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三農問題新思考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5日

  摘 要:目前我國三農領域的新問題主要是:新剪刀差、城鄉二元分割和對農民利益保護不夠引起了一些農民的焦慮和不滿;農業投入不足、基礎設施落後和小而分散的經營方式制約了農業健康發展;鄉鎮政府職能扭曲和部分村組織軟弱渙散影響了黨群幹群關係等。此文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三個方面闡明解決這些問題的路徑,提出了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開放城鎮戶籍、完善家庭土地承包等一系列具體建議。

  關 鍵 詞:三農 問題 工作研究

  有幸參加今年河北省委組織的加強基層建設年駐村幫扶活動,這是我繼1977年駐村學大寨和1986年駐村扶貧之後,又一次駐在村裡與農民近距離的接觸。在幫扶工作中,我與其他兩名河北省農信聯社的同志堅持與村民同吃、同住、同勞動、同學習。得益於省委重視和省聯社支援,出於對農民的真摯情感,我們為村裡辦了修水泥路、電網改造、建村民廣場等十多件實事,受到村民的認可和讚揚,所在工作組被評為省優秀駐村工作組。應當說今年是我近年來最接地氣、最感充實、最有成就感、最難忘的一年。但是,榮譽和讚揚卻加重了我駐村期間一直縈繞心頭揮之不去的擔心和焦慮。這就是,雖然改革開放尤其是2003年起黨中央提出“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三農工作,扶持力度逐年加大,資金投入逐年增加,三農事業已呈現出良好發展勢頭,但是與上世紀八十年代比,當前農村出現了農民物質生活改善相對緩慢、農業再生產條件惡化、部分基層政權軟弱渙散等新問題。對這些問題形成的原因和解決問題的路徑、辦法,我做了近一年時間的調研,經過了反覆思考,現結合學習黨的報告體會,把我的所見、所思整理如下:

  一、農民的焦慮與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問題

  我高興地看到,農民是真心擁護中國共產黨的,他們是我黨執政的依據和堅實基礎。農民感謝黨幫他們翻身解放過上好日子,感謝改革開放和免徵農業稅為他們帶來福祉,尤其是年齡大一些的村民,是絕不允許別人說共產黨壞話的,即使現實生活中有一些現象使他們看不慣甚至引起不滿,但他們認為“共產黨的‘經’是好的,只是讓下邊的‘和尚’給念歪了”。這是經過30多年改革開放和向市場經濟過渡中中國農民的主流意識。

  但我也確實看到了在一些農民中目前日益增長的焦慮和不滿,看到了黨的執政基礎面臨削弱的危險:

  1.農民的物質生活改善相對緩慢。雖然國家已經和正在採取措施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但城鎮居民和農民之間的收入比仍由1985年的1.53︰1擴大到2011年的3.13︰1《中國收入差距正迎來縮小的拐點》賴德勝 陳建偉 人民日報 2012年4月10日。城鎮居民和農民間收入和生活質量差距逐年拉大,日新月異的城市、拔地而起的高架環路、城鎮居民日漸增長的公共服務與日漸冷落、基礎設施落後、較少得到公共服務的農村形成強烈反差。雖然農民收入和生活質量這些年已有很大提高,但是農民由於沒有同步享受到國家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成果,被遺忘、不平衡的心理普遍存在。

  2.新的“剪刀差”客觀存在。這主要表現在農產品價格提升幅度遠遠低於化肥、農藥等工業品漲價幅度和對農民工、勞動派遣用工實行不平等工資福利待遇兩個方面。我國有13億人口,目前的城鎮化率接近50%,但“目前中國城鎮化如果按照戶籍城鎮化口徑來計算,那麼會下降1/3”引自中央農村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在中國城鎮化高層國際論壇上的主題發言 東方網 2012年3月25日,這就是說我國目前仍大約有9億農民。9億農民為4億城鎮居民提供低價農產品和廉價勞動力,促成了城鎮快速發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這就是新的“剪刀差”。由於全國統一的農產品市場尚未形成,目前的農產品最低保護價雖然保護了農民利益,但尚不能反映真實生產成本,加上作為糧食市場主體的國有糧食收購企業很難做到敞開收購,不僅使得國家對流通環節的補貼遠高於對農民的補貼,還富了一批倒買倒賣的中間商。

