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廣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2日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商業廣場作為市民購物休閒等活動的重要場所,在城市中不斷興起。你知道商業廣場場地租賃合同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業廣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商業廣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1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引言

  甲方為的產權所有人,依法享有的租賃權、經營權和管理權。甲乙雙方依照中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鋪位達成下列條款:

  第1條 租賃商鋪位置、面積及使用範圍

  1.1乙方租賃商鋪位置為匯文路湖中路家樂福超市五樓 ***鋪位***。該單元的建築面積為450平方米。

  1.2乙方租賃上述場地的使用範圍為經營餐飲類。若乙方改變此經營使用範圍,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2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叄年,從2014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8日止。租賃起始日延遲的,租期相應順延。

  2.2特別約定之一:因商場整體裝修等不可預見因素,上述租賃期限起止日期在執行時甲方有可能進行調整或提前終止,乙方應予以配合,如須提前終止的,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雙方按實際租期結算。

  2.3特別約定之二:由於樓層使用用途上的侷限,在乙方所承租的鋪面在承租期限內如果受到政府部門的干預而須另作其他用途。如發生此等情況,甲方可以隨時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將返還乙方已交未租期間的租金***不計息***,但不承擔違約責任或任何賠償責任。

  第3條 租金、水電費

  3.1 租金:承租場地的年租金總金額為:***¥***,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包括裝修時間段,產生的水費電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繳納

  第4條 乙方的責任

  4.1裝修

  乙方進場經營前必須按甲方經營規劃及裝修要求對承租場地進行裝修,裝修前須向甲方提交申請並附相應的裝修方案、效果圖,經甲方審定後方可進行。未經甲方同意進行的裝修或裝修效果不能達到甲方要求,或裝修結果與甲方原審定的方案不符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限期拆除或修改,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拒不拆除或修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裝修不得破壞甲方的房屋結構、質量、整體佈局,也不得影響其他相鄰租戶的營業。

  4.2經營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合法經營商品或服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在麗景灣商業廣場內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佔用或阻礙商場公共地方如公共通道等。

  4.3衛生、治安、消防

  乙方應負責其承租鋪面的衛生、治安、防火工作,並遵守甲方對鋪面衛生、治安和防火工作的統一管理要求及規定。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致使甲方或第三者遭受損害或損失,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若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累計達3次,或造成嚴重後果,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已付租金餘下部分用於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罰沒給甲方。

  第5條 使用、轉租、轉讓

  6.1 乙方應按合同第1.2條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場地,乙方不得把承租商鋪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形式轉為或改為他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乙方已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出借、分租、轉包、分包等形式***將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給第三方使用。乙方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租賃場地的行為無效,在此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已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甲方。

  第6條 及時退交承租單元***鋪位***

  在本合同到期或終止時,無需甲方通知或要求,乙方應立即將其所有物品搬出承租場地,把承租場地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固定裝置和裝置。這些裝置和裝置應與租賃開始時一樣完好***自然磨損或自然損耗除外***。如乙方未及時將出租場地交還甲方,甲方有權採取清場措施,乙方所受的一切損失自負***對乙方遺留物品甲方不負責保管或賠償***;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在拖延期間而受到的一切損害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登報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及甲方因任何後繼租戶、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所受到的一切損失。

  第7條 合同的修改、續租

  10.1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約定,否則無效。

  10.2若乙方欲續租,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租要求。如甲方同意乙方的續租要求,雙方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8條 合同違約、終止、不可抗力

  11.1出現本合同第2條須提前終止租賃的任何一種情形時,甲方須提前三十天***或者甲方接到政府通知後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終止租賃,乙方須按甲方通知清退場地,在清退場地後十個工作日內清結所有應付款項。如乙方不配合甲方的,甲方有權強制清場,乙方損失自負。

  11.2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條款,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之一,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否則違約方應在有關條款規定的時限內***最長不超出10天***採取補救措施使之符合合同要求,並應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金;如該條款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則違約方應按當年度年租金總額的5%承擔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所受的損失。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甲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其已付的全部履約保證金,所餘租金及經營管理 服務費在清結乙方所有應付款項後無息退回。

  11.4乙方嚴禁在本商鋪違法經營,若違反,甲方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並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廣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商鋪的名稱、位置及用途

  出租方將***以下簡稱市場*** 商鋪共 平方米 個商鋪租賃給承租方作為經營場地,從事 經營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將上述商鋪及商鋪內的設施交付給承租方使用,到期後收回。

  第三條 租金、費用標準及計收方法

  1、租金及綜合管理費按商鋪面積計收,其它各項費用按計費商鋪數計收。

  2、承租方所租商鋪月租金為 元/平方米。

  3、公用水電費每月 元/商鋪***另設水電分表的商鋪按實計收水電費,未設分表的,自用水電費按出租方測算的定額標準計收***。

  4、空調費按每個商鋪 元/月計收。

  5、廣告費按每個商鋪 元/年計收。

  6、綜合管理費按租金總額的 %計收。

  7、以上收費標準在本合同期滿前保持不變。

  8、租金、水電費、空調費、廣告費、綜合管理費每合同年度分四期收取,每期三個月,承租方須在每個收費期第一個月出租方規定的期限內交清。

  第四條 保證金

  1、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本市場的信譽,簽訂本合同時,承租方須向出租方交納保證金,標準為每個計費商鋪 元,用於承租方承擔可能發生的賠償、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計息。

