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保密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保密,是一種不讓祕密洩露,保守事物的祕密的行為。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1.0 目的

  為保證公司保密資訊不外露,更好的控制保密檔案,特制定本規定。

  2.0 範圍

  適用於********保密檔案。

  3.0 內容

  3.1 保密範圍

  3.1.1 重大的經營方針、發展方向的討論及其決策內情;

  3.1.2 對外合作與商貿洽談中的內部方案、談判立場及其策略;

  3.1.3 專案招標標底金額、相關專案預算底價、股權、資產評估底價;

  3.1.4 訟訴及仲裁和解底線;

  3.1.5 評標委員會報告結論、決定、評標領導小組審批決定;

  3.1.6 尚未公佈或付諸實施的投資計劃、經營決策、經營戰略等;

  3.1.7 財務狀況、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財務擔保等;

  3.1.8 員工的人事檔案、涉及個人薪酬收入、獎金等資料資料;

  3.1.9 檢舉及信訪檔案、專項調查及稽核監察報告等;

  3.1.10 關於重要會議的討論事項尚未公開之前;

  3.1.11 關於業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3.1.12 契約、協定或根據協商而決定的事項;

  3.1.13 規定、命令中特別指定的事項;

  3.1.14 擬開發的專案;

  3.1.15 有關的設計技術資料,商業性情報及業務渠道,技術成果;

  3.1.16 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祕密等;

  3.1.17 集團規定保密的內部資料及其他屬於祕密的事項。

  3.2 保密檔案的密級確定與管理

  3.2.1 凡屬於國家祕密、企業商業祕密的檔案和資料均屬於保密範圍。企業中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一經產生應當由產生部門標明識別標誌。識別標誌由標識、密級和保密期限三部分組成。

  3.2.1.1 國家祕密標誌為:國家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標識、國家祕密的保密期限。

  為國家祕密的標識,

  前為密級,

  後標明保密期限。

  國家祕密的密級劃分和保密期限,依照《保密法》規定執行。

  3.2.1.2 企業商業祕密的標誌為:企業商業祕密的密級分為商密A、商密AA、商密AAA三級、

  標識、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

  為企業商業祕密的標識,

  前為密級,

  後為保密期限。

  “商密A“是一般的商業祕密,洩露後會使企業的利益遭受損失;“商密AA“是重要的商業祕密,洩露後會使企業的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商密AAA“是特別重要的商業保密,洩露後會使企業的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3.2.1.3 書面形式的公司密級標誌標在首頁的右上角;非書面的其他實物形式的密級標誌在明顯易於識別的地方。企業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情況的變化而及時變更,變更時要在原件上做出明顯標誌。

  3.2.2 保密檔案由其制發部門製成正本、副本兩份,一份由制發部門分門別類加以保管,另一份由行政部專人保管。保密檔案應加蓋相應的紅色標記商密A以下的保密檔案或資料統一標為“保密”字樣。

  3.2.3 保密檔案的制發部門應備有發文簿,檔案傳送至有關部門時,必須請收件人簽字或蓋章。

  3.2.4 總公司及分公司之間進行檔案的來往傳送或郵寄時,應採用啟信函方式,必要時應採用掛號信函方式。

  3.2.5 公司內保密檔案的傳遞,除責任者隨行攜帶方式外,必須加封后傳遞。不能以檔案方式傳遞的祕密事項必須由直接關係者親自傳達。

  3.2.6 保密檔案須經制發部門的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複製。保密檔案複製時,制發部門應將複製件數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詳細記錄,並在發文簿上記載複製件的去向。

  3.2.7 保密檔案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物品超過保密期限,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後可銷燬。

  3.2.8 保密檔案的撰文、傳遞、接收和保管均要有書面的檔案備查,各部門須借用的保密檔案“商密A”級以上的檔案均須經得部門領導和主管領導同意。“商密AA”以上的檔案還需經得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

  3.3 密件的使用規則

  3.3.1 以公司名義傳遞、發文、保管的保密檔案由行政部統一負責傳遞存檔,由行政部負責設定密級和保密期限,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屬於部門內部保管、傳遞的保密檔案由部門專人負責保管,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確定由部門負責人確定,部門主管領導審批。所有密級檔案的等級和標識要求按集團《保密管理規定》和《關於加強集團保密工作以及內部檔案資料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3.3.2 密級檔案由機要人員傳遞與儲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儲存密級檔案。閱讀與傳達密級檔案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不得隨意擴大傳閱範圍。

  3.3.3 因公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密級檔案和資料,確實需要時,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指定專人保管,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所有人員不得攜帶密級檔案和資料出境。

  3.3.4 不得在通訊、電話、傳真、電傳中涉及祕密事項。不準用普通郵政傳遞密級檔案、資料及屬於保密的物品。

  3.3.5 未經發文部門許可,不得擅自影印密級檔案。

  3.3.6 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場所談論管理祕密。

  3.3.7 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祕密。

  3.3.8 嚴守保密紀律,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問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祕密絕對不說。

