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耶穌的死_基督教耶穌的死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替世人受罰的故事是家喻戶曉的,那麼耶穌是什麼時候死的呢?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基督教講章耶穌的死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基督教講章耶穌的死

  經文:

  加一:4 “4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賽五十三:10 “10耶和華卻定意***注: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注: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路二十二: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子的人有禍了!”

  彼前一:18 - 20 “18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19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汙的羔羊之血。20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

  徒二:23 - 24 “23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24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在第一章我們思想到創造點、墮落點、救贖點、得救點、成全點與成聖以後的永恆。在這期間的人性經歷了不同的階段,從創造原有神形像那中性的完善,其中隱藏著潛在可能,進到那更完美的完善,在這個過程中人必需經過試煉。而這個試煉是絕對必需的,也就是這個絕對的必需使亞當被造在伊甸園中。所以,這分別善惡樹以及蛇的出現,就變成絕對必需的一個程式了。

  但因為亞當沒有通過試煉,犯了罪的緣故,這個墮落就藉由亞當的代表性地位臨到整個人類,死也因眾人都犯了罪就在人的中間作了王,把人帶到死的地步裡去。因此,從墮落點以後,人的自由就不再是像沒有犯罪以前那樣中性的情形了;人的自由在玷汙之後,只能在一個可能犯罪而沒有辦法離開罪惡的罪權之下作奴僕。直到基督道成肉身 -- 人類的第二個、也是最後一個代表,把新生命原有的可能性帶到這個世界來,使在基督裡的人可以脫離在亞當裡的地位,而進到新生命、進到神的恩典在我們心中掌權作王的情形。所以從這個地步又恢復到亞當還沒有犯罪以前,那個可能犯罪與可能不犯罪的地位。不同的地方是,在亞當裡所失去的遠遠比不上在基督裡所得回來的,這就是羅馬書所提到的「過犯不如恩賜」的意義。

  當我們在基督裡進入「漸進式成聖」的步驟中,就可能達到被成全的成全。當我們後來進到完全的成全、完全的成聖以後,我們就進到最後永遠不可能再犯罪的地步。

  在這其中是神主動的救贖臨到人間,是神永遠的計劃施行在歷史的過程中,所以,神永遠的旨意所預定的與聖靈在歷史過程的執行是不能分開的。因此,一個人如果在地上某一段歷史過程中間有得救的經驗,一定是神已經在永恆中預定了這個人蒙救贖的這件事。「預定」與「救贖」之間的關係是一個整體性的結合:神的預定、神的預言、神的預告、神的預表、神的預備,與救贖的成全 -- 基督在十字架上得勝罪惡、聖靈來把這個得勝執行在傳福音的人與領受福音的罪人身上,這些都是一連串的事蹟。

  因此當一個人求告主而得救的時候,保羅不願意他停在「因為我求告,所以我能得救」這個驕傲的地步裡,所以保羅要問他:「請問你怎能求告上帝呢?」「因為我信, 所以我求告上帝啊!」保羅還是不會願意他停在那個地方的,保羅繼續追問下去:「你是怎麼信的?」「我通道是從我聽道來的。」保羅仍不願意一個人停在自傲中,自認為因為我肯聽道,所以我才能得救。保羅繼續說:「如果沒有人傳道,你怎麼聽呢?」但保羅也不願意傳道者自認為是因為他傳道,才能在地上成就上帝的大功,所以保羅說:「若不是奉差遣,誰能傳道呢?」***羅十13-15***

  A。基督按神的旨意死

  基督是神國的、歷史的、我們生命的中心。

  整個聖經的中心是神本身,整個聖經的神學是神從寶座上發動他救贖的功能與彰顯他救贖的計劃,印證他救贖的大能大力,並藉著聖靈施行在人的身上。在這個救贖的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環是什麼?就是救主在人間的顯現、救主在歷史中間的顯現,這是整個人類真正的盼望,也是人類真正蒙恩的一個關鍵。在基督沒有降生以前,人仰望救贖主的來到;當基督降生勝過試探、被釘十字架受死復活昇天以後,歷史繼續進展,就回頭仰望曾經來過的救主。所以基督就是整個歷史的中心,在神救贖的這一個歷史中,「基督」成為這個中心。基督不但成為這個歷史的中心,基督更成為暫時界與永恆之間唯一的交接點,使能見的與不能見的產生匯合,使絕對的神與相對的人產生交通,使這會朽壞的世界與不朽的永恆產生接連,這些可能性也就是在基督裡面才能達到的。

  所以基督在歷史中是一箇中心人物,基督在神國度裡是位居中心的主,基督在我們生命裡是我們真正的中心,感謝上帝!這位基督是藉著什麼成全救贖?這就是本章所要談的題目:「基督的死」。這個題目太大了,如果單單以基督的死作為一個神學講座題目,四天都沒辦法講完,我只能把大意講出來,盼望神的憐憫,可以把我沒有辦法講清楚的,藉著真理的聖靈在你心中光照、引導,以及給你動力使你殷勤考查聖經,發現那測不透豐盛的奧祕是如何可能執行在我們的思想,以及在我們的生命經歷裡。

  耶穌基督的死這是一件很特殊的事情,基督的死與其他所有人的死不同的地方是什麼?所有罪人的死與基督的死之間那本質的差異到底是什麼?這是一個很吸引人的題目。我在這裡不提,我希望你們用心思考,去更深的發掘那已經在我們心裡面成為我們復活之主的這位基督,他的死到底有何等深奧的意義。