  3.改革和市場化程序中對農民利益關注保護不夠。由於資訊渠道不暢,農民的訴求很難直接反映到決策層,使得農村本已薄弱不該撤併的機構撤併了不少,農民享受到的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在某些方面比上世紀八十年代更少,出現了農村上學難、看病難、貸款難、買真貨難。在我們與農民的交談中,許多農民表現出了他們對過去村供銷社、信用代辦站、合作醫療點、村小學及當時經常駐村的農業技術服務人員的懷念。我個人認為這些機構的撤併應當講都有其合理因素,但當時畢竟應當聽一下農民的意見且不要操之過急搞一刀切。這些年國家雖然加大了對農民的補貼,但是實惠農民並沒有全部得到,比如對農機具和家電補貼後,不少農民在購買時遇到了質量下降或價格攀升的問題。

  4.部分農民對建設新農村信心不足。家庭土地承包的紅利已漸消失,一些村莊隨著農田水利設施失修損毀,小農經濟靠天吃飯、資訊不暢、抗風險能力弱的弊端開始顯現,加上種田不掙錢,農民種田積極性不高。尤其是農村年輕一代“務農無地、上班無崗、進城無戶、低保無份”,村裡待不住、打工受歧視,大部分已常年不在家,處於農民工或流浪工的狀態。

  5.一些農民道德觀念出現滑坡。與上世紀的駐村經歷比,我有一個不好的感覺,就是現在一些農民表現出更多關心自家利益卻很少關心集體或關愛他人,集體主義互幫互助觀念十分淡薄。今年剛駐村時,已看不到過去村民歡迎上面來村幹部的熱情,他們普遍認為我們不可能住到村裡,不可能為村裡辦什麼實事,他們說:“十多年了,就沒見過省幹部能在村過夜的,鄉幹部來也就是待一會兒就走”。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比上世紀八十年代更為貧乏,除由過去的聽廣播變成看電視外,基本沒有別的文化生活。“從土地承包後,村裡就沒開過全體村民會,也沒組織過大家學習”村民如是說。先進思想文化在農村得不到廣泛傳播,封建、迷信、賭博現象趁機抬頭。更為嚴重的是目前個別村民小偷小摸問題突出,玉米和蔬菜尚未完全成熟,村裡的農民就搶著收回家,否則很可能全部丟失,為此,我們還專門為村裡安裝了11個攝像頭和電子監控系統,這也算駐村期間所辦的實事之一。

  黨的報告中關於“ 必須更加自覺地把以人為本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核心立場,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尊重人民首創精神,保障人民各項權益,不斷在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上取得新成效”方面的論述,是我們解決一切農民問題的理論依據和行動指南。依據我個人的思考和理解,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要確立農民是黨和國家執政基礎的地位。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毛澤東同志在中共七大口頭報告中指出:“所謂人民大眾,主要的就是農民”,“忘記了農民,就沒有中國的民主革命;沒有中國的民主革命,就沒有中國的社會主義革命,也就沒有一切革命”《毛澤東農民問題理論對新農村建設的現實意義》張加磊 山東省農業管理幹部學院學報 2006年第06期。我國農民人口數量目前仍遠超過城鎮居民,且城鎮居民大部分為解放後遷入的農民,農民理應成為國家主人,國家意志應體現農民的訴求。我個人不贊成把農民稱作“弱勢群體”,農民作為國家的主人,其基本權利當然包括與城鎮居民一樣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權利,而不是救濟和施捨的物件。確立起農民是黨和國家執政基礎的地位,是我們解決農民問題的立足點、出發點,理念達不到這個程度,就很有可能再次做出損害農民利益的決策或行動。

