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地方財政收入質量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論文
由於追求增長的短期性行為大量存在,地方政府存在著嚴重的收入質量監管在質量監督失控問題,提高地方財政收入質量,監督是首要問題,應加大監督力度。
今天小編將與大家分享:遼寧地方財政收入質量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相關論文。具體內容如下:
遼寧地方財政收入質量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地方財政收入作為地方國民經濟執行質量與效益的集中體現,是檢驗地方整個經濟執行質效的一個重要標誌。近幾年來,不少地方財政收入增幅呈“超常規”、“跳躍性”發展,大大超過地方經濟發展的增長速度。從表面上看,是一種喜人的局面。但就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律、地方財政收入的結構和執行狀況分析,其隱患嚴重。本文重點分析地方財政收入質量的概述及考核方法,結合中國的實際國情,提出中國地方財政收入質量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地方財政收入質量的概述
地方財政收入是地方政府為滿足其職能的需要而通過一定形式集中起來的貨幣資金。所謂的財政收入質量是指財政收入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以及財政職能在組織收入中實現的程度。主要從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三個維度進行評價,同時兼顧財政職能實現的程度。地方財政收入質量問題應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關注:其一,財政收入的質量是政府管理和服務質量的保證。合法性收入下的生活才是高質量的。其二,財政收入的取得方式影響著經濟和社會發展。比如果實要合理採摘,不能以折斷樹枝或砍樹的方式摘果子。其三,政府取得財政收入的執法行為具有導向效應。政府行為對私人具有導向效應。
地方財政收入的質量高低主要看其收入規模是否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其收入結構是否合理、其資金是否是真正可用的政府財力。也就是說,沒有一定數量的財政收入,也就無從談財政收入的質量;在財政收入數量一定的條件下,如果財政收入的結構不合理,也會影響財政收入的質量;而財政收入是否真實地代表有使用價值的社會產品並是否真正成為政府的可用財力,這是財政收入質量的直接體現。
二、地方財政收入質量考核指標體系
一地方財政收入質量考核的合法性指標
所謂的地方財政收入合法性是指在地方組織財政收入過程中是否執行了相關的稅法,稅收徵管法、行政法規和行政處罰法規等。以徵稅為例就是有無“收過頭稅”、“有稅下徵”、“寅吃卯糧”、“應退不退”、“應減不減”等違法的情況。考核方式通常採取抽樣方式檢查各項法律法規、規章、辦法措施條例等的執行情況。一般有執法準確率、執法執行質量等。
二地方財政收入質量考核的合理性指標
所謂的地方財政收入合理性是指在地方組織財政收入過程中各項指標是否在合理的區間內。具體包括規模分析指標、構成分析指標、趨勢分析指標和效果分析指標等包括規模分析財政收入總量、構成分析如財政收入佔GDP比重、稅收佔財政收入的比例、主稅收入佔稅收收入的比例等、趨勢分析如稅收增長率、財政收入增長率、財政收入增長彈性等、效果分析如稅收收入產業比率、稅收收入行業比率等等指標。
如A、B兩市2012稅收收入分別為80億元和56億元,財政收入分別為100億元和80億元;A、B兩市2013年稅收收入分別為104億元和61.6億元,財政收入分別為125億元和100億元。從總量來看2013年較比2012年A、B兩市稅收收入增長率分別為30%和10%,財政收入增長率都是25%,A市稅收收入增長超過B市質量指標優於B市,而B市2013年非稅收收入對財政貢獻大,說明財政收入質量不佳。
三地方財政收入質量考核的真實性指標
所謂的地方財政收入真實性是指在地方組織財政收入過程中各項指標是否真實可靠,有無虛構、虛假入庫、空轉”和“買稅”等情況。 財政收入的資訊質量主要是考察財政收入資料資訊的真實性。財政收入直觀地表現為一定數量貨幣收入的資料資訊,而這些資料資訊是政府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必須保證財政收入資料是不存在虛假現象,這種虛假又可以分為財政收入的虛增和虛減。
三、遼寧地方財政收入質量存在的問題
一地方財政存在著收入規模“虛漲”的問題
所謂的收入規模“虛漲”是指財政總收入增幅高,可用財力增幅低,財政收入高增長與拖欠幹部職工工資問題同時並存,財政收入增長速度與地方國民經濟增長速度比例失調。成地方財政收人規模虛漲的原因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主觀上的原因,包括地方財源建設枯竭,發展的自然基礎差,制約了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長。二是主觀上的原因,包熱括列收列支收入專案增多、數量大,行政干預,爭排名、爭虛榮以及收入“空轉”等。
