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專案的管理流程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為保證公司建設專案的工程質量和建設進度,很多的公司都會指定基建管理制度。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基建專案管理流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基建專案管理流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基建專案全過程管理,保證公司建設專案的工程質量和建設進度,發揮投資效益,建設一流專案,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基建專案,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設的新擴建專案。

  第三條 基建專案管理的範圍,包括從專案前期準備、核准檔案和施工圖的編制及審查、招標採購、工程施工、投料試車、竣工驗收,直至專案後評價全過程的專案管理工作。

  第四條 公司專案管理職責劃分。

  公司基建專案部為公司專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向主管部門上報專案開展前期工作的申請,參與專案核准報告、設計檔案的審查,審批專案招標方案、開工申請、建設目標責任書、工程變更,參與專案竣工驗收,負責對專案經濟性進行動態評價和風險評估,負責對專案進行後評估,重要事項及時向集團報批。

  公司財務部負責審查專案融資計劃,撥付資金,監督工程資金使用情況,審查並批覆工程竣工決算,參與重大工程合同的審查工作,重要事項及時向集團報批。

  公司綜合管理部參與專案建設目標責任書的審查,負責審查有關獎懲部分,負責專案建設目標的考核與獎懲。

  第五條 公司專案實行分級管理,實行專案法人負責制。由集團確定工程管理標準和管理模式,公司負責審查專案建設目標、審查設計優化、審定專案執行概算、審批開工報告、審查批覆概算調整、組織專案驗收和竣工決算、對專案建設單位進行考核,三級公司是專案法人,是專案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進度、造價、安全和廉政目標責任主體,負責專案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基建專案實施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必須形成完整的記錄。

  第二章 專案前期準備管理辦法

  第七條 納入集團和公司年度投資計劃的專案,方可開展前期準備工作。

  第八條 計劃外專案,專案建設單位必須編制專案實施方案,報公司初審,由公司報集團批准後,方可開展前期準備工作。

  專案實施方案應包括專案提出的政策依據、市場分析、實施條件、方案設計、經濟分析、風險分析及保障措施。

  第九條 專案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省、集團有關規定開展專案前期準備工作,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條 專案建設單位確定的編制專案核准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安全預評價報告等的工程諮詢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工程諮詢資質和業績。金額大於30萬元的工程諮詢類合同,報公司批准,方可簽訂。

  第十一條 基建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單項合同金額在50萬元-200萬元的土建合同、單項合同金額在30萬元-100萬元的其他合同,須報公司備案;單項合同金額大於200萬元的土建合同、單項合同金額大於100萬元的其他合同,須報公司批准。

  第十二條 公司參與專案核准報告、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和消防設施設計的審查。

  第十三條 推行限額設計,以執行概算控制造價。專案主要裝置和主體施工合同簽訂後,建設單位應編制專案執行概算。專案執行概算由公司組織審查批准。調整執行概算應履行原審批程式。

  第十四條 專案開工前必須對照國內先進水平和標準,從工藝系統、裝置選型和裝置佈置三方面進行設計優化。設計優化由專案建設單位組織進行,公司參加、審查。

  第十五條 專案開工條件完備,方可正式開工,開工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專案主裝置、主體工程施工、設計、監理招標工作完成,簽訂合同;

  二編制專案初步設計和總概算,審查通過;

  三進行專案徵地、拆遷和施工場地“三通一平”供水、供電、道路和場地平整;

  四編制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審查通過;

  五編制施工圖;

  六進行施工機械、臨建、人員、材料和技術準備工作;

  七組織進行設計優化,通過評審;

  八落實專案資金、成立專案法人;

  九完成必要的稽核批准手續。

  第十六條 專案開工必須履行書面申批手續,由公司批准。開工申請應詳細說明開工準備情況、專案里程碑進度計劃,專案建設目標。

  第十七條 專案開工前,專案建設單位與公司簽訂專案建設目標責任書,責任書將明確以下內容:

  一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造價和廉政五項建設目標;

  二簽署責任狀各方的職責;

  三管理流程;

  四考核獎懲辦法;

  五調整目標的原則和程式;

  六考核兌現的原則和程式;

  七其它事項。

  第三章 專案建設過程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專案建設實行全面全過程監理,達標投產,零缺陷移交生產,原則上專案投產三年內不安排技術改造。

  第十九條 專案建設單位應在每月28號前將建設情況上報公司,以下情況要及時上報:

  一預計竣工時間推遲一個月以上;

  二發生安全考核事故;

  三發生其它對公司有較大影響的事項。

  第二十條 專案建設單位採取總承包管理模式,應報公司批准。

  第二十一條 單項變更增減20萬元及以上的設計變更或變更設計、調整金額超過30萬元的合同變更應報公司批准。

  第二十二條 發生工程停工,執行概算調整,更換設計、施工或監理單位時,專案建設單位應及時上報公司。

  第二十三條 專案建設單位應成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專案建設過程的安全檢查與監督,安全管理機構由專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專案經理組成,負責人由專案建設單位主要領導兼任。

