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的發生,有它的隨機性、偶然性和突發性。迄今為止,還沒有哪一個國家對其進行極為準確的預測,但這種週期性變化的本身即說明其背後還是存在著一種規律性的特點,有一定的脈絡可循;換句話說,自然災害並不是某種外在於我們這個世界的偶發性力量,實際上是這個世界自然變動的一部分。我們需要把不確定性重新帶入歷史中來,把災害當作歷史的一部分,當作歷史演進不可或缺的基本動力之一。跟著小編,來看看近代中國的自然災害及其造成的影響吧。
以近代中國為中心的災害演變大勢
記得1991年,我到南方一所著名高校拜訪一位著名的中國近代史研究大家。他對我說的一番話可以說是當頭一棒。我當時請教的問題主要是洋務運動時期的災荒和上海紳商的義賑,結果他很堅定地說道:“我讓我的學生有兩個問題不要碰,一個是災荒,一個是義和團。因為災荒的發生沒什麼規律,你從中得不到什麼有價值的理論提升,而義和團嘛,則是對近代化的頑固抵制。”他這樣說並非沒有道理,在那個時代,災荒史的研究少之又少,國圖裡就找不到幾本這樣的著作。但我還是受到很大刺激,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把災害弄出個規律來。
今日回想起來,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樣的規律已經找到了,當然它的發明者不是我,而是建國以來從事這方面研究的來自自然科學領域的眾多學者。他們藉助於現代科學方法,依靠中華民族幾千年流傳下來的豐富史料,給我們大體上描繪了中國自然災害的變動趨勢和演化規律,進而以此為基礎,對未來的災害情勢進行預測。
我自己半個世紀的親身經歷,也能感受到其間氣候和災害的變化,從中大約辨別出比較明顯的階段性特徵,真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此種週期性變動,很可能與美國海洋科學家斯蒂文·黑爾發現的拉馬德雷現象有關。據研究,作為太平洋上空高壓氣流的一種變動過程,它包含兩個交替出現的階段,即“暖位相”和“冷位相”,這兩個階段與厄爾尼諾及其反面拉尼娜現象又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絡,相隨而來的往往是颱風、地震、瘟疫、大規模的流行病等一系列巨災。
比如20世紀以來的100多年,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即18到1924年,1925年到1946年,1947年到1976年,以及1977年到2000年左右。不同的階段,氣候的冷暖變動不一。其中18到1924年是比較寒冷的時期,1924年到1945年則相對溫暖。尤其是抗日戰爭時期,從氣象學和氣候史的角度來看,是近代中國一段非常難得的好時期。從1946年到1976年,氣溫又趨於下降。這裡所說的氣溫變化,不是我們在每一個白天黑夜具體感覺到的冷暖溫差,而是一種統計學意義上的年平均氣溫。這種氣溫如果提高或降低兩度或以上,往往意味著氣候型別發生了變化。
如果我們將視野拉長,也就是從一個更長的歷史時期來考察氣候和災害的變動,又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呢?對1800年以來全球氣溫變化的統計顯示:從1900年,也就是義和團運動爆發的那一年,年平均氣溫開始較大幅度的下降,到1910年達到最低谷,此時正值辛亥革命時期,不久清朝滅亡,民國建立。之後,雖稍有波動,卻穩步上升,故此整個20世紀,完全可以看做是一個氣溫上升的階段。由此反觀19世紀,同樣也有小幅的波動,但總體上顯然處於氣候相對寒冷的時期。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清末自然災害群發期”,或者氣候學界所說的明清小冰期的第二個階段。