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本科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只有把握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質,才能保證公共管理實踐正確的發展方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變革時代公共管理思路

  摘要:後工業社會的到來使得我們所處的時代具有顯著的變革特徵,社會治理方式、體系的變革是支撐社會變革的重要內容。同時,在全球化趨勢不斷加強的背景下,政府間的競爭直接體現在社會治理改革中的方方面面,公共管理的改革不僅體現出公共行政的發展趨勢,其更是強化政府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以及政府績效的重要手段。

  關鍵詞:變革時代;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作為現代管理科學的重要分支,具有自身顯著的特徵,如主體多元化,客體不斷擴充套件,不斷提高社會公共利益等。隨著社會發展形勢的不斷變化,變革時代下公共管理體制、手段的創新及其控制、調節作用的更好發揮受到了廣大學者及公眾的高度重視。

  一、變革時代下公共管理主題的突出

  隨著社會經濟、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政府改革已成為新時期各國面臨的新問題。如何提高社會管理效率、促使管理方式轉變以及優化政府職能受到了各國重視。公共管理的物件主要包括公共資源、專案及社會問題,在社會變革時代下其管理模式的轉型主要受到以下幾方面因素的影響:其一,政府財政壓力不斷提高。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背景下,社會治理的改革為政府改革發展的主要表現形式,而公共管理作為社會治理的主要內容,在社會經濟矛盾不斷突出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緩解作用。其二,政府與市場關係轉型,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深化改革發展的過程中,市場發揮著配置資源的關鍵作用,政府不斷減少對市場經濟的干預,從巨集觀層面發揮調控、穩定經濟的作用,政府與市場新關係的構建為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提供條件。其三,全球化、資訊化為政府改革提供動力。經濟全球化發展趨勢不僅對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的競爭壓力,究其本質,在全球化背景下政府間的競爭日趨明顯,政府治理受到了國際競爭力影響的同時,也促使人們從民族國家主權的角度對社會治理進行重新審視,公共管理面臨轉型。此外,資訊化時代的到來使得公共管理事務更加多樣化、複雜化。資訊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為公共管理資訊化平臺的建設及新技術的應用也提供了條件[1]。

  二、變革時代的公共管理新模式

  隨著我國政府不斷深化改革發展,公共管理在政府不斷簡政放權、分權治理的改革背景下其服務性特徵更加突出,相較於傳統管理型模式呈現出政府力量。首先,公共管理的服務性更加突出,實現了形式、實質上服務性的結合,管理的主、客體成為服務者與被服務者,政府不再是唯一進行實施管理的主體,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社會組織所進行的管理活動也包含在公共管理的範疇內,進而促使了現代社會治理方式的轉變。新型公共管理模式相較於傳統政府行政管理具有本質上的差別:其一,以服務為導向,管理意識及活動的實施不再以控制為目的;其二,以公正為導向,管理效率意識削弱,以真正解決社會公正問題為核心;其三,以服務客體為導向,管理主體價值的實現以其為客體提供的服務為衡量標準。同時,服務主體實現了多元化,不再單一由政府進行管理和控制;其四,以開放管理為導向,在治理主體打破單一化的基礎上,管理方式不再是封閉、神祕的,管理過程及內容透明化、公開化,不同管理主體間構建起相互監督、合作的關係[2]。其次,公共管理的民主性、可參與性得到加強,服務式的行政管理通過賦予社會公眾提供參與管理的權利,使得政府在實施決策、管理、執行的過程中不再將公眾隔離,打破了公眾與政府間的陌生感與緊張感。公眾參與公共管理實際上是對政府治理壟斷地位的打破,通過讓公眾參與公共管理的決策、執行等環節,將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最終以政策的形式體現出來,才能真正提高公共管理實效,切實維護公眾利益,避免社會危機的發生。同時,為公眾提供表達意願的途徑,如聽證、協商、諮詢及公示等,收集公眾對社會問題的意見及建議,能夠將社會問題所涉及到的各方利益真實反映出來,進而促使提高政府決策的公平公正性,在兼顧效益的同時達到公平,為服務型公共管理新模式的順利轉型奠定基礎[3]。最後,公共管理新模式的服務性、公開性、合作性是其未來發展中期望達到的理想形式,同時也是實現民主行政的重要途徑。在目前公共管理主體非政府化、多元化的發展形勢下,政府與社會管理主體間合作關係的構建成為公共管理未來的發展前景。