  第二十四條 對專案建設單位、參建單位和個人可以予以經濟獎勵,獎勵辦法在目標責任狀中明確。不得在責任狀以外增加獎金支出。獎金髮放方案由專案建設單位報公司批准。專案未完成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造價和廉政五項建設目標中任一目標,取消一切獎勵,超發獎金或未經批准發放的獎金,發放給參建單位的從質保金中扣除,發放給專案建設單位或個人的全額退回。

  第二十五條 專案建設過程中,專案建設單位應委託審計部門在現場對月工程量及付款、材料認價等進行跟蹤審計並簽署意見。

  第二十六條 工程建設過程中,應按季對工程建設狀況包括專案經濟性評價和專案風險評估進行動態評價,評價報告上報公司。

  第四章 專案驗收與決算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專案建設單位應編制試車方案和竣工驗收方案,單體試車由專案建設單位負責,聯動試車和竣工驗收由公司組織。

  第二十八條 工程竣工決算由專案建設單位組織編制,在工程投產後六個月內編制完成並上報公司。

  第五章 專案後評價與維護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工程投產一年後,應對專案進行全面總結和後評價,總結和後評價由公司組織。

  第三十條 專案竣工驗收後,專案建設單位與工程參建單位簽訂質量保修書,在結算價內留存10%的保修款,待保修期過後分別結算支付。

  第六章 專案招投標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基建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招標工作必須執行國家、山西省和集團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從集團確定的合格招標代理名單中選擇。委託合格招標代理名單以外的招標代理,應報公司批准。

  第三十三條 評標專家應從國家或山西省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選。

  第三十四條 由集團公司紀檢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監督組,參與包括確定招標方式、選定招標代理、釋出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專家抽取、標書發售、入圍名單確定、確定評標定標辦法、評標、定標和合同談判簽訂全過程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 專案的主體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和主裝置招標,由公司組織實施;其它招標由專案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公司監督。

  以下招標事項必須經公司稽核批准:

  一非公開招標;

  二自主招標;

  三未經比選委託招標代理;

  四開標後修改定標辦法;

  五聯合中標或共同中標分標;

  六同類裝置施工分成三個及以上標段;

  七非評標結果第一名的單位中標;

  八評標價格超過概算30%;

  九不採用經評審的合理最低價法作為評標方法。

  不進行招標、邀請招標或者自行招標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

  第三十六條 招標採用資格預審。資格預審檔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資信要求;

  二業績要求;

  三技術標準要求;

  四工期交貨進度要求;

  五資格審查標準和方法;

  六資格預審結果的通知方式。

  第三十七條 優先採用經評審的合理最低價法作為評標辦法。

  對工藝複雜、技術含量高的貨物採購和工程量不容易確定、施工複雜的土建工程招標,優先採用兩步招標法。第一步,投標人先報出技術響應書不帶報價,開標後招標人研究分析各個投標技術方案,進行技術澄清,然後平衡綜合,修改原招標書,寫出新的招標技術規格書,發給合格的投標人;第二步,投標人按新的招標技術規格書,報出自己的技術響應書和投標價,按評標價最低中標的原則確定中標人。

  第三十八條 嚴格執行企務公開有關規定。有關工程管理制度、重要專案招評標過程和結果應在公司內部網站公示。招標結束,專案建設單位負責將招標過程和結果整理彙編備查。

  第三十九條 參與專案建設的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在考察廠家、合同談判及其它業務往來中不得收受廠家任何饋贈,不得要對方承擔任何費用。發生違法或違紀情況,嚴肅處理。

  基建專案管理方法

  一基本建設專案招標制度

  1、基本建設專案招標原則

  學院基本建設招投標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招投標的法律和法規進行。在整個招投標過程中必須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擇優選擇承建單位。

  2、基本建設專案招標方式

  1由國家和學院投資工程概算造價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建設專案、專業分包專案,除某些不適宜招標的特殊工程外,均應採取招標方式選擇建設單位。

  2按照上海市政府有關建設專案招標管理條例,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方式。

  3工程造價概算超過200萬人民幣的建設專案、專業分包專案,應向市或區招標辦公室登記,並由學院委託有代理招標資質的中介服務公司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招標檔案,經學院同意並取得市或區招標辦公室稽核批准後,公開發布招標資訊,實施公開招標。

  4工程造價概算小於200萬元人民幣的專案,學院可自行組織招標工作。由基建規劃辦公室根據設計施工圖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招標檔案,負責招標過程中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學院土建招標小組負責招標工作,招標過程接受學院紀委和基建修繕領導小組的監督。