因為從這一時刻一直往前追溯,比如明中葉,你就會發現有一個更大的氣候變化週期在發揮作用。這就是明清小冰期的第一階段,大體上始於1620年,結束於1720年左右,此乃明代滅亡、清朝入關以及康熙統治初期。大約從康熙二十九年開始,氣候逐漸變暖,雍正朝更是風調雨順,一直到乾隆前中期,氣候都非常好。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如此康乾盛世就沒有饑荒,沒有災害,只是其發生的比例相對較小而已。一直到乾隆末年,接近18世紀末期,19世紀初期,如前所述,中國的氣溫又開始出現波動,大水、大旱、大震相繼出現。所以從距今400多年的時間來看,我們就會發現這樣一個更大規模的週期性變動:明末清初,氣候變冷;從康熙的後半期、雍正朝,以及差不多整個乾隆朝,氣候相對溫暖;然後從乾隆末年到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和光緒,又是一個氣候寒冷的階段。如果再放長一點,也就是從中國五千年文明的歷史來看,我們同樣會找到另一種更長的氣候變化週期或災害週期,這就是“夏禹宇宙期”,“兩漢宇宙期”確切地說,應是“東漢魏晉南北朝宇宙期”,以及“明清宇宙期”。也有學者把“清末災害群發期”與明末清初區分開來,稱之為“清末宇宙期”,也有一定的道理。
毫無疑問,自然災害的發生,的確有它的隨機性、偶然性和突發性,迄今為止,還沒有哪一個國家對其進行極為準確的預測,但這種週期性變化的本身即說明其背後還是存在著一種規律性的特點,有一定的脈絡可循;換句話說,自然災害並不是某種外在於我們這個世界的偶發性力量,實際上是這個世界自然變動的一部分。我們需要把不確定性重新帶入歷史中來,把災害當作歷史的一部分,當作歷史演進不可或缺的基本動力之一。
當然,自然變異的週期性與自然災害的趨勢性上升並不是互不相容的。在這一問題上,我和復旦大學的葛劍雄先生以及他的弟子有過一場爭論。他並不否認災害的週期性變化,但對災害次數日漸頻繁、災害區域不斷擴大這一學術界通行的觀點提出挑戰。他認為,有關中國災害發生的歷史記載相隔時間很長,從春秋到現在已經好幾千年了,而歷史記載的特點是“詳今略古”、“詳近略遠”,即時代越往前記載越少,越往後記載越多;在空間上,距離政治中心越近,記載越多,反之越少,甚至沒有留下任何記錄。所以我們從歷史記錄中看到的災害次數的增多,災害區域的擴大,是由文獻記載的特點造成的,並不代表歷史事實就是如此。我剛才也多是從自然界的週期性變化來分析災害的演變大勢,但並不否認,除了週期性震盪之外,也應看到另外一種變化,即趨勢性的變化,兩者糾合在一起,呈現的就是週期性上升趨勢,其間並無矛盾之處。
理由何在?首先,凡是記載於中國歷史文獻的,絕大部分都是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災害,而非隨時隨地發生的各類災害,故而遺漏的可能性相對較少。第二,以往對中國歷史自然災害的判斷都是以官書、正史為主要依據,其間不能排除葛先生所指的問題,但必須搞清楚的是,這樣的官書、正史,基本上是當時人和時隔不久的學者撰寫的,其落筆時間並不像我們今人與之相隔的那樣長,我們不能把古人著史與今人閱史的時間混為一談。事實上,早期的很多歷史著作,如孔子作《春秋》,司馬遷撰《史記》,都是當代人寫當代史,其書寫時間與實際史實發生的時間,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長。第三,除了正史之外,歷朝歷代多多少少還是有其他文獻可以作為旁證,尤其是明清以後,各地的方誌多得是,檔案和文獻浩如煙海,從中可以相互印證,儘可能得出符合實際的結論。即便是方誌多了,文獻多了,也不代表所記錄的災害就越多。因為我們通過這些檔案和文獻的記載可以發現,其中對災害的記載,有的時候多了,有的時候少了。所以用文獻來解釋災害分佈的時空差異有它一定的道理,但絕對不是否定中國災害逐步增長的理由。
