治首先是憲法之治。依法治國的“法”,指的是以憲法為核心由各種法律規範組成的完整法律體系。我國的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式形成的國家根本大法。在長期實踐中,中國人民早就得出了這樣的啟示:那就是憲法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漠視、削弱甚至破壞憲法,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會遭受挫折。
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但不容否認的是,一段時間以來,在保證憲法實施方面,我們的不足也很明顯。憲法“高高在上”,成為純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屢屢出臺立法性紅標頭檔案,“違憲”現象頻發;人民群眾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這樣的大背景下,設立國家憲法日更像是一項人心工程。通過一種常在性的典禮和儀式讓憲法精神深入人心,讓尊重憲法成為社會信仰,這對於我們不斷提高憲法的影響力和實施水平,意義重大。
依法治國,是現代國家趨同的政治選擇,但這並不意味著必然要出現面目完全一樣的政體狀態。綜觀世界各國法治程序,大凡搞得比較成功的國家,無一不是較好堅持了法治一般理念與本國特定國情的創造性結合。在我國,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同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一樣,都是憲法明確規定的,都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這是紮根中國土壤、立足中國特色的理性選擇、智慧選擇。與西方“憲政”單純強調國家權力的分權制衡、輪流執政、集團分利等不同,我們的法治強調的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這樣的制度設計無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針對性。對此,我們完全有必要理直氣壯地講、大張旗鼓地講,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個國家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標誌。從憲法出發,我們就會走上建設法治國家的通衢大道;以憲法為基石,我們就能獲得黨和國家興旺發達的蓬勃偉力。
篇【2】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晚上好!xxx,當你們走進這座美麗的大學城的時候,看到這些現代化的建築,你會想起誰呢?我記得當我第一次走進這裡的時候,我第一句感嘆是:工人的力量真偉大啊!
是的,我說的是有著一億x千萬大隊伍的農民工。他們是現代化的建設者,他們用自己的辛勤勞動為我們建起一座座高樓大廈,一條條筆直的馬路。可是,我卻沒有忘記一位記者在大年三十前一天,走進xx市一處工地所看到的情景――
在這間三面透風的破房子裡,十幾個農民工在瑟瑟發抖。據說他們已經三天沒有吃米飯了,而氣象臺預報那天的氣溫是零下8度!他們在那裡苦苦等待著他們老闆 可以給他們發工資,讓他們回家過年!在相關圖片裡,他們頭髮凌亂、面容悲愴,目光裡滿含渴望和無奈。而他們的背後,是一座高聳的樓房――一個現代文明的標誌物!
類似的報道還很多,這些報道一次次地叩問著我們的心靈:這是我們所期望的社會嗎?這是我們農民工應有的生活嗎?
警鐘一次次地敲醒,悲劇一次次說明:道德、輿論不是根本的解決辦法。那麼,構建和諧社會的路在哪裡呢?
當我成為一名法律的學生,拿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時,我知道了這個問題的答案。當道德、輿論不足以成為保障人權的有效途徑時,我們應當努力建立一個法制社會,讓憲法關懷農民工,保護農民工,成為農民工心頭的陽光。
憲法很薄,也很沉。憲法精神的內在價值是以人為本,而一個和諧社會的重要標誌也是以人為本。我們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揚憲法以人為本的這種精神,讓憲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實地保障每一個農民工、每一個勞動者、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建設一個法制的和諧社會。
值得慶幸的是,很多人為著這個目標努力著。越來越多的人為農民工發言,越來越多的政府決策有了農民工的聽證人,越來越多的法律頒佈實施以保護農民工的權利。我們又看到許多新的報道,農民工的工資有了保證資金,農民工的醫保在逐步推廣,農民工的子女上學有了保障。許多農民工臉上的笑容多了起來,他們的心頭正在被法制的陽光溫暖著。在憲法之光的照耀下,和諧的社會正展現著她巨大的魅力。
同學們,農民工們可能不會去讀憲法條文,他們也可能不懂什麼叫和諧社會,但他們和我們一樣,有著對幸福的希望,有著對未來的夢想。我希望,經過全社會人的努力,我們社會可以真正成為一個憲法至上,依憲治國的和諧社會,憲法精神深入人心,成為溫暖每一個公民心頭的陽光。我相信,有一天,農民工們不會為自己的工錢而犯愁;有一天,農民工們會為生活在一個和諧的法制的社會而幸福;有一天,農民工們都能很自豪地向社會大聲說:我們是現代化的建設者,我們的工作平凡,但光榮!
篇【3】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讓尊重憲法成為全社會信仰》。
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一次會議1日通過決定,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早在2001年,這一天就被確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如今在此基礎上將其升級為“憲法日”,不僅意味著以嶄新生動的形式在全社會建立憲法信仰、弘揚憲法精神,也意味著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
法治首先是憲法之治。依法治國的“法”,指的是以憲法為核心由各種法律規範組成的完整法律體系。我國的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式形成的國家根本大法。在長期實踐中,中國人民早就得出了這樣的啟示:那就是憲法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漠視、削弱甚至破壞憲法,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會遭受挫折。
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但不容否認的是,一段時間以來,在保證憲法實施方面,我們的不足也很明顯。憲法“高高在上”,成為純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屢屢出臺立法性紅標頭檔案,“違憲”現象頻發;人民群眾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這樣的大背景下,設立國家憲法日更像是一項人心工程。通過一種常在性的典禮和儀式讓憲法精神深入人心,讓尊重憲法成為社會信仰,這對於我們不斷提高憲法的影響力和實施水平,意義重大。
依法治國,是現代國家趨同的政治選擇,但這並不意味著必然要出現面目完全一樣的政體狀態。綜觀世界各國法治程序,大凡搞得比較成功的國家,無一不是較好堅持了法治一般理念與本國特定國情的創造性結合。在我國,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同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一樣,都是憲法明確規定的,都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這是紮根中國土壤、立足中國特色的理性選擇、智慧選擇。與西方“憲政”單純強調國家權力的分權制衡、輪流執政、集團分利等不同,我們的法治強調的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這樣的制度設計無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針對性。對此,我們完全有必要理直氣壯地講、大張旗鼓地講,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個國家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標誌。從憲法出發,我們就會走上建設法治國家的通衢大道;以憲法為基石,我們就能獲得黨和國家興旺發達的蓬勃偉力。
大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精選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