  2、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且承租方不服從管理、不接受相應的處理、拒不服從調解或不願承擔責任時,出租方有權從承租方保證金內先行支付其相應金額,支付後的保證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須從計算之日起三日內向出租方補足。未能補足的按出租方管理規定作違約處理。

  ***1***發生商品質量、服務糾紛且確屬承租方責任的;

  ***2***承租方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工商、稅務、物價、質檢、勞動、衛生、治安、消防、計劃生育、特種行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的;

  ***3***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其它方式改變商鋪使用權的;

  ***4***未在出租方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的;

  ***5***其他違反本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

  3、承租方不再承租,從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六個月,凡未出現商品質量糾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場管理規定等遺留問題,出租方在十日內將保證金退還給承租方。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市場各項管理規定,並向承租方公佈。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並提供相關培訓、協調等服務。有權對承租方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收取違約金、直至解除合同的決定。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承租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

  2、維護市場正常營業秩序,統一日常營運管理。

  3、負責市場內公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保證承租方的正常使用。

  4、在營業時間內有償提供租賃商鋪以外的輔助設施和服務。

  5、出租方如在租賃期內對本市場內商鋪的佈局進行調整、改建、擴建和維修等,出租方應於改建、擴建專案實施前二十天、維修專案實施前三天,書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積極配合。停業期間的租金、費用免收,已交租金、費用順延使用。

  6、出租方對承租方在本合同規定的商品經營範圍及品種、品牌的經營與變更具有核準權、界定具有解釋權,有權對擅自更改本合同約定經營範圍、品種、品牌的承租方進行檢查、責令整改和處以違約金。

  7、出租方對承租方在本市場內所售的商品質量有權進行監管和商品審驗,並對合格的商品頒發商品審驗證。

  8、出租方有權對承租方按照《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進行考評,並依照考評結果,決定是否與承租方續簽、緩籤或不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9、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時提供合同約定的經營場地,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每日按月應交租金總額的 %計付。

  第六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有權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經營責任自負。未經同意不得以出租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2、承租方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需要依法招聘、使用和辭退營業人員,但招聘的營業人員應在所屬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接受出租方培訓後上崗。承租方應要求上崗的營業員遵守本市場的各項管理規定並保障營業員的合法權益。

  3、承租方有權就市場經營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參加本公司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

  4、承租方在經營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亮證亮照***含營業執照、商鋪號標識、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誠信經營,履行 “玉橋市場不滿意退換貨”服務承諾,自覺使用國家統一標價籤,規範標價,使用本市場統一的信譽卡,做好售前、售中、售後的服務。

  5、承租方必須按本市場規定的營業時間經營,不得遲到早退。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停止營業***另在春節期間也必須按本市場統一安排的作息時間,按時到場營業***。

  6、承租方必須在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約定的經營品種、品牌,如需更改,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得到核准。

  7、承租方所售商品須接受出租方監督管理和商品審驗,並按要求明示審驗證。

  8、承租方須接受出租方《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的考評,並同意出租方在本合同期內按照《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的考評結果給予的處理意見,。

  9、按時交納合同約定的租金和各項費用。逾期須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本期應交租金和各項費用總額的 %/天計付。

  10、承租方必須妥善使用、維護租賃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結構,不得擅自變更、增減和移動任何設施。商鋪內的設施如人為損壞或遺失,按原價賠償。確因營業需要,增加水電設施和改造商鋪,應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並附圖紙,徵得出租方同意,辦理好有關手續後方可實施。如遇出租方對商鋪提出整體或區域性統一裝修要求,承租方須積極配合和服從。

  11、承租方不得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任何方式改變商鋪的使用權。如需轉讓商鋪、委託經營須如實填寫書面申請表,經出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規定相關程式,交納有關費用後方可辦理。

  12、承租方必須遵守消防管理法規,配備合格的滅火器,費用自理。不得在場內吸菸並有義務勸阻消費者的吸菸行為。

  13、承租方應辦理在本市場內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自有商品財產綜合保險。

  14、承租方不得將本合同及有關證件對外進行有償抵押或作證明身份憑證,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15、承租方有義務向出租方如實提供當期經營業績,履行與本市場簽訂的各項責任書的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承租方如需續租商鋪,應提前兩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方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在租賃期內,如遇特殊情況,承租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在終止日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並承擔違約責任,扣除相應的保證金,辦理好所有退租手續後方可離場。

  3、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保證金不退。

  ***1***違反工商、稅務、物價、勞動、衛生、治安、消防、計劃生育、特種行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及經濟處罰仍不糾正的;

  ***2***承租方在經營活動中擅自停業,帶走由本公司統一辦理的營業證照、稅務登記證和檔案的;

  ***3***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其它方式改變商鋪使用權,且拒不服從本公司管理的;

  ***4***累計三次逾期交納租金和各項費用或一次逾期十天以上不交租金和各項費用的;

  ***5***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

  4、在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但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5、不再續訂合同,承租方必須在合同終止日前一週內辦理完退場手續。

  第八條 其它約定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政府有關部門關於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及本市場的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合同鑑證機關調解,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所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所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執二份,承租方執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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