  5工程造價概算小於10萬元人民幣的建設專案,由土建招標小組組長及基建、審計、監察等部門討論,按程式擇優選擇承建單位。

  6由市財政投資“市政府採購中心”歸口管理的建設專案,原則上有市政府採購中心負責招標工作,學院基建規劃辦公室配合其工作。

  7有特殊專業要求和具有一定專業配合難度的工程,可視具體工程情況討論決定招標方式。

  3、工程投標單位的資質管理

  1承包建設工程的相關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學院建設專案。嚴禁承建單位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它企業的名義承攬學院建設工程。

  2工程招標時,應對投標單位進行資審查稽核,為證明投標單位符合投標合格條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標單位應提供如下資料:A、有關確定法律地位原始檔案的副本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法人證書。B、過去三年內完成的與本工程相似的工程的情況。C、提供管理和執行本合同擬在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的情況。

  3工程造價超過人民幣2000萬的建設專案或某些特殊專業、大宗材料必須對該企業及其在建工程專案進行實地考察。考察組由院監察、審計、基建規劃辦、使用部門等人員組成,考察結果應向學院土建招標小組如實彙報。

  4學院土建招標小組或市、區招標辦公室根據公開報名結果,若合格報名單位過多,可以以資格預審的方法確定入圍單位,對入圍單位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參加投標。

  5投標單位的資質要求一般為:工程造價>1000萬人民幣,並具有建築一級、裝飾一級、市政一級資質;工程造價>100萬人民幣:建築、裝飾、市政資質均在二級以上;設計、監理、勘探單位資質應在乙級以上。特殊情況由學院土建招投標小組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確定。

  4、基本建設專案招標程式

  1基本建設專案公開招標程式工程造價>200萬元專案

  根據市、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的有關條例,由招標代理負責辦理,基建規劃辦公室作相應配合。

  2基本建設專案公開招標程式工程造價小於200萬元

  預算金額小於200萬元的基本建設專案,由學院土建招投標小組負責招標,程式如下:

  A、專案備案。在建設專案的立項批准檔案或投資計劃下達後,基建規劃辦公室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市或區招標辦公室進行備案。

  B、編制招標檔案和釋出招標資訊。基建規劃辦公室按規定要求編制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和評標辦法,經學院土建招標小組審查同意後發出招標資訊。

  C、資格預審。由土建招標小組對投標人送交的檔案進行分析,確定合格的投標單位;若報名單位過多,以資格預審的辦法選擇入圍單位。

  D、發放招標檔案。將招標檔案、圖紙和相關技術資料發放給入圍的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收到招標檔案圖紙和有關資料後,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E、勘察現場。基建規劃辦公室組織入圍投標單位進行施工現場勘察,瞭解施工現場環境情況,以獲取投標單位認為有必要的資訊。

  F、對投標單位的考察。由基建、審計、監察及使用部門對需要考察的專案進行專案考察,要求投標單位提供類似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專案的原始施工合同、施工質量評定資料及施工專案管理人員名單作參考。

  G、招標預備會。招標預備會的目的在於澄清招標檔案中的疑問,解答投標單位對招標檔案和勘察現場中所提出的疑問和問題。

  H、工程標底的編制與送審。當招標檔案的商務條款一定,即可進入標底編制階段。標底編制完成後應將必要的資料報送院審計處審定。

  I、投標檔案的接收。投標單位根據招標檔案的要求,編制投標檔案,並進行密封加蓋單位公章後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遞交給基建規劃辦公室。基建規劃辦公室接收投標檔案後應將其祕密封存。

  J、開標。在投標截止的日期後,按規定時間、地點、在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由院基建、監察、審計共同舉行開標會議,按規定的議程進行開標。

  K、評標。在學院紀委和基建修繕領導小組監督下,由學院土建招標小組依據評標原則、評標方法,對投標單位報價、工期、質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以往業績、優惠條件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公正選擇中標單位。

  L、定標。中標單位選定後由基建規劃辦公室代表學院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將招標結果報基建修繕領導小組。

  M、合同簽訂。基建規劃辦公室、學院審計處代表學院與中標單位進行合同談判,由分管院長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基本建設專案邀請招標程式

  邀請招標程式是直接向適合本工程施工的單位發出邀請,其程式與以上2相比,增加了發出邀請書的環節,取消了資格預審的環節。

  二基本建設材料裝置採購制度

  材料裝置的質量關係到工程的百年大計,為進一步規範採購工作,提高採購工作的效率,切實推進基本建設廉潔自律,特制訂如下制度:

  1、材料裝置採購工作原則

  1必須以國家、集體利益為重,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基本建設工程必須堅持安全優質,積極採用先進、節約的材料。

