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給員工休息創造一個乾淨、整潔、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公司需要有一套員工宿舍管理規定製定。下面是公司員工宿舍管理條例的內容,歡迎參閱。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篇1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人員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職責不好罰30元
1、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公司。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有的裝置如玻璃、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長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違者罰30元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違者罰20-200元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違者罰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夜間最遲應於00:30時前返回宿舍。
1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無打掃罰10元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
15、沐浴以20分鐘為限。
16、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班組以上會議議處:
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篇2
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 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2. 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3. 公司宿舍每間房每月的水電、煤氣費由員工平攤,房租、衛生管理費由公司負責。
二、宿舍規定
1. 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私自配鑰匙,若離職後出現被盜情況仍需配合調查。
2. 出門應隨手關好門窗,住處無人時應鎖好門鎖,注意提防盜賊。
3. 嚴禁損壞公共物品,破壞公共設施。
4. 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 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6. 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7. 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鬨鬧事。
8. 注意作息時間,晚上24:00之前應及時返回住處休息,因事不能按時返回住處時,請電話告知室友。
9. 保持住處安靜,請不要在住處打鬧、高聲喧譁、摔東西,晚上23:00以後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免影響同住室友及鄰居。
三、衛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並報公司同意後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 申報日常維修, 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床位, 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衛生大掃除等。
2. 宿舍內的衛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長制定後形成文件,在宿舍張貼一份。
3. 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物品配置標準
2. 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後與宿舍
長進行確認,確認文件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3. 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4. 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其它需房東維修的物品或設施,請自行聯絡房東處理房東電話: 。
5. 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照價扣除。 6. 宿舍內個人物品擺放整齊,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7.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8. 外區開店人員可配備床單、枕頭、被罩拓展部2套,營運部4套,由各部門人員領取並清洗,離職時歸還公司;拖鞋、洗漱用品、毛巾、浴巾等需自備;上述總?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背霾鈄∷奩詡淥?緱悍延糜晒?境械!?/p>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篇3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體住宿員工,由行政人事部監督執行。
二、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第三條 在職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本地無住所者可申請員工宿舍。
第四條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有家眷同住者。
第五條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僅限於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三、樓長及輪值人員職責
由全體住宿員工推選樓長一名,樓長主要負責安全、衛生、紀律等日常管理,向行政人事部負責。輪值人員由所有住宿員工擔任。
第六條 各寢室由所住員工打掃衛生,宿舍樓公共區域衛生由全體住宿員工輪流值班打掃。樓長負責安排輪流值班人員,監督檢查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第七條 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樓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應上報行政人事部。?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樓長應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住宿員工出現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時。?
四、宿舍員工行為細則
第九條 住宿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樓長管理。
第十條 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和留宿非住宿員工或非公司人員。
第十一條 需自備床上用品及日常洗漱用具。起床後將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擺放,不得堆積地上。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行李箱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第十二條 房間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
第十三條 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或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範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第十四條 員工外出應將宿舍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第十五條 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六條 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樓長批准。住宿員工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樓長。
第十七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不服從樓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留宿非住宿員工或非公司人員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八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第十九條 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樓
長,情節嚴重時樓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行政人事部將酌情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時,應於離職時隨即遷出宿舍,並於離舍三天前通知樓長,由樓長負責相關點收接管工作,否則以移交未清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準在宿舍內外養家禽家畜及寵物;嚴禁在宿舍內外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第二十二條 嚴禁在宿舍內炊事,並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第二十三條 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浴室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不得隨地大小便,從樓上拋丟垃圾和倒水。
第二十四條 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列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處以: 1、5-100元罰款;
2、照原價賠償;
3、取消住宿權;
4、移送司法機關。
五、維修費及其它費用
第二十五條 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損壞的,由公司承擔維修費用。
第二十六條 如有物品是人為破壞,按維修發票由住宿人員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住宿人員每月按時交納電費。
六、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屬公司。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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