  二是要建立公正合理的農產品價格形成體系。理順農產品價格是解決農民問題的基礎。應當利用當前網際網路已高度發達的條件,儘快建立起全國統一的農產品市場,清除市場壁壘,利用市場來及時發現和校正農產品價格並反過來指導農業生產。國家應制定農產品價格支援政策,通過建立工農業產品間合理的“平價”比例來保護農民的利益。農產品最低保護價應以瘠薄土地農產品生產成本為基礎,否則不能解決土地撂荒問題;最低保護價還應逐步包括通貨膨脹和縮小城鎮與農村間收入差距的因素,否則在基數懸殊的情況下,同樣或者農村略高的增長比例仍會使城鎮居民與農民間生活差距越拉越大。從經濟學角度看,農產品的需求價格彈性大都小於1,農產品單方面提價有利於社會總供給,對社會總需求不會產生抑制作用。此外,國家還應利用好WTO關於農產品的“綠箱”、“籃箱”規定,繼續加大對農民的補貼扶持,從多個方面入手來提高農民種田積極性。

  三是加快開放城鎮戶籍。農民進城是任何國家工業化程序的必備條件,還沒聽說過哪個國家因為農民進城而對這個國家經濟發展帶來危害的。因為中國農民的情結在於故土難離,所以只要農產品價格能做到隨著工業品和居民收入水平同步提高,就能夠有效抑制農民盲目進城的衝動,就完全可以讓農民自己選擇是否進城,而沒必要做指標、繳稅年限等方面的限制。建成小康社會的難點和重點在於解決好農民問題,最大的內需也在9億農民,儘快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加快直至全面放開戶籍限制,並逐步做到進城農民可以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同樣的基本住房、子女就學、養老醫療、社會救助和工資福利等保障權利,將會有力地拉動內需,併為我國工業化提供充足勞動力資源,彌補因進入老齡社會而減少的“人口紅利”,很可能會給我國經濟提供一個長時間較快發展的戰略機遇期。

  四是要加強農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政治清明和幹部敬業公正清廉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整個社會核心價值觀的形成產生著重要影響。各級黨政機關和涉農部門應當認真貫徹落實“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引自報告的要求,做到凡是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農民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多謀農民之利,多解農民之憂,解決好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主動化解矛盾,密切黨群幹群關係。要加強農村思想文化建設,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農村社會思潮。“人總是要有點精神的”毛澤東八屆二中全會講話,不能幹什麼只盯著錢、想什麼都從自家利益出發,否則農村的和諧穩定、農業產業化、現代化均無從談起。在農村核心價值觀的確立、農民道德素質的提高和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上,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鄉鎮黨委、村黨支部應當發揮更大作用。

  二、農業基礎薄弱與可持續發展問題

  這幾年農業向社會提供的商品確實在逐年增多,這主要得益於兩條:一是籽種和種養方式帶來的變化。籽種要感謝袁隆平等科學家,玉米、水稻、小麥等大宗農業作物由於種子革命,產量較上世紀八十年代翻了一番;種養方式變革的效果也十分明顯,過去養一頭豬到出欄需要八、九個月,而現在時間縮短了近一半。二是農民自身消費的減少。由於生活水平提高農民自己吃的比過去要少得多,基於缺少人手和衛生安全等原因庭院養大牲畜及豬羊雞兔已很少,加上外出務工人員吃商品糧菜等原因,農民自身消費部分大幅縮減。

  農業提供商品增多並不等於農產品產量有了大幅提升,我國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仍然是黨和政府需十分關注的重大問題。我所看到的是,目前農業基礎薄弱和不可持續發展問題在部分農村已表現得比較突出:

  1.農田耕作粗放。我所駐的村有163戶、655人,常年在外打工的勞動力近200人。由於農民不希望自己的下一代還當農民,村裡絕大多數青年不願也不會種地,所以在家務農的基本是老人和留守婦女。部分土地撂荒,有些土地不搞初耕復耕,積、送農家肥已很少見,大量使用化肥、除草劑、農藥使得耕作淺層化、土壤毒素化、土地板結化問題已十分突出。如果沒有新一輪種子革命很難想象產量會大幅提升,同時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問題也十分令人擔憂。