這裡面還涉及一個人與自然關係的問題。就災害的影響而言,不同歷史時期人口規模不一,其活動範圍大小不一,因而同等程度的災害,其所造成的影響,不可同日而語。先秦時代災害少,但由於人口總體規模小,活動範圍有限,故而對當時的人類而言,其危害程度相對而言,要比今天大得多。死亡一千萬人的大饑荒,在先秦時代可以消滅中國文明好幾次,而在光緒年間,則只能延緩人口增長的態勢。這是其一。其二,就災害的成因而論,早在1920年代,竺可楨先生就以其對直隸永定河水災的討論,非常圓滿地解答了葛教授的疑問。他說:直隸水災為什麼在16、17、18世紀以後越來越多?不是因為它靠近都城,也不是文獻記載有問題,畢竟三個世紀的記錄都是同一處,而且始終處於天子腳下,而是因為人口越來越多。宋元時期,永定河周邊的人口很少,即使河水很豐盛,也不見得形成洪水,更不見得對人造成危害,因為那裡根本就沒有人去住。但是後來這個地方人口越來越多,同時不停地開墾沿河的土地,離永定河越來越近,而且為防止水患,又不斷地築堤建壩,將河水束縛在狹窄的河道之中。災害自然越來越多。故此,災害的形成有兩個原因,一方面是自然界的力量,另一方面則是人對自然界的改造帶來的後果。它是人和自然的相互糾結的產物。1950年代譚其驤先生對王景治河之後黃河的所謂“八百年安瀾”給出的解釋,遵循的實乃同一邏輯。
重大自然災害對近代社會的影響
自然災害對社會的影響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涉及環境、人口、經濟、社會、政治,乃至心理、文化或民族素質等方方面面。
我曾經在著名災害學家高建國等人的研究基礎上,對近代110餘年造成萬人以上人口死亡的災害進行重新統計,結果發現,這樣的災害,包括水、旱、震、疫、風、寒、飢等,共發生了119次,平均每年在1次以上,死亡總數為3836萬人,年均35萬人。這在當時的總人口中所佔比重或許不算太大,但對受災嚴重的地區,所造成的損失實在不可低估。尤其是不少特大災害,更是慘絕人寰。
比如“丁戊奇荒”之後,就是1888年河南鄭州黃河決口,整個河道又向南方擺動。銅瓦廂決口後,黃河在南北之間如此來回擺動,多達四五次,每一次都是巨大的災難。1892年到1893年,山西北部地區又發生了一場持續兩年的旱災,大約又餓死100萬到200萬人。山西省曾經是中國歷史上人口比較密集的地方之一,明代曾有大量的人口輸出,故而在華北各地至今仍流傳“洪洞大槐樹”的傳說。但是經過晚清光緒年間的兩場大饑荒,其人口規模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就都未曾恢復過來。今日山西省人口的數量還是要比其他各個省要少得多,可見其影響之深且遠。
到了民國時期,這樣的特大災害更是接連不斷。1920年,華北大旱災,大約有50多萬人因餓而亡。1925年,四川、湖北、江西等地,大約死了100多萬人。1928年到1930年,華北、西北又是大旱災,適逢蔣介石、閻錫山、馮玉祥中原大戰,又造成將近1000多萬人的死亡。緊接著就是1931年,長江大水災,死了將近40多萬人。1936年到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的前夕,四川省發生了一次少為人知的大旱災,死亡人口100多萬。接下來是眾所周知的1942年到1943年河南大旱,也就是所謂的中原大饑荒,僅河南國統區就死了大概300萬人;如果將日本佔領區和抗日邊區包括在內,死亡人數顯然要大得多。與此同時,在華南的廣東,也發生了旱災,估計死亡人數50多萬,也有人估計是200多萬人。在中國歷史上,由饑荒所導致的人口的大規模死亡,簡直是司空見慣。