  耶穌基督的死與所有人的死有一個不同之處,在加拉太書一章4節提到一個很重要的名詞 -- 基督的死是「上帝的旨意」。請你注意這句話,全本聖經提到「上帝的旨意」這個詞的次數不多,為什麼?因為這個詞太偉大,大到一個地步,每一個講上帝旨意的人都應當戰戰兢兢,知道他是站在上帝面前講這句話。我們每一次講上帝旨意時,愈掉以輕心、愈輕率、愈隨便就愈顯出我們離開上帝的旨意太遠了。一個人愈敬畏上帝,愈不隨便講上帝的旨意,一個人開口閉口講上帝的旨意,你千萬不要相信他;一個人隨便講聖靈感動,你更千萬不要隨便跟隨他。一個尊重上帝的人、敬畏上帝的人,他知道自己是站在上帝審判寶座的面前,他是站在上帝王座的面前,他以順服的心或開口或閉口都要叫神得著喜悅。

  「神的旨意」這四個字在聖經出現的次數不多,但在加拉太書一章4節,很清楚的把「基督的死」與「上帝的旨意」連在一起。因為這一節聖經有這一個特點,所以我就深思一件事情,到底在神旨意裡面死的有幾個人?為什麼把死與神的旨意連在一起?這是一件可能的事情嗎?上帝的旨意與死發生什麼關係?

  如果我們用羅馬書六章28節來作一個比較,你可以看見所有人的死是罪的工價,唯有基督的死是上帝的旨意,這是基督的死與所有人的死在本質上的差異。所有人的死都是因為違背上帝的旨意、偏離上帝的旨意、抵抗上帝的旨意,在罪惡當中因為罪的工價而死,但只有基督是在上帝的旨意裡面死。所以只有耶穌基督的死是在神永恆旨意裡面所定下的死,其他人的死是罪的工價。我們有時會無意識或有意識地禱告說:「主啊!如果你的旨意要讓他痊癒就讓他痊癒!如果你的旨意要他死就讓他死吧!」這就把死與上帝的旨意連在一起,放在一個人的身上。但如果你看聖經,幾乎從來沒有看見為一個病人禱告的時候說:「如果是你的旨意要讓他去,就讓他去吧!」聖經不把「神的旨意」和一般人的死連在一起,換句話說,就是應當更謹慎使用「神的旨意」這個名詞,因為神的旨意、神永恆的計劃是不更改的。

  神的旨意與聖靈的引導是有相輔相成的關係,但是聖靈的引導是在歷史過程中,而神的旨意是永恆裡面所定的。所以聖靈的引導比較是個別性的,神的旨意比較是普遍性的;聖靈的引導比較是在相對界的時間範圍,神的旨意則是在永恆裡面定的;聖靈的引導是個人主觀的經歷,且可以去經驗到的;神正用他的靈引導你,因為你是神的兒女。但是神的旨意不是個別的引導,而是絕對界裡面所定的那個元旨***Decrees of God***。所以,神的旨意與聖靈的引導之間的關係,如果要用一句話表達出來,我只能這麼說:「聖靈引導屬於他的人,把他們引進神永恆的旨意裡。」所以上帝的靈引導人,是要把那個人帶到上帝永恆的旨意裡。因此,神的旨意是永恆界裡面所定的,由聖靈引導並在歷史當中施行出來。神的旨意乃是普遍性的、是每個人都要遵守的原則,而聖靈對個人的引導是因人而異的。

  神的旨意要人聖潔,但聖靈引導一個人結婚、引導另一個人不結婚。結婚的要聖潔、不結婚的也要聖潔。引導不同,但旨意相同;引導是個人的,旨意是整體的。聖靈引導你作傳道,引導他作文字工作;聖靈引導你在臺灣宣教,引導他到大陸工作,引導另外一人到別的地方宣教;引導是每個人不一樣的,但旨意卻都一樣,就是每個人都要去傳福音。神的旨意是普世性、絕對性、永恆性、原則性的,但神藉聖靈在個人身上的引導則比較是個別性、時間性、相對性,是有變化的。所以神的旨意與聖靈的引導之間,乃是要產生一致性,把每個人帶進神位格中所定的計劃裡,這叫做神的旨意。

  上帝在其旨意中是否預定了人都要死呢?上帝許可罪的產生,他又把犯罪的可能放在人裡面,且是藉著自由來達到的;而自由本身又是道德必須有的一個基礎,所以這種絕對的必須就是為了道德的可能性。自由賜下來,人才有犯罪的可能,所以自由與犯罪的可能是在一相等的層次;而犯罪以後需要受審判,這與神之間是相對的關係。而神的自由是絕對的,人的自由是被賜下來的,所以人的自由在賜自由的上帝之前,是相對的、是要交帳的自由。所以當人在罪中死時,不可說是上帝的旨意要人死,只能說上帝許可人犯罪,人又因罪的工價而死。但神的旨意不是要我們死,神的旨意是要藉著基督將生命賜給我們,那才是神原定的旨意。神原定的旨意是永生,而神所許可的是因罪的工價而死的這件歷史事實。所以,加拉太書說,基督按照上帝的旨意為我們捨己,這是我看到將神的旨意與基督的死連在一起很特別的一節聖經。

  B。基督是以怎樣的身分死

  其次,我們要來看基督是以怎樣的身分來死,這是一極重要的課題。若基督之死只是因其所受之悽慘、痛苦、不公平待遇而感動我們的心,那還有更多革命者所受不公平待遇的死也可以同樣感動人!當我們看到許多革命者受到強權不平等待遇所受痛苦時,我們的良心也會生髮同情、憐憫、對鄰舍之愛的高貴情感。但我們不能以同樣方法來看待基督的受苦,不能因為他肉身所受的煎熬,引起我們良心的同情,就稱那個是聖靈的感動!這是我們要弄清楚的。所以要分辨究竟是不是聖靈的感動,是不能從現象、情緒去判斷的,只能從其中神的道的成分,以及人對神的道的瞭解來判斷是不是聖靈的感動。