  三、結語

  總之,變革時代中的公共管理打破了以往以政府為中心的社會治理方式,社會其他主體的參與不僅促使了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更調整了政府與社會間的關係,打破了傳統治理中政府中心化、社會邊緣化的狀態,公共管理在各方主體平等參與的基礎上全面展開並堅持信任、公平、服務的基本原則,使得公共利益切實得到了保護。因此,新時期應明確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其巨集觀調控全域性的地位仍未變化,但其不再是唯一的主體,而是公共管理體系中的重要構成要素之一。

  [參考文獻]

  [1]方堃.論民主性知識建構中的合作治理———<民有政府:反政府時代的公共管理>評析[J].學術界,2011,1211:223-232.

  [2]耿焱.變革社會中的公共管理———中、西方管理思想的融合[J].行政管理改革,2011,1011:74-78.

  [3]周霞.公共行政變革的現實路徑[J].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413:29-34.

  範文二:新公共管理理念下契約管理模式分析

  [摘要]隨著高等教育改革不斷深入,傳統高校管理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發展需要,而契約管理比制度管理更加符合高校管理的服務宗旨,在學生管理工作中能夠更加全面地體現出學生的主體意識,並促進高校學生管理制度不斷完善。

  [關鍵詞]公共管理;契約管理;高校管理

  新公共管理運動最初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在英國由胡德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論是對二十世紀以來經濟學理論的進一步完善和補充。該理論著重強調了公民為本、結果導向、民戶參與、分權協作等理念和指導原則。在高等教育改革轉型時期,改進高校管理模式,積極落實高校自主辦學主權等策略對當前高校發展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新公共管理理論視角下的多樣化管理模式中,可以選取契約管理、董事會管理、政府購買管理、中介管理等模式進一步深化我國政校分開的高校管理改革,其中契約管理模式是當前最受公眾青睞的管理模式之一。

  一、基於高校契約管理模式的探究

  一政府與高校之間的契約管理

  契約在法律上通常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合同,但是隨著法律不斷完善,民事合同與行政合同的差別也逐漸明顯。一般來說,民事合同是指處於平等主體之間設立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相同,並自願遵從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義務和權利。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機關以行政職能為目標,與公民和法人代表共同協商的權利義務協議。由此可見,為了進一步深化政府對高校管理改革的整體規劃、推動高校自主辦學權的實現,高校契約管理模式應運而生。政府與高校之間的契約與責任關係是建立在《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之上,並由政府實施巨集觀指導和經濟支撐,高校面向社會自主辦學。也就是說,在契約性質上,政府與高校的契約關係屬於行政契約關係,包含著行政的公務性和契約的履行性。政府與高校之間制定契約的程式:首先,高校初步制定自身發展規劃,包括髮展目標、專案建設等,政府根據高校的辦學規模和辦學性質對其辦學章程及發展規劃進行指標要求;其次,高校與政府雙方專案確認各自的責任和權利,並經雙方確認後簽署;最後,政府對高校的發展規劃提供政策、財政支援,高校在契約框架下可以實行自主辦學。總之,從政校關係、評估認證、撥款扶持等幾個方面,可以看出政府與高校之間實施契約管理的規範性和科學性,契約管理模式對雙方的互助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學生與高校之間的“心理契約”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髮展,契約管理模式逐漸成為高等教育管理中的重要方式之一。心理契約最初源自社會心理學,用來描述社會組織中僱傭雙方之間的人際關係和互助關係,該契約管理形式代表了一種非正式的隱性契約關係。高校管理中的心理契約在最初形式的時候,受到傳統習慣和觀念的引導,公眾通常將高校視為強勢群體,而將學生視為弱勢群體,建立在不對等條件下的契約模式是不符合心理契約的構建標準的。但是如果心理契約受到違反,將極大挫傷契約組織成員的認同感和積極性,進而引發不同程度的負面效應。首先,近年來資訊科技的普及發展在無形中也逐漸影響了大學生的價值觀念和思想觀念,大學生對網路媒體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同時網際網路也為高校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手段,也是傳統制度契約管理模式所無法滿足的。其次,當前的高校學生中90後佔多數,新時代的大學生具有思維獨特、主體意識強等特點,他們對新生事物的好奇心較強,但是多數學生的成長環境存在較大差異,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學生的差異性和功利性較強,給高校學生管理帶來了困難。而心理契約管理模式符合現代大學生的心理髮展特點,能夠滿足學生個性化的發展需要。