對生命的戕害是與對精神的撞擊聯絡在一起的,這無論如何也會給民族心理、民族文化打下深深烙印。對於這個問題,早就有人關注過,而且做了非常有意思的討論。清末在華活動的美國傳教士明恩溥,寫了《中國人的特性》;著名的地理學家亨廷頓,出了一本書叫《種族的特性》,其中有專章探究災荒對中國人特性的影響。從美國留學歸來的社會學家潘光旦,先是將亨廷頓書中有關中國的內容摘出來翻譯,名為《自然淘汰與中華民族性》,然後又將這部分內容與明恩溥的著作合併在一起,再加上自己提出的解救之道,編成《民族特性與民族衛生》。在他看來,中國人最大的特性當然就是自私,把生命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只要能不死,什麼都可以犧牲、什麼都可以遷就”。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中國人經歷了太多的饑荒歷練,很多的優秀品質被丟掉了,剩下的就是哪都無所謂、什麼都可以的這種民族特性。所以最後,他提出一個別具特色的解決之道,就是通過優生學的途徑,對中華民族心理和民族素質進行改造,來提升中國人對於災害的防禦能力,所以他叫“民族衛生”。
每當看到潘先生的這種論述,我總是生髮一種聯想,這就是,中國的傳統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與頻繁發生的災荒到底有沒有關聯?又在多大程度上關聯在一起?我在閱讀四書五經中的《孟子》時,有一個非常強烈的感覺,其通書所談,很大一部分內容都與防災救荒相關,尤其是開篇第一章“孟子見梁惠王”,更是把“黎民不飢不寒”作為王權合法性建構的重要內容之一。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這樣的儒家文化,它的最根本目標還是要確立以統治者為核心的等級秩序。對此種等級秩序進行文化上的論證,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就是對有限資源非平等分配體系的合法化過程。所謂資源有限或資源短缺,不光指的是日常生活下的常態,更指資源極度稀缺的饑荒時期。我們在相關的史料中經常會看到正常狀況下的社會倫理秩序如何被日益嚴重的饑荒逐步瓦解的,但是另一方面,即便是這樣的瓦解過程,也是遵循著日常生活中的道德邏輯。我們在《萬國公報》上面發現一則打油詩,從中可以看到饑荒打擊之下一個家庭的度荒之舉:在饑荒開始之際,先是千方百計賣東西,賣光了一切就想著賣人了。賣誰啊?首先是媳婦,因為她是外姓人。接下來是女兒,長大了就得嫁出去。然後才是賣兒子。這樣一種以尊老為中心的家庭決策過程,充分體現了儒家文化在應對饑荒過程中的殘酷。
我曾從首都圖書館找到一份文獻,是唱戲的指令碼,題名《買賣兒子》,實則反映的是人吃人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為一對夫婦,上有老母,下有兒子。饑荒之中,母親又餓又病,眼看快要斷氣。這對夫婦不忍老母離去,就和老母親商量殺掉孩子,讓老母充飢。老母當然不答應,但這對夫婦還是堅持己見,偷偷殺掉親生兒子,救活了老母親。這位老母親活過來之後見不著小孫子,便到處打聽,從鄰居那裡得到真相之後,一怒之下,將自己的兒媳告上了縣衙。但是在審判過程中,所有的鄰居都替這對夫婦說情,說他們是為了盡孝,這對夫婦在回答縣官審問時則給出了這樣的理由:母親只有一個,死了就永遠不再有;可兒子呢?就像韭菜一樣,割了一茬又一茬。所以在民間,多生孩子往往是一個家庭防備饑荒的手段。所以才有“添糧不敵減口”“賣一口,救十口”的說法。
有關災荒與儒家文化的關聯,新一代傑出的美國中國史家艾志端在她對光緒初年華北大饑荒的個案研究中有過非常精彩的論述見氏著《鐵淚圖》,這裡就不多說了。就災荒與社會政治秩序或王朝興衰之間的關係,可以從地方和國家兩個層面來展開:
