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承包合同範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應按照與定作人約定的標準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聘用單位: 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包廚房者受聘人: 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局、民政局及烹飪協會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 甲方將座落於 市縣、區 地段 的廚房承包給乙方做技術管理工作,職務為 ,有效期為 年 月 日止。

  二、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承包工資:人民幣 元,大寫: 萬 千 百元整。每月 號為支付上月工資發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資自每月的工資發放日起7日後,乙方則無需再遵守本協議,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資上月未發工資加本月實做天數的工資和廚?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被睪?系南喙爻搗選H縲?槲垂??曳接腥ㄏ蚶投?儼沒?厴暱脛儼媒餼觥?/p>

  三、 乙方自行組織安排熟練操作技能的廚師擔任廚房內切配、正、副灶臺、蒸爐、打荷、冷菜間等技術崗位工作,並負擔工資。廚房內洗滌衛生雜工由甲方負責安排人員並負擔工資。

  四、在乙方承包期中,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約定的生活待遇包刮免費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食宿。如對乙方人員安排烹調技術有所異議,可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及時改進,達到雙方滿意。甲方在營業其間若生意紅火,增收營業額,應相應增加乙方工資。

  五、 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協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則,一方應加倍賠償另一方相對應的經濟工資損失。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著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如協商未果,按原協議執行。

  七、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則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失效。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九、乙方或者乙方所屬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 簽名蓋章 乙方: 簽名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二

  甲方:

  乙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位於 市 區 路 號之 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結構為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璜時間 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防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

  第五條 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後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裝置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並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後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 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面積共 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裝置、用具詳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免租期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

  日,承包期間年 年 月 月日至 年 月日前為免租期裝修期間。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承包費:雙方訂立合同之日,乙方交清當年租金依照市場價三年一調價。

  2、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汙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期間與房產及土地相關的稅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包含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3、合同第一條第2頁雙方清點以後隨租金一同交納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給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萬元,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裝置、用具等。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監督。

  4、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具等相關營業手續時,甲方應積極予以配合並提供有關檔案資料。

  5、租賃期間,甲方須處理或抵押該房屋,應當提前30天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合同有效不得影響乙方承租權。

  6、如因甲方直接或間接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水、電、氣等乙方有權力從租金中扣除相關損失按每天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杜絕給房屋造成危險的任何隱患。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餐廳電梯乙方必須負責定期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固定資產完好和不流失,所有可移動物品乙方有權處置,對房屋所做的不可分享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屋頂建設由乙方自行報有關部門審批,產生相關費用及任何問題自行解決,甲方鬚眉積極配合。

  3、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或相關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4、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5、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並承擔承包經營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萬元計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用,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經甲方同意超過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2、甲方因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全額賠償,如造成乙方不法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當於本年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賠償乙方損失的,應賠償差價。

  3、本合同簽訂後,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整年租金及房屋裝修原值中的 萬元,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對房屋所做的不可分離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工經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面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而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徵得對方同意方可免責。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聯絡地址:

  郵 編:

  電 話:

  簽約日期: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聯絡地址: 郵 編: 電 話: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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