  聖靈是聖善的靈,也是真理的靈;聖靈是啟示真理的靈,也是將真理光照在人心中的靈;聖靈是光照人的靈,也是把人帶進一切真理的靈;所以聖靈與真理是絕對不能分開的。如果一個聚會是熱烈、轟動、感情化,但沒有福音真理,沒有神的道在其中作感化人的工作,你不能太快下結論說那些就是聖靈的工作;因為聖靈與神的道是絕不可分離的。所以當我們看到耶穌基督的死時,不是因他死時的情形、不是因他死時的痛苦、不是因他的人權被暴力殘虐時所受的痛苦,使我們受感動來認識耶穌基督死的意義,而是應從另一更重要的層面來了解:他是誰?為什麼他要來死?從此點來明白基督之死與救贖的意義發生怎樣的關聯?

  l.基督以義者、聖者、生命之主的身分為我們死

  聖經第一位清楚表明此觀念的人是使徒行傳中的司提反。他說:「。。。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徒七52***。這樣,司提反是把基督不當死之身分與基督之死放在一起作一強烈的對比,從這觀點來認識基督才是穩妥的。在使徒行傳裡,司提反把「義者」這個詞與基督的死連在一起,這是一個非常有創見的說法。而在此之前,彼得在使徒行傳第三章14-15節也說過差不多的話:「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這也是相當重要的話。

  現在我要把這三個名詞 -- 義者、聖者、生命的主,與基督之死連在一起,來看基督以怎樣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基督以怎樣的身分來作救贖主?他是以義者的身分、以聖者的身分、以生命之主的身分為我們死。這樣,義者的「義」、聖者的「聖」、生命之主的「生命」應該是與「死」沒有關係的,因為死是對不義者最後的裁判,死是對不聖潔者一個審判的行動,死是與生命君王完全無關的另一個範疇;但基督竟與此一完全無關之範疇產生了反合性***paradoxical***的關聯,這就是救恩的奧祕!他是聖者,就不應當接受罪的工價;他是義者,就不應當受不義的審判;他是生命的主,就不應當進到死的地步中。但是聖靈感動彼得、感動保羅、感動司提反,感動那些偉大的聖徒時,他們把基督的死、基督位格背後的要素提出來了。

  基督是義的本體、是聖的本體、是生命的本體,所以我們藉著信與主聯合,乃是歸回聖潔、歸回真理、歸回愛的源頭、歸回義的本體、歸回智慧的根源,這就是信仰的價值。但是,當被稱為聖者的耶穌卻死了的時候,你要知道這是極具反合性、極不容易以理性明白的事。因為聖者是不能死的、是不能朽壞的,聖者根本沒有罪的沾染,怎麼能朽壞呢?他是義的本體,義的本體又怎能受不義的裁判,以至於死臨到他身上?而最矛盾的是:他是生命之主竟無法儲存其生命的自主權!

  舉個簡單的例子,我拿刀把這張紙剪破,這是可能的,因為這張紙是能破的。但我若拿世上最利的刀要把一杯水切成一半,切完後,這壞水仍是一壞,因為水根本是不能切斷的,再怎麼利的刀都不能把一壞水切成兩半***但可以分成兩壞水***。照樣,生命的主也是不能失去生命的啊!

  所以,彼得說:「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這句話的意義實在太深奧了。義者是不能死的、聖者是不能死的、生命之主也是不能死的,但只有上帝知道這個反合性;這個不能死的卻真的死了!這才使基督救贖之工可以臨到我們身上。所以,基督的死不是在現象上、感受上成為我們佩服他的榜樣,或學習他的犧牲精神,我們的救贖論並不是建立在這上面。基督之死乃是從他的至高身分卻來到死的地位上,這種不調和的調和,這不應當死的竟然死了,這其中的意義是什麼?我們應當是從這方面來了解救贖論。基督以聖者身分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以義者的身分站在不義者的地位上、以生命之主的身分站在必死之人的地位上,這是所有宗教所無法講解、想像得到的事,惟有在基督的福音中,我們看見神這個反合性的奧祕就這樣顯明出來了。

  因為基督是義者,所以聖經說義的代替不義的;因為基督是聖者,所以聖經說無罪的代替我們成為罪;因為基督是生命之主,所以聖經告訴我們,藉著死要彰顯出那永不朽壞的生命。這是其他所有宗教無法猜想到、無法產生出來的,只有神的道 -- 那永恆者在人間的顯現 -- 才能啟示出來的奧祕。

  2.基督在肉身中為我們死

  神把基督當作贖罪祭、神把基督道成肉身的身體釘在十字架上,作為代替人死的祭牲,讓他被殺、為我們死,這是神在永恆中所定的旨意。因為我們是在肉身中間犯罪,基督就在肉身中間定了罪案;我們因為肉身犯罪必須要死,所以基督就在肉身中間為我們死。羅馬書八章3節對此「肉身」的因素講得非常清楚,中文聖經的翻譯相當中肯:「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我們肉身軟弱,所以律法在我們犯罪、軟弱的肉身上,沒有辦法將它的義加在我們身上;但基督卻為我們成了肉身,他進入肉身範圍中,在肉身中為我們定了罪案。