從地方的層面來講,災害對社會秩序的衝擊往往呈現出錯綜複雜的局面:一方面,普遍而嚴重的自然災害,在很大程度上會抹平某一特定地域中社會各階層的差別,形成一種相互扶助、共渡難關的“天下淪落人”效應,有人稱之為“災害共產主義”。但是另一方面,災害打擊的不均勻分佈,又會導致不同階層、不同行業、不同社群、不同族群、不同區域之間利害分佈格局發生急劇的變動,又會導致相互之間的對立、矛盾和衝突,造成社會的分裂和對抗。前一種情況,藉助於災害社會學的理論,可以叫做“共識性災害”;後一種情況,則屬於“分裂型災害”。舊中國橫行各地的“土匪”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他們平時為農,災時擄掠,而且總是“兔子不吃窩邊草”,把搶劫的矛頭對準鄰近或更遠的社群。
從國家的層面來說,饑荒,起義,王朝更替,幾乎已經成了中國歷史上的一條鐵的規律。 就像鄧拓所說的,“我國曆史上累次發生的農民起義,無論其範圍的大小,或時間的久暫,實無一不以荒年為背景,這實已成為歷史的公例”《鄧拓文集》第二卷第106-107頁 。從秦朝的陳勝吳廣起義,到明末李自成起義,無不造成舊王朝的崩潰。有清一代,特別是嘉道以來的特大災荒,也曾引發多次大規模的農民運動或農民起義,如白蓮教起義,太平天國運動,義和團運動等等;民國時期,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已經少之又少,但是災荒期間規模不等、形式多樣的饑民暴動仍起伏不斷。這些或大或小的農民反抗運動,雖然沒有像先前那樣直接顛覆清朝或民國的統治,但對它們的統治造成巨大的威脅,無論如何也是不能否認的。有學者往往列舉歷史上,特別是清朝、民國期間一些看起來與饑荒無關的農民起義的例子來否定兩者之間的關聯,但他們往往又忽視了長久以來根深蒂固的災害政治文化在其中所起的媒介作用。實際上,問題的關鍵不在於質疑是不是所有的農民起義都與災荒有關聯,而在於為什麼有的大災荒並沒有引起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即便出現這樣的起義或反抗運動,最後也沒有導致清朝或者民國政權的覆亡或倒臺?或者進一步追問:歷經兩千多年的王朝興衰率為什麼在此時被打破?
另一方面,即便這樣的饑荒,這樣的起義,未曾導致王朝崩潰,但它們對於近代歷史上歷次重大戰爭或政治革命到底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也是一個值得深入討論的課題。我的導師李文海先生在1980年代中葉倡導災荒史研究時,他和他的研究團隊投入較多的問題就是這個,並且撰寫了一系列文章,為我們對近代中國政治變遷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我們除了從民族矛盾、階級矛盾的角度來理解中國近代歷史之外,還需要從人與自然的關係,或者天人關係、人地關係來透視人類的活動。這實際上也就是當前新興的環境史、生態史的做法了。
人與自然的糾結:災害成因一瞥
各種各樣的自然災害,按其不同的物理動力及其來源,可以分為水旱等氣象災害,地震、海嘯等地質災害,蝗災、鼠疫以及其他傳染性疾病等生物災害,還有天外飛來的橫禍,如隕石撞擊等天文災害,它們分別源於組成地球大系統的大氣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以及環繞地球的宇宙圈等。地球上的各大圈層,並不總是單獨發生作用,而是作為一個整體,相互之間有密切的聯絡,一個圈層出了問題,就會引發其他圈層相應的變動,導致一系列鏈鎖式的災害反應。