  3材料裝置採購要做到優質、優價,採購程式規範、公開透明、貨比三家、集體決策、擇優購置。

  4所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明確產品的廠家、信譽度、品牌、規格、型號、標準、合格證、質保書、準用證、價格、提貨地點等,嚴防偽劣產品混入工程之中。各工作室應嚴格按照驗證、考察、核價、驗收的要求把好質量、價格及各項技術關,做到人人把關,一絲不苟。

  5材料裝置採購活動中如涉及供應商的任何“折扣”、“讓利”等,均應在實際採購合同中以“讓利”或“捐贈”形式體現。

  6各工作室均要做好材料裝置的資訊收集和採購記錄,提高工作效率,在確保材料質量的同時,努力降低工程造價。

  7各工作室在確定材料時,要嚴格控制材料裝置的價效比,對同一內容的材料不得隨意進行拆分。

  2、材料裝置採購方式基建專案的管理

  1特種材料裝置的採購方式

  A、特種材料裝置的採購原則上由學院以招投標方式進行確定。特殊情況經主管院長同意可由其他方式辦理。

  B、由學院招標方式進行確定的材料裝置,專案管理工作室應提前30個日曆天填寫申請表,遞交本辦公室主任,由綜合管理工作室按本辦公室《基本建設專案招標管理制度》的具體辦法負責招標工作。

  C、專案管理工作室參與招投標過程中的裝置推薦、實地考察、合同談判,裝置驗收。

  2由學院確定、總承包單位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

  A、在招標檔案上規定由學院確定,總承包單位負責採購的大宗材料裝置

  a、在招標檔案上規定由學院確定的大宗材料裝置,由學院以招投標方式進行確定,特殊情況經主管院長同意可由其他方式辦理。

  b、由學院招標方式進行確定大宗材料裝置,專案管理工作室應提前30個日曆天填寫申請表,遞交本辦公室主任,由綜合管理工作室按本辦公室《基本建設專案招標管理制度》的具體辦法負責招標工作。

  c、專案管理工作室參與招投標過程中的裝置推薦、實地考察、合同談判,裝置驗收。

  B、投標方在投標檔案中未明確價格、品牌暫定價,由承包方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

  a、單體專案單項總金額超過10萬元含,除特殊情況外專案管理負責人需提前20個日曆天填寫申請表遞交辦公室主任,確定方式原則上由本辦公室綜合管理工作室負責、專案管理工作室參與會同審計、監察等人員組成考察小組確定,特殊情況經主管院長同意可另行決定;

  b、單體專案單項總金額小於10萬元,由專案管理工作室會同負責本專案的有關管理人員共同確定。

  C、投標方在投標檔案中已明確價格、品牌暫定價,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

  投標方在投標檔案中已明確價格、品牌,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專案管理工作室負責驗收、檢查,嚴格把關。若專案管理工作室認為投標方所提供的材料裝置不能滿足工程質量要求而需要調整的,具體辦法如下:

  a、單體專案單項總金額超過10萬元含,除特殊情況外專案負責人需提前15個日曆天填寫申請表遞交辦公室主任,確定方式原則上由本辦公室綜合管理工作室負責、專案管理工作室參與會同審計、監察等人員組成考察小組確定。特殊情況經主管院長同意可另行決定;

  b、單體專案單項總金額小於10萬元,由專案管理工作室會同負責本專案的有關管理人員共同確定。

  經過以上方法確定的材料裝置,由主辦工作室負責填寫材料裝置確認單。原件由主辦工作室負責保管,其他工作室儲存影印件。

  基建檔案管理制度

  一、歸檔範圍:上級發文、本處檔案、各項報告批文、招投標檔案;各類合同及附件、設計資料及圖紙、設計變更與工程洽商資料、監理檔案、施工日誌、會計帳表、審計結論及相關財務資料、各種驗收證件、檢測報告、材料裝置的合格證及說明書、施工圖、財產移交手續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檔案。

  二、資料收集與管理:

  1. 上級發文及本處檔案原文由辦公室收存,檔案使用人員留影印件。

  2. 工程檔案資料按專案收集。

  3. 自工程立項開始及在施期間:報告、批文、設計資料、圖紙由報批人和委託人收存;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合同等按照相應管理制度收存;監理檔案、施工日誌、竣工圖各種驗收證件、檢測報告、材料裝置的合格證與裝置說明書等均由專案負責人收存。

  4.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項目負責人將全部工程檔案收集後交檔案管理人員,檔案管理人員按規定裝訂成冊,送交檔案館或處記憶體檔。

  5. 財務資料、審計結論及財產移交手續由會計人員收存。

  三、為配合學校維修管理等使用單位的需求,各項工程的有關檔案資料還應做出備份檔案,供各有關部門存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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