  感謝主!我們在肉身的過程中犯了罪,就當在肉身過程未結束前解決這罪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原罪的地位與犯罪的罪行在肉身的過程中未解決,他就把這個原罪的地位與當受的審判帶到永恆去了。所以要為我們還有這個肉身感謝神,當你沒有這個肉身時,你就沒辦法悔改、解決罪了,因為你在肉身中犯罪,你就要在肉身的時期中解決這個罪的問題。

  為了在肉身上解決這個罪的問題,神就讓他兒子來到地上成為肉身,並在肉身中定了罪案,他在肉身中親身擔當了我們在肉身中所犯的罪。而這在肉身中所犯的罪,也在肉身中產生一股把我逼向死亡的動力,當死在我身上發動的時候,我就要在這肉身的範圍中,把這死所產生的力量轉向基督,讓他在十字架上替我承擔死在我肉身中發動的力量。當那在我肉身中所發生的力量轉向基督,使他在肉身中死去時,他在肉身的死,就代替了我們在肉身中承受因為罪以及罪的能力發動所帶來的死亡;他在肉身的死,也承受了上帝對我們的一切的忿怒。

  我們生而為人,當我們死時雖然結束了地上作人的生活,但我們的人性與永恆的責任卻無法逃脫;因為當我們離開了肉身的範圍而進入永恆時,我們的罪也成了永恆的事,所以罪必須在有肉身的時候解決。因此要為我們有肉身感謝神,連基督也曾為他的肉身感謝上帝***來十5***,這是基督教與其他非基督教宗教思想對肉身看法不同的地方。我們的肉體不是臭皮囊,而是神的殿;這不是拘禁靈魂的監牢,而是神藉聖靈居住的地方,所以我們可以在肉身當中榮耀上帝。罪人在肉身中犯罪,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而基督徒則將肉身、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叫神的榮耀透過我們的肉身生活得以彰顯;這實在是與其他一切宗教完全不同的思想。

  這位不朽的生命之主來到能朽壞的物質世界中,創造萬有的上帝被限制在一個幾十公斤的身體中、永恆之主進到歷史的某個階段,這是極大的反合性,是我們有限的頭腦所無法瞭解的奧祕,但神的慈愛、救贖計劃就隱藏在此奧祕中。耶穌基督來世上作人,那創造萬有的主竟然變成在一位童貞女懷抱裡的嬰孩。大哉!敬虔的奧祕。惟有當人進入敬虔時,他才能明白此一偉大的真理;否則,神就任憑你以自己的自由來褻瀆他、譏笑他、輕看他,神就任憑你以有限的理性來曲解道成肉身、童女生子的偉大奧祕。上帝為何要在肉身中顯現?因為人在肉身中犯罪、人在肉身中受審判、人在肉身中進到朽壞的地步,然後把罪帶到永恆裡,永遠得不到赦免。所以上帝要在肉身的階段中,來解決人罪的問題,使人的罪不從肉身的範圍帶到永恆去,不把暫時中所犯的罪帶到永恆去面對上帝永恆的審判。

  律法因為人的軟弱有所不能行,所以上帝的兒子來成為肉身,取了罪身的形狀 -- 不是有罪性的人 -- 要在肉身中為我們定了罪案。他成了肉身、成了人,為女子所生,而且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是神救贖的路線。

  在前一章提到,連上帝兒子來到世上作人時,也不能逃掉那條定律:藉著苦難學習順從而進到完全。所以基督在肉身之中沒有走捷徑、享特權,甚至聖經中記載他行的三十五個神蹟中,沒有一次是為了自己生活上的方便而行的;他三次哀哭,卻沒有一次為自己的困難哭。這位基督在肉身中的生活,成了一切活在世界歷史中有肉身者的至高榜樣。康德說:「我們應向最高的善努力前進。」但請你不要忘記,在人類還未達到至高至善之前,這位拿撒勒人耶穌已達到了。這些哲學家儘可能不提耶穌的名字、儘可能不讓自己被視為是一宗教崇拜者,他們自以為是時代的先鋒,超過任何一個人;但他們也不得不承認,那真正達到至高至善的只有一個人,那就是耶穌 -- 道成肉身,上帝在人間顯現。

  耶穌是那義者、聖者、生命之主,但當他在地上作人時,他取了不義者、罪人、能朽壞之身體的形像,這是極不公義的,卻是神所喜悅做的事。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l0節說:「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作人而無人權、生為人卻無人之佳形美容,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勞力過度,透支他的體力,所以不到三十三歲卻被別人誤以為五十幾歲***約八57***。

  三十三歲應是一個人一生中身體健康最穩定的時候、三十三歲應是一個人一生中形像最美的時候,但他竟然看起來像五十歲!惟願我們每次思想基督,我們就更愛他;惟願我們每次談神學時,不是隻增加理性上的知識,而是使我們的心更深地歸向他、更與他合一。義者在不義中出現、聖者在罪身形狀中出現、生命之主進到一個被殺的身體中,這是何等偉大的愛、何等偉大的救贖!你越明白基督是誰,你才越發現自己從未真正愛過他。我服事主這麼多牢,人看是極其勞苦,但我從沒感到自己是在背十字架、從沒感到有什麼犧牲,我只感到是主耶穌太愛我了,我只感覺自己做得還不夠、感覺沒有背過十字架。雖從人的眼光來看,曾經歷極多苦難危險,多次差點被抓、在被殺名單中有分,但這些又算什麼?當你真正認識耶穌基督從寶座上降下成為肉身、無限成為有限、披戴罪身形狀,是為了愛你我、救你我時,你只能說:「主啊!我算什麼!我的一切事奉又算什麼?」當我們到天上時,我們都應問主:「主啊!為什麼你要愛我這樣一個人?」我們永不能明白,只知道因他是愛,所以他愛我!不是因為我可愛他才愛我,而是因為他是愛。這個愛是在救贖中顯明、在基督道成肉身中顯明,並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鞭傷、侮辱,被人丟棄,被自己的百姓所否認。這位基督是救贖主。

