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級交通安全知識
一年級的交通安全教育對學生健康成長有重要的意義,那麼你對一年級交通安全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年級需要謹記的安全常識
一、指揮燈訊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二、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三、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坐公共電、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公共汽車、電廠、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4機動汽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5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攔板上。
四、騎自行車、三輪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
3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5不準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6騎三輪車不準並行。
7未滿16週歲的人,不準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8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五、步行交通安全常識
1、 要在馬路便道內行走,不能區分便道的靠路右邊行走。
2、 嚴格按照交通訊號燈的指示,“紅燈停,綠燈行,見了黃燈等一等”,橫穿馬路時要“一停二看三通過”,必須走人行橫道。
3、 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 不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攔。
5、 不在道路上進行滑旱冰、打羽毛球等體育或遊戲活動。
6、 低年級學生上、放學要由家長接送,上街、遊玩應有成年人陪同。
六、 騎車交通要求
1、 遵守交通法規,聽從指揮,文明騎車。
2、 和他人扶肩並行,不雙手離把,不逆行,不扒車行走,拐彎時要伸手示意。
3、 過路口要嚴守訊號,遇紅燈亮時要把車停在停車線以外,不準繞行訊號燈行駛。
4、 各行其道,在沒有劃分車道的路上,要靠右邊行駛。
5、 車輛鈴、閘、鎖、牌要齊全有效。不準亂停亂放。
6、 未滿12週歲的學生絕對不允許騎自行車。
注意:禁止學生騎自行車上學。
七、 乘車交通安全常識
1、乘坐汽車在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許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3、車行駛過程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4、不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
注意: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一年級交通安全小知識
1、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也必須在馬路兩邊的人行道步行。
2、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訊號燈的指示通過;在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
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或是騎車載人。
3、小朋友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通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
發生機率。
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通過時,先看左邊的來車,因為首先威脅自己的是左邊來的車輛;到了路中間就看右邊的來車,目測車速和距離,確
認安全時才可以通過。
4、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著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杆,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5、穿越鐵路道口不要與火車爭道搶行。
6、溫馨提示:過馬路時,一定要精神集中。不能邊聽音樂,邊過馬路。不在馬路上跑和玩;更不能為了趕時間或貪圖方便翻越防護欄,要走人行橫道、立交
橋或地下通道;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7、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酒駕、毒駕、超員車輛。不要為學生租用無牌、無證及報廢車輛。
8、家長接送學生要遵守校門前的交通秩序,要多觀察車輛周邊情況並減速慢行。
9、任何車輛不得進入學校劃定的學生集散區域和上放學通道。
10、接送學生車輛要即停即走,尤其是雨雪等容易造成道路擁堵的天氣。
交通安全小常識
一、步行交通安全常識
1、要在馬路便道內行走,不能區分便道的靠路右邊行走。
2、嚴格按照交通訊號燈的指示,“紅燈停,綠燈行,見了黃燈等一等”,橫穿馬路時要“一停二看三通過”,必須走人行橫道。
3、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攔。
5、不在道路上進行滑旱冰、打羽毛球等體育或遊戲活動。
6、低年級學生上、放學要由家長接送,上街、遊玩應有成年人陪同。
二、騎車交通要求
1、遵守交通法規,聽從指揮,文明騎車。
2、和他人扶肩並行,不雙手離把,不逆行,不扒車行走,拐彎時要伸手示意。
3、過路口要嚴守訊號,遇紅燈亮時要把車停在停車線以外,不準繞行訊號燈行駛。
4、各行其道,在沒有劃分車道的路上,要靠右邊行駛。
5、車輛鈴、閘、鎖、牌要齊全有效。不準亂停亂放。
6、未滿12週歲的學生絕對不允許騎自行車。
注意:禁止學生騎自行車上學。
三、 乘車交通安全常識
1、乘坐汽車在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許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3、車行駛過程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4、不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
注意: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1、 行人要走人行道。
人行道是指車行道兩側供行人通過的路面。行人走“人行道在我國乃至全世界都有規定。當同學們進行到設在隔護欄的街道,千萬不可在隔帶內行走,因為隔護欄內是機動車行駛的專用道。機動車行駛的速度快,加之護欄內一般只有來去兩個通道,用於機動車會車,如行人和非機動車進入護欄內,引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2、 嚴格遵守靠右行走的原則。
在沒有人行道的街道和公路上,一定要靠路右行走。特別是上學、放學回家途中,不能三五成群、成排地行走,因為這樣佔了道路的路面,影響機動車會車和正常行駛,容易釀成交通事故。
3、 不準突然橫穿公路。
行人進行在沒有隔護欄的街道和公路上,不能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公路,須注意車輛,不準追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街道上,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這樣可以縮短穿過公路的時間。
4、 行人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因為扒車身體懸空,很有可能掉下來造成死亡;追車因跑動慣性易與突然減速下來的汽車尾部相撞;強行攔車容易因車輛緊急剎車汽車方向失控將攔車者撞傷、撞死。
5、 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護理。
兒童因年幼無知,不懂安全知識,不知避讓車輛,一遇突然情況,不知所,就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為了保障兒童的安全,兒童上街或上公路,必須有成年人帶領。家長要經常教育兒童不要在道路上進行打鬧、玩耍、亂跑、扒車等妨礙交通的活動,保障他們健康成長。
6、 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因為十二歲以下的孩子年齡小,遇事驚慌,在道路上騎自行車碰到意外情況就不知如何處理。如今,大多數兒童是獨生子女,一旦出了事故損失將無法挽回。
7、 騎自行車不許逆向行騎。
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應在道路右側非機動車道行駛;在不劃設車輛分道路線的道路上,應靠右側行駛,即從道路右邊算起1、5米內的活動空間行駛。為什麼要靠右行駛呢?因為這是國際慣例靠右行駛原則,我國採用了這一國際慣例,無論是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一律靠右行駛。這樣,可以使道路人車分流,各行其道。同時,可以減少衝突,預防交通事故。保證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如果逆向行駛,必然帶來嚴重的危害後果。
8、 乘坐公共汽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9、 不準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10、 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坐公共汽車、計程車或者長途汽車等。
11、 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或跳車。
12、 乘坐貨運機動時,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另外,下車的不要從車前車後突然走出或猛跑過馬路。在乘車時,不要催駕駛員開快車,不準與駕駛員閒談或作其它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活動。
乘坐小客車的人,在停車下車時,應開右側車門,如需開左側車時,應先觀察,確認車後無來車時,再開車門下來,乘坐貨運機動車時,嚴禁站在駕駛室與貨物之間的地方,以防急剎車時貨物向前移動,將乘車人擠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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