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協議公證的材料
繼承去分割遺產,為了避免糾紛,可以籤一份遺產分割協議,當事人還可以去公證,增加法律效力,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遺產分割協議怎麼公證的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1、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字;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2、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後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准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遺產分割協議公證應注意 的事項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區分被分割的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對按份共有的財產,按已有之份額進行分割;對共同共有的財產,由當事人自由進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佔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後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採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應保留其應得之份額;如有共有人死亡,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遺產受益人蔘與分割;
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
6、因合夥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夥關係或其他合作關係終止的證明;
7、分割財產應當考慮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體經營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當對老弱病殘者給予適當照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對無過錯責任者給予適當照顧;
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宣告書;
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准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遺產分割協議的法律效力
關於遺產分割的法律效力,各國繼承法上有兩種不同的主張。其一是轉移主義,即以遺產分割為一種交換,各繼承人因分割而互相讓與各自的應有部分,而取得分配給自己的財產的單獨所有權。
其二是宣告主義,又稱溯及主義,認為因遺產分割而分配給繼承人的財產,視為自繼承開始業已歸屬於各繼承人單獨所有,遺產分割只是宣告既有的狀態,依此遺產分割有宣告的效力或認定的效力。
我國法上未明確規定遺產分割的效力,多數人主張,遺產分割的效力應當溯及自繼承開始,繼承人因遺產分割所取得的財產為直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為保護繼承人的利益,各繼承人之間相互負有擔保責任,包括繼承人分得實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分得債權的瑕疵擔保責任。
如果某一繼承人所取得的財產因有瑕疵而不能取得完全所有權,可以要求重新分割遺產或者要求其他繼承人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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