  C。基督之死的四重意義

  基督之死絕對不是罪的工價,基督之死絕對不是失敗的結果,基督之死絕對不是偶然的事,基督之死絕對不是天然的朽壞。基督之死乃是神所定的旨意,他是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於人,「你們卻把他殺了」,他按照上帝的旨意為我們死,但賣他的人有禍了。「定旨先見」、「神預先所知道的」、「上帝定意將他壓傷」。。。這些詞句告訴我們:在永恆的計劃裡,聖父把聖子賜下來,讓他在死的地位上代替你我;所以基督的死是一個犧牲,而在基督的犧牲裡,我們可以看見聖經是從四方面來表達他的死:

  l.基督之死是「代替性」的犧牲

  他站在你我的地位上來受死,不是「免去」的身分,而是「代替」的身分。義的代替不義的、無罪的代替有罪的,聖者、義者、生命之主代替犯罪、不義而應該死之人。

  2.基督之死是「挽回性J的犧牲。

  「挽回」是指基督止住神的忿怒,將神忿怒的審判以及對我們的罪所應當作的制裁,加以取消、止住了。他止住了神的忿怒、打消了神的怒氣,使我們應當受的審判都在他裡面結束了。基督停止了那怒氣在我們身上執行的力量,只有耶穌基督能止住。

  3.基督之死是「救贖性」的犧牲

  救贖牽涉到價值的問題,人的生命有極高的價值,這個價值不是可以用金錢來替換的,只能以神兒子道成肉身、義者的身分這樣的價值來贖回我們。那基督又是從誰的手中將我們贖回呢?這個贖價是交付給誰呢?這些問題都是我們要認真思考的。以前我認為作傳道並不需要讀神學,那時我雖沒受過神學教育,但講起道來比那些神學教授還受人歡迎、還吸引人。但是當我慢慢進入一些較深的教義中時,我發現這是不行的;我們固然可以將所知膚淺的一部分講得極感動人,但當面對真正問題以及困難時,卻沒辦法處理。所以我就誠實、謙卑下來,重新回頭去讀神學。

  基督要付贖價是因為我們欠上帝的債,因為我們犯罪時是虧欠了上帝;而虧欠上帝的結果是使我們就因此與神隔開了,而與神一隔開,撒但就來吞吃我們。所以我們在撒但手中,並非因我們虧欠撒但,撒但是以非主權者的身分控制了我們,撒但根本沒有權柄控制我們。我們破壞上帝的律、敵擋上帝對律法的要求,所以我們離開了上帝;它就趁著我們與神恩分開之際而暫時拘禁了我們,但它絕對沒有真正原主的權柄。所以基督為我們還債,是要還給真正的原主,也就是上帝。主後三百年左右,曾對此問題有過辯論,但那時重要的教父和神學家們,多以為是將贖價交給撒但。直到主後十一世紀,安瑟倫才把此問題從律法之嚴正、神威嚴的要求、公義的標準、基督以義者身分成全神對義的要求的角度來解決。安瑟倫在他所著的《神為什麼成為人》一書中,就清楚說明人虧欠上帝的債,而非虧欠撒但,所以不需要把贖價交給魔鬼。因為人是虧欠上帝的公義,所以基督成全神的公義對罪人的要求,他以義者的身分代替我們死,平息了神的忿怒,挽回了神人的關係。

  基督之死是代替人償還對父上帝的虧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而這個虧欠不是任何人的善行、功德、條件所可以成全補滿的,惟有耶穌基督按著神絕對的要求,站在神人之間,將贖價還給上帝。所以保羅說,你們是重價買贖回來的。彼得也說,不是金銀等物能贖回你們,而是靠無瑕疵無玷汙的羔羊寶血買贖回來的。保羅在對以弗所長老的告別詞中也說,教會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這裡所提的不是基督以神性的身分來代替我們死,而是他是以人體的肉身來接受死亡的痛苦,卻以神性的功能勝過了死亡的權柄,這是極大的奧祕!神的救贖是要我們在今生的日子、在有肉身的日子,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榮耀上帝。

  4.基督之死是「復和性」的犧牲

  人與神原是仇敵的身分,但基督將此敵對身分完全解除了,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與神和好,更藉著基督成為和平之子。而這個和好又產生五方面的效用:

  ***l***人與神之間的和好:罪人與神之間的和好,是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功勞。

  ***2***人與自己的和好:這是一切真正的基督教心理學所要達到的目的。今天世俗心理學是絕對無法達此目的,因為此果效是由第一個果效所產生出來的。惟有當人與神和好後,才會產生出與自己和好的果子;當人真知自己與神之間再無仇恨時,就能以自己與自己和好的身分來接受自己了!

  馬丁路德對「信心」有一個極特殊的表達:「信心」是對「接受」的按受。他的意思是說,我是一個罪人、是一個不當被接受的人,但神今天因他兒子耶穌基督為我死的這個事實,就把救贖大恩執行在我這個不配蒙恩的人身上,所以他接受了我這個罪人。他接受我絕對不是因為我有什麼善行、功勞、條件、資格,而是我完全不配得、完全不應得,但他竟然接受我這個罪人。在我還不能對他有正確反應以前,他已把恩典賜給我了;而我能對他有正確的反應,是因為他把恩典賜給我了。我們的理性完全不能明白為什麼他要接受我、愛我、救我,但神既然接受了我,我只能說:「神啊!你是不說謊的,我就接受你已接受了我的這個事實!」這就是「信心」!我信上帝就是接受「他已接受我這個罪人」的應許,而這就產生出我們與自己的和平。

  與仇敵住在一起是一個人最痛苦的事,而讓我們最痛苦的仇敵就是你自己。一個說謊的人永遠沒有平安,因為他與一個騙子住在一起 -- 這個騙子就是他自己。而他的第二個刑罰就是他以為全世界的人都是騙子,所以無法信任任何一個人 -- 因為他自己就是一個騙子!