比如旱災與地震,亦即氣象災害與地質災害有沒有什麼關聯?1993年,我在李文海先生指導下撰寫《中國近代十大災荒》的一部分內容,隱隱約約地感覺到華北的大旱災總是伴隨著大地震。例如光緒初年大饑荒,從1876年到1879年,持續四年,但就在即將結束之時,亦即1879年,甘肅發生八級大地震,地震造成今天所謂的堰塞湖,一共死亡了4萬餘人。1920年華北大旱,是年12月,甘肅海原又發生了一次八級以上的地震,按我們的考證,總共死亡30萬人左右,比唐山大地震官方公佈的資料還要多;1928年華北、西北大旱,同樣也有大地震出現。當時很困惑,但也把它寫在文字之中。其後,隨著自己對自然科學領域的相關研究瞭解得越來越多,居然發現,早在1972年,國家地震局的耿慶國先生就已經發現兩種災害之間的聯絡,並撰寫大作《中國旱震關係研究》。他把華北、渤海地區發生的六級以上的地震和這個地區兩千多年來發生的旱災羅列在一起,結果發現,地震之前相近地區幾乎總是出現大規模的旱災,而且地震的震級越高,旱災的面積越大,持續的時間就越長。從公元前231年到公元1971年的2200多年時間裡,只有兩次地震沒有找到對應的旱災。由於旱災在前,震災在後,人們往往很難理解兩者之間到底存在什麼樣的物理機制,但在耿先生看來,地震的爆發需要一個長期的能量蓄積過程,可能導致地球表面的“紅腫效應”,從而引發區域性地區小氣候的異常變化。
火山爆發與氣候的冷暖波動也有很重要的聯絡。因為從火山中噴發出來的大量火山灰以及火山氣體,往往隨著噴發柱進入大氣圈的平流層,形成隨風漂移的氣溶膠。這種氣溶膠,相當於給全球罩了一把傘,阻擋太陽的輻射,降低地球表面的溫度,人稱“陽傘效應”。研究表明,每次大規模的火山噴發,都會在2-3年之內造成地表溫度的降低。
更重要的動力還是來自太陽的變化。經過數百年的觀察,尤其是對太陽黑子活動的研究,人們發現,太陽活動不僅存在著11年、22年的活動週期,還存在80年、200年等更長的週期。太陽活動長時段的強弱變化,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地球表層氣候的冷暖波動。比如明清小冰期的第一個寒冷階段,實際上就對應著太陽黑子數一個長時間的衰減時期,即蒙德爾極小期1645-1715,那時太陽黑子幾乎消失。晚清第二個寒冷階段,同樣也對應著一個較小的太陽活動減弱期,即“道爾頓極小期”1790-1820。1880年代中期以來,太陽黑子又從低谷開始不斷增長,總體上處於不斷增強的階段,故全球氣候又開始變暖了。大致從上一世紀90年代開始,太陽常量開始減少,21世紀以來,進一步加速,據美國科學家預測,太陽將從此進入一個相當長時間的“超級安靜模式”,或許會進入冬眠狀態。所以未來氣候到底是變冷,還是趨暖,國內外學術界對此還在爭論之中,不可一概而論。按照以往的經驗,應該對應的是相對寒冷的一個階段。而且我們已經感覺到,這幾年火山的爆發非常頻繁,大地震同樣很頻繁,所以未來到底怎麼樣,是人類活動釋放的二氧化碳在起作用,還是自然界的變動在起作用?真的很難確定。但是至少有一點,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裡,我們面臨的自然環境肯定不會像我們改革開放初期那麼好。現在,我們的改革正在進入攻堅階段,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也層出不窮,與此同時,老天也不作美,不配合,把我們帶進了一個相當嚴重的災害週期,再加上大規模經濟增長對環境造成的破壞,當前的我們實處在一種不容迴避的生態危機之中,無法掉以輕心。
此處我們強調自然界的力量,並不等於無視人類活動在災害形成中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人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接受災害打擊的物件,在很多時候他還扮演著災害製造者的角色,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角色。