  2.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嚴重滯後。一些村莊上世紀八十年代前修建的水利設施因使用多年已經或接近報廢,當年的灌渠、林網已大部分平做農田,土地缺乏蓄水保水能力,地下水位連年下降。老本已吃殆盡,新的尚未修建,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欠賬太多,已影響到了農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3.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因為農民承包的土地同時承擔著農村貧困人口生活保障的作用,所以國家規定家庭土地承包長期穩定不變。但30多年過去後新的矛盾出現了:死亡和遷走戶口的人有地,新出生的一代農民沒地;已外出打工的農民既不種地又不願把土地轉包出去,想種會種地的人卻沒地或缺地。土地利用率不高還表現在廢棄閒置宅基地使農村空心化的問題上,我所在的村目前廢棄和閒置的宅基地已超過1/3,而且還在呈加速擴大趨勢。從網際網路上查,全國農村宅基地為16.8萬平方公里摺合2.52億畝,這還不包括村內道路等佔地。我國村莊建設長期缺乏規劃和管理,已建房的地佔就佔了,新建房還在不斷佔用耕地,對農民過多宅基地佔用過去曾搞過治理但收效甚微。這個問題不解決,我國確保不低於18億畝耕地的紅線遲早將被突破。

  4.農業金融服務缺失。農業貸款存在點多面寬、額度小、頻率高、運營費用高、受自然災害影響大、缺少抵押物等不利因素。出於盈利最大化考慮,國有商業銀行自改革以來已紛紛撤併在農村設立的網點,農村信用社也撤消了村一級代辦機構,取消了鄉一級機構的法人地位。目前金融“脫農”和“抽水機”趨勢十分明顯,使得農業生產較上世紀八十年代更難得到資金支援。

  綜合以上在投入勞力、資金、土地及生產條件等農業生產要素方面出現的問題,怎能不引起我們對農業發展前景的擔憂。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關係人民溫飽、經濟繁榮、國家安全的根基產業,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始終是黨和政府高度關注的問題。為此,依據我本人的思考提以下建議:

  一是要確立現代化農業的發展導向。農業的出路和可持續發展在於實現農業規模經營、機械化和科學種管,也就是要實現農業現代化。而我國目前的家庭承包經營可稱得上是世界最小的規模農業,小且分散的經營方式不支援社會化的大生產,限制了大型農業機械的使用、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名優品牌產品生產及其價格優勢的形成,更無法應對國際跨國公司的激烈競爭。實現我國農業現代化,我認為需要同時解決好三個相互關聯的難題,即提高農產品價格、放開戶籍限制和實現土地合理流轉。因為,只有提高農產品價格,才能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實現農村資源的重新整合,防止農民盲目進城;只有放開戶籍限制允許農民進城落戶,才能解除農民生活、養老等後顧之憂,減輕農村土地人口承載量,為農業規模經營奠定基礎;只有實現了土地合理流轉,才能擴大生產規模,實行機械化作業,進而實現農業現代化。這其中,土地流轉包含著政治因素可謂是難題中的難題,畢竟中國歷史上幾次較大規模農民起義都與土地兼併有關,即所謂農民“手中有糧心中不慌”。應當看到,我國現在已整體進入工業可以反哺農業、城市可以大量吸納農民的“工業化中期的後半階段”《中國進入工業化中後期階段》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副局長黃群慧 新華社 2012年2月28日,工業經濟發展已經為實現農業現代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在這樣的有利條件下如果仍一味地擔心猶豫,反而會延誤我國現代化的程序。家庭土地承包已延續30多年,我個人認為已到了應完善的時候,在放開戶籍管理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基礎上,遷徙、銷戶農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應當收回,年青一代在村務農的農民應當分到土地。新一輪土地承包應當將農村人口減少而閒出的耕地和宅基地由村集體集中起來,優先有償承包給產業龍頭企業或種田能手。要儘快建立土地流轉市場,讓市場發掘土地的真實價值。要提供優惠政策,引導農戶組織起來以專業合作社的方式互幫互助,實現產、供、銷的有機銜接,加快實現農業機械化和現代化的步伐。

