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書樣本
婚前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那麼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書怎麼寫呢?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書,來欣賞一下吧。
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書一
甲方男姓名:__________ 乙方女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茲甲乙雙方情投意合現已確立戀愛關係,並已明確結婚之意向,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故訂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舉行婚禮儀式,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糾紛,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自願達成、遵守以下條款:
一、財產約定
甲、乙所得財產均為個人財產,不得歸為共同所有。個人財產包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智慧財產權收益,繼承、受贈財產、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財產。
除上述財產外,收益人、購買人為財產所有人。財產權屬難以確認的,以財產所有權證確認權利人,財產權證未具名的,如無其他證據證明,權證持有人為該財產所有權人。
如基於甲乙方原因,雙方共同繼承或受贈第三人財產的,乙甲方須放棄權利主張,所得財產全部歸甲乙方所有。
1、房產
1·甲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__元,貸款________元,月付________元,______年還清
·乙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__元,貸款________元,月付________元,______年還清
2婚後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2、動產
1、·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外幣__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外幣__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元。
2、婚前存款和婚後存款都由個人管理,不是視為共同財產。
3、購買的股票、證券、基金在婚後交易中,取得的收益或虧損與對方沒有任何關係。
4、婚後因婚前取得的智慧財產權或股權而取得的收益歸智慧財產權人或股權人所有。
5、繼承及受益:
1、甲、乙均承諾自願放棄對另一方及其親屬財產或權益的繼承權,對另一方處置個人財產及權益行為無任何異議。
2、甲、乙或第三人為其中一方購買保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確定保險受益人,未約定受益人、受益人約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糾紛的,應依照被保險人意願確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應自動放棄受益,由被保險人直系親屬所有。
3、甲或乙一方基於婚姻關係受益,並可能導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損失的,受益方應在受益財產數額以內予以合理補償。
二、貴重物品約定
·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
總約大概錢數:¥___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
總約大概錢數:¥_______________
婚後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三、日常開支
1、債務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甲或乙單方行為產生的任何債務均不得歸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有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手印認可的書面證明。
2、個人債務僅以負債方所有財產為限清償,不得涉及另一方財產。因一方負債致另一方財產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3債權債務關係形成前,負債方應將上述債務約定告知債權人或第三人,債權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該約定為由要求甲乙共同償還,並致另一方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2、如果住在一起,家庭的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寬頻費、電視媒體費、家庭用品、串門等雙方共同使用的費用需以婚前的協議書制計算實施,金額300元以下的事務、開銷均可自行處理。
3、婚前甲乙雙方置辦的結婚用品:家庭用品、家電器材等婚後雙方均可共同使用,如果出現經濟糾紛或離婚事宜,婚前操辦的結婚用品歸婚前購買者所有,對方不得甘於取走或變現。
四、 相互義務
婚後是否住在一起。
□是 □否
1、雙方承諾婚後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果發生,受害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等一系列費用。
2、雙方在婚後生活中絕不對對方進行約束,在生活與性生活方面不得甘於對方,阻止對方。
3、如需要雙方在場的情況下,雙方必須儘量配合對方但必須在合理的情況下。
4、雙方應保持各自作風、自潔自愛為前提,在對對方不受到影響的前提下可進行與其他異性或同性有接觸和關係。
5、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
6、雙方如有時間可伴隨一起回家看望父母。
7、在外出或回父母親朋家時或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雙方共同住在一起並同一張床時彼此不得對對方有任何性遐想,要對對方尊重,不得有觸及和肌膚接觸,更不得有性行為,如有一方違背本條協議,違背方需支付¥80000.00元人民幣大寫:八萬元人民幣作為精神損失費3個月內付清,遲7天雙倍付清,如再遲雙倍遞增,婚後所有財產歸屬受害方所有,違背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8、如住在一起,雙方要彼此尊重對方,不得有刺激性的語言和身體上的摩擦行為,更不得有性行為如違背本條協議,違背方需以第四項內的第7小項支付給受害方。
9、如果雙方同意要小孩,雙方可以進行性行為,但需徵求對方同意後,如違背本條規定按第四項內的第7小項支付給受害方。
10、婚後雙方不得強迫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男方不能在強迫女方的情況下生育孩子。
11、雙方須辦理正式登記手續。但本協議與相關國家法律法規不統一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12、充分尊重對方的生活方式,接納對方的同性伴,並給予充分的空間。
13、要為對方的性取向和特別的生活方式保密,不得向除了雙方的同性伴外的其他人透漏。
14、雙方要努力的像兄妹一樣相處,相互尊重,理解、支援對方。