二稅收“流失”問題依然突出
雖然近些年執法力度加強,收入“流失”問題一定程度上得到緩解,但相比較而言,問題依然突出。具體包括:一是由於徵管工作不到位,造成財政收入流失。如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在全省乃至全國約有80%的縣市徵收不到位。二是徵管人員素質不高,有稅卻難以收繳入庫。三是地方保護主義干擾依法徵收,突出表現在中央“兩稅”消費稅、增值稅,地方完成上級收入任務,能得到稅收返還基數後,便責令稅務部門罷手不收。四是隨意越權減免稅收。
三財政收入構成不盡合理
在較為合理的地方財政收入中,地方固定收入應占總收入的較大比重,才能保證地方正常的預算支出。在部分地方的財政收入構成中,列收列支收入與地方工商稅收收入並駕齊驅,加上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專項收入,列收列支的收入比重,幾乎超過了地方工商稅收入的比重。這種畸形的財政收入結構,如果任其發展,最終將會使地方財政逐步喪失引導和調節地方巨集觀經濟發展的職能作用,不利於國家政權的穩定與鞏固。
四個別地方存在著盜轉稅收、索要回扣的現象 盜轉稅收問題,雖超收,發展到獎勵變回扣、回扣變索要。以回扣比例要挾地方政府,最高的回扣率達60%,致使國家稅收大量流失。類似情況,在不少地方徵收部門存在著。有的單位和個人存在著有稅不收、無獎勵政策不收、無回扣不收問題,嚴重擾亂稅收徵管法的貫徹執行,造成大量財政收入流失。
四、提高遼寧地方財政收入質量的建議
一加大對財政收入質量的監管力度
由於追求增長的短期性行為大量存在,地方政府存在著嚴重的收入質量監管在質量監督失控問題,提高地方財政收入質量,監督是首要問題,應加大監督力度。具體包括:一是要加強對非稅收入的監控和檢查,嚴格控制財政部門設立收入過渡戶的數量,加強過渡戶繳庫情況的檢查。二是要進一步加強稅收徵管和稅務檢查,從違規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減免稅審批,查補稅款等方面進行稅務工作檢查,進一步核實稅基,強化稅源監控,狠抓稅收徵管,做到應收盡收。三是創新監督模式,採用異地交叉、上下聯動等方式開展財政收入質量檢查,提高檢查成效。
二加強徵收監控,規範徵管行為
加強徵收監控,規範執法行為對於提高財政收入質量非常重要。具體應採取以下措施:一是要徹底改革現行的以稅收專管員管戶徵收為主要的徵管方式為納稅申報徵收。在發達國家,稅收徵納均以納稅人申報繳稅為主要徵收形式,輔之以嚴格的稽查懲處措施,形成系統的申報、繳納、稽查、徵處體系,改少、管人治為依法治稅、依法徵納、依法管理。這樣,才能根治稅收徵管中的違法行為。二是要全面提高稅收幹部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要採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訓手段,努力提高現有財稅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服務質量,堅決堵塞因財稅幹部隊伍素質因素而造成國家財政收入流失的漏洞。
三規範收費制度,把非稅收入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
政府性收費是滿足政府職能需要的一種籌資方式,但不能簡單地把彌補地方財力不足作為政府收費的依據。為了使地方財政收入結構更為合理,必須規範稅與費的關係,把非稅收入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應清理地方收費專案,取消各種不合理的收費專案;對憑藉政府權力、行政管理職能或社會管理職能收取的行政事業性費用和基金,因為與稅收性質基本相同,可通過“費改稅”來切斷收費與部門利益的聯絡,如開徵燃油稅、教育稅、社會保障稅、環境保護稅等;對必須保留的收費專案實行規範化管理,如實行目錄管理、收費公示制度、統一票據制度、“收支兩條線”管理等。
四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依法追糾責任
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中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大打擊力度。打擊不力,是稅收徵管中違法犯罪活動屢禁不止、犯罪分子膽大妄為的誘因之一:現行的國家稅收法律法令、法規,其內容較為完善,問題在於如何嚴格執法、嚴肅執法對違反國家稅收法規、觸犯刑津的行為,要做到定期專項打擊與長期嚴格執法、違法必究相結合,突破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不姑息、不保護、不手軟,要真正做到執法必嚴、打擊有力、預警有效。這樣,只要堅持不懈、持之以恆地抓下去,把規範管理、依法管理與嚴厲打擊有力結合起來,加強地方財政收入管理,提高地方財政收入質量,實現整個國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的目標就一定能夠達到。
論我國財政立法的不足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