  二是要加強農業發展的科學規劃。從大的方面看,哪些區域適合發展什麼產業、適合種植什麼品種、適合打造什麼品牌?需要用科學的規劃來引導農民;從小的方面說,灌區、林網、道路、村莊怎麼建?都不是一個村自身能解決的,也應當有一個整體的規劃。農業發展規劃一定要做到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千萬不要搞成一個模式、一刀切,否則很可能出現既勞民傷財又達不到預期效果的問題。比如對人口急劇下降很快就會消失的村,主要應當幫助農民解決面臨的生活、生產困難,而不要幫助修建水泥硬化道路,否則還將增加未來恢復耕地的費用。

  三是要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由於農業自身存在弱質性,各國政府對農業都給予必要扶持。我國對農業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但由於欠賬太多投入力度尚顯不足。目前農業投入的體制、機制也存在問題,農民對資金的分配、使用過程知情不多,層層提取管理費、服務費以及屢見不鮮的截留挪用,使得一部分國家的農業投入真正用到村一級已是大打折扣,解決問題時杯水車薪。所以,除了需要增加農業投入,當前更需要儘快解決支農專款的撥付渠道和管理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做到凡是對村的農業投入,能直接與村民見面、能把專案款直接撥付到村、能讓“村兩委”參與選擇施工隊伍或自己組織施工、能接受全體村民和上級主管部門共同監督。為說明這件事情的必要,舉一個我本人遇到的事例:按照省委要求,工作組所駐村今年要建成一個60平方米的合格衛生室,國家和省財政補助4.2萬元,按照當地農民的建房標準基本夠用,這確實是一件好事。但在實施中,有關部門要求要由有資質的單位勘探、設計、預算、組織招投標、衛生部門認可的有資質施工單位組織施工,竣工決算要經權威部門審計,然後財政方予撥款。至於費用,縣衛生局給出一個預算初步需要10萬元,要求工作組或村民出5萬元。幾經反覆最終是村自己找施工隊建了衛生室,還壘了院牆、鋪了磚路、建了花壇,共開支5.1萬元。目前衛生室已順利通過了市、縣驗收,財政補助資金尚沒到位。讓人不理解的是蓋幾間平房為什麼程式要搞得這麼複雜,如果是不如此不能保證質量,那麼農村現在的房子還能住人嗎?

  四是要加快發展農業資訊和農業科技。目前農民獲得資訊的來源很不充分,使得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往往陷入價格上升時一哄而起、價格下降時一鬨而散的輪迴。開啟網際網路,推銷致富專案的、兜售生長素之類產品的資訊不少,但大多是從企業自身利益出發,其中還不乏虛假誘騙成分。現在有必要成立一個站在農民角度的全國性協會組織,從事農業資訊的採集、整理、溝通、釋出、反饋工作,及時向農民提供權威公正的農業資訊,以減少農民在決策上的失誤。我國耕地有限,多種了蔬菜就要少種糧食,蔬菜多了就會降價,糧食少了就會漲價,所以從根本上看單純的農業種植結構調整並不能為農民增加收入,農業增產增收主要還得靠農業科技發展和現代耕作技術的推廣。與上世紀八十年代相比,縣級農業科技機構一部分由全額開支變為差補或自收自支,鄉鎮好多農業技術人員已改行他業,基層農業科學技術推廣普及的力度有所下降。希望國家能高度關注和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加快完善適應農業產品和農業技術的產、學、研、實驗、推廣、普及為有機整體的農業科技體系,以求提高我國農產品產量、內含價值和國際市場競爭力。

