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三門峽環境問題的調查研究報告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一、任務、目的和編制依據
一任務和目的
黃河治理開發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是1984年國家計委批覆的《修定黃河治理開發規劃任務書》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及《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江河治理開發工程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
黃河治理開發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任務和目的是,分析總結30多年來黃河治理開發建設所帶來的環境變化,針對修訂規劃方案實施後對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和評價,使有利影響得到合理利用,不利影響得到減免或改善,為規劃方案論證和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
2、《建設專案環境管理辦法》
3、《修訂黃河治理開發規劃任務書》
4、《修訂黃河治理開發規劃》(包括黃河下游防洪、減淤,黃河干流工程佈局、主要支流開發治理、黃河水資源利用、保護及南水北調中線、西線等規劃報告或規劃意見)。
5、國家和流域內各省(區)、市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及檔案等。
二、規劃簡況
1954年,在中央和國務院的關懷下,編制了《黃河綜合利用規劃技術經濟報告》,1955年全國人大一屆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根治黃河水害和開發黃河水利的綜合規劃的決議》。三十多年來,在這一規劃的指導下,以及實踐中的不斷修正,黃河的治理與開發有了很大的發展,取得了很大成績。
但是,限於當時的實踐和認識水平,1955年的治黃規劃也有重大失誤。主要是,對水土保持的治理速度,特別是對減沙效果估計過於樂觀;用淹沒大量河川耕地換取庫容和水利建設中的只求速度,不考慮水資源條件,不重視工程配套、管理等所帶來的大量環境問題。為此,國家計委於1984年4月下達了《修訂黃河治理開發規劃任務書》。
根據任務書的要求,修訂規劃成果如下:
(一)在防洪問題上,推薦的方案為:以綜合解決近期的洪水泥沙並綜合開發黃河水資源為目的,2000年前修建小浪底水庫,與三門峽、陸渾、故縣等水庫聯合運用,在下游發生百年一遇洪水時,不使用東平湖分洪;在千年一遇洪水時,不使用北金堤滯洪區;小浪底水庫有攔沙庫容76億立方米(近100億噸),可使下游20年不淤積抬高,而且還可以用其有效庫容調水調沙,發揮長期的減淤作用。另外,供水、灌溉、發電等經濟效益也是優越的。小浪底水庫建成後,為保證下游50年內外不淤積抬高,繼續修建磧口水庫。磧口水庫位於北幹流中段,壩高140米,庫容124.8億立方米,攔沙庫容97.8億立米(即144億噸),不但可使下游20年不淤積抬高,還對三門峽庫區的減淤作用很顯著,其發電效益也很大。
(二)1955年規劃在龍羊峽以下幹流共佈置46個梯級,本次根據目前的治理經驗和各地的自然條件、水利、水電開發需要,改為29級。調整後的工程庫容為965億立方米,比原計劃少33億立方米;利用水頭1835米,比原計劃少77米。裝機容量2187萬KW,比原規劃增加29萬KW,淹沒耕地168萬畝,比原規劃少178萬畝。
在新的工程佈局中,龍羊峽、劉家峽、大柳樹、磧口、龍門、三門峽和小浪底等七座為控制性骨幹工程,其餘22座均為徑流電站或壅水樞紐。規劃擬定2000年前建成小浪底;2010年前建成磧口和大柳樹水庫,依次再建龍門水庫。為了加快水電建設,除國家已批准建設的李家峽和大峽兩電站外,再修萬家寨、拉西瓦和公伯峽等水電站。
(三)在水資源比較豐沛,但尚未很好利用的支流,規劃修建工程為缺水地區或向外流域供水。如洮河修建九甸峽水庫為下游乾旱地區供水;在涇河上修建六盤山引涇河水解決清水河缺水問題,引大汶河東部水量為西部補水等。
在水資源短缺,供需矛盾大的支流及幹流河套灌區,規劃以改善現有灌區,加強工程配套提高水量利用係數為主,並儘可能開發本流域或區域的水資源和引黃接濟。如在湟水修建黑泉水庫為西寧市工農業供水;渭河修建黑河水庫,涇河修建亭口水庫分別為西安市和長彬煤田供水;興建太裡灣抽黃工程灌渭北高原;山西擬建北趙抽黃工程解決臨漪、萬榮、聞喜等縣的旱塬用水等。
在水少沙多,嚴重乾旱缺水,且水土流失嚴重的支流修建一大批大、中、小水庫並加強水土保持工作。如河龍區間的16條支流,擬建五圪堵大型水庫和47座中小型水庫。並採取坡地改梯田;塬面修條田、埝地;荒地;荒坡溝谷植樹種草,溝頭塬邊修防護工程;溝壑修谷坊,打壩淤地,封山育林育草,退耕還林還草等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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