15、舉行婚禮原則上按照男方當地習俗。女方要理解並配合完成婚禮。
16、雙方要尊重並孝敬彼此父母和長輩,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彼此父母和長輩不禮貌。
17、原則上雙方父母的贍養經濟負擔歸個人,各自贍養各自的父母,對方主動承擔的除外,在人情世故的照料上,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18、雙方有義務陪同對方出席按照常理需要雙方共同出現的場合,走親訪友等。雙方根據對方時間協商進行。但重要場合一定出席,如對方直系親人和至親朋友的婚喪嫁娶,此項產生的費用,誰的誰來負責。
19、婚後如不在一起住的話,但必須要保證平均兩週在一起共同生活兩天。如果雙方都有各自房產,原則上到男方處生活,也可以到女方處生活。雙方房產對外都要宣稱是共同生活地。
19、雙方要在共同生活地留有充足生活用品。應創共同生活的場景。要向愛自己的家一樣愛對方的家。
20、根據傳統,春節前後男方有義務陪同女方到女方父母家拜年。女方有義務陪同男方到男方家過除夕,初一及中秋節。雙方父母生日原則上必須到場特殊情況可改日補上。其他節日,雙方協商進行。給家人買禮物,各自負責各自。自願為對方購買除外,但有義務告訴對方,並以雙方共同名義相送。
21、走親訪友時候,產生的交通禮品費用,各自親朋好友各自負責。但禮品種類要告知對方,並以雙方共同名義相送。
22、在面對除雙方同性伴外的其他人時,男女雙方要保持正常夫妻的親密感。
23、雙方有義務做好彼此同性伴的安慰工作。取得對方的理解與支援。雙方及同性伴可以在適當的場合以親人和好友的名義不定期的聚餐。
24、雙方要保持良好的溝通理解。原則上每月的最後一個週末因當月情況而定要進行一次懇談會。雙方同性伴也可以參加。對對方有什麼意見和不滿要及時提出,並共同提出整改意見。對對方的優點原則上要提出表揚。
五、信任尊重
1、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2、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迴應,解釋,消除疑問。
3、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著向前看的態度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翻舊賬,不消極。
4、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說明,解釋。
5、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麼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六、生活態度
1、雙方對待婚後生活,繼續堅持二十四字原則:愛財有道,不貪不賭;不拿不要,自食其力;輕鬆工作,智慧賺錢。
2、要有積極樂觀的態度和有科學健康的方法,並確保家庭民主。
3、在家庭遇到困難時,不要對生活抱消極態度,要用積極樂觀的態度,共同克服困難,度過難關。
4、在健康的前提下,要相互尊重對方的生活習慣,接受對方具有個性的生活方式。
七、子女要求
雙方對待是否生育子女的問題,可經過雙方婚後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需雙方簽字蓋章手印有效。
八、責任分擔
如果雙方結婚後如果住在一起需要共同分擔家務勞動。
家務由·甲方負擔: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做家務工作。
2、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乾淨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3、家裡的一般性事務、重大事務都需由雙方協商決斷。
4、家外的事務,由甲方出面交涉但是涉及到乙方出面的事情乙方需全力合作。
九、特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為機打協議,影印、手寫改動無效,此協議一試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如副本出現問題需與正本為主,正本交由見證人保管,見證人持一正一副、甲方持二副、乙方持二副。見證人、甲乙雙方需簽字蓋章手印生效,本協議在簽訂日期起即時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新增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如涉及到金錢_____元以上或與金錢有關的物品時,需見證人出面簽字蓋章手印方可生效。
有關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 簽字蓋章手印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所屬單位: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_ 簽字蓋章手印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簽字蓋章手印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書二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即將登記結婚,現為了避免日後發生財產爭議,維護穩定的夫妻和家庭關係,經雙方充分溝通和確認,對婚前和婚後涉及到的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的歸屬問題,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以下房產系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1、位置: 房產證號:
以上房產的在婚後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二、以下房產系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1、位置: 房產證號:
以上房產的在婚後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三、各自名下婚前已有的車輛、存款、投資理財等財產,及其在婚後所得的收益,均屬於各自的個人財產。
四、任何一方父母在婚後出資,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產、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公司股份、基金理財等財產,均屬於出資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相關財產在婚後產生的虧損或收益,無論是否由本人實際管理或經營,虧損均由各自承擔,收益均歸各自所有。
五、任何一方在婚後繼承所得,亦歸各自所有,無論是否實際分配到各自名下,均不影響個人財產的屬性。
六、任何一方婚前既有債權、債務,仍歸各自所有;
結婚後一方未經另一方簽字同意所產生的債務,個人為自己及他人擔保產生的債務,經營個人財產虧損時所產生的債務,均屬於個人債務。
一方使用婚後共同財產償還了個人債務的,債務人應從其個人財產中補償給另一方所還債務額的50%。
七、本協議沒有手寫內容,雙方簽字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男方簽字、手印: 女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書三
甲方:
寫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乙方:
寫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一.協議總則:
1.甲乙雙方相知相愛、情頭意合,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糾紛,現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信,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的共識下,自願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公證機關公證後開始生效。
3.如對本協議所列條款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經雙方協商之後可進行修改或刪減。
4.該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屬於夫妻雙方。
二.婚前財產
1.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這部分儘量寫的詳細一點,可寫上車子的品牌,型號,購買價,已行駛里程數等。房子的話寫明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房屋面積多少,購買價多少,現在的市價為多少。如有創業公司的話寫明公司的名稱,註冊資本等問題。還可以寫上銀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財產有:
可寫明自己擁有多少的銀行存款,在新房的購置過程中哪些家電是由乙方購買的,新婚時的嫁妝有哪些等等。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該部分一般的格式為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的房產為甲方所有,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車子同理。甲乙雙方的存款可以定義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擁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所購買的財產為雙方共同擁有。具體條款你夫妻二人可詳細商議
三.婚後夫妻雙方的核心守則
1.夫妻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為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係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2.夫妻之間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應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應要大寫,如壹萬元整。
3.夫妻雙方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夫妻雙方均不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四.婚後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的細則規定
1.夫妻雙方婚後均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部門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並負有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應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動承擔家庭的各項義務,相親相愛,互守貞操。
3.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無理由無根據的情況之下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應本著互敬互愛的態度積極溝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瞞和欺騙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懷孕,哺乳期間有權利無條件拒絕離婚,甲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夫妻雙方本著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互相承諾婚後必須尊重孝敬對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對方贍養父母並必須協助另一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6.夫妻雙方負有生育、撫養後代的義務,因醫學理由不能生育、撫養的情況除外。此條可根據你夫妻雙方的自我意願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雙方生育子女之後,子女的姓名應由夫妻雙方自主商議決定。
8.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幸發生意外,如下落不明,發生事故致身體殘疾,亡故等情況的,另一方必須負起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
9.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違反前第三款第一項中的忠誠義務,在結束婚姻關係之時對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具體事項應由無過錯方進行決定。如孩子的撫養費用承擔,探視的時間、次數,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歸屬等問題。
10.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因違反法律而被監禁,另一方可隨時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另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11.本著建立和諧“大家小家”的意願,夫妻雙方在婚後有義務參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會或活動。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況除外。
12.夫妻雙方對各自父母的財產具有獨立的繼承權,未經一方授權,任何一方不得侵佔。
13.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活動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為準則。
五.其他條款
1.在該協議生效之前,雙方可對本協議增加或刪減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條款,可增加在本協議第四款之中。
2.夫妻雙方如在今後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認為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瑣而細緻,在此不進行贅列。望雙方共同建立和諧家庭,美滿婚姻。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兩方各持兩份,政府公證部門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甲方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乙方年月日
公證機關備案專用章:年月日
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書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