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小說的語言風格
王蒙是我國有名的一位作家。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信這些文字對你會有所幫助的。
語言是思想的直接現實。語言問題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形式問題。在小說創作中,如何在語言藝術的運用方面來翻新求變,已經成為創作家們深深關注的熱門焦點。在這一方面,王蒙的藝術實踐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榜樣;王蒙的豐富的藝術作品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研究範例。在我國新時期文壇上,王蒙是一位傑出的文學家,他始終站在時代潮流的前列,作品充滿了活力和新鮮感,給廣大讀者以豐富的藝術享受。就語言藝術而言,在王蒙作品中存在著一種獨特的語言藝術形式,表現出不同的技法。這些具體技法,有的是對傳統技法的繼承,有的是一種在繼承基礎上的改革,還有的則是一種從所未有的嶄新創造。本文甘冒淺陋,願從修辭的角度出發,對王蒙的語言特色談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排比手法的運用
在當代作家中,王蒙使用排比手法可謂最勤最多。在王蒙作品中,排比手法這一言語現象可謂最明顯,最引人注目。將王蒙作品中的排比句再作研究細分,又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將每一句話的第一個字或開首幾個字來進行排比。
例如在中篇小說《布禮》中,他這樣寫:“花的本性是芬芳,花的本色是萬紫千紅,花的本來面目是開放……”排比的是第一個字——“花”字。
又如同篇中的:“用火烤,用煙燻,用刀鋸,用沸湯澆……”排比的是第一個字——“用”字。
又如在短篇小說《海的夢》中:“她從沒有變心,她從沒有疲勞,她從沒有告退,她永遠在迎接他……”排比的是第一個字——“她”字。
又如在《蝴蝶》之中:“永遠不老的春天,永遠新鮮的綠葉,永遠不會凝固……”排比的是前頭的兩個字——“永遠”二字。
又如在同篇中:“不是牛的聲音,不是風的聲音,不是鄉村孩子們的聲音。”排比的是前頭兩個字——“不是”二字。
二將每句話的中間一個字或幾個字來進行排比。
例如在短篇小說《海的夢》中:“天太大。海太闊。人太老。游泳的姿勢和動作太單一。膽子和力氣太小。舌苔太厚。詞彙太貧乏。膽固醇太多。夢太長。床太軟。空氣太潮溼。牢騷太盛。書太厚。”排比的是中間的那個字——“太”字。
又如在短篇小說《表姐》之中:“一些好心的和惡意的人估計到的那種一百八十度的再次轉變並沒有在神州大陸上發生,歷史的流程並沒有倒轉,‘手使大八蛇矛的燕人張翼德的後代’並沒有能使‘皇帝坐龍庭’,剪了辨子的人並沒有被‘喳’地殺頭”。排比的是中間那個——“並”字。
三將每一句話的最後一個字進行排比。
例如在短篇小說《春之聲》之中:“追逐著的,奔跑著的,跳躍著的,歡呼著的。餵食小寫的,捧舉鮮花的,吹響銅號的,揚起旗幟的。”排比的是最後那個字——“的”字。
又如在同篇中:“悶罐子車正隨著這春天的旋律而輕輕的搖擺著,熏熏地陶醉著,嫋嫋地前行著。排比的是最後一個字——“著”字。
又如《海的夢》中:“對於後一點,他茫然,木然,黯然”。排比的是最後一個字——“然”字。
又如在同篇中:“她永遠在迎接他,擁抱他,吻他,撫摸他,敲擊他,衝撞他,梳洗他,壓他”。排比的又是最後一個字——“他”字。
以上所講的,是指在句式上進行排比。王蒙作品還有一種很重要很顯明的排比法,那就是在一篇文章中,有幾個段落,對每一個段落的前邊一句話,取同一種句式結構,或者使用相同的字眼。例如在《春之聲》中:A段開頭:“不。那不是法蘭克福。那是西北高原的故鄉。……”B段開頭:“不,那不是西北高原。那是解放前的北平……”C段開頭:“不,那不是逝去了的,遙遠的北平……”看得出,這使用的是同一種句式結構,並且許多字眼相同。用這種方法,而造成段落上的排比。
又如在他的散文《在聲音的世界裡》,A段開頭:“我慢慢知道……”B段開頭:“我喜歡聽雨……”C段開頭:“我學首唱歌……”這也是段落排比。
而在一另一篇散文《假山》中,A段開頭:“假山算什麼?……”B段開頭:“假山不算山……”C段開頭:“假山太匠氣……”D段開頭:“假山是對自己的欺騙……”E段開頭:“假山是癩蛤蟆為自己塑造的微型白天……”F段開頭:“假山該死……”G段開頭:“假山就是你……”幾乎在每一段的開頭都用:“假山”。這的確是在使用一種“段落排比法”。
二、酷愛以問句代陳述
作家在運用語言時,往往可以用不同的結構形式而來表達相同或相近的內容。在本來可以使用陳述句的地方,但為了使語言生動活潑,卻改用問句。在王蒙作品中,這種方法使用得非常廣泛。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在王蒙所有篇章中,大多數的篇章都使用了這種手法。二、在具體篇章中,這種方法使用得很多,很密集。使用頻率甚高。例如在一篇題為《海》的小品之中,全文共二十四句話,而這種問句的句子竟佔了十七句。
下邊再舉三個例子。
例一:在短篇小說《春之聲》中:“那究竟是什麼呢?是金魚和田螺嗎?是荸薺和草莓嗎?是孵蛋的蘆花雞嗎?是山泉,榆錢,返了青的麥苗和成雙的燕子嗎?是……春天的聲音嗎?”