  二、“心理契約”管理模式在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的應用

  一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校園文化

  新時期的高校學生管理從以往的制度管理逐漸過渡到了文化管理模式,在高校管理中堅持以學生為服務主體,建立以學生為本的校園文化主導理念是心理契約管理模式的改革重點。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能夠培養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同時有助於校園管理工作的順利展開。高校應在滿足學校與職工之間的良好心理預期下建設以學生為本的校園文化,為學生的個性化發展提供寬鬆的學習氛圍。這就需要學校充分考慮當前大學生的身心發展特點,為學生確定合理規範的價值觀念和制度標準,注重給予學生較大的發揮空間,充分實現學生管理工作與學生價值觀念的吻合,提高學生對學校相關管理條例的認同度,為深入鞏固學生與高校管理工作之間的心理契約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

  高校在制定和實施相關規章條例的同時,應充分收集學生的意見,並尊重學生對高校管理建設的相關建議,可見,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是確保契約平等原則的關鍵環節。為了及時瞭解學生的心理需求,消除其心理顧慮,高校必須在管理層面建立全方位的溝通體系,以便學生和教職工能夠及時向學校反映其思想動態,良好的溝通機制也有利於學校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並儘可能減少學生和學校之間的衝突和矛盾。心理契約的基點需要契約雙方互相瞭解,並隨時保持互動聯絡,及時有效的溝通交流可以緩解不利因素對現有心理契約產生的消極影響,學校與學生之間的心理契約越明確,它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就越強大,很難被外界環境引起的干擾因素所破環。

  三契約雙方對心理契約的有效維護

  心理契約的雙方必須積極並認真履行彼此的職責和義務,並在明確各自的心理期望和心理需求以後,以實際的行動對心理契約進行有效維護。制度契約是實施心理契約的基礎,心理契約是完善制度契約的關鍵,如果契約主體中的任何一方出現了不認真履行自身職責的行為,那將無法繼續延續心理契約模式的長久發展,心理契約管理模式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應用也就無從談起。首先,學生和高校雙方必須做好自身的本職工作,並彼此對照雙方的心理期望。學生的契約職責就是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思想素質和道德意志;高校的契約職責就是為學生建立優美的學習環境,為高校發展提供高素質的教師隊伍,並確保教學設施的完善和充分的後勤保障。其次,契約雙方需要對各自的職責履行情況以及履行滿意度進行適當評價,特別是作為契約的主要調控者,高校應時常檢查自身的管理工作,以學校的發展現狀和趨勢客觀判斷學校的各項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學生的價值期望和現實能力。只有確保心理契約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構建質量,才能充分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以心理契約補充完善制度契約

  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對高校現有的制度契約管理模式進行適當的補充和完善的同時,應堅持自由、平等、誠信、救濟等原則,在心理契約的精神指導下,高校和學生之間的契約形式也逐漸規範化,從而使其更好地適應當前高校學校管理工作的基本需要。學生作為高等院校中最為重要的智力資源,在傳統制度契約管理過程中總是處於被忽視的位置,學生常被看成主要的管理物件,心理契約式的高校管理模式需要採取必要的激勵措施。一方面,學校應對學生的創造能力給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勵,並在學生管理中投入一定的人文關懷,充分激發學生的潛能,使學生在學校中充分發展才能。另一方面,學校應深入觀察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狀態,增強學生、教師、學校之間的信任程度。當學生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困難和挫折時,學校應體現其人文關懷的本質特徵,給予學生較多的實際幫助,增強學生和學校之間的心理契約性。

  參考文獻:

  [1]王文建.談契約式管理模式下高校學生管理工作[J].中國成人教育,2013,17.

  [2]周湘林.基於新公共管理理論視角的高校管理模式分析[J].教育研究與實驗,2014,3.

  [3]解軍強,楊飛.論心理契約雙向視角在高校教育中的應用[J].價值工程,2010,29.

  [4]靳來.淺談如何在高校學生管理制度中引入契約理念[J].青年時代,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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