從人與自然相互作用的角度來理解,就可以對中國近代史的開端有更深刻的認識。三代之時,中國的人口規模在數百萬左右,春秋戰國之時突破千萬大關;漢代增至6000多萬,宋代突破一個億,明末約為1.6億或2億。按我國著名人口史學者姜濤先生的估計,經過明末清初的大動盪,包括戰爭和饑荒,人口跌到9000萬左右,然後到康熙十九年1680漲到1個億左右。到1740年乾隆元年,中國總人口上升到2億。此後連續突破3億1790年、4億1830年大關,至1850年,就是太平天國運動的前一年,已經高達4.5個億,或者5個億。所謂中華四萬萬五千萬人口,差不多就是在嘉道時期形成的。這樣一種爆炸性的人口增長,不能不給中國整個自然生態系統和中國社會帶來巨大的災難性破壞。
更重要的是,人口增長與自然變異之間並非界限分明,往往互為因果。面對不斷增長的巨大人口壓力,時人並沒有束手待斃,而是千方百計尋求解救之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從18世紀開始,大規模地種植從美洲引進的甘薯、玉米之類的農作物,導致糧食產量出現較大幅度提高,有人稱之為18世紀中國的“生物革命”。這種發生在康乾盛世的“革命”支撐了人口增長帶來的糧食需求,同時也導致人口增長的速度變得更快。而尤為關鍵的問題是,這類農作物一般都是在丘陵、山地種植,這些地區並不適合進行農耕作業,結果帶來了環境的巨大破壞。乾隆後期,嘉慶、道光時期,大範圍的農業擴張帶來了全國範圍的環境破壞——森林大規模縮減、土壤流失嚴重,黃河、長江以及其他大江大河,水患日趨嚴重。中國社會陷入前所未有的生態危機之中。正是在這樣一個動盪不寧的脆弱時期,大英帝國以其區區幾千人的海軍艦隊,就把偌大的中國打得一敗塗地,迫使中國從此開始社會轉型,進而被迫走上現代化的道路。很顯然,鴉片戰爭的失利,固然與英國的堅船炮利有關,但與同一時期中國所處的生態危機,也有脫不了的干係。
明末清初到晚清民國救災機制的嬗變
從國家角度來說,中國的救災體制大體上經歷了三個階段:首先是以康乾盛世作為代表的傳統救災模式,寬嚴相濟。不管是救災、防災,如荒政、倉儲,還是相關的公共工程建設,如水利建設,幾乎都是同一時期其他國家難以望其項背的,以致有的西方學者把18世紀中國稱之為 “福利國家”。
但是到了嘉慶、道光時期,再到光緒年間,儘管清政府在這方面還是做了很多工作,但更多時候基本處在一個相對來說有心無力的階段,所謂“竭天下之力,而所救不過十之一二”。到了北洋軍閥時期,情況變得更糟。後來的蔣介石只顧打內戰,對救災事業不是沒有一點貢獻,但確是沒有放在心上,有時甚至將天災的發生諉諸老天爺,指其“非人力所能抗禦”。 1931年長江大水災,他正在江西忙著“剿匪”,即圍剿中國工農紅軍。有人在《申報》上批評他,蔣於是乘軍艦從江西到武漢轉了一圈。武漢瘟疫叢生,蔣介石不敢上岸,湖北省政府的幾位大員只好坐小船,跑到軍艦上去彙報。1942、1943年河南中原大饑荒,地方政府早就向蔣介石彙報了災情,可是他置之不理。《大公報》的記者跑到前線,寫了一篇《豫災實錄》的災情報道,該報主編王芸生又加了一篇社論《看重慶,念中原》,對中央政府提出批評,蔣介石勃然大怒,把《大公報》停刊三天。此時宋美齡恰好在美國,一方面宣傳她的新著,名叫《中國之崛起》,一方面忙著為同時期的印度大饑荒募捐籌款。有一個美國記者,把他在河南看到的情況通過《時代週刊》向全世界公佈,等於給宋美齡一個響亮的耳光,於是惱羞成怒,要求雜誌老闆將這位作者解僱掉,當然是遭到拒絕。但就是這一件事,標誌著國民政府的政治合法性開始走向動搖。作為一個政府,救災濟民,是一種最低限度政權合法性根基。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就只能喪失人心了。