例二:在《春之聲》的另一處:“她是誰?她年輕嗎?抱著的是她的孩子嗎?她在哪裡工作?她是搞科學技術的嗎?是夜大學的新學員嗎?是老三屆的畢業生嗎?她為什麼學德語學得這樣起勁?她在追趕那失去了的時間嗎?她作到了一分鐘也不耽擱了嗎?她有機會見到德國朋友或者到德國去或者已經到德國去了嗎?她是北京人還是本地人呢?她常常坐火車嗎?”
例三:在中篇小說《蝴蝶》中的一段:“這是昨天剛剛發生過的事嗎?海雲的聲浪還在他的耳邊顫抖嗎?她的聲音還在空氣裡傳播著嗎?這形象所映射出來的光輝,又傳播在宇宙的哪些個角落呢?她真的還在了嗎?現在在宇宙的一個遙遠的角落,也許仍然能清晰地看著她吧?……”
我們對以上三個例子來進行分析,便看到以下幾點:
1、“以問句代陳述”這種方法,並非是王蒙的獨創。但王蒙不同於他人的是,他使用這種方法的頻率高,很密切,形式以一種問句式文句聯線鋪墊密整合塊的獨異而醒目的現象。
2、這種“以問句代陳述”,有時起到的是一種“具體描寫作用”。例如“例一”,在這種問句之中,出現的恰恰是金魚是田螺是營養的草莓,是蘆花雞是山泉是榆錢是返青的麥苗,從而使主人公少年時期的鄉村生活蔥蔥地出現在讀者面前。但又不是那種呆呆板板的平鋪直敘寫法。“例二”所寫的實際是主人公的一段心理活動。嶽之峰望著眼前這位女姓,心中在進行思忖。王蒙用問句式把這一段心理活動展示出來。從上兩例所得到的具體藝術效果,都是一種“具體描寫”的作用。
3、這種“以問句代陳述”,有時卻使作品呈現出來一種“高層的具有哲學意義的光輝”。比如例三,作者問的是什麼呢?當然是以問代陳。但他陳的是什麼呢?是關於海雲的事。海雲已經自殺多年了。這裡通過問而陳的是,海雲雖已逝,可她當年的形象通過光的傳導,是否還在宇宙的某一個角落可以看到呢?這是一個不可能回答也沒有想到要誰回答的虛玄的問題。在這裡,作者利用這種以問代陳手法,是在議論和探詢著具體問題之外的更大問題。這也可說是“本體問題”或“終極關懷”。這種問句式,從某種意義上說,與屈原的天問有異曲同工之妙。王蒙許多作品中,都用以問代陳法,而來表述著含有這種深層哲理的本體意義。
三、喜符號變式
在語言修辭技巧裡,標點符號起著很為重要的作用。郭沫若先生曾在《沸羹集》中談到:“標點符號之於言文有同等的重要,甚至有時還起到了文字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標點修辭有兩大類,其中一類稱為常式標點修辭。所謂常式標點修辭,指的是在使用標點時,按照既定的共認的常規準則來進行。
按照常規準則,逗號的運用應該是這樣:“逗號是表示句中停頓的——當然,並非句中的所有停頓都用逗號。在一個句子裡,念起來需要停頓,而意義上,結構上又可以斷開的地方,才能用逗號隔開。”
於是可以看到,一個長長的句子,為了念讀上的方便,便用逗號將句子斷開。當斷開時,卻又沒有在意義上損傷句子,逗號與逗號之間,其意義又是連貫的。
舉一例子:當代作家理由,他的中篇報告文學《痴情》中這樣寫——
“她們的上衣很短,筒裙很長,在上衣和裙子之間裸露一截腰肢,這是高度的審美觀點,使他們顯得身材修長,亭亭玉立……再看她們的髮式,挽成髻,往後一盤,自然地溜向一邊,多麼富有唐風。”
上邊是一個長句。作者運用了許多逗號,將這個長句分成許多截,截與截之中有著意義的聯絡。這一個整個的句子。實際就是一個有著起承轉合的“邏輯網”。
再來看看句號。按照常規法則,就是:“句號是表示陳述句述說一件事情的句子句終的停頓的。”也就是說,一個述說事情的句子講完了,於是便打上一個句號。象上邊的這個例子,所講述的是傣族姑娘的模樣兒如何美麗這件事。先講她們的上衣,接著講裙子,接著講腰肢,講髮式,然後最後總結一句,便打上一個句號。
這便是句號的常規使用。這種常規使用所出現的效果,是一種整體效果。
作者在寫作之時,由於要考慮到這個邏輯網,要考慮到整體,所以寫作之時要瞻前顧後,因而速度不是很快的。
而讀者在閱讀時,他所接受的,也是這個邏輯網,也是一個整體。所以,他也要瞻前顧後地來接收這一個句子整體,因而,這種接收也並非十分輕鬆的。
於是,我們便看到了王蒙作品中的滿篇的句號。他幾乎是一個停頓便打一個句號,一節文字便打一個句號。這種標句號的方法。也便是句號在修辭中的一種變式用法。
筆者認為,這種“符號變式”手法,對於語體來說,實在可稱為一場革命。現在這種打句號的方法已出現在千千萬萬人的作品中。筆者對這種現象基本持贊成態度。但最初的發明者實在是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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