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1日

  生命誠可貴,安全數第一。人人本著一顆愛心,行車上路時時為別人著想,為自己著想,自覺,珍惜自己的生命。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希望大家喜歡!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

  1、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答:對行人的要求有:⑴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實施辦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⑵必須遵守車輛、行人各行其道的規定。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⑶必須遵守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規定,即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警告要注意”;⑷必須遵守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的規定;⑸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與管理;⑹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或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等;⑺不準強迫、指使、縱容他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

  2、農民朋友在道路上怎樣行走最安全?

  答:農民朋友作為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時是道路交通中的弱者,只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才能保證自身安全。具體講,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必須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必須靠路邊行走,即在從道路邊緣線算起 1 米內行走。不要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以及道路隔離設施;不要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有追車、拋物擊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遇有紅燈或禁止通行的交通標誌標線時,不要強行通過,應等綠燈放行或繞道通行。

  學齡前兒童在道路上行走,必須有成年人帶領;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照料。列隊行走時,每橫列不得超過二人,但在已經實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行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行走。

  3、行人,怎樣橫過城市街道或公路最安全?

  答:行人橫過城市街道或公路時,屬於借道通行,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過。為確保自身安全和取得橫過道路的優先權,行人橫過城市道路時,首先應當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通過。其次是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有訊號燈控制的應當遵守訊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要迅速通過;沒有訊號燈控制的,應看清來往車輛,直行通過,千萬不要與車輛搶道,或相互追逐、猛跑。第三,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應該先左看、後右看、再左看,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橫過多條車行道,或者車行道的車流量比較大時,可以採取“左右左”看、一條一條車道通過。第四,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更不能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第五,行人列隊橫過道路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直行通過,不要斜穿。

  行人橫過公路時,通常都是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應當按照上述第三點至第五點的要求橫過公路最安全。

  4、行人怎樣通過鐵路道口最安全?

  答: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一是在遇有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紅燈亮時,或看守人員示意停止行進時,應站在停止線以外,或在最外股鐵軌 5 米以外等候放行。二是在遇有道口訊號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亮時,不能通過;白燈亮時,才能通過。三是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應先站在道口外,左右看看兩邊均沒有火車來臨時,才能通過。

  5、《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行人通行權利有哪些保障?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也就是說,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橫過道路時,享有絕對的優先通行權;在橫過公路時,也享有優先通行權。

  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指揮燈訊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橫穿馬路注意事項:

  1.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2.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3.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4.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5.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

  6.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汽車、電車等機動車,是人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為保證乘坐安全,應注意:

  1.乘坐公共汽電車,要排隊候車,按先後順序上車,不要擁擠。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帶入車內。

  3.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4.乘車時要坐穩扶好,沒有座位時,要雙腳自然分開,側向站立,手應握緊扶手,以免車輛緊急剎車時摔倒受傷。

  5.乘坐小轎車、微型客車時,在前排乘坐時應繫好安全帶。

  6.儘量避免乘坐卡車、拖拉機;必須乘坐時,千萬不要站立在後車廂裡或坐在車廂板上。

  7.不要在機動車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騎自行車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

  1.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3.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要騎自行車上街。

  4.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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