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規章制度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設立病人意見箱及投訴電話,建立專門處理投訴的規章制度,接受群眾監督。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篇一

  一、藥劑人員收方後應對處方內容如患者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務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可調配。

  二、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調劑人員與醫生聯絡更正後再行調配。

  三、含有毒藥、精神藥品及麻醉藥的處方調配須按國家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

  四、處方調配應嚴格核對後方可發生。發藥人及核對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五、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患者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六、發出的藥品,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包裝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澱的液體方劑,必須註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註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七、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餘按先後次序配發。

  八、藥房內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必須細心核對。

  九、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溼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黴爛變質。

  十、調劑臺及藥架等應保持清潔,並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後立即洗刷乾淨,放回原處。

  十一、注意安全保衛工作,防止貴重藥品失盜,設立消防裝置,防止火災。

  範文篇二

  1、調劑人員要根據本院醫師正式處方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隨意外借,更不得無憑證給藥。嚴格按現行的醫療保險等制度配方。

  2、調劑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操作規程及檢查校對工作,認真保證工作質量,杜絕差錯事故發生,確保用藥安全有效。工作時著裝整潔,儀表端莊。

  3、認真執行處方查對制度,稽核無誤後,將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詳細寫在藥袋和瓶簽上,方可調配;如處方內容有錯誤應及時與開方醫師聯絡更正後再行調配。

  4、配方時應按有關技術常規和操作規程調配,不得估量取藥;急診處方和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嚴格執行核對制度,計價配方,發藥及核對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

  5、發藥時應耐心向取藥者說明藥品使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項。對發出的藥品確需調整用藥的,僅限於有效期內的注射劑和原包裝的藥品,其藥品名稱及含量規格清楚、內外包裝及批號相符。

  6、各類藥品應定位限量、分類保管。定期檢查藥品防止變質、過期失效。定期會同有關科室檢查小藥櫃的管理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解決。麻醉藥品、毒藥、精神藥品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並監督醫療使用情況。值班人員要認真清點藥品,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

  7、調劑人員工作時間離開要及時請假,不得擅自離崗。工作室內禁止吸菸、喧譁、會客等,非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在正常工作時間外,由值班人員負責處方調配及有關事務,並建立值班交接登記制度。

  8、認真搞好安全保衛工作,搞好交接班制度。定期進行防火裝置檢查,掌握防火常識以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範文篇三

  為了加強藥品的管理,保證藥品質量和患者用藥安全,根據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釋出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針對實際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藥的情況,制定本規定。

  一、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凡屬下列情況,一律不得退藥:

  1、無原始相應收費憑據的;

  2、包裝受損如破損、有汙漬、輸液藥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藥品標示或有貼上痕跡等、藥品質量發生變化的;

  3、藥品有特殊儲存要求院方無法控制的如:要求冷處儲存藥品等;要求避光儲存的藥品裸瓶不得退藥;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裝的拆零藥品;

  5、其他不適宜繼續使用的;

  6、傳染病患者的藥品;

  7、一般情況下超過15日發出藥品不得退藥。

  二、在確認患者在我院就診購藥,能提供購藥原始票據的情況下,可在保障藥品質量前提下,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情況,可予退藥:

  1、患者在用藥過程中出現過敏反應或其它不良反應,無法繼續使用的;

  2、確屬處方用藥不當禁忌症、超治療用量、重複用藥等,患者不宜繼續使用該藥的;

  3、患者因病情變化,或門診轉住院,需要調整治療方案的;

  4、病員在院死亡後,未使用完的藥品;

  5、其他醫方責任導致患者不能繼續使用的。

  三、退回的藥品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藥品的內外包裝無破損、無汙跡,可繼續使用。

  2、藥品的品名、規格、批號等與我院發出的藥品完全一致。

  三、退藥程式:

  1、退藥必須由醫師用紅色筆書寫“退藥處方”,並在“退藥處方”上註明退藥原因並簽字;屬過敏反應或其它不良反應的,由醫師填寫

  2、患者持“退藥處方”、擬退還的藥品及原始購藥票據到藥房視窗辦理退藥手續。

  3、藥房工作人員須雙人認真核對藥品品名、規格、廠家、批號是否與藥房發出藥品完全一致如果藥房沒有了此批號藥品,要向藥庫查詢,詳細檢查所退藥品質量。

  4、符合退藥條件的,藥房工作人員按照患者收據單號核查所退藥品數量,將缺少的藥品寫在收據的上方,囑患者去收費處交費;

  5、核對新收據;無誤後,藥房工作人員在原收據和處方上雙人簽字不能用簽章,在電腦上執行退藥;處方留在藥房,收據交患者。

  6、患者持收據到收費處退費。

  四、相關規定

  1、退藥時間:為確保藥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況外均不辦理退藥;

  2、各科室醫師不合理退藥情況按月上報質管部,納入臨床科室質量考核;因臨床用藥不當必須退回的藥品造成經濟損失的,報財務科由相應責任人負擔;住院病人冷處儲存藥品必須退藥的限3日內,護士長必須寫明情況並簽字以保證藥品貯存質量,藥房方辦理退藥;

  3、因廠家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無條件予以退藥,並及時上報領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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