  3.3.9 和合作方談判要選擇利於保密的場所,談判不得涉及與談判內容無關的國家、本公司的祕密。

  3.4 獎懲

  3.4.1 對保守國家祕密和保護企業商業祕密成績顯著的人員,企業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

  3.4.2 罰則:

  3.4.2.1 對違反本規定3.2.3和3.2.4條款的,給予相關責任警告處理;

  3.4.2.2 對違反本規定3.2.5、3.2.6、3.2.7、3.2.8、3.3.1、3.3.2、3.3.4、3.3.5、3.3.6、3.3.7條款的給予相關責任人降職降薪處理;

  3.4.2.3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項的規定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在上述情形下,公司有權依法不予以經濟補償並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A、違反本規定3.3.3和3.3.8條款的;

  B、有洩露國家祕密、企業商業祕密行為的。

  3.4.3 企業商業祕密受到侵犯時,企業可根據其侵犯程度,採取下列方法追究責任:

  3.4.3.1 通過協商或發公司信、律師信,要求對方停止其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其行造成我方損失的,要求對予以賠償。

  3.4.3.2 請求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停止侵犯行為,追究其有關法律責任。

  3.4.3.3 向法院起訴,追究其民事責任。

  3.4.3.4 通過司法途徑追究其刑事責任。

  3.4.4 其他相關保密、處罰的事項,按照集團《保密管理規定》執行。

  企業軍工專案保密管理規定

  一、 軍工專案保密領導組織

  保密領導小組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軍工專案的保密工作。界定密級、制定保密制度、進行保密監督和保密檢查 ;確定與軍隊聯絡的責任人、對涉密載體資訊的傳送、複製、儲存、使用等,對涉密人員的上崗、在崗、脫崗;對涉密計算機系統、相關裝置以及對外宣傳等工作進行管理。還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內容。

  二、涉密等級與密級界定

  1保密期:按軍工企業保密資格規定,我公司軍工專案屬密級,保密期為10年。核心涉密人員脫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員脫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員脫密期1年。

  2密級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結構設計、電路設計、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合同協議、相關的函電及資訊等。

  3洩密界定:向公司規定的涉密人員以外的人,洩露軍工專案的密級載體資料;幫助或輔導他人使用軍工專案的技術;許可他人蔘觀技術使用或產品的生產過程;許可他人轉讓、使用甲方技術等。

  三、涉密部門、涉密人員的確定

  1、主要涉密部門:是公司的研發部,涉密的主要人員是xxx xxx xxx xx xxx在軍品管理方面;涉密的次要人員是研發部臨時確定的相關測試人員。該部門的保密工作由朱濤負責。

  2、 次要涉密部門:是公司的生產部,涉密的次要人員是涉及生產配置技術資料的生產人員。該部門具體的保密工作由蔡海平負責。

  3、 涉密資訊的渠道負責人:

  1xxx負責與軍方相關領導溝通軍工專案的全面工作;

  2xx除了負責軍工專案資訊資料包括視訊資料的歸集、保管、借閱、複製等工作外,還負責與軍方研究所溝通相關技術與產品資訊的工作;

  3xx負責與試用單位的資訊溝通,在溝通前要先徵求保密領導小組xx副組長的意見,溝通後要及時反饋溝通情況。

  4未經保密領導小組組長的許可不得擅自與軍方相關人員聯絡。

  4、軍工專案樣品的管理人:

  軍工專案樣品包括相關手冊由研發部門負責管理。存放地點為研發部的實驗室,樣品管理人為研發部的xxx。實驗室鑰匙的管理與樣品的登記、借用、儲存等管理規定,由研發部制定。

  5、 軍工材料的管理人:庫管xxx。在軍工材料管理上由研發部負責。

  6、 軍工專案研發合同管理人:由xxx保管。未經保密領導小組組長許可,不得向任何人洩露該合同的任何內容。

  四、軍工專案保密制度

  1、涉密人員的管理:上崗前由辦公室負責進行保密法知識的培訓和考核,並簽訂保密協議;上崗後,由各涉密部門對本部門涉密人員進行軍工專案保密檢查、監督管理,辦公室協助;離崗時,要向部門移交相關涉密資料載體,由辦公室核實確定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嚴格按保密法規定和軍工企業涉密規定,堅守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不說;該問的問,不該問的不問的要求。

  2、涉密通訊的管理:不在通訊時談論涉密資訊,對方談話涉及祕密資訊事項時應及時制止;不得使用饋贈的手機談軍工專案;不得使用手機簡訊傳送軍工專案祕密資訊;不得將普通手機與涉密資訊系統連線;不得在涉密場所使用普通手機;不得擅自用手機拍照或錄音、錄影 。

  3、涉密計算機系統的管理:不得安裝來歷不明的軟體和隨意拷貝他人檔案;不要使用盜版軟體或來歷不明的軟盤和光碟儲存介質;不得在網際網路的計算機上處理和儲存涉密資訊;不得在涉密計算機上安裝視訊、音訊等輸入裝置除錯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祕密資訊;不洩露口令、金鑰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嚴格執行“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規定。

