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綠色通道管理規定
為保證急危病人的搶救工作及時,急診科開設綠色生命安全通道,即“急救綠色通道”,有哪些管理規定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一、綠色通道服務的範圍
1. 直接危及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腦梗、心梗、多發傷複合傷、各種原因引起的迴圈呼吸驟停、休克、昏迷、大出血、嚴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臟器功能衰竭等***。
2.無家屬陪同且需要急診處理的患者。
3. 無法確定身份***如弱智且無陪同人員等***且需要急診處理的患者。
4.突發事件,對社會影響力較大事件中的患者。
5.見義勇為的受傷者。
二、綠色通道救治的基本要求
1.以搶救生命為原則,先救治,後結算。
2.急診科護士接診時,如發現符合“綠色通道”服務範圍的患者,須立即報告醫生,由接診醫生決定是否開通綠色通道。一旦開通綠色通道,即實行“二先二後”的規定***即先救治處置,後掛號交費;先入院搶救,後交費辦手續***。化驗、檢查、輸血、用藥、住院等由護士在相關醫療文書上蓋“綠色通道”專用章,各有關臨床、醫技科室及後勤部門必須根據醫囑單、輸血及輔助檢查申請單上急診科“綠色通道”專用章,優先為患者提供服務,如優先檢查、優先取藥、優先治療、優先使用電梯等快捷的服務。
3.急診科醫生接診“綠色通道”的病人時,應根據初步的病情判斷,儘快下達建立靜脈通道、監測生命體徵、進行各種救治措施及各種相關檢查的口頭或書面醫囑。急診科護士核對後及時執行。
4.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首診醫生負責對患者的搶救、向上級醫生或科主任報告、組織會診、完成各種醫療文書、必要時與護士共同護送患者進行檢查或轉送等任務。
5.各科室值班人員***包括醫生、護士、醫技、藥劑、後勤維修保障人員等***應保持通訊暢通,接到急診科急會診或其它緊急請求後,必須於10分種內到達急診科或請求地點。
6.對需做各種急診輔助檢查的危重患者,必須由護理人員陪同,必要時與醫師共同護送,準備必要的搶救設施和藥品,邊搶救、邊檢查。
7.對需住院、緊急手術等治療的患者,急診科應及時與相關科室聯絡,根據病情準備必要的搶救設施和藥品,由護士護送或與醫師共同護送,並與接收科室進行患者病情及病歷資料的當面交接工作。
8.急診藥房取藥視窗,接到蓋有“綠色通道”專用章的醫囑 單時,應5分鐘內完成取藥工作。
9.各輔助檢查科室須及時接受標本和患者。急診化驗、心電圖、影像常規檢查、超聲檢查等各項急診檢查專案應在30分鐘內出具報告結果;CT或MR室在接到急診科急診檢查電話後,應儘快安排檢查時間,完成檢查並出具檢查報告。有關科室在完成上述檢查出具結果之後,須及時電話告知急診科。
10.凡需多個科室協同搶救的患者,原則上由對患者生命威脅最大的疾病的專科科室收治。如有爭議,急診科主任有權裁決,或由醫務科***總值班***決定。
11.對突發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中毒等***,有三人以上患者的重大搶救時,應在緊急救治的同時,立即報告醫務科或總值班,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三、綠色通道的管理
1.醫院設有“綠色通道”專用章,由急診科保管。急診科制定“綠色通道”專用章保管和使用制度,交醫務科審批和備案。各有關臨床、醫技科室及後勤部門必須根據急診科“綠色通道”專用章優先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務。
2.急診科要儘可能詳細登記通過急診綠色通道救治的患者的接診時間、詳細住址、聯絡人、聯絡方式、搶救全過程、患者去向***包括轉診科室和死亡***等資料。科室質量管理小組每月
進行科室討論,對急救質量進行評價,提出改進措施。醫務科定期追蹤檢查,對急診綠色通道急救質量及急救環節進行評價,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必要時組織討論進行改進。不定期舉行急診綠色通道實地演練,促使急診綠色通道工作不斷完善。
3.急診科應嚴格掌握開通“綠色通道”的範圍,如發現因“人情”違反規定開通“綠色通道”,經查實產生的醫療費用由責任人承擔,並按《臨床醫師醫療質量管理違規記分辦法》處理。
4.各科室臨床醫師應根據病情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急救用藥只限當天量,中成藥不在“綠色通道”用藥範圍。
5.急診科、各病區有責任在病人緊急處置結束後,抓緊催費。對以“綠色通道”進院的欠費患者,各科室應及時向醫務科報告並遵守下列救治原則:重視物理查體,選擇必需的輔助檢查,保證急救用藥和基本治療用藥,有手術指徵的應及時手術。對“三無”病人***無身份、無家屬、無經濟來源***,也應遵守上述規定。
以“綠色通道”進院的患者如發生欠費,醫務科組織專家檢查其病歷,如查出有不合理用藥或檢查,其費用由經治醫師全額承擔。因管理不當造成逃費的,責任人全額承擔欠費。
6. 對拒不執行或干擾急診綠色通道執行的個人和科室,按醫院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違規記分辦法及醫院獎懲條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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