  五是要成立專門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既要解決農業欠賬問題,又要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大量的資金需求僅靠財政投入顯然遠遠不夠,絕大部分資金還需要金融部門來提供。西方發達國家農業人口少、農業在國民經濟所佔比例不大,卻大都設有不以盈利為目的專門為農民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而我國嚴格講目前還沒有一家這樣的金融機構。目前的金融改革過多強調金融機構利潤最大化,出現了金融業單一市場化取向和組織結構趨於雷同、經營模式趨於雷同、業績考核趨於雷同的狀況,各金融機構從農村資金市場“抽水”再流向收益有保證的大企業大專案,直接面對農業和農民的貸款普遍都在逐年下降。這個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勢必會制約我國農業現代化的步伐。為解決農村金融服務缺失問題,陳薇同志和我曾經寫文章,呼籲把目前的農村信用社改造成為不以盈利為目的專門為農民、城市低收入者和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詳見《加快推進面向低收入群體的金融服務》人民日報內部參閱第35期『總第1076期』 2011年9月9日,希望能引起關注。

  三、農村基層組織渙散與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問題

  農村基層組織主要指鄉鎮和村兩級黨、政組織,是國家行使權力的末梢,是聯絡黨和政府與農民間的橋樑。從整體看,目前農村基層組織是盡職的,好的和比較好的佔多數; 基層幹部工資收入低、工作條件差、分擔事物雜、十分辛苦,總體上應當肯定。但不能否認“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少數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淡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奢侈浪費現象嚴重”引自報告的問題,在農村基層組織中的表現還是相對突出的。

  先說一下鄉鎮政府面臨的問題:

  1.鄉鎮政府職能扭曲。與上世紀80年代相比,那時鄉鎮政府的主要職能是組織農業生產和農田水利建設、徵收農業稅公糧和“三提五統”、組織和管理本鄉教育衛生等公共事業、推廣農業技術和農業機械、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職能等,工作比較“實”。現在這些職能大部分已不存在,僅剩下管理計劃生育一項,但目前大多數農民已不願多生,計劃生育管理工作難度下降;新增加的職能主要有維護社會穩定和招商引資,但嚴格說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應當主要屬於公安派出所等政法部門工作,招商引資屬於市場和企業行為,不能算鄉鎮政府真正應當承擔的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一條規定鄉鎮政府有七項職權,現在逐條看來真正能履行的不多。“實”的工作雖然少了,但由於縣級機構越分越細,鄉鎮“虛”的工作卻是越來越多,開會、應酬、接待、彙報、數字、報表以及完成各類文字材料已成為鄉鎮的重要工作。

  2.鄉鎮機構殘缺不全。我國絕大多數法律授予的執法權在縣級及以上單位,鄉鎮政府執法本來就無法可依,所以機構也必然會殘缺不全。從本世紀初開始,鄉鎮有執法收費權的站所已大部分陸續收回縣級主管部門,但實際工作中鄉鎮政府卻在缺少執法權的情況下越來越多地承擔起了越權執法的任務。

  3.鄉鎮財政有名無實。鄉鎮財政沒有自己的地方稅種和稅收分成,經費來源全部為縣財政撥款,前幾年為完成上級稅收任務不乏空轉、買稅,又形成了隱性赤字。開支不小,財力不足,根本談不上提供公共服務和履行公共管理職能。依我駐村所在鄉為例,全鄉幹部73人,有22人屬於財政全額工資,51人縣財政只給每人每月540元的補助,公用經費少得可憐,但鄉里幾乎每天都需接待各方來客,還養了三輛小車,確實十分困難。

  4.個別鄉鎮幹部作風散漫。財政全額開支的鄉鎮幹部月工資也就一千多元,差額工資的掙得更少,一些鄉鎮幹部就自己或讓親屬另謀生計。縣鄉幹部謀的生計中又有一部分與農業專款有了聯絡,加上縣主管部門和鄉鎮因為經費不足有時也難免在農業專款中做些文章,就使得部分農業專款在使用時無論找有資質的單位企業也好、集中採購公開招標也罷,都只會增加造價而且降低質量。