  涉密硬碟中重要的資料要進行安全備份;要安裝高等級防火牆安全軟體,打好安全補丁,定期使用防毒軟體掃描系統,防止病毒的侵入;設定安全口令不得少於十個字元,並每週更換一次;涉密資訊,

  不得在QQ視窗溝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郵件傳送。

  臨時協助進行軍工產品測試的人員涉密管理,由研發部負責。

  4、涉密載體的管理:未經公司保密領導小組的允許,不私自複製、儲存、出借、銷燬涉密介質;不私自攜帶涉密計算機和介質外出;不私自將涉密計算機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傳與報道的管理:未經公司保密領導小組組長批准不得對外宣傳報道;對外公開宣傳報道時,軍方單位代號、真實名稱、掩護名稱不得同時使用;接受新聞媒體採訪,不得涉及國家祕密,特殊情況需要涉及軍工專案祕密的,應當辦理審批手續;涉及密級的宣傳用品的印製必須經保密領導小組組長的批准;宣傳用品涉及軍工專案祕密的,應按涉密資料保管,並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

  6、涉密會議的管理:未經軍方主辦涉密會議或技術鑑定會的批准,我公司參加涉密會議的各部門或個人,均不得進行私自的涉密詢問、照相、錄影、錄音等活動。未經參會的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在會下私自會見軍方人員,溝通交流涉密的軍工專案。

  7、洩密報告的管理:

  1發現軍工專案祕密載體在使用中下落不明,應在八小時內向公司保密領導小組報告,向軍方報告不得超過24小時,同時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確認洩密事件的期限,絕密級10日內無下落,機密級、祕密級60日內查無結果的,以洩密事件論處。

  8、軍工樣品和材料的管理:研發部負責軍工材料管理和軍工樣品的管理,特別是軍徽和軍帽的管理,完善相關管理規定。由辦公室協同研發部定期盤點檢查。

  9、軍工產品的生產管理: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定,經審批後落實保密規定。

  五、涉密監督檢查制度

  公司保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軍工專案的保密監督檢查工作。研發部是保密領導小組委託的軍工專案檔案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涉密軍工檔案的具體工作;辦公室是保密領導小組委託的日常監督檢查部門,具體開展日常的涉密監督與檢查工作。

  保密紀律管理規定

  一、總 則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和《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祕密管理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3, 保密工作原則:積極防範,突出重點,嚴肅紀律。 全體員工應該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做的不做。

  4, 任何人不得在生產車間進行拍照,如遇外地客商及參觀人員拍照,員工要主動阻止。任何閒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車間,參觀人員必須由中層以上領導陪同,如有違反每一位員工都有制止的權利。

  二、保密具體規定

  5, 檔案和資料保密:

  a擬稿。文稿的擬定者應準確定出文稿的密級

  b印製。檔案統一由行政管理部門印製。

  c影印。影印祕密檔案和資料,由主管經理批准。

  d遞送。攜帶祕密檔案外出由兩人同行。幷包裝密封。 e保管。祕密檔案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個人不得儲存。如需借閱,由主管經理批准,並於當天收回,不準借閱者影印。不得隨意翻閱不屬自己負責的檔案,賬本表冊函件。

  f歸檔。沒有解密的檔案和資料存檔時要在扉頁上註明原定等級,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g銷燬。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6, 對外披露資訊,按公司規定執行,批准程式如下: 承辦人請示請示請示

  7, 員工個人或近親不得經營和投資與公司有關的事業,員工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任何職務。

  8, 嚴守公司機密。公司為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計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不得洩露。

  9, 不向客戶或外界人員談論本公司的一切事物。一切內部檔案、資料、報表、總結等,都應做到先收鎖在離人,保證桌上無洩漏。

  10, 本公司財務報表,預算報告,統計報表,人事檔案,主要技術圖紙,工資性及勞務性收入資料,內部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任何人不得洩露。 本公司員工離開公司後,不得用公司的技術祕密包括公司經營所特有的專利,為他人和自己服務。

  11.公司保密內容按以下三級劃分;

  A絕密級。公司領導的電話、傳真、書信;非公開的規章制度、計劃、報表及重要檔案;公司領導個人情況;正在進行研究的經營計劃與具體方案,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檔案、技術資料。

  B機密級。公司傳真、電話、合同;生產工藝及指導生產技術的檔案和資料;員工檔案;組織情況、人員編制。人員任免未審批,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

  C祕密級。公司的經營資料,策劃方案及有損於公司利益的其他事項;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12. 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13.屬於公司祕密的裝置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儲存、維修和銷燬,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14.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15.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裝置和管理會議檔案;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1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三、出現洩密後的措施及處罰規定

  1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洩露或者可能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18.對公司的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資訊嚴重洩露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當事者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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