  ***3***人與他人的和好: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會有仇敵,他將比他年長的視為自己的父母、比他年幼的視為自己的兒女、與他同輩的視為自己的手足,他能將人之老視為己之老,將人之幼為己之幼。沒有長期的衝突、沒有真正的威脅。許多人與人之間的緊張關係,都是亞當墮落後所帶來的必然結果。別人一個眼神、一個表情,就以為他對我不滿、瞧不起我。但基督的救贖可將人從自我中心裡釋放出來,看每一個人都是自己愛的物件、關懷的物件。我們把最大的仇敵,看成神所給的最大的功課,神要藉著我們證明神的愛可以勝過那些,這是我們的機會。

  基督救贖的果效不是要讓你等著坐轎上天堂,其救贖的能力是要把道成肉身的榜樣放在你身上,把愛推廣到全世界。基督所造成的和平,使你與神之間的仇恨解決了,成為神的兒女,人與神和好;使你因不能寬恕自己所產生的內在控告解決了,使人變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而你能自愛,你就能去愛人、愛人如己,所以這個愛不是偏私的愛、自我中心的愛,而是懂得去愛有罪的人。

  ***4***能成為和平使者:把別人與別人之間的仇恨除掉,使別人與別人之間和好。

  ***5***能帶領人來,藉著基督使他們與神和好。

  有了上述四個效用後,傳福音的工作就開始有能力了,才能使人與神和好。

  D。基督被釘 -- 歷史上不該有的勝利

  耶穌基督死的時候是世界歷史最黑暗的一天。從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那一日,到第二天太陽下山 -- 人將他的身體從十架上取下放到墳墓的那一日,這廿四小時就是聖經所說的耶和華所定的「那一日」-- 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詩一一八24***。詩篇一一八篇是猶太人過逾越節時所唱的詩,27節說:「。。把祭牲拴住,牽到壇角那裡。」耶穌在世上時,聖經只有一處記載他唱歌,就是當他與門徒結束聖餐後,過了汲淪溪,進到客西馬尼園時,他們唱歌,所唱的逾越節詩歌就是這一段。耶穌基督在逾越節時,成為逾越節之羔羊,而他唱這首詩歌是有其特殊意義,他是在對天父說:「父啊!這是你所定的日子,我要在這一天死,但這也是我歡喜快樂遵行你旨意的時候。」這一天是歷史上獨特的一天,因為耶穌基督必須被釘十字架。 猶太人對日子的演算法與我們不同,他們是從太陽下山起算到第二天太陽下山之前為止。所以那天耶穌進到城裡上到樓上,與他的門徒坐席,那時就是太陽下山的時候,也就是受難的開始。第二天早上,經過六次審判他被掛在木頭上;下午三點,天地昏暗,他的頭低下來,把靈魂交託給天父,直到放進墳墓後,太陽下山,這就是「那一日」。那一天祭牲被牽到壇角,成為為耶和華所獻的祭。 耶穌死的那天是歷史最黑暗的一天,我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那一日,歷史上有七個大勝利是不應該有的:

  ***l***耶穌被釘十字架那天是宗教勝過救恩的最黑暗的一個日子。猶太教把舊約的特殊啟示用錯誤的解釋法來了解,所以只看見軍事上得勝的彌賽亞,而忽略了受苦的彌賽亞才是正確的解釋。所以,就算你擁有特殊啟示,但若沒有用新約聖靈光照在基督身上的那個認識去了解的話,就會掉在舊約那些法利賽人、律法師的錯誤中:一方面領受特殊啟示,一方面把它摧毀到變成敵基督的工具。當基督教不傳福音,只把基督教變成一個了不起的宗教時,就是腐敗的時候了,就是復活大能不在的時候了。

  ***2***耶穌被釘十字架那天,世界的政權勝過上帝的權柄。世界政權常會利用宗教作為更容易來統治其人民的工具,世界上的政治常常想要超越神的權柄。聖經有一個極重要的政治性主題:神在萬王之上,他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他是坐在天上統治萬有的上帝。此一重要觀念,在出埃及時,神對付法老王的事蹟,以及在但以理書中,神對付尼布甲尼撒王的事蹟上都顯明出來了。所以施洗約翰大膽直指希律王之錯,因為全本聖經讓我們看見:神權遠在政權之上。但是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卻是人的政權超過神權的一個最黑暗的日子。

  ***3***耶穌被釘十字架那天,經濟力量勝過真理,錢財收買了人心,沒有人講真話。而最可怕的是,關乎神兒子的真理,竟在那一天也被錢財收買了。

  ***4***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那天是軍事力量勝過真理的時候。耶穌的墓前有軍兵看守。

  ***5***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那天是無知群眾的吼聲勝過真理的一天***可十五14***。

  ***6***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那天是法律勝過真理的日子。彼拉多是誰?他有什麼權柄把耶穌交去釘十字架?猶太人的哪一條律法能指證耶穌有罪?彼拉多雖在眾人面前以水洗手錶明自己無辜,但他知法犯法,這真是位「法律專家」!今天世界最不公義的地方就在講公義的法院、就在那些講公義的法律專家的良心。司法、立法等人士若不將其頭腦、良心全交付上帝,那他所知的一切知識只會讓他們更懂得如何逃避審判,自己欺騙自己。