  基於以上四個方面的原因,再加上上級對鄉鎮不切實際的過多要求和數不清“一票否決”高懸利劍,使得個別鄉鎮領導採取欺上壓下的做法,用鄉鎮幹部的話叫起到“防火牆”作用。在這面“防火牆”下,下級的真實情況上級瞭解不到或睜隻眼閉隻眼;上級的精神和要求也很難貫徹下去。壘“防火牆”的幹部工作靠寫、數字靠估、經驗靠編、榮譽靠吹,其危害可謂大焉。

  再說村級組織存在的問題:

  1.村幹部得不到應有的保障。村幹部補貼不多又基本沒有上升的渠道;當幹部時管事就難免會得罪人,得罪了人惹出了事,鄉級一般撐不了腰,尤其是被得罪人上訪到市、縣,如果不是原則問題,村幹部一般會“坐蠟”;在職時得罪人多了,退下來後上級不管、本村人責罵。所以一部分村幹部認為沒理由和必要去管事。

  2.村裡沒錢辦事。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後,絕大多數村的集體財產早已分光賣盡,原有村辦企業或倒閉或賣給了個人,前些年村裡辦事主要靠向村民收取提留款。國家“費改稅”取消村級提留後,提留轉變成農業稅附加,因為不再用村幹部去收錢了,村財務也就上收到了鄉鎮,實行“村財鄉管”。取消農業稅後,留在鄉鎮的農業稅附加又變為上級財政對村級的轉移支付。這部分錢除給村幹部個人補貼外有一部分被鄉鎮截留,多數村幹部甚至不知道還有這麼一筆應當屬於村使用的資金。一些村莊即便想辦點修路打井方面的實事好事,因為沒錢也無法實施;

  3.村級沒有辦事自主權。上級下來的專款很多需要農民“一事一議”自籌資金來進行配套,“一事一議”款從農民手裡收齊後要把錢交到鄉鎮或縣主管部門指定賬戶,由鄉鎮或縣主管部門統一管理使用,至於怎麼使用村幹部和農民一般很少能夠參與,卻要承擔資金使用和報賬主體的責任。且往往交的錢不少辦的事不好、受上累捱上罵、事倍而功半,使得一些村幹部也沒什麼積極性去辦事;

  4.部分村幹部沒精力去管事。村幹部一般都有承包土地,有的還或搞養殖、或種大棚、或開小賣部,自家活太多的自然沒功夫打理村裡工作。這些年又興時企業家兼任村幹部,想法是讓其帶領群眾一同致富,而實際上其中一些企業家當村幹部無非是為了自己和縣、鄉領導混個臉熟,以利於自己企業的發展,精力並不在村。

  由於這四個方面的原因,部分村級組織確實作用發揮得不好,有些村說它癱瘓也不為過。

  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目前的現狀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自然不能全怪鄉村幹部。但是,目前這種局面也確實成為農民對社會不滿和一些地方黨群幹群關係惡化的重要原因,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並認真加以解決。為此我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要正確把握加強黨對農村工作領導的科學內涵。黨對農村的領導是黨運用自身極高的政治權威配給社會資源,引導農民實現政治目標和社會發展的過程。而黨在農村的極高的政治權威來自於農民的信任和擁護、是農民賦予的。從這個角度理解,我認為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實質上是黨不斷在農民群眾中汲取智慧、凝聚力量,進而實現對不適應農村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進行變革和完善,促進生產力發展,實現農民願望的過程。其遵循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農民服務。其基本方法,一條是宣傳和發動農民,即通過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培育農民集體主義和艱苦奮鬥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來凝聚農村社會力量;另一條是相信和依靠農民,即通過農民當家作主起來負責、監督黨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來確保權為民所用。“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引自報告是黨的根本理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底線和生命,也是跳出黃炎培所說的“歷史週期律”永葆黨和社會主義國家青春的政治法寶。