也就是在同一時期,一種新的救災模式開始出現在中國大地上,這就是中國共產黨在長期革命過程中,在對敵武裝鬥爭的同時,在抵抗自然災害侵襲方面逐步探索出來的新型救災體制。它成型於1942-1943年的晉冀魯豫抗日邊區,解放以後又以此為基礎,推向全國,中國的救災歷史從此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我稱之為“太行模式”。實際上,2008年顯現的汶川救災模式,就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對太行救災傳統的繼承與弘揚。
國家救災的強度在變動,民間救災行為也隨之而變。總體上來看,政府救災比較成功,民間救災基本上是依附在政府的體制之中。但政府的救災功能一旦削弱或喪失,民間的力量就會迸發出來。比如明末清初,明王朝在內地要忙著鎮壓李自成等農民軍,在邊疆則要對付滿人的侵犯,哪裡還顧得上救濟千百萬饑民?於是,江南的一大批地方紳士自己組織起來,配合官府進行救災。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叫祁彪佳,紹興人,白天乘船,赴各地動員,晚上就在家裡面翻閱各種各樣的文獻,把有關救災的資料都摘錄出來,幾乎天天如此,所以當救災工作快要結束的時候,他也編成了中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救荒書,叫《救荒全書》。他在書中主張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加強防災救災建設,實際上提出了一個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可以稱之為 “大荒政計劃”。
入清之後,特別是康熙、乾隆時期,國家救災佔據主導地位,民間力量基本上被官府所吸納,很少見到較大規模的民間獨立的救災行動。乾隆帝甚至下令不許地方紳士自行救災,以免引發社會治安問題。直至乾隆後期,尤其是嘉慶道光年間的,政府力量趨於衰弱,民間力量不斷增強,而且還頻繁出現一個新詞叫“義賑”,表明民間的力量開始在救災當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到了光緒初年,來自江浙等東南沿海的地方紳士,開始跨越江南,進入華北地區去救災。他們在江南募捐,就像今日的志願者,坐著船,坐著馬車,到山東,到直隸河北,到河南,到山西,凡是災情最重的地方,往往就有他們的身影。可以說,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有組織的跨地域志願救災行為。他們將所募的每一筆款項,一文錢、一千兩、一萬兩,不管多少,都會列一個清單,在當時的報紙上公佈,每天都有。他們還會隨著救災程序編纂《徵信錄》,將捐款人的姓名、捐數,經手人,用途,甚至銀錢兌換標準,一一註明,以供公眾查詢。如有人曾經允諾捐錢,後來沒有兌現,《徵信錄》也會寫上。這似乎是預防詐捐的好辦法。除此之外,還要城隍廟舉行儀式,將徵信錄在神前焚燒,以表明辦賑人員的公心。如此一來,自然會贏得公眾的信任。
這樣的救災體制,經過多年的發展,到北洋軍閥時期,居然演變成一個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國際性的非官方救災組織,即中國華洋義賑救災總會。它脫胎於1920年華北大旱災期間成立的“北京國際統一救災總會”,在隨後的歷次重大災害救濟活動中,基本上取代了政府的力量,而發揮主導性的作用。而且,它不僅僅從事應急式的救災,它還把災害防範作為頭等重要的目標,提出“建設救災”的口號,就是通過鄉村合作體制的建立、大型水利工程或鄉村公路的建設,用以工代賑的形式,一方面是救災,一方面提高災區的生產水平,從根本上提高其應對災害的能力。總的來講,在明末清初和晚清民國這樣一種特定的歷史時期,國家的統治力大為削弱,民間救災的力量因之非常活躍。
八大世界自然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