  ***7***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那天,自然勝過了超自然。自然要壓倒、否定超自然,這也是人類文化中越來越明顯的一個趨勢。當那塊大石頭把基督的墳墓堵住時,表示自然的力量擋住了生命。

  如果耶穌的死就是一個終點的話,他偉大的教訓、壯烈的犧牲或許真的能讓人銘感於心,但這樣的基督教絕非救贖的基督教。救贖的基督教告訴我們,在這最不公義的判斷、在這最黑暗日子後的第三天,耶穌復活了。他的復活為那些在強權、不義、不法、軍事勢力、群眾聲音、自然聲勢壓制下的人帶來了新的盼望。感謝主!基督的救贖使人與神和好,也為人類帶來了新的盼望,因為有一超政權的政權、超法律的法律、超軍事的神權、超自然的力量 -- 也就是救贖福音的能力在幫助我們!求主幫助我們對基督之救贖有更深、更完美的認識,讓我們這群跟隨基督的人能更堅定的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

  基督教講章:耶穌向七個門徒顯現

  讀經:約21:1—14

  耶穌復活以後在地上40天,向門徒顯現多次,為什麼耶穌復活以後要向門徒顯現?三個原因,第一:耶穌向門徒顯現為的是讓門徒更深認識他。第二:耶穌向門徒顯現是指明門徒是主的見證。第三:耶穌向門徒顯現是要門徒等候聖靈的大能。今天我們思想耶穌向七個門徒的顯現。

  耶穌在提比哩亞海,也叫加利利海的海邊向七個門徒顯現。大家是否記得,耶穌當年就是在加利利海邊呼召這些門徒來跟隨他的,門徒就是從加利利海邊開始跟隨耶穌。耶穌復活了,他們本來應該去傳耶穌復活的福音。沒有想到,三年以後門徒帶著沮喪和失落又回到這個地方重操舊業。

  門徒以自己的想法選擇走自己的道路,重操舊業。結果他們一個晚上也沒捕著什麼魚。徒勞無功。可見門徒依靠自己的本領本事不能成就什麼。就在門徒沮喪失望時,耶穌在岸邊等著他們,門徒並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問他們:“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有153條大魚。這件事表明了復活的主顯現他的能力和神蹟。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是復活的主。

  從七個門徒在加利利海邊遇見覆活的耶穌這件事,讓我們得到教訓:一個人在遇見耶穌以前和遇見耶穌以後,是不一樣的。我們今天是不是有些事總是突破不了?有些想改變的卻總也改變不了?有些人想改變他的環境,有些人想改變別人,有些想改變自己。可是無法改變。其實,做基督徒最重要的有兩個改變,一個是內在的改變,就是生命的改變。第二個是外在的,就是行為的改變。要改變這些,只有遇見覆活的耶穌,生命才會更新,行為才會改變。人是沒有辦法改變自己,只有依靠主。

  基督教講章:從耶穌受洗看洗禮

  經文:太3:13-17

  剛才所讀的經文記載的是,主耶穌當年受洗的情景!耶穌為歷世歷代所有的基督徒做了一個榜樣,就是基督徒當接受洗禮!基督教只有兩大聖禮:聖餐禮和洗禮。聖餐禮是常常這樣行,為的是紀念主;洗禮只有一次,表明永遠歸入基督!神學家任以撒說“凡真心願意接受救恩的人,沒有理由拒絕領受主所制定的聖禮。”***《系統神學》212頁***

  感謝主!我們撫順教會,今年將有八百多位弟兄姊妹相信耶穌要求受洗,下個禮拜就要舉行洗禮了,受洗之前,很有必要清楚明白受洗的意義,即使受過洗的也應當再次來聆聽受洗的意義,溫故而知新,堅固我們的信仰,“即有別人被主選召,莫把我棄掉!”因此,今天願藉著耶穌受洗的記載,和弟兄姊妹分享一個資訊,題目是從耶穌受洗看洗禮!

  母親節

  一,洗禮是基督徒當守的聖禮

  洗禮不是基督徒可行,可不行的事情,而是每個基督徒必須遵行的一項聖禮!耶穌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義***或作“禮”***。也就是說,這是我們理當遵守的聖禮!連我們的主耶穌,都沒有例外的遵守了這項聖禮!我們就更當遵行!

  經文中我們看到,施洗約翰是耶穌的開路先鋒,預備主道,修直主路的人,他是耶穌救恩工作的一個鋪路人,而耶穌才是基督、神的兒子、彌賽亞、世人的救主。所以,當耶穌要受約翰洗的時候,14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太3:13-14***約翰此時不明白,他認為自己當受主耶穌的洗才對啊,主耶穌為什麼反倒受我的洗呢?於是,耶穌解釋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於是約翰許了他。”***太3:15***

  耶穌受約翰的洗,耶穌說這是“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這裡耶穌用的是“我們”而不是“我”!我們需要仔細揣摩主的話,“我們”和“我”有什麼區別!施洗約翰問耶穌為何受我的洗,我當受你的洗才對,耶穌回答的時候,也應該說“我”“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才對,但耶穌說的是“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這裡耶穌在表明,洗禮不僅是我,而是我們---所有的基督徒都當遵守的聖禮!耶穌更說這樣的聖禮,是我們在“諸般的禮”當中“理當這樣”行的!理當,就是應當,理所當然!可見,洗禮是在耶穌眼裡每個基督徒都應當做的事,理所當然要做的事!盡:全部用出,竭力做到。可見,洗禮是基督徒竭力做到的事!

  耶穌的一生正如自己所說,在“盡諸般的義。”耶穌滿了八天,行割禮。***路2:21***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和約瑟“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與主。”***路2:22***“每年到逾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當他十二歲的時候,他們按著節期的規矩上去。”***路2:41***“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路3:23***這也是在遵守摩西律法的規定“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民4:3***耶穌遵守律法上的要求,所以三十歲才出來傳道!耶穌一生都在遵守著神的旨意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4:34***耶穌更是遵行神的旨意為我們做成救恩的功勞!“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2:23***

  我們是基督徒,就當效法基督。主耶穌尚且這樣盡諸般的義,我們更應這樣盡諸般的義!若想成為基督徒,成為屬神的兒女,就當接受洗禮!

  主耶穌當年也願意給人施洗。約翰的門徒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旦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裡去了。”***約3:26***

  洗禮是主耶穌復活後的吩咐:“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這是主的吩咐,不是建議,是一定要遵守的!

  門徒遵行基督的命令列洗禮。“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徒8:38***使徒彼得給哥尼流一家施洗。***徒10:48***使徒保羅給基利司布並該猶施洗,也給司提反家施過洗***林前1:14-16***

  洗禮既是主的吩咐和命令,我們就當遵行和接受!有人說“我心裡面真心的相信耶穌了,這就可以了,已經得救了,不用非得接受洗禮,洗禮不過是走個儀式,有沒有都一樣。”這樣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錯誤不可取的!不要忘記主的命令,耶穌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還有人說,我心裡信,但我不表明我是基督徒,我不好意思承認,我暗地裡信,不受洗行麼?不行!因為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

  可見耶穌的教導,信耶穌還一定要受洗啊!

  當年的信主耶穌的人,都是接受洗禮的!五旬節聖靈降臨,彼得證道,“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徒2:41***“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洗。”***徒18:8***保羅在以弗所,遇見幾個門徒,給他們傳完福音,“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徒19:5***保羅在腓立比被囚,後來救了禁卒“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徒16:33***

  沒受洗的,我們只能稱之為是慕道友,還不算是真正的基督徒,還不能“吃主的餅、喝主的杯”,***林前11:27***還不能和我們一起享受主的愛宴,過團契的生活!

  洗禮是基督教的入教儀式,由耶穌親自設立,是進入有形教會的記號和印證!更是耶穌指定在教會中必須遵行的聖禮,直到世界的末了!

  “1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2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3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來6:1-3***

  二洗禮使我們信耶穌受聖靈

  我們看到耶穌受洗後發生了一個神蹟,就是聖靈降臨在他身上!“16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太3:16***

  施洗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3:11***可誰是那用聖靈與火給我們施洗的呢?施洗約翰藉著說“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約1:33***

  經文我們看到耶穌受洗時,聖靈降下來,可見耶穌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施洗約翰告訴我們,耶穌要用聖靈與火給我們施洗。可見,我們信了耶穌受洗就可從主領受聖靈!

  使徒彼得也是這樣教導我們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

  我們看到五旬節彼得證道,三千人受洗,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44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45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46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47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48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徒10:44-48***

  1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就來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2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3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什麼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4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5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6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或作“又講道”***。7一共約有十二個人。***徒19:1-7***

  受洗讓我們從一位聖靈受洗,成為一體!使徒保羅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

  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受洗了,就一定領受了聖靈!洗禮若沒有信心的領受,實際上並不生效,聖靈“並不會因形式上的舉動而自動加與受禮人身上。”***《系統神學》任以撒212頁***反過來說,當我們懷著虔誠的心,順服主的命令,憑著信心接受洗禮的時候,正是我們接受聖靈的洗,重生得救之時!衣索比亞那個有大權的太監,正是憑著信心領受!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徒8:35-37***

  什麼叫聖靈的洗,什麼叫重生得救,我們看看使徒保羅怎樣說“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6:3-11***

  我們相信聖禮必有聖靈的臨在!願聖靈降臨在一切信而受洗之人的身上!藉著洗禮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三洗禮是天上的父所喜悅的

  接受洗禮,這是神所喜悅的事情!所以,我們看到當主耶穌受洗,從水裡一上來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耶穌的受洗,甘願的順服,天父極為喜悅!主耶穌所行的得到了父神的稱讚“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今天凡真心相信耶穌,遵主命令,甘心樂意受洗,加入教會的,也要成為神所喜悅的人!神所喜悅的人,神一定會加上百倍的祝福和恩典!我麼看看有哪些祝福和恩典。

  “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7***

  我們總結一下三大恩典:1披戴基督2與主合一3承受產業。

  什麼叫披戴基督呢?“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6:17***“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

  表明我們的罪汙被洗淨!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2-24***“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6:4***

  什麼叫與主合一?受洗,象徵並印證與基督聯合!主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14:17***“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8:9***“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林前6:19***

  什麼叫承受產業?受洗,表明我們已經信主得救!我們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下!***太28:19***“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9:15***

  總之,神若喜悅你,你一定是蒙福蒙恩的人!約書亞和迦勒說“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把地賜給我們,那地原是流奶與蜜之地。”***民14:8***天使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2:14***所羅門王說“神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傳2:26***“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箴16:7***

  結語

  洗禮,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好似我們嫁給基督的一場婚禮!這是最莊嚴、最神聖、最喜樂的時刻!願我們預備好一切,帶上信心、喜樂和盼望,榮耀的宣告:我永屬我主基督啦!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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