  二是要理清政府對農村社會管理的邊界。一方面要健全基層群眾自治機制。落實好報告提出的“在城鄉社群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方式。要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資訊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拓寬範圍和途徑,豐富內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另一方面要儘量縮減政府對農村經濟社會的直接管控。充分發揮市場自我調節和農村社會自治機制的作用,重新梳理縣級政府的職責,“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引自報告

  三是要把村級組織建成堅強的戰鬥堡壘。村級組織穩則農村社會穩,“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我認為改變當前村級組織軟弱渙散現狀需要多措並舉,切實做到村級組織有職、有責、有權、有錢和村幹部有理想、有精力、有能力、有保障:“村財鄉管”不符合村民自治原則應交權歸村,國家對村級組織的轉移支付、農業專款補貼應直接撥付到村;實行“一定三有”,在對村級組織和村幹部確定任期目標和年度工作責任的同時,做到村幹部在任有待遇、幹好有希望、老年有保障;落實《村民委員會自治法》各項規定,實行村務公開,辦事要符合村民意願,工作要接受村民監督;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提高農村黨員的質量和素質,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農村文化建設,堅持不懈地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理論教育黨員群眾,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熱愛家鄉建設新農村的美好前景鼓舞鬥志,用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風尚。需特別提出的是,基於當前村級組織面臨的問題,從縣、鄉選派優秀黨員幹部脫崗駐村擔任村支部書記,我認為確實是個行之有效辦法,一些地方已經實驗並取得顯著成效,建議有關部門在及時總結完善的基礎上形成制度,普遍推廣;此外,從各級黨委、政府抽調優秀幹部組成駐村工作組對落後村幫扶,既是維護髮展農民利益之所在、也是密切黨和政府與農民群眾血肉聯絡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的現實需要、還是鍛鍊培養幹部的育人工程,我認為很有必要,關鍵是要抓實並取得實效。

  四是要減少農村的行政管理層次。我本人曾多年在縣政府工作,下村扶貧時兼任過一年鄉黨委副書記,對鄉鎮有著深厚情感。撤銷鄉鎮這一級政府是我最難說出口的一個建議,但是,既然目前鄉鎮政府既沒有多少符合公共行政要求的職能,又不具備履行公共行政職能的能力,那麼也就失去了繼續存在的理由。適應資訊時代和專業化管理的要求,現代企業已普遍實行扁平化管理,其成功經驗應當引入行政管理之中。現在農村的交通通訊已很發達,縣級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和部門辦公網已普遍建立,現代化辦公已進入機關,將鄉鎮政府承擔的行政職能收歸縣級政府歸口管理、扁平運作,應當不是很困難的事情。況且中國歷史上各朝代都實行“政不下縣”、“王權止於縣政”,外國也大都為三級行政管理,我國由目前的五級行政管理改為四級行政管理,應當說也未嘗不可行。如果鄉鎮政府撤銷,鄉鎮人大、鄉級財政也應同時撤銷;直接為“三農”服務的站所尤其是農業科技人員隊伍應當保留和加強,並歸口縣有關部門管理。從加強農村基層黨建的現實需要看,鄉鎮黨委不僅應當保留、在一定時期內還需加強,並加快實現其向“以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為主要內容”引自報告的服務型基層黨組織轉變。實行縣級行政扁平化管理,可以縮短決策層與農民之間距離,提高管理快速反應和行政效率,加快上下之間資訊流速,增強對“三農”事業的服務和管理能力,抑制因行政繁苛可能帶來的尋租行為,重新找回和增強農民對地方政府的信任,進而促進縣級政府由大政府向強政府的轉變,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我是個有36年黨齡的共產黨員,以上對新三農問題的思考出於個人內在黨性要求,且有一種不吐不快的壓力。但由於本人接觸面和能力水平所限,一些觀點建議肯定有不妥之處,還望批評、諒解。最後鳴謝一些縣鄉村幹部為此文